凡煙小說

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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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時在混沌中浮沈,莊晏一晚上沒回家。

他在頭昏腦漲和隱痛中中沈沈睡去,又在茫然和酸軟中吃力地睜開眼睛。窗簾縫裏漏進來的光線提示著他天光大亮,房間靜得不像話,他獨處其間,守著難以啟齒的秘密,像被困牢籠的囚徒。

他突然就再也忍受不了這種感覺了,爬起來胡亂裹了兩件衣服,一下子拉開窗簾。秋天明亮的陽光刺痛他的眼,撈起手機看了一眼,已經是上午九點半。

莊晏沒來電話,沒留微信,他不知道他去了哪裏,也不敢按下按鍵打電話,問一句你在哪。

他下意識地瞥了一眼墻角——行李箱還立在墻角,下一秒他幾乎生理性地厭惡自己,又要這樣,又要逃避退縮嗎?又想要拎起箱子一走了之,換個地方重新開始嗎?

他還能重新再愛上另一個人嗎?能嗎?

手指劃過通訊錄,盛時猶豫了一秒,撥通了電話。

“餵?”楚雲帆一聽就在咖啡館,周圍人聲嘈雜。

“是我。莊晏跟你在一起嗎?”

“他為什麽會跟我在一起?”

“……他跟你聯系了嗎?”

“……你們吵架了?”

“……”盛時有些失望,“算了。我找他吧。”

可是去哪找呢?莊晏的朋友那麽多,他只認識楚雲帆。盛時一邊換衣服一邊給莊晏打電話,第一個響了很久沒人接,第二個很快被掛掉。莊晏從來不這樣,以前就算不方便接電話,也會在掛掉之後迅速來個微信說晚點回話,他一定是真的生氣了,生很大很大的氣。

盛時慌了。如果人在眼前,或許一切還不那麽糟糕,但莊晏不在,這種失控的感覺讓他很無力,甚至恐懼。莊晏可能一夜之間就不想跟他糾纏下去了,或者去找謝賦或什麽人,拼湊出一個什麽亂七八糟的“真相”,或者,在街頭游蕩,被車撞了,被人搶劫了,喝酒撒瘋跟人打架,現在在醫院裏奄奄一息。

莊晏誰都沒找,哪都沒去,他在街角的麥當勞裏坐了一宿。

從家裏出來時已經很晚了,他不知道該去找誰,找誰都得把他跟盛時的故事從頭捋一遍,朋友陪你傷心失意孤獨寂寞冷,這種情況下從頭到尾交待緣由,是主角的一項義務。

可他一點都不想講,他覺得很累,不想說話。

除非找楚雲帆說,但這麽晚,找她幹什麽呢?

他隨意點了點吃的喝的,找了個面朝街道的玻璃墻邊座位。發呆。

整宿蹲點也蹲過,紅眼航班也趕過,夜店蹦迪大醉歸來也走過,但他從未好好看過這個時間段冷清明亮的街道,空蕩蕩的,要很久才會駛過一輛車。

深秋的夜已經冷了,麥當勞裏開著空調,但那種溫暖是機械的,又幹燥又虛浮,不貼骨,驅散不了季節性的強大而無孔不入的涼意。

來麥當勞裏過夜的人三三兩兩,又不是考試季,又不靠近車站,看衣著又不是流浪漢,那都是什麽樣人,才會和自己一樣,滿懷心事地在這裏發呆呢?

莊晏知道,其實他是該相信盛時說的話的。這個人雖然諸多回避,但從來不撒謊。他說不走,那就一定不會走。但這並不能減輕自己心中的疑慮與沮喪,他敞開懷抱邀請對方進駐,卻分不清對方是誠意十足地進駐,還是彬彬有禮地觀賞流連。

他們是相愛的,對吧?盛時對誰都淡淡的,但在他面前會哭會笑,會講很多話,也會在乎他的感受。他們也是快樂的對吧?他們認認真真接吻擁抱,肌膚相親,彼此的身體感受也默契,至少他是愛得神魂顛倒,快樂得忘乎所以。

可是依然有什麽地方不對,就是不對。盛時身披千層鎧甲,他摸不到他的軟肋,看不透他的靈魂,他覺得自己抓不住他。

以前用上一切美好詞匯,都覺得不足以描述盛時,如今總算找到了:海市蜃樓。

完美,縹緲,可遇不可求的海市蜃樓。

盛時到處找家門鑰匙,急出一頭汗。他從來不亂放鑰匙,一般就放在進門鞋櫃上,但今天偏偏鞋櫃上空無一物,他不知道是不是莊晏走時順手帶走了。

他滿屋子亂竄,路過陽臺時怔了一下,說好送莊晏的西紅柿和小白菜,剛長出來沒三寸高,他們就去了寧江報道地震。等回來後,缺水少肥的,天也冷了,最終也沒能結果,就被秋風薅成了一把枯葉子。

就像一個未來得及兌現的誓言,一顆沒展露就被憋死的真心。無端讓盛時生出幾分“不吉利”的迷信來。

最後他決定不帶鑰匙出門了,莊晏是帶了鑰匙的吧?他應該帶了吧?

如果他也沒帶,那就沒辦法,撬鎖吧。

正在換鞋時,門鎖轉動,冷風從門外灌進來,莊晏拎著一包不知道什麽東西站在門口,面無表情地看著彎腰穿鞋的盛時。

盛時喉嚨一動,“……你回來了。”

莊晏沒理他,關了門拎著東西進了廚房。盛時保持著僵硬的姿勢站在門口,半天不知該作何反應。

莊晏一從廚房裏出來,盛時就叫住了他。

“莊晏!”他有點急,心跳的有點快。“聊聊。”

莊晏踱到沙發那邊坐下,“聊吧。”他說,一夜沒睡,他眼睛通紅,胡茬泛青。

盛時仔細斟酌著從何說起。他有一種過堂的感覺,自己是那個戰戰兢兢犯人,對面那位主審官,他只給自己一次辯解的機會。

“我在來京城之前,是在花城。”他突然脫口而出。

“我和楚雲帆其實早就認識,只是沒見過面。”第二句。

“我也不是花城人,我老家在六盤水。”第三句。

如果這是一篇報道,此刻已經被編輯毫不留情地打回來重寫了。他說得顛三倒四,毫無邏輯,一會兒說起老家,那是個礦產豐富的地方;一會兒又說起林嘉良,那是他整個學生生涯中最好的朋友。

至於他和施清遠那些恩恩怨怨,掰碎了揉爛了,拉拉雜雜地摻雜在敘述裏,好像這樣就能讓那場感情顯得不那麽可悲,結束得也不那麽……荒謬。

他人生中第一次主動結識別人,就是施清遠。

直到高中畢業,母親去世前的十多萬,還剩六萬。衛南山算了算,不多,但大學學費肯定夠了。

離開家鄉時,別人都是父母送到學校,他是老師送去了火車站。老師說,去吧,出去就別回來了。小山,你是金子,要發光發亮的。

學費有了,生活費還沒著落。衛南山把學校論壇裏所有兼職都看了一遍,最後選擇了去圖書館兼職。無他,就為整理完之後,可以安安靜靜地窩在圖書館看書。

當然不是單純只為讀書,他從來是有的放矢的人。圖書館工作不太累也不太忙,他在閱覽室把能找到的可以投稿的報刊都翻了一遍,然後買了一臺二手筆記本電腦,開始寫文,投稿。

一開始是簡短的書評、影評,一篇一兩百,慢慢地,約稿越來越多,到大學快畢業時,新媒體異軍突起,他一個月的稿費比花城應屆畢業生平均收入都高。

除了讀書寫稿,他也就打打架子鼓。被林嘉良忽悠進樂隊後,兩人雙雙發現自己被騙——衛南山以為林嘉良的樂隊真如他吹得那般天花亂墜,林嘉良以為衛南山的鼓打得像他的長相一樣又帥又颯。

結果樂隊是八流樂隊,鼓手是菜雞鼓手。

林嘉良讀的是本碩博八年的醫科,這家夥腦子好,別的醫學生頭發都快薅光了,他還能抽出時間來搞樂隊。衛南山大四時保了研,花在練鼓寫歌上的時間就多了些,有天他和林嘉良在排練房裏等其他人,突然有人探頭喊了聲“林嘉良”,他擡頭瞥了一眼,就移不開眼睛。

那是個高大英俊的男人,西裝加身,挺拔深邃。跟他相比,大四的衛南山青澀得像個中學生,臨床實習的林嘉良就像個憨憨的書呆子。

他忍不住問林嘉良,“誰啊?”

是林嘉良的朋友,本科也是他們學校的,在國外讀完研回來找他吃飯。

接下來就是順理成章地跟林嘉良要到電話號碼。那個人叫施清遠,衛南山給他發了兩條信息。第一條是,你好,我是林嘉良的師弟衛南山。

第二條:周末我要去羅浮山,你有興趣爬山嗎?

就這樣在一起了。

他一直都知道施清遠家好像挺有錢的,可這跟他有什麽關系,他又不是女生,得嫁人生子尋個依靠,施清遠有沒有錢,他不在乎。

施清遠對他是真好,衛南山本科臨近畢業時接到醫院電話,醫生說他的老師癌癥晚期,就這幾天了。他大半夜地跑出學校去,一家家找煙酒專賣店買茅臺。那會兒施清遠都開始工作了,聽說他大半夜跑出去找酒,開車滿大街找他,又托人弄了兩瓶茅臺,一大早開車把他送到機場。

在老師的病床前,他坦陳了最後一件關於自己的人生大事,說老師,我有了喜歡的人了,他是個男的。

老師嘆氣說,小山,這條路不好走,以後有委屈,老師照看不了你啦。

施清遠說,沒事,老師照看不了你,還有我呢。

再後來,施清遠咆哮,你這報道捅出去,咱倆就完了!沒以後了!明白嗎?

然後施清遠就出手陰了他。直到那時,他才知道,原來施清遠這麽有錢,背景這麽深厚。

他斷斷續續地說,大概有些細節被自己刻意忘掉了,乃至於今天講起來,自己也有點疑惑。

他真得說過要給自己一個家嗎?大概是說過的吧;他真的愛過自己嗎?大概,也是愛過的吧。

說一句鎧甲就被剝掉一層,剝到最後只剩淋漓血肉。不是說,當一個隱藏太久的人終於拋棄偽裝講出真話後會輕松嗎?為什麽他能感受到的,還是一句一刀的淩遲。

他什麽都沒了,秘密沒了,鎧甲也沒了,只能等著莊晏的審判。

莊晏沈默地聽著,他好像有很多問題想問,但等盛時說完了,又好像什麽都不想問了。過了很久,他終於沙啞著開了口:

“為什麽不報警?指控記者收黑錢寫虛假新聞,是要有證據的。他煽動網暴、造謠你被包養,你為什麽不報警?”

盛時苦笑,“報警?那麽貴的衣服鞋子手表書包,是穿在我身上吧?車我也開過,豪宅我也住過,我說不清。網民也不在乎。至於收黑錢寫假新聞,當時這事捅到了記協和紀委,下來調查時,我的采訪對象臨陣倒戈,說是收了我的錢,按照我教的話配合采訪——這話也一點錯沒有,我給了他兩千塊,因為他說他爸受不了刺激住院了,他身上沒那麽多現金,我就墊給他了。”

“就兩千塊。”盛時的嘴角噙上諷刺的微笑,“我真的……一點證據都沒有。莊晏,我證明不了我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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