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7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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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會死的!”

“讓我……拉米那在哪兒……讓拉米那來見我……堂娜……堂娜她……”

“拉米那先生在前線,您忘了嗎?我已經給他拍了電報,他很快就會趕回來了!求您了,卡爾文主人,您冷靜一下!”

卡爾文喘不過氣。這太奇怪了,他是血族,他不需要呼吸,為什麽胸腔裏仿佛堵了什麽東西似的?他大哭,又大笑起來,他驚聲尖叫,踢打著小托馬斯。所有的知覺都離他遠去了。小托馬斯是不是拖住了他的腰?他是不是在叫傑姬,叫他母親來幫忙?都不重要了。卡爾文想。他受了重傷,變成了血族,用堂娜·伊莎貝拉的血……亞伯拉罕·林肯死了……戰爭那麽艱苦……他們終於獲得了勝利,可他死了……暗殺,刺客,在逃……拉米那……拉米那在哪兒,我需要他……

他昏了過去。



當他再度醒來時,眼前依舊是一片漆黑。

他覺得自己做了個噩夢,夢裏,林肯遇刺身亡,他變成了血族。他有點兒分不清,那究竟是夢還是現實?他現在是醒著還是依然在做夢?

他在枕頭上扭過頭,察覺到身邊有一股熟悉的氣息,令他安心。

“拉米那?”他嘶啞地問。

拉米那用英語說:“要有光。”然後他胸前的守望者徽章亮了起來。不是奪目刺眼的熾烈白光,而是柔和的、像月光或者燈籠、能照亮黑夜的那種光芒。

卡爾文向他伸出手。他握住它,把它貼到自己的嘴唇上,淺淺吻著他的手背。

“沒事了,卡爾文。”拉米那說,“別怕,都結束了。”

卡爾文定定地看著他,然後,淚水從眼眶裏湧了出來。

“這麽說,都是真的?”他不住地哽咽,“亞伯拉罕死了?”

“他死了。”

“我變成了血族?”

“對。”

拉米那坐到床頭,抱著卡爾文,讓他把腦袋擱在自己的胸口,雙臂環抱他的身體,輕柔而規律地拍著他的後背,像在安撫一個受驚的孩子。卡爾文的淚水打濕了他的衣襟。那冰冷的眼淚。

就這樣過了很久。



又是一個夜晚。

拉米那牽著卡爾文的手,帶著他走出房子,在月光下的街道上散步。這是卡爾文變成血族後第一次來到室外。他很不適應他的新身份,總是膽戰心驚的,就連街邊陰影裏溜過一只貓都能嚇他一跳。所有的新血都會這樣,他們必須花漫長的時間來調整自己,以適應全新的生活。對於卡爾文,他還有額外的任務:適應他的眼睛。現在他不僅重獲了光明,視力比以前更佳。

他們誰都沒有說話,只是沿著街道緩慢地走著。他們走上了賓夕法尼亞大道,遠遠的能看見白宮白色的一角。

卡爾文望著月光下仿佛在閃閃發光的白色建築。現在他的視力能清楚地看到白宮的圓頂。

他停下腳步。

“他們會把他的遺體安葬在哪兒?”他問道。

拉米那回答:“他們會把他送回斯普林菲爾德。二十一號的時候。他們會把他和死去的兒子葬在一起。他們會擁有一個家族墓穴。”

卡爾文又問:“他們抓到了他了嗎?”

拉米那知道他指的是那個刺客。有兩人在總統去世的當天就被抓獲了。據他們交代,同夥的一共有四人,其中行刺林肯的約翰·布斯和行刺卡爾文的大衛·赫羅爾德依然在逃。此外,還有一些證言並未記錄在官方的檔案上。一些姓名從未在任何官方文件中出現的人聆聽了兩人有關幕後主謀的供詞。阿茨羅德和鮑威爾說,他們受一名吸血鬼的指使,那吸血鬼許諾,只要行刺成功,就賜予他們永生。

吸血鬼名叫巴蒂斯特·拉爾熱,現在不知所蹤。

拉米那說:“警察在搜捕那兩個刺客,據說已經有線索了。守望者全國通緝巴蒂斯特·拉爾熱。他上了平克頓的黑名單,所有的獵人都不會放過他。”

“我知道他。”卡爾文說,“巴蒂斯特·拉爾熱。你還記不得,五年前在新奧爾良,我們殺過一個吸血鬼?他是巴蒂斯特·拉爾熱的兒子。”

拉米那點點頭。“他要你死,肯定有私仇的因素在裏面。”

“你會去追殺他嗎?”

拉米那低下頭。

“我恨他。如果他在我面前,我會搶在所有人前頭,第一個殺了他。”他說,“但是我不會去追殺他的。因為那意味著我得離開你。我不會再從你身邊走開了,卡爾。一步也不離開。就算全世界都在打仗也不行。”

卡爾文笑了起來。自從拉米那從前線趕回來,見到變成吸血鬼、衰弱蒼白的卡爾文之後,這還是第一次看見他露出笑容。

卡爾文撫摸著拉米那的臉頰。

“讓我好好看看你。”

“我英俊嗎?”拉米那打趣地問。

“我從沒見過你這麽英俊的人。”卡爾文說,“當然了,我‘見過’的人本身就不多。”

拉米那也笑了。他俯下身,吻了吻卡爾文的眼睛。

“你能看見。真是太好了。”

卡爾文抱住他,讓他的氣息充滿自己。他擁有光明。他還擁有拉米那。雖然有很多悲傷,但是在他一生中,從沒有這樣好過。“對。‘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①”

如果不是在大街上,他們或許下一秒就要接吻。



註釋:

①出自《聖經·約翰福音》。

作者有話要說:

47

47、黑色利刃16 ...

約翰·布斯沒有得到他想象中英雄凱旋般的禮遇。

他和赫羅爾德在郊外碰頭,意外的是另外兩個同伴都沒有在約定的時間出現。他們可能是失敗了,被捕了,或者幹脆臨陣脫逃。布斯決定不管他們。他和赫羅爾德一起去到郊外樹林裏一棟鮮少有人知道老房子裏,面見他們的主人巴蒂斯特·拉爾熱,索取他許諾的獎賞。然而令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房子已經人去樓空。在刺殺行動的當夜,巴蒂斯特·拉爾熱便逃離了華盛頓,丟下他的四個忠心的奴仆,像丟棄四個無用的棋子一樣。

沒有辦法,布斯與赫羅爾德只好向南方逃跑。巴蒂斯特·拉爾熱拋棄了他,總不至於連曾經跟他站在統一戰線的人民也拋棄他吧?可事實就是如此。沒有人歡迎他,沒有人幫助他。北方人民詛咒他,恨不得將他千刀萬剮,因為他殺了他們摯愛的總統,偉大的解放者林肯;南方人民躲避他,反對他,誓要與他斷絕關系,因為他的行為激怒了大半個國家。“英雄歸鄉”變成了“刺客逃亡”。在馬裏蘭州,三千名聯邦偵探和一萬名軍隊騎兵地毯式地搜索每一寸土地,懸賞一萬美金,誓要抓出這個兇手。當布斯忍著腿傷的疼痛逃到弗吉尼亞,當地的報紙卻指責他為兇手,沒有一戶人家膽敢收留他。他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座肯藏匿他的農場,和赫羅爾德一起躲在農場谷倉裏。農場主不知道他們的身份,還以為他們是偷馬賊。

4月27日淩晨,軍隊騎兵搜查到了這座農場,農場主的小兒子對他們告了密,說有人藏在谷倉裏。士兵要求布斯主動走出來投降,因為他們本想活捉他,要是一槍斃了,那就太便宜他了。他應該被送回華盛頓受審,然後處以極刑。但布斯堅決不肯投降。他的同夥赫羅爾德在此時拋棄了他,跑出谷倉,被士兵們抓住。為了逼出布斯,有偵探在谷倉後面放火。當熊熊烈火燃進谷倉內部,布斯決定孤註一擲,正面突圍。但當他剛一露頭,就被一名士兵開槍擊中,子彈正中頭部,與亞伯拉罕·林肯中槍的地方相差無幾。士兵把布斯從燃燒的谷倉中拖出來,並派人去附近請醫生,他們仍想把布斯活著押回華盛頓。可布斯受的是致命傷。27日早上七點,布斯終於咽氣。就在十二天前,偉大的亞伯拉罕·林肯也差不多是在同一時刻停止了心跳。



布斯行刺的當夜,巴蒂斯特·拉爾熱就秘密地逃出了華盛頓。他深知,布斯等人遲早要被抓住,就算他們再忠心,在嚴刑逼供下也會供出他的名字。

他的南方同胞們拋棄了他。他們向守望者遞上了投降書,宣布歸順,像巴蒂斯特這樣堅定的奴隸制擁護者,是他們最先拋棄的對象。就算他逃去南方,也沒有任何一名血族會收留他,藏匿他。不僅如此,他們會痛快地出賣他,甚至砍下他的頭,當作貢品一樣送去華盛頓。

當林肯遇刺死亡的消息傳來時,巴蒂斯特正躲在費城。他決定回到法國,他的故鄉。守望者的勢力觸及不到舊大陸,而他的法國同胞們也不太在意大洋彼岸出了什麽事。他認識費城的一名船長,對方的貨輪正要出港,航向法國馬賽。本來這艘貨輪不帶乘客的,但是通過船長的關系,再加上一點兒威逼利誘,巴蒂斯特還是順利地得到了一間船上的艙室。

貨輪離開費城,航行在碧藍的大西洋上。一天過去,兩天過去……風平浪靜,安全無虞。巴蒂斯特的艙室非常狹窄,只夠放下一張床和一只櫃子,裏面總是飄蕩著一股腐爛發黴的臭味。比起巴蒂斯特在弗吉尼亞奢華的莊園來,這裏的條件太差太差了。可他覺得還能接受。他當初來到美國時乘坐的還是帆船,睡在底艙,與老鼠蟑螂為伴。現在這艘貨輪是蒸汽驅動,速度比以前快了不知多少倍。

除了出去“覓食”,巴蒂斯特成日閉門不出。他要隱姓埋名一段時間,盡量避免被人認出。他只要忍耐幾天,等船抵馬賽,一切都會好起來。

貨輪在大西洋航行的第五天夜裏,遇到了一艘捕鯨船。

捕鯨船發來電報,聲稱幾名船員在作業時不慎被鯊魚咬傷,可船上的藥品因為保管不善,全部無法使用了,於是請求貨輪提供一些藥品,他們願以市價購買。海上的航船互相交換或買賣物資,是相當常見的行為,海上漂泊的人也很樂意幫助遇到麻煩的同行,因為不知道什麽時候他們也會遇到相同的境況。貨輪船長同意了捕鯨船的請求,捕鯨船派來一艘劃槳小艇取藥。貨輪特意放慢了速度,讓小艇跟上他們,當它駛到船舷邊,貨輪就用吊索把小艇吊到甲板上。

小艇上下來兩個人。一個是銀發藍眸的男子,穿著一件厚重的黑色大衣,這副裝扮怎麽看都不像遠洋捕鯨的水手,反而像陸地上那些有錢紳士。另一人身材矮小,披著一件寬大的鬥篷,遮住全身,似乎是個小孩。

貨輪的大副攔住他們。“等等,你們不是來取藥的嗎,怎麽……”

銀發男子厭煩地瞪了他一眼,他看他的眼神就像在看海上漂浮的一團垃圾。

“滾開。”他冷冷地說。

大副像著了魔,乖乖地退到一邊,為這兩人讓出路。當銀發男子和披鬥篷的小孩經過他面前時,他覺得自己像回到了十幾歲,在一艘破舊的船上遇上了暴風雨,桅桿被風暴折斷,海浪像波塞冬的巨掌,砸在甲板上,隨時都會把它拖進暗無天日的深淵,他除了躲在艙室裏瑟瑟發抖,祈求上帝的幫助之外什麽都做不到。他無能為力,只能聽天由命。

這個銀發男人就像海上的暴風雨一樣令人畏懼。

男人和小孩走下甲板。他們不用詢問任何人,憑借氣味就找到了目的地。

巴蒂斯特艙室的門被一腳踢開。他縮在床上,右手抓住他最後的防身武器——一把左輪手槍。可手槍裏填充的都是普通子彈,面對人類,或許還能保他一命,遇到同族就不行了。

一名銀發男子走進艙室。他的眼睛像大海一樣藍,他的衣服像夜色一樣黑。

“巴蒂斯特·拉爾熱?”銀發男子問。

“你……你是誰?”

銀發男子輕蔑地瞪著他。

“我叫埃德加·彭斯,是個在海上討生活的人。”

巴蒂斯特不由自主地顫抖起來,好似得了熱病的人。他覺得五臟六腑都凍結了。他聽過這個名字。埃德加·彭斯,那個著名的喬治·彭斯的父親,也是新英格蘭地區一大幫血族的先祖。他常年在海上漂泊,行蹤飄渺,人送綽號“海上的流浪者”。

“你……你想幹什麽!”巴蒂斯特絕望地問。他幾乎知道埃德加·彭斯為什麽找上他了——肯定是為了刺殺總統那事。

“別緊張,拉爾熱的巴蒂斯特。”埃德加說,“我與你無冤無仇,不會對你怎樣的。我只是護送一個朋友前來此地。你傷了受她庇護的孩子,她來尋仇,就這麽簡單。”

說罷,他閃開身,為一直站在他背後的披鬥篷的小孩讓路。小孩走進艙室,她身上散發著比埃德加·彭斯更為恐怖的魄力。

鬥篷下伸出一雙纖細蒼白的小手,掀開兜帽,露出一張洋娃娃般精致漂亮的面孔。她外表的年紀不足巴蒂斯特外表的一半,實際年齡卻比巴蒂斯特和埃德加加起來還要大。

“佩德雷加斯的伊莎貝拉向你致意,巴蒂斯特·拉爾熱。”

這是巴蒂斯特一輩子聽到的最後一句話。

作者有話要說:

48

48、黑色利刃17 ...

4月21日,一列火車載著亞伯拉罕·林肯的遺體,從華盛頓駛向伊利諾伊州斯普林菲爾德。整列火車都覆著黑色的布匹,掛著花環,車頭蒙著一張巨大的黑毯子,上面放著總統的遺像。

成千上萬的民眾湧到鐵路邊,送別靈車。男人脫帽致敬,女人彎腰鞠躬,孩子們在山坡上揮舞著國旗。白天,迎接它的是鮮花和禮炮,晚上,人們點起篝火,為靈車引路。從華盛頓到斯普林菲爾德,鐵路變成了一條金色的火光。在費城,為了見到總統最後一面,人們從淩晨排隊到天黑,密密麻麻的隊伍從獨立廳蜿蜒而出三英裏長。在紐約,近五十萬民眾送別了總統的靈柩,那些來不及在市政廳向靈柩獻花的人,追著火車向西邊奔跑。七百多萬人在靈車沿途為總統致哀,一百五十萬人瞻仰了總統的遺容。

在靈車到達紐約的前夜,兩個黑衣人偷偷爬上了火車,沒有驚動任何人。他們徑直來到安放著棺槨的車廂。夜已深了,林肯的夫人和兒子在另一節車廂休息,棺材邊守夜的只剩下愛倫·平克頓。

這位私家偵探兼吸血鬼獵人對兩位訪客的到來沒有表示任何驚訝。

卡爾文·布萊克——這時應該稱他為卡爾文·佩德雷加斯了——對平克頓說:“打開吧。讓我見見老朋友最後一面。”

平克頓和拉米那一起搬開棺蓋,讓它斜靠在棺材上。亞伯拉罕·林肯靜靜躺在鋪了絲絨的棺材裏,神情平靜。他的遺體做了防腐處理。棺材裏放滿了鮮花。

卡爾文在棺材邊坐下,凝視著這位已經獲得了安息的朋友。

“你還記不記得,”他對平克頓說,“五年前護送亞伯拉罕從斯普林菲爾德到華盛頓的,也是我們三個。”

“忘不了。”平克頓沙啞地說,“就像發生在昨天一樣。”

當時,每當火車在站點停靠,林肯就要下車會見民眾,發表演說。今天,成千上萬的人聚集在鐵路沿線,送別總統的靈柩。

在林肯離開斯普林菲爾德時,他發表了一場演說。“此刻,我離你們而去,不知道是否還能回來,也不知道何時能夠回來,因為我面臨的使命比華盛頓還要艱巨。如果沒有曾經幫助過華盛頓的神聖上帝的協助,我不可能成功;如果上帝保佑我,則絕不允許失敗。”他的確成功了,卻也沒能活著返回那座生活了二十五年的小城。

像所有為死者守夜的人一樣,卡爾文、拉米那和平克頓聊起了亞伯拉罕·林肯的往事,他們聊他和瑪麗·托德的婚禮,聊他競選時期的軼事,聊他的兒子們。接著他們說起了自己。平克頓說他會回到芝加哥,那兒還有他的一家私人偵探社,不過偵探社背後實際上是個吸血鬼獵人的事務所。卡爾文已經變成了血族,不能再以人類的身份生活下去。他決定選個合適的時間,宣布他的“死訊”,把財產“捐贈”給一家“福利機構”。那機構實際上是一個互助組織,負責為血族制造合法身份,卡爾文可以通過它繼續經營自己的產業。拉米那說他的母親(也是卡爾文的血族之母)堂娜·伊莎貝拉會搬來美國住一段時間,教導卡爾文有關血族的事。他們兩人都相信堂娜一定會把家裏鬧得雞飛狗跳。卡爾文說起了自己的小仆人托馬斯,他夢想成為一名吸血鬼獵人。平克頓很歡迎他來自己的偵探社工作。在將來的某一天,小托馬斯會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黑人吸血鬼獵人。

最後他們的話題又回到了亞伯拉罕·林肯。

“你相信嗎?”平克頓從馬甲裏掏出一個錫制酒壺,抿了一小口。

“什麽?”卡爾文問。

“黑人奴隸得到了解放,他做到了這一點。可是你相信有一天在這個國家,所有膚色的人都能平起平坐嗎?你覺得那可能嗎?”

卡爾文思考了一會兒。

“我的養父教育過我,建國之父們在《獨立宣言》中寫過:人人生而平等,這是不言自明的真理。他們為每個美國人都開出了一張支票,可以從正義的銀行裏兌現他們所許諾的自由、平等和追求幸福的權利。這不應是一張空頭支票。不論是對白人還是對黑人,它終有一日會兌現。①也許不是現在,也許是幾十年後,幾百年後,也許需要幾代人的努力,也許會付出很大的犧牲,但是我相信終有一天它會實現。”



1865年5月3日清晨,一艘捕鯨船在費城短暫地靠港。船還沒停穩,堂娜·伊莎貝拉就跳到了碼頭上,敏捷的動作嚇了旁邊的碼頭工人一跳。

她摘下頭上的紗帽,高高舉起,用力揮舞著,對一名靠在船舷的銀發男子叫道:“餵!埃德加!你不一起來嗎?”

男子沖他擺擺手,表示“不必了”,接著,捕鯨船駛出了碼頭。它來費城只是為了把這位小小的客人送下船。

堂娜·伊莎貝拉戴上帽子,從腰帶裏抽出一把綴滿蕾絲的小折扇,邊搖邊抱怨:“曬死了曬死了,拉米那那個小混球在哪兒呢?不是說好了來接我的嗎?”

她在碼頭等了大約十分鐘,拉米那才駕著馬車姍姍來遲。堂娜·伊莎貝拉劈頭蓋臉一頓痛罵,拿她的小折扇不停敲著拉米那的頭。

“我親愛的小兒子呢?!”堂娜氣鼓鼓地問。

“不就在您面前嗎。”拉米那在陽光下顯得病懨懨的。

“你已經不是我家排行最末的小兒子了!”血族之母有些幸災樂禍,“所以堂娜不寵你啦!”

“哇哦,這麽說我失寵了?”

“傷心嗎?”堂娜一邊爬上馬車一邊問。

“並不……呃,好吧,有一點兒。”拉米那說,心裏卻覺得挺高興的。

堂娜坐在馬車上,拉米那會載著她去“新家”。拉米那對外宣稱卡爾文死於槍傷造成的感染,所以他們暫時離開華盛頓,搬到了費城。堂娜會和他們一起住一段時間,等卡爾文適應了血族的生活,她就離開他們,去廣袤的西部旅行。堂娜·伊莎貝拉喜歡旅行。

拉米那一邊驅使馬兒調轉方向,一邊問道:“說起來,堂娜,您當時為什麽會留一枚戒指給小托馬斯?”

“因為我有先見之明呀!那孩子看起來挺靠得住的。”

“他立志成為吸血鬼獵人。”

“哇!真是志存高遠!”

“等到了家裏,您別鬧騰行嗎?卡爾文現在還很虛弱。”

堂娜·伊莎貝拉忽然問道:“你們在一起了?”

她聽見拉米那尷尬地咳嗽了一聲。

“噢,這有什麽,我見得多了。我有沒有對你說過,我有個朋友叫堂·何塞,他就喜歡男人,有一次他得到了一個據說是古羅馬時代的……”

拉米那翻了個白眼。看來在將來的一段時間內,他沒什麽清凈日子過了。

——黑色利刃·完——

註釋:

①事實上這個比喻出自1963年馬丁·路德·金在林肯紀念堂前的演講《我有一個夢想》。

作者有話要說: 《黑色利刃》的故事到這裏就結束啦!下一個故事《恐懼風暴》(Terror Tempest)發生在二戰時期,埃德加主場,而詹姆斯船長會以意料不到的方式再度出場哦!

49

49、恐懼風暴01 ...

公元1952年,新罕布什爾州,漢諾威

艾薩克·格拉克曼教授每周三會去一家名叫“夏洛特的幹花”的咖啡店,雷打不動的習慣。

每到周三早晨,咖啡店剛一開門,他就來了。他會坐在一個靠角落的座位,打開一份當天的報紙,等咖啡店老板送上早餐。早餐後,他有時會悠閑地讀一本自己帶來的書,有時會把各種資料和文獻擺滿整張桌子,有時會用手指靈活地轉動一支鋼筆,構思自己的新論文。

艾薩克·格拉克曼在達特茅斯學院教授歷史,周三正好沒有課。他習慣到咖啡店消磨時光。他來到美國已經十年了,現在定居在新罕布什爾州,他的妻子娜奧米是名作家,他們的養女(也是艾薩克的侄女)瑞秋則在另一所常春藤盟校念書。

一天早晨,艾薩克正像以往無數個周三早晨一樣,邊喝咖啡邊讀報紙,有人走到他身邊問:“格拉克曼教授,您好,我可以坐在您對面嗎?”

艾薩克放下報紙,一名栗色頭發的年輕人正在他斜後方低著頭看他。他點點頭,“請坐。”他不認識這年輕人,但是在小鎮上,這樣的年輕人隨處可見,大多都是學院的學生。或許這個年輕人來聽過他的選修課吧。畢竟艾薩克不可能把課堂上的每張臉都清清楚楚地記下來。

年輕人坐到他對面,雙手十指交叉,放在桌子上。

“格拉克曼教授,我聽了您的選修課,真是非常有意思,令我大開眼界。”

艾薩克露出笑容。他開了一門奇妙的選修課,叫作“歐洲中世紀黑魔法與煉金術史”。這門課最初遭到了許多人的反對,他的大多數同事都覺得他是在胡鬧,但是這門課出奇地受歡迎,場場爆滿,許多搶不到座位的學生從別的教室搬來椅子,甚至坐在教室外面的樓梯上聽課。

“上一次課,您說到了煉金術大師尼古拉斯·勒梅,還有煉金女王莉蓮娜·霍克,我得說,那真是……”年輕人頓了頓,“讓人耳目一新。”

艾薩克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就像大法師梅林一樣不可思議,對吧?”

年輕人露出一副了然於胸的樣子。艾薩克打賭,他肯定做足了功課。

“我還讀了您的著作,《歐洲煉金術源流考》,還有您發表的有關中世紀巫術狩獵的論文。您研究這個一定很多年了。”

“我還在柏林的時候研究的就是這個。”

提到柏林,艾薩克的表情不由地凝重起來。

年輕人興高采烈地說:“可是我要問,教授,您相信那是真的嗎?煉金術啦,黑魔法啦,賢者之石啦……”

“為什麽不?”艾薩克反問,“化學這門學問就脫胎於煉金術。雖然古代的煉金術士蒙昧地想要追求煉制黃金,但是他們的一些經驗、研究方法和實驗器材,都為化學的誕生打下了基礎。沒有煉金術,就沒有今天的化學。”

“這個我知道,教授,”年輕人擺擺手,“煉金術士追求的永恒目標只有兩個——您在您的書中也講過這一點——制造黃金和長生不老。無限的財富和永恒的生命,我覺得世上大多數人都會夢想這兩者吧。不過我要問的是,您在書中提過,有人傳言尼古拉斯·勒梅成功煉制出了賢者之石,而賢者之石能給人以不朽的生命。您相信這是真的嗎?”

艾薩克用奇怪的眼神打量這名年輕人。這種問題真不像是達特茅斯學院的學生會問出來的。

“我覺得,”教授謹慎地說,“尼古拉斯·勒梅確實煉制出了某種物質,但那當然不是賢者之石,而是某種罕見的金屬或結晶體,當時的人不清楚這種物質究竟是什麽,便以為它是傳說中能使人長生不老的神奇法寶賢者之石。”

“那麽那是什麽物質呢?用今天的科技手段,一定能檢測出它的成分。可是這種物質和它的配方都完全沒有流傳下來。”

“尼古拉斯·勒梅的時代,各種實驗技術和實驗條件都還很粗糙,那種物質有可能是在意外的狀況之下提煉出來的,因為當時的條件很難再現,所以後人也無法重覆地提煉這種物質。”

他們討論起了尼古拉斯·勒梅的種種研究,到了十一點左右,年輕人起身告辭。艾薩克對他並沒有多上心,只是把他當作一個普通的對煉金術感興趣的學生而已。現在的年輕人追求刺激,那些古老神秘的玩意兒最合他們的胃口。他甚至沒有問年輕人的名字。

一周後,又一個周三,艾薩克在咖啡館裏再次遇見了那個年輕人。這回他在艾薩克的老座位上等他。艾薩克一坐下,年輕人便興致勃勃地追問起煉金術的事。他們繼續討論尼古拉斯·勒梅,話題逐漸從他身上轉移到另一名煉金術士莉蓮娜·霍克身上。

“她是歐洲最後一位名聲顯赫的煉金術的大師,人稱‘煉金女王’,後來乘著‘五月花’號西渡美洲。”年輕人對這位煉金術士了解得也很詳細,“但是她到了美洲之後,似乎突然銷聲匿跡了。您知道這是怎麽一回事嗎?”

艾薩克說:“因為她的研究方向轉變了。我認為,她到了新大陸後,心境肯定發生了某種改變,研究也變得低調了很多。我寫過一篇關於她的論文,但是一直沒有發表,唉,因為很多人都把這事當作野史軼聞,完全忽略了它背後的價值。”

“我可以看看那篇論文嗎?”

他們約定下周見面。下一個周三,艾薩克帶著自己的論文到咖啡館和年輕人碰面。他覺得年輕人對煉金術的興趣是貨真價實的,並非一時興起的追捧,而且到達了某種微妙的狂熱境地。這讓艾薩克覺得有些不妙。現代人不應沈迷那些古老而危險的事物。

年輕人絲毫沒發現艾薩克的不自在,埋頭在論文中,當讀到中間的一段時,他忍不住驚叫出聲:“天哪!就是您!……不,我是說……您竟然得到了莉蓮娜·霍克的研究筆記!”

作者有話要說:

50

50、恐懼風暴02 ...

“我在柏林的時候就搜集了很多有關她的信息。”提到柏林,艾薩克又覺得一陣心痛,“到了美洲,我專門去弗吉尼亞尋訪莉蓮娜·霍克的蹤跡,後來在一座小鎮的圖書館裏無意中找到了一本古老的筆記本,我認為那就是霍克的研究筆記。裏面的內容艱深晦澀,是用拉丁文和某種煉金術士才懂的密文寫成的,我花了好幾年才破譯出一小部分內容。”

提到自己的研究領域,艾薩克越說越來勁,“我破譯出的內容,一部分是她的研究成果,一部分類似日記、手劄。那部分內容我翻譯了出來,也在論文裏。”艾薩克翻開論文靠後的一頁,把那段內容指給年輕人,“到了殖民地後,莉蓮娜·霍克的研究領域從物質轉移到了精神,她寫了很多關於上帝與人之間的關系的思考,相當的具有思辨性。而且我推測,她完全放棄了尼古拉斯·勒梅的煉金術體系,創立的一種基於精神方面的煉金術體系——她在研究人類靈魂的本質,並且試圖模擬它,重現上帝造人的那一刻。”

年輕人猛地放下論文,表情像是被一輛汽車碾過似的。任何人聽到這種話都會震驚。這年輕人可能有宗教信仰,所以很排斥這種觀念。艾薩克並沒有太在意,反而寬慰年輕人說:“我們只把它當作學術觀點討論嘛。那個時代是思想啟蒙的時代,新的思想層出不窮,就連上帝和人的關系都被重新定義。莉蓮娜·霍克有這種想法,不足為奇。早於她的時代,尼古拉斯·勒梅就試圖用賢者之石創造生命,不過他的目的是造出不老不死的肉體,供自己所用。古代煉金術士甚至嘗試創造人造人(Homunculus)。莉蓮娜·霍克的研究不過是他們的延伸,將煉金術從物質領域帶到了精神領域。”

年輕人眼神發直,失魂落魄地說:“可是她成功了……”

“嗯?什麽?”

“莉蓮娜·霍克在精神領域的研究,她成功了。她創造了‘靈魂方程式’。”

艾薩克的身體猛地一震。他把桌上的論文掃到一邊,抓住年輕人的衣領,壓低聲音問道:“你是怎麽知道這個詞的?我從沒在任何地方提過它,我的書和論文裏也根本沒出現過這個字眼。你是怎麽知道的?”

年輕人定定地看著他:“我被帶到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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