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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轉頭就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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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夏的經紀人孟慧媛是“三心文娛”的金牌經紀人,江湖渾名“夢會圓”——“跟了孟慧媛,夢一定會圓”。

她手上帶出來的巨星前有桑雨柔後有君池翊,都是娛樂圈裏響當當的人物。

從戚夏23歲做第一個公號起,背後就有孟慧媛的影子。

這兩年,戚夏將公號“這一日”和娛樂新聞類網播節目“沈七七的七”做得風生水起,虛擬主播“沈七七”IP周邊開發及其他的項目也在穩步推進。

這一切,有身為幕後的戚夏的不懈努力,更少不了老板齊恪和經紀人孟慧媛的鼎力支撐。

不過,說是“經紀人”,其實孟慧媛沒有過多幹涉戚夏的內容創作,只負責營銷推廣及善後維護,簡而言之,就是把戚夏出產的“產品”賣出去。

兩人配合極為默契。

對於公號的運營來說,戚夏一向認為內容是重中之重,只有做好內容才能綁住用戶,有了用戶,才談得上“運營”。

她擅長的是內容,所以專心做內容,其他的,交由更專業的、以孟慧媛為首的“三心”團隊。

背靠大樹好乘涼嘛!

因為公號做得好,這幾年自己找上門的商務合作不少,但一般孟慧媛都要先挑一遍、她再過一遍,確保合作對象靠譜,絕對不坑粉絲。

同時,孟慧媛也會盯緊行業動向,主動替她爭取優質的商務合作項目。

所以說今天孟慧媛急著找來,是有大活兒了?

“孟姐!”戚夏氣喘籲籲地從五樓跑下來,孟慧媛趕快收起姨母笑,恢覆一貫的淡定。

戚夏乖乖坐進孟慧媛的白色路虎。

孟慧媛的個子在女人中不算高;瘦瘦的身材陷在路虎裏顯得很嬌小。

但一身小西裝加西褲的職業套裝,短發幹練利索,眼神清冷而銳利,卻又和路虎的霸氣有種微妙的契合。

當下,她正嫌棄地看著戚夏:“早讓你換個高檔點的小區,連個電梯都沒有,活該跑一頭汗。”

戚夏嘿嘿地笑,撒嬌道:“我這不是沒錢麽。”

你會沒錢?!

平時賺的不少,偏偏從不見你花在自己身上,這是要存起來當嫁妝嗎?呵呵!

孟慧媛腹誹,送戚夏一個大白眼,毫不猶豫地絕了同她廢話的心思,直接丟出一份材料:

“這份資料你看一看,後天交方案。‘誠意’集團新做了個項目要做公號推廣,叫‘悅林山莊’……”

戚夏接過文件袋正要開拆,聽見“誠意。”二字嚇了一跳:“哪個‘誠意’集團?”

孟慧媛很不高興被打斷,沒好氣地道:“做高級度假村的金主還能有哪個‘誠意’?”

是啊,做高級度假村的金主還能有哪個“誠意”?當然是“那個”“誠意”!

戚夏臉一黑:媽呀,這可真是踩到猩猩屎了。

孟慧媛:“不想接?人家開價35萬軟妹幣,手頭上幾個號在挑,除了‘這一日’還有……”

“接!”戚夏趕忙道,“看在錢的份上也得接呀,是吧孟姐?”

做軟廣,她也是專業的好嗎!

你嬉皮笑臉的樣子真難看!孟慧媛緩緩吐出一個字:“假。”

然後擺擺手:“下車吧……”

戚夏委屈地道:“孟姐你好無情、好冷酷!”

孟慧媛:“……”

“別忘了你的《影帝追妻》還欠更20萬字!”孟慧媛丟下一句話,果斷趕人下車,油門一踩,“呼”地一聲去遠了。

戚夏轉向樓道,抓頭呼慘:

“這一日”公號要寫,軟廣的策劃案要做;

在網文大站連載的小說《影帝追妻》再不還債就要被讀者寄刀片了……

她無力地倒在沙發裏,無意識按動遙控器翻看電視頻道,十臺裏倒有八臺是歐陽有斐的,當紅的小生,頂著張帥到慘絕人寰的臉天天混在無腦電視劇裏——

呵呵呵,不黑你黑誰啊!

戚夏立即微信助理樓雅:“小雅,準備一下歐陽的料,‘沈七七’周末日常開黑!”

隔壁的不知名女歌手又開始了每天臨睡前車禍現場般的高歌:“我願意為你,我願意為你……”

戚夏用耳機堵上耳朵,打開電腦,對著電腦桌面上笑意吟吟的女子咧嘴一笑:那是她的偶像,華國頂級人文類節目女主持岑宇桐,也是華國傳媒界的扛把子。

總有一天,她要和岑宇桐一樣,成為最優秀的傳媒人;

她要站在最大的舞臺上,讓多年前消失的父母,無論他們人在哪個角落,都能輕易地轉頭就見她。

但,還不是現在。

現在,她必須悶聲賺大錢,還完父母欠下的債。

她需要錢,非常需要,所以,即便是不喜歡程潛之那種霸總調調,也絕對不可能放棄“誠意”悅林的公號推廣項目。

大錢,小錢,她都得撿!

……

就在戚夏忙得焦頭爛額的同時,程潛之則滿心郁卒——

自然不是因為被郭大燦扣住醒酒。

郭大燦又不傻,一來程潛之連酒醉都算不上,更沒有酒駕,抓他無理;

二來,程潛之的鼎鼎大名他還是聽過的,別說無理扣人了,就是理站他這邊,他都得惦惦。

所以戚夏離開後,他順水推舟地放人,順便道了聲“誤會誤會”。

程潛之沒把郭大燦放心上。

他沒想到晚上這麽不順。

和外人的認知不同,程潛之是“誠意”集團的總裁、並且處於主導地位不假,但實際上,他亦有肘掣。

十五年前,程家因故覆沒,是恩人林伯誠救他於水火,扶持他到今天的成就。

當然,林伯誠的林氏江山,包括但不限於“誠意”集團;他所扶持的,也不只有程潛之。

林伯誠本人則在當年的事中被判刑十五年,三個月後即將出獄。

不過,他人雖在“裏面”,對“外面”的掌控力從未放松,在這十五年間,林伯誠一直是通過義子林時豐來操控林氏江山,程潛之及其他人無法與他直接接觸。

等他“出來”,包括“誠意”集團在內的整個林氏體系必定有番震蕩。

而,誰能在他“出來”前刷足好感,對於之後林氏體系的重新布局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偏偏最近程潛之和林時豐在“誠意”集團的發展前景問題上意見相左,便使這事兒變得更緊迫了。

程潛之當然是有野心的,他自認比起林時豐對“誠意”的遠景規劃更合理更科學——

他還有一個私心,就是從林伯誠那獲知當年父母破產的細節,從而找到那對莫名失蹤十五年的仇人。

所以,程潛之給自己放了三個月的假,想用這三個月趕在所有人之前接觸到林伯誠。

他選擇了一個很偏門的路子,即:把自己弄進看守所。

華國刑法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也就是說,只要將刑期控制在三個月內,就能去看守所呆著而不用轉到監獄。

而看守所裏還有一類人,即只剩下三個月關押時間的、即將刑滿釋放的人員。

這兩類人,是有機會在看守所裏碰上面的。

而無論是故意致人輕傷還是酒駕的頂格處罰都是三個月,程潛之想通過這個辦法進看守所親自“迎接”林伯誠。

他也知道這是個很上不得臺面且後患無窮的餿主意,但是他做事向來是對別人狠對自己也狠;

在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之前,對他來說,做,就是了。

沒想到,就算是這麽餿的主意都能被晚上那個女人接連破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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