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六十七章 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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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狼族有這麽一個傳說,狼族的祖先曾經受狼王恩賜,帶他們尋找到了水源和食物,讓他們得以存活,從那以後,狼便與狼族人一樣接受同等的待遇。他們並不將狼作為動物看待,而是看做並肩戰鬥的夥伴。

只是時光遙遠,如今的狼族人已不再如原先那般尊重狼群,相反的他們自有一套馴服狼的方法,讓它們成為了自己的下屬、奴隸、可隨意使喚、販賣以及處置年邁或年幼的狼。

他們將年邁的狼殺死,剝下皮毛和牙齒進行裝飾,也專門圈養一些幼狼,以得到它們的血肉做成最美味的食物四處兜售。

可哪怕這些事已成為了狼族人的習慣,可有一種狼他們卻絕對不會碰,也不敢碰。

那便是狼族族長的狼。不知道為什麽,自所有狼族人有記憶以來,族長的狼便與其他的野狼不同,它們個頭更大,更聰明也更通人性。

它們常年被養在族長身邊,通曉人語,雖不能言卻能聽懂人的話。

傳聞它們力氣比普通的狼大,牙齒也更鋒利,奔跑速度疾如風般,還傳聞它們通體雪白,是少見的白狼品種。

狼族族長的狼是世代相傳的,族長將它們稱為狼王。狼王一般為雌性,雄性則很少出現。每一代的狼王生養無數後代,最終卻只會有一只留下來,仿佛它天生曉得自己的使命,而留下來的這一只,便會終身與主人相伴。

它們平日不見外人,只有在一些重要場合才會站在族長身邊,威風凜凜的出現順便震懾一下族人。

這麽多年來,狼王從來都是雪白色,沒有例外。可狼淵接下族長的重擔時,前任狼王尚未有一頭白色幼崽,而在這些灰黑色的幼崽裏又只有一只為雌性。

這是非常少見的現象,狼淵的父親曾一度擔心會因此讓狼族發生災難。好在,小狼除了顏色不是雪白色,其他能力卻並未減弱。比如它比其他狼群更加敏銳、聰明,學東西的速度極快,力氣和速度也比它的兄弟們更強。

狼淵知道,這就是屬於他的狼王,哪怕它的顏色並不似它母親那樣是美麗的雪白色,可狼淵很喜歡它,從它小時候起便小心翼翼地呵護著,重視著,直到它突然從族裏走失。

灰影很聰明,狼淵並不認為是別人將它帶走的,更不可能是因為看守不力而迷了路。

思來想去,狼淵不得不面對一個現實——是灰影自己選擇離開的。

選擇狼王是有一個不可違抗的命令的。自己留下來的那一只,才是他的狼王,而選擇離開的,絕不能強留。

年邁的前任狼王已經去世,灰影的兄弟們早在之前就已經陸續選擇了離開。狼淵以為它會留下來,也一直覺得這是理所當然,可沒想到,灰影居然走了。

他派了很多人去打聽它的下落,可因為它與普通野狼長得並無分別,要找起來難如登天。

只有曾經近距離與它相處過的,如狼淵、狼羨這類的人才能一眼瞧出它的與眾不同來。

狼淵並不想強行帶回灰影,他會尊重它的選擇。可他想知道為什麽。

此時他站院子裏,樓上是早已睡著的亓笙。看著院子裏因為瞧見自己而死活不從窩裏出來的小家夥,再想起之前與它笑得開心的小孩兒,狼淵心裏打了幾個問號。

比起自己的呵護,與這小孩兒混在這青樓後院裏反而更開心嗎?

翌日,亓笙照例起得很早。

狼淵早在他起身的一瞬間就醒了,他翻了個身,察覺到身後人偷偷摸摸的穿衣穿鞋,洗漱之後輕手輕腳下了樓。

不多一會兒,窗外傳來了練拳的聲音,時輕時重,分寸拿捏的極好。

狼淵閉著眼聽了一會兒,暗自點頭。這孩子身法不錯,沒想到看上去年紀不大,卻極有天賦。他打的拳並非一通亂揮,而是剛柔並濟,自有一股子瀟灑勁在裏頭。

小小年紀已能隨心自在,也是不易。

不……狼淵睜開眼,摸了摸下巴。或許正因為心無旁騖,所以才收放自如?

狼淵一整天都在觀察亓笙,越觀察,就越是覺得這娃娃有趣得很。

他心思極單純簡單,為人善良,總是為別人考量。哪怕是做臟活累活也從不吭聲,甚至能微笑面對別人故意的責難。

可若是說他沒城府沒心思,他卻能時刻記住自己是來這裏做什麽的。有意無意打聽消息,與達官貴人阿諛奉承,嘴上像是抹了蜜,一開口就能逗得人哈哈大笑。

狼淵心想,狼羨在信裏所說的擔心,其實是完全沒有必要的。

龍翎年紀雖不大,卻不會做這等沒有把握的事。畢竟是潛伏到敵人的主城裏來,若是沒有幾分本事,光是自己的性命就顧不得了,哪裏還能探聽到消息?

龍翎絕不會做這等賠本買賣,所以既然選得是亓笙,便自有一番道理。

或許就是因為他不設防的表現,容易降低他人防備,又或許因為這小子的適應力太強,丟到哪裏都能爬起來,再或者因為他看上去沒什麽心機,卻有著別人無法撼動的原則和堅持,所以……他是最好的人選,沒有之一。

這一日過得匆忙,亓笙又要照顧店裏,又要想辦法打聽那些逃回來的兵的情況。等到歇店的時候,已經是滿身大汗,氣喘如牛。

單遠莫名其妙地看他,“你今天做了很多事?”

亓笙嘿嘿地笑,“今天有大方的客人!”

單遠便理所當然地誤會了。以為小孩兒為了多賺幾個零碎忙活了一晚上。

他笑著拍拍小孩兒的頭,“你這小鬼,看著憨厚肚子裏倒都是心眼兒。”

亓笙無辜眨眼,“哪兒有?”

單遠也不理他,打了個哈欠慢條斯理回房去了,“行了,早點休息吧,明日還有你的表演。”

亓笙答應了一聲,等那人走遠了才一屁股坐到椅子上,翹著腿長長出了口氣。

狼淵給他遞了杯水,若無其事地問:“我一晚上好像沒怎麽看見過你。”

亓笙差點被嗆住,挑眉笑道:“我個頭太矮了,你看不著,正常!”

說完,他又想起什麽似的皺起眉,“誒?你不是只住一晚上嗎?怎麽還在這兒?”

“哦,我回去的路費不夠。”狼淵木著張臉道:“單老板已經答應我,先讓我在這裏打些零工,攢夠了路費就走。”

“……”亓笙瞪大眼,“你不是為了抓那些逃兵嗎?怎麽……怎麽上頭的人不獎勵你的?就算不獎勵你吧……送你回去應該只是舉手之勞?”

“現在這情況,誰顧得上誰呢?”狼淵道:“我也不好麻煩他們,總歸都是休息一段時日,在這裏住著也不錯。”

亓笙茫然半天,反應過來,不太好意思地道:“良大哥,你該不會和那些貴公子一樣……看上咱們樓裏哪個姑娘了吧?”

狼淵:“……”

“這種事,也正常啦。”亓笙撓脖子,“每天都有人對樓裏的姑娘一見傾心,剛開始我也挺驚訝的,不過後來就看習慣了。”

他說著往狼淵那邊斜了斜身子,“咱們是好兄弟!你告訴我是誰,我幫你說說好話去!”

狼淵:“……”

亓笙一口咬定是這樣沒錯,狼淵索性也不解釋了,就此默認了下來。

於是亓笙每天都猜狼淵到底看上誰了,見狼淵盯著誰看,就給誰送小玩意兒去,還跟人家姑娘說是狼淵送的。

結果一段時間下來,樓裏的姑娘就都知道了一件事——狼淵是個花心蘿蔔,看著沈穩,喜歡的姑娘卻是一天一變的。

狼淵真是有口也說不清楚,最好的傾述夥伴就成了後院那只小狼。

趁著亓笙睡得呼嚕直響,狼淵又溜進了院子裏,對著撅著屁股朝自己甩尾巴,顯然不歡迎自己的灰影說:“你到底看上他哪一點了?他哪一點比我好了?”

灰影的回答只有喉嚨裏發出的呼呼聲,像在笑一樣。

狼淵覺得自己處理族中事物的日子都沒有在這裏的一天累,那亓笙腦子裏不知道裝了些什麽,加上又是個小孩子,難以捉摸,總是讓自己“驚喜”連連,實在算不得合作愉快。

幹脆告訴他真相算了。狼淵覺得自己簡直在自討苦吃,最初本是想觀察看看這小子為何會被灰影選中,到現在他實在悔不當初。

只覺得灰影一定是腦子摔壞了。

“——咚!”

靠近王城的街道上突然響起渾厚的鐘聲。那聲音響得極慢,傳播速度卻極快。

長情樓這條街離王城尚有一段距離,此時卻聽得清清楚楚。

他站起身,凝眉看向遠方,就見隱隱有黑煙從遠處街道上飄了過來。

火災?

“砰——”

閣樓上窗戶突然被推開。狼淵擡頭,就見一個小身影飛快地竄了出去。與平日他練拳時的慢條斯理不同,此時的亓笙像離弦的箭,帶著懾人的冷意。

狼淵只怔楞一瞬,立刻飛身追了上去——還不忘先去閣樓上拿了小孩兒的外衣。

那小子怎的衣服都不穿好就出去了!

亓笙來不及想為何睜眼時狼淵不在房裏,也來不及想為何狼淵離開房間自己竟一無所覺。他只是在聽到鐘聲的一瞬間,心裏有不好的預感。

那是一種直覺,很難說清楚,但在回神之前他已經沖出去了。

用最快的速度躍過重重屋頂和茂密的枝椏,他的速度比起狼羨不值一提,可對於一個十歲的孩子來說,狼淵心裏已是無比震驚。

他們二人甚至比救火隊還先到。

狼淵站在遠處的樹蔭下,看著亓笙小心爬上主城的城墻。所有人都救火去了,正是潛入的最好時機。

亓笙下定決心,飛快躍了進去。

狼淵心裏暗罵這小子為何如此膽大,一邊跟著躍了進去。

王城裏是一片火海,侍女守衛四處奔走,根本無人註意一個小孩兒的出現。

狼淵就不同了,他身材高大,為了遮掩狼族特色的容貌故意裝作眼疾,遮擋了半只眼睛,如今這般扮相出現在王城,很容易被定為嫌疑目標。

他只能盡量低頭,貼著圍墻而走。又一路註意著小孩兒的動向,緊張得手心都出了汗。

越往溫度高的地方去,路上的人便少了。

大概是火焰太高,眾人已經沒有了施救的辦法,幹脆一路往外撤去了。

亓笙仿佛感覺不到熱似的,捂著鼻子一路穿過院子,青石板路上橫七豎八倒了許多守衛和侍女的屍體,他們都是被殺死的,血像溪流一樣蔓延而下。

亓笙皺起眉,迅速環視四周,樹葉被燃燒發出劈啪的聲音,聽起來格外刺耳。

狼淵從後面奔了上來,一把攬住小孩兒的腰將他往旁邊帶了過去。

隨即而來的是旁邊一株小樹傾倒而下。

“良大哥?”亓笙嚇了一跳,“你怎麽……”

“沒時間說這些了!”狼淵道:“你要找什麽?”

亓笙略微一頓,卻知道現在不是裝傻的時候,直接道:“虎族的族長!”

狼淵搖頭,“那恐怕你要失望了。”

“什麽意思?”

“這是他的寢殿。”狼淵擡頭,示意他看燃得最紅火的那棟兩層大宅,“我估計,他已經死在裏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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