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接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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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我有位朋友有個法律問題想請教你。”鹹亨走進二馬的辦公室。
“說”。馮貞邊寫字邊回答。
“是這樣子,我朋友的中國公司跟德國的公司簽訂許可使用合同,授權了我朋友的公司在英國使用德國公司在英國獲批的某項專利,後來因為相關的糾紛訴諸到了中國法院,關於本案的定性,應該適用哪國的法律?”
二馬停下手中的筆,認真的回答:“在國際私法實踐中,各國大都以法院地法作為識別的主要依據,我國也是如此。《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8條規定:涉外民事關系的定性,使用法院地法律,因為案件在中國法院審理,故定性問題適用於中國法。”
“那本案的知識產權的爭議,又是使用哪國法?”
“由於商標權和專利權具有嚴格的屬地性,在不同國家註冊和登記的商標權和專利權,只能分別要求各國法律的保護,因此《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48條規定知識產權的歸屬和內容,適用被請求保護地法律。可是,何謂被“請求保護地法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並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我們的理解是知識產權權利在何國被使用、被侵權,權利人請求保護其在何國的知識產權,該國就是被請求保護國,該國法律就是“被請求保護國法律”。原因在於,根據知識產權的地域性,知識產權的內容和保護依賴於其所被批準或被註冊的法域。所以關於專利權內容的爭議,應適用英國法。”二馬回答完,繼續寫自己的東西。突然覺得不對,便擡頭對著鹹亨說:“你過來。”
鹹亨走到二馬面前,二馬站了起來,微笑的看著鹹亨,然後拿起桌上的本子重重的打在鹹亨的頭上,生氣的說:“難怪你司法過不了,你問的這是什麽問題?沒學過法律的可能都懂吧,你到底有沒有在認真做題?這個在司考考卷裏,應該只是一道選擇題吧?你朋友問你,你都不懂,你丟不丟人?我都不好意思說你是我助理了!看我打過這麽多官司都是白看的嗎,下次再問我這種問題,看我不打扁你!”
“老大,其實我懂的,就是不確定嘛!”
二馬又拿起本子重重的打在鹹亨頭上,咬牙切齒的說:“你這是想當我一輩子的助理是嗎?”
“我覺得挺好的!”
“嘖嘖嘖,人人都想著成長,怎麽你就這麽不思進取呢?”
“上梁不正下梁歪,我這是隨你!”
“去你的,今年過不了司考,我把你發配邊疆去。”
“知道了,老大!”
“出去做題。”
“哦!”
“等會,回來。我早上去了柯文的辦公室幾次,都沒見到他,他沒來上班嗎?”
“老大,你不知道他今天出差了嗎?”
“出差?去哪裏了?”
“他有涉外的官司,出國了。要不要我幫你問問去哪個國家?”
“那什麽時候回來呢?”
“這個不清楚,估計十幾天吧。”
“這麽久噢,這樣我日子很無聊也。”
“那就接案子唄。我去拿案件!”
鹹亨拿起案件,開始簡述:“醫生林某退休後,擅自為人看病2年多。前段時間,為病人李某治療,需註射青黴素。李某自述以前曾註射過青黴素,林某便未做皮試就給李某註射青黴素,結果李某因青黴素過敏而死亡。”
“根據《刑法》第336條的規定,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行為。非法行醫嚴造成就診人死亡的,屬於結果加重犯,
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林某雖然之前是醫生,但其退休後,就不具
有醫生執業資格,仍擅自為人看病兩年多,構成非法行醫罪,由於過失導致李某
過敏死亡,屬於於非法行醫罪的結果加重犯。”
“ 那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論處嗎?”
“非法行醫造成就診人死亡的情況下,屬於非法行醫罪的結果加重犯,此時
應優先定非法行醫罪,不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論處。”
“那我們接不接?”
“不接了,都是一個悲字。下一個。”
“那這個你肯定更不接了,聽說目前沒有人敢接。”
“什麽案件這麽可怕?”
“最近輿論聲最高的大學生投毒案件。大學生金某將劇毒的化學物品投入宋某的礦泉水瓶,致使宋某飲後出現嘔吐等癥狀,並於第三天死亡。金某已經承認犯罪事實,目前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他的母親希望通過律師上訴改判。但是律師界目前沒有人敢接。”
“這種,就算不怕輿論,我也不接,簡直違背了我的原則,我要是接了,我怎麽對得起那死去的孩子呢!我說鹹亨,你能不能挑一些民事的案件就好,再不行,也幫我接一下國際涉外案件,我也出國去。”
“那我出去拿民事案件進來。”
“等下把大學生投毒案件相關資料給我看看。”
“不是不接嗎?”
“不接也想了解了解。”
下班,走在停車場,剛想拿鑰匙開車,突然一位五十幾歲的女士出現在二馬的眼前。
“馮律師,求求你,救救我兒子,他真的非常的善良,不會殺人的,真的,求求你,我就一個兒子,如果他死了我怎麽辦?”說著說著,女士突然間跪了下去。”
二馬一驚,趕緊扶起女士:“您先起來,有話慢慢說,別這樣。“
“馮律師,我找過你好多次了,可是你都拒接我的案件,我實在沒有辦法了。再沒有人接,我兒子就會死了。”
“不好意思,您是哪位?您兒子又是?”
“我就是大學生投毒案件金某的母親,我兒子金某,他很善良的,絕對不會殺人的,真的,不會的,不可能的。”
“不好意思,今天剛好有稍微了解了下這個案件。據材料顯示,您兒子金某是已經承認了殺人犯罪事實了。我看了下報導,整個審判程序合法,證據確實、充分,定罪還是準確的,就算上述結果也仍會一樣的。
“不是的,我兒子不會故意殺人的,一定是有苦衷的,可能是不小心的弄錯了,他怎麽會犯故意殺人罪呢?。”
“金媽媽,是這樣的,判定被告人金某的行為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主要取決於兩方面:一是主觀上是否具有殺人的故意;二是客觀上是否實施了殺人的行為。根據資料顯示,金某身為醫學院的高材生,是完全了解該化學品的劇毒和嚴重危害性的,所以他是有預謀、有計劃地向曠泉水內投放化學藥劑,致被害人宋某飲用後中毒。金某殺人故意明顯,且實施了以投放毒物為手段的殺人行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雖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好,但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所以第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金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是合理的。我也無能為力。”
“不是的,馮律師,你可以的,你那麽厲害。要不,你去跟我兒子聊聊,聊完之後你就知道他是怎麽樣的人了,你就會幫助他了,我求你,起碼不要讓他被判死刑,我求求你,求求你。”
“不好意思,金媽媽,我真的無能為力。況且,我覺得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您是母親,那請您也想想,死者父母失去唯一女兒的心情?。”說完,馮貞打開車門,開車走了。只剩金媽媽一人在原地發呆。
某日,公司單位辦公室。
“老大,等會艾總會過來?”
“師姐?為什麽師姐要過來?”
“最近那個金媽媽一直纏著你,新聞都報導了,艾總……”
鹹亨話還沒說完,艾捷就進來了:“怎麽了,不歡迎我來?”
二馬一看到師姐,立刻大獻殷勤:“怎麽可能呀,我最親愛的師姐。”邊說邊扶著師姐坐到沙發上。
“馮貞,我跟你說。投毒那案件,金某的代表律師,你可千萬別接,這案子你要是接了,你的律師生涯基本也就廢了。師姐是看著你一步一步走上來的,從你畢業到現在,你想想,你投入了多少心血,熬了多少個夜,進過多少次醫院,才能有今天名氣和口碑,我現在可是把醜話說在前頭了,你要是敢接,我就打死你。”
二馬撒嬌的說:“師姐,你放心,我不接,你知道我性格的,我是不會接受這種類型的案件,所以你放心。對了,你去師兄那邊了嗎?”
“我哪有空去啊,我這不是著急嗎?先過來看你,現在就過去找你師兄。”
“那我陪你去。”
“不用,我自己去,臭丫頭,還說什麽臥底,忽悠我吧,搶我的人,這口氣,我今天就跟他算算。”
“師姐,加油哦!”
艾捷聽完,傲嬌的走了出去。
林總看到艾捷進入自己的辦公室,一下子兩眼發光,調侃的說:“哎呦,這麽多天才過來找我,有點意外。”
艾捷皮笑肉不笑的說:“你還好意思說呀,把我的人從我眼皮地底下挖走,你這是什麽意思?”
“哎呦,怎麽這麽說呢,這個社會就是這麽現實的。哪邊待遇高,當然是往哪邊走嘍。”
“你的意思就是我虧待馮貞?”
“不不不,怎麽會呢,師姐給我的待遇可高了。”貼在玻璃邊偷聽的二馬趕緊跑了進來,抱怨的說:“還好我不放心跟過來了,師兄,你好好說話好不好,不要挖坑讓我跳,等會師姐真會把我給滅了。其實你就實話實說,明明就是你心裏喜歡師姐,故意要把我挖過來,好讓師姐過來找你,你這追人的方式不對,喜歡師姐就說喜歡,幹嘛老是要跟她鬥?”
“臭丫頭,胡說什麽,沒你的事,回去。”
“我是過來幫你的,師兄。其實呢?你現在就拿起一朵花,然後跟師姐告個白,你的單戀也就結束了。”
“去你的,我怎麽可能.....”
還沒等林總說完,艾捷轉身離去。
二馬無奈的搖頭,對著師兄說:“活該,你單身。”
回到辦公室,二馬看了看手機,突然收到一條陌生短信。
馮律師,我是金媽媽,我真的走投無路了,那是我唯一的兒子,我知道他有多善良,他承認殺人,到現在我都不敢相信。法律不是公正的嗎?為什麽連辯解的機會都不肯給他呢?如果他死了,那我活著也沒有意義了。明天下午四點,我在我們樓頂等你,地址xxxxxxxxxx,如果你還是不願意,我不會勉強你,我會去陪我兒子。
看完後,二馬不禁毛骨悚然。“天啊,這是在以死威脅嗎?如果每個人都這樣,那我不是忙死,我是不會妥協的。”說完,二馬刪除了短信。次日,二馬突然想起了金媽媽的短信,心中感覺很壓抑:“金媽媽應該只是嚇嚇我而已吧,不會真的想不開吧。”二馬看了看手機,現在是三點半,還有半小時:“我到底要不要去,如果是真的,這是一條生命啊!”。
想著想著,二馬立刻找鹹亨要了電話和地址,起身前往停車場,飛快的飆車到了金媽媽家樓下,還有2分鐘四點。只見電梯寫著今日維修,無奈,二馬只好邊打金媽媽的電話邊爬上17樓。到達16樓時,已經是16點4分,此時二馬早已氣喘籲籲,但是金媽媽電話沒接,二馬一刻也不敢休息,繼續拼了命的往上跑。到達頂樓時,16點5分。此時,二馬看到金媽媽站在樓頂邊緣。她的臉上充滿著絕望,生無可戀四個字清晰印著,馬上就要往下跳了。
“金媽媽,我接,我願意做金某的代表律師!”二馬脫口而出。
金媽媽回頭看著二馬,留下了感激的淚水,此刻,二馬在她的眼神中看到了希望,原來,絕望和希望只是一念之間,二馬癱坐在地上,還好自己有個習慣時間調快了5分鐘。
金媽媽爬了下來,小跑到二馬面前,關心的問:“馮律師,你怎麽了?”說完,試圖扶二馬起來。
二馬揮了揮手,此時正瘋狂的喘氣:“我腿軟,你讓我坐一下。”
“不好意思,嚇到你了!”
“是,真的嚇到我了,怎麽能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呢?難道你的生命不是命嗎?”
“當我人生有希望的時候,我的生命才是命。”
一句簡短的話,卻包含了無數母親的感受。
“明天,我先去跟你兒子聊一下,深入了解下情況,在看怎麽打。”
“謝謝你,馮律師,真的,謝謝你!”
二馬對著金媽媽微微一笑,那笑裏包含著很多很多的思考。其實當二馬決定走上法律這條職業生涯的時候,就告訴過自己,絕對不幫罪犯打官司,因為她覺得他們本就應該收到應有的懲罰,而自己當律師就是為了讓那些受害人討回自己的公道。但是在看到金媽媽即將跳樓的一刻,她覺得她錯了。法律對每個人應該都是平等的,不管過程怎麽樣,每個人都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但是,沒有人敢接金某的案件,其實在那一刻,金某已經失去了法律應有的平等關系。抓罪犯是檢察官,公安機關等行政部門的義務,不是律師,律師僅僅是為自己的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利益,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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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馬停下手中的筆,認真的回答:“在國際私法實踐中,各國大都以法院地法作為識別的主要依據,我國也是如此。《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8條規定:涉外民事關系的定性,使用法院地法律,因為案件在中國法院審理,故定性問題適用於中國法。”
“那本案的知識產權的爭議,又是使用哪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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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亨走到二馬面前,二馬站了起來,微笑的看著鹹亨,然後拿起桌上的本子重重的打在鹹亨的頭上,生氣的說:“難怪你司法過不了,你問的這是什麽問題?沒學過法律的可能都懂吧,你到底有沒有在認真做題?這個在司考考卷裏,應該只是一道選擇題吧?你朋友問你,你都不懂,你丟不丟人?我都不好意思說你是我助理了!看我打過這麽多官司都是白看的嗎,下次再問我這種問題,看我不打扁你!”
“老大,其實我懂的,就是不確定嘛!”
二馬又拿起本子重重的打在鹹亨頭上,咬牙切齒的說:“你這是想當我一輩子的助理是嗎?”
“我覺得挺好的!”
“嘖嘖嘖,人人都想著成長,怎麽你就這麽不思進取呢?”
“上梁不正下梁歪,我這是隨你!”
“去你的,今年過不了司考,我把你發配邊疆去。”
“知道了,老大!”
“出去做題。”
“哦!”
“等會,回來。我早上去了柯文的辦公室幾次,都沒見到他,他沒來上班嗎?”
“老大,你不知道他今天出差了嗎?”
“出差?去哪裏了?”
“他有涉外的官司,出國了。要不要我幫你問問去哪個國家?”
“那什麽時候回來呢?”
“這個不清楚,估計十幾天吧。”
“這麽久噢,這樣我日子很無聊也。”
“那就接案子唄。我去拿案件!”
鹹亨拿起案件,開始簡述:“醫生林某退休後,擅自為人看病2年多。前段時間,為病人李某治療,需註射青黴素。李某自述以前曾註射過青黴素,林某便未做皮試就給李某註射青黴素,結果李某因青黴素過敏而死亡。”
“根據《刑法》第336條的規定,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行為。非法行醫嚴造成就診人死亡的,屬於結果加重犯,
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林某雖然之前是醫生,但其退休後,就不具
有醫生執業資格,仍擅自為人看病兩年多,構成非法行醫罪,由於過失導致李某
過敏死亡,屬於於非法行醫罪的結果加重犯。”
“ 那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論處嗎?”
“非法行醫造成就診人死亡的情況下,屬於非法行醫罪的結果加重犯,此時
應優先定非法行醫罪,不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論處。”
“那我們接不接?”
“不接了,都是一個悲字。下一個。”
“那這個你肯定更不接了,聽說目前沒有人敢接。”
“什麽案件這麽可怕?”
“最近輿論聲最高的大學生投毒案件。大學生金某將劇毒的化學物品投入宋某的礦泉水瓶,致使宋某飲後出現嘔吐等癥狀,並於第三天死亡。金某已經承認犯罪事實,目前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他的母親希望通過律師上訴改判。但是律師界目前沒有人敢接。”
“這種,就算不怕輿論,我也不接,簡直違背了我的原則,我要是接了,我怎麽對得起那死去的孩子呢!我說鹹亨,你能不能挑一些民事的案件就好,再不行,也幫我接一下國際涉外案件,我也出國去。”
“那我出去拿民事案件進來。”
“等下把大學生投毒案件相關資料給我看看。”
“不是不接嗎?”
“不接也想了解了解。”
下班,走在停車場,剛想拿鑰匙開車,突然一位五十幾歲的女士出現在二馬的眼前。
“馮律師,求求你,救救我兒子,他真的非常的善良,不會殺人的,真的,求求你,我就一個兒子,如果他死了我怎麽辦?”說著說著,女士突然間跪了下去。”
二馬一驚,趕緊扶起女士:“您先起來,有話慢慢說,別這樣。“
“馮律師,我找過你好多次了,可是你都拒接我的案件,我實在沒有辦法了。再沒有人接,我兒子就會死了。”
“不好意思,您是哪位?您兒子又是?”
“我就是大學生投毒案件金某的母親,我兒子金某,他很善良的,絕對不會殺人的,真的,不會的,不可能的。”
“不好意思,今天剛好有稍微了解了下這個案件。據材料顯示,您兒子金某是已經承認了殺人犯罪事實了。我看了下報導,整個審判程序合法,證據確實、充分,定罪還是準確的,就算上述結果也仍會一樣的。
“不是的,我兒子不會故意殺人的,一定是有苦衷的,可能是不小心的弄錯了,他怎麽會犯故意殺人罪呢?。”
“金媽媽,是這樣的,判定被告人金某的行為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主要取決於兩方面:一是主觀上是否具有殺人的故意;二是客觀上是否實施了殺人的行為。根據資料顯示,金某身為醫學院的高材生,是完全了解該化學品的劇毒和嚴重危害性的,所以他是有預謀、有計劃地向曠泉水內投放化學藥劑,致被害人宋某飲用後中毒。金某殺人故意明顯,且實施了以投放毒物為手段的殺人行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雖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好,但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所以第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金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是合理的。我也無能為力。”
“不是的,馮律師,你可以的,你那麽厲害。要不,你去跟我兒子聊聊,聊完之後你就知道他是怎麽樣的人了,你就會幫助他了,我求你,起碼不要讓他被判死刑,我求求你,求求你。”
“不好意思,金媽媽,我真的無能為力。況且,我覺得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您是母親,那請您也想想,死者父母失去唯一女兒的心情?。”說完,馮貞打開車門,開車走了。只剩金媽媽一人在原地發呆。
某日,公司單位辦公室。
“老大,等會艾總會過來?”
“師姐?為什麽師姐要過來?”
“最近那個金媽媽一直纏著你,新聞都報導了,艾總……”
鹹亨話還沒說完,艾捷就進來了:“怎麽了,不歡迎我來?”
二馬一看到師姐,立刻大獻殷勤:“怎麽可能呀,我最親愛的師姐。”邊說邊扶著師姐坐到沙發上。
“馮貞,我跟你說。投毒那案件,金某的代表律師,你可千萬別接,這案子你要是接了,你的律師生涯基本也就廢了。師姐是看著你一步一步走上來的,從你畢業到現在,你想想,你投入了多少心血,熬了多少個夜,進過多少次醫院,才能有今天名氣和口碑,我現在可是把醜話說在前頭了,你要是敢接,我就打死你。”
二馬撒嬌的說:“師姐,你放心,我不接,你知道我性格的,我是不會接受這種類型的案件,所以你放心。對了,你去師兄那邊了嗎?”
“我哪有空去啊,我這不是著急嗎?先過來看你,現在就過去找你師兄。”
“那我陪你去。”
“不用,我自己去,臭丫頭,還說什麽臥底,忽悠我吧,搶我的人,這口氣,我今天就跟他算算。”
“師姐,加油哦!”
艾捷聽完,傲嬌的走了出去。
林總看到艾捷進入自己的辦公室,一下子兩眼發光,調侃的說:“哎呦,這麽多天才過來找我,有點意外。”
艾捷皮笑肉不笑的說:“你還好意思說呀,把我的人從我眼皮地底下挖走,你這是什麽意思?”
“哎呦,怎麽這麽說呢,這個社會就是這麽現實的。哪邊待遇高,當然是往哪邊走嘍。”
“你的意思就是我虧待馮貞?”
“不不不,怎麽會呢,師姐給我的待遇可高了。”貼在玻璃邊偷聽的二馬趕緊跑了進來,抱怨的說:“還好我不放心跟過來了,師兄,你好好說話好不好,不要挖坑讓我跳,等會師姐真會把我給滅了。其實你就實話實說,明明就是你心裏喜歡師姐,故意要把我挖過來,好讓師姐過來找你,你這追人的方式不對,喜歡師姐就說喜歡,幹嘛老是要跟她鬥?”
“臭丫頭,胡說什麽,沒你的事,回去。”
“我是過來幫你的,師兄。其實呢?你現在就拿起一朵花,然後跟師姐告個白,你的單戀也就結束了。”
“去你的,我怎麽可能.....”
還沒等林總說完,艾捷轉身離去。
二馬無奈的搖頭,對著師兄說:“活該,你單身。”
回到辦公室,二馬看了看手機,突然收到一條陌生短信。
馮律師,我是金媽媽,我真的走投無路了,那是我唯一的兒子,我知道他有多善良,他承認殺人,到現在我都不敢相信。法律不是公正的嗎?為什麽連辯解的機會都不肯給他呢?如果他死了,那我活著也沒有意義了。明天下午四點,我在我們樓頂等你,地址xxxxxxxxxx,如果你還是不願意,我不會勉強你,我會去陪我兒子。
看完後,二馬不禁毛骨悚然。“天啊,這是在以死威脅嗎?如果每個人都這樣,那我不是忙死,我是不會妥協的。”說完,二馬刪除了短信。次日,二馬突然想起了金媽媽的短信,心中感覺很壓抑:“金媽媽應該只是嚇嚇我而已吧,不會真的想不開吧。”二馬看了看手機,現在是三點半,還有半小時:“我到底要不要去,如果是真的,這是一條生命啊!”。
想著想著,二馬立刻找鹹亨要了電話和地址,起身前往停車場,飛快的飆車到了金媽媽家樓下,還有2分鐘四點。只見電梯寫著今日維修,無奈,二馬只好邊打金媽媽的電話邊爬上17樓。到達16樓時,已經是16點4分,此時二馬早已氣喘籲籲,但是金媽媽電話沒接,二馬一刻也不敢休息,繼續拼了命的往上跑。到達頂樓時,16點5分。此時,二馬看到金媽媽站在樓頂邊緣。她的臉上充滿著絕望,生無可戀四個字清晰印著,馬上就要往下跳了。
“金媽媽,我接,我願意做金某的代表律師!”二馬脫口而出。
金媽媽回頭看著二馬,留下了感激的淚水,此刻,二馬在她的眼神中看到了希望,原來,絕望和希望只是一念之間,二馬癱坐在地上,還好自己有個習慣時間調快了5分鐘。
金媽媽爬了下來,小跑到二馬面前,關心的問:“馮律師,你怎麽了?”說完,試圖扶二馬起來。
二馬揮了揮手,此時正瘋狂的喘氣:“我腿軟,你讓我坐一下。”
“不好意思,嚇到你了!”
“是,真的嚇到我了,怎麽能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呢?難道你的生命不是命嗎?”
“當我人生有希望的時候,我的生命才是命。”
一句簡短的話,卻包含了無數母親的感受。
“明天,我先去跟你兒子聊一下,深入了解下情況,在看怎麽打。”
“謝謝你,馮律師,真的,謝謝你!”
二馬對著金媽媽微微一笑,那笑裏包含著很多很多的思考。其實當二馬決定走上法律這條職業生涯的時候,就告訴過自己,絕對不幫罪犯打官司,因為她覺得他們本就應該收到應有的懲罰,而自己當律師就是為了讓那些受害人討回自己的公道。但是在看到金媽媽即將跳樓的一刻,她覺得她錯了。法律對每個人應該都是平等的,不管過程怎麽樣,每個人都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但是,沒有人敢接金某的案件,其實在那一刻,金某已經失去了法律應有的平等關系。抓罪犯是檢察官,公安機關等行政部門的義務,不是律師,律師僅僅是為自己的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利益,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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