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番外:囚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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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煥朝小時候住的庭院春天一到月季香氣濃郁,鳥兒在枝頭鬧得特別歡。十歲那年,他拿彈弓傷了一只造訪庭院的小鳥,為它療傷,然後將它關在精致的籠子裏,悉心養著。
母親洪瑛發現了,蹲下身摸著他的頭:“小朝,我們把它放生好麽?”
嚴煥朝癟著嘴搖搖頭,說他想天天能看到它,這可是他好不容易抓來的。
“飛到外面多可怕啊,萬一受傷了怎麽辦,”他孩子脾氣上來,急了,為自己辯白道,“我能它好吃好喝的,什麽都是最好的,而且它也不用吹風淋雨,這樣不好麽?”
洪瑛搖了搖頭,反問道:“困住它不讓它飛,將它和家人隔絕,小朝這就是你的喜歡嗎?”
嚴煥朝這一下被問住了,啞口無言。
洪瑛接著給他講了一個國王與夜鶯的故事。
她說,從前有個國王,他擁有一個非常大的花園,花園裏長滿了可愛的花。花園不遠處有一片樹林,住著一只夜鶯,她的歌聲格外動聽,人們都說她的歌聲能治愈內心的傷口。
國王聽聞傳言,很想聽到夜鶯的歌聲,於是派人四處尋找,終於找著了。
夜鶯的歌聲果真非常動聽,國王感動得流下眼淚,他決定要把夜鶯留在身邊。
他用黃金打造最華麗的鳥籠,為她戴上昂貴的寶石項鏈。可夜鶯什麽都不想要,對她來說,國王當初的一滴淚勝過所有最貴重的寶物。
國王見夜鶯郁郁寡歡,問她到底想要什麽。
夜鶯說,我想飛上天空,飛回到那片樹林裏。
國王不許,他頑固地想留住夜鶯,只懂為她搜尋更多稀奇的寶物,更精致的金絲雀籠,這就是他對夜鶯的愛。
那些都很好很好,但都不是夜鶯真正想要的。
從此夜鶯拒絕再歌唱,國王依然將她關在籠子裏,卻不再來看她。
“後來呢?”嚴煥朝好奇地問。
“夜鶯死了,”洪瑛表情過分平靜,甚至像一潭死水,“再後來,國王的手下為他打造一只機械夜鶯,如願地為她鑲滿寶石,不用擔心她時刻想掙脫牢籠,聽她一直不知疲倦地歌唱。久而久之,國王就忘了那只死去的夜鶯。”
嚴煥朝聽過安徒生的國王與夜鶯,跟洪瑛講的故事一樣又很不一樣。
他辯道:“這不是國王與夜鶯,媽媽你講錯了。”
“這是我的國王與夜鶯,”洪瑛伸手輕輕擰了擰嚴煥朝的鼻子,一本正經地逗他,“昨晚我夢見安徒生,他告訴我,其實他是想這麽寫來著。你要是不肯放走這小鳥,它也會像夜鶯那樣死在籠子裏,多可憐啊對不對。”
“我們的小朝,難道想做專制又自私的國王嗎?”
洪瑛演得煞有介事,嚴煥朝還真信了,趕忙把小鳥給放了。
兩母子就這樣在原地擡頭望著小鳥飛向天空,飛遠了,不見了。
“哪怕再喜歡也要學著克制占有欲,給對方想要的而不是自己想要的,小朝知道嗎?”
半晌,洪瑛才徐徐道來,她似是想到了什麽,明明嘴角還掛著一抹微笑,眼裏卻流露出很深的悲傷。
嚴煥朝懵懵懂懂地點頭,這道理是年紀尚小的他難以理解的。
他當時更不可能知道,洪瑛這句話這個故事是在教他,也是在說她自己。
打記事以來,嚴煥朝和洪瑛就住在這偌大的庭院裏,說是住,其實更像被困。
院子裏除了花花草草,最多就是來來往往、面無表情的人,他們照顧母子倆的起居飲食,也負責看管他們。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嚴煥朝對外界的認知基本只源於每天上門教導他的老師,以及書房裏無數珍藏的書。
長期的“與世隔絕”造就了他孤傲而冷淡的性情。縱然後來入世成為一名演員,看盡圈中的光怪陸離,演盡人生的喜怒哀樂,嚴煥朝始終與周遭的人與事保持一定距離,沒有多少能真正地牽動他內心最深處那根弦。
聽那些看管他們的人說,他有一個父親,可對方空有“父親”這個名銜,一年到頭難見人影。
嚴煥朝不怎麽愛見到這個父親,倒不是父親總愛板著臉,性情奇怪至極,而是每回父親難得造訪,洪瑛總是格外的不開心。
其實平日裏大多數時候,洪瑛似乎都有點兒強顏歡笑的感覺。嚴煥朝能感覺到,她並不喜歡被困在這裏,即使這裏有最周到的照顧,最華美的生活。
他不喜歡任何讓洪瑛悲傷的人或事,連帶也很不喜歡他那個沈郁可怕的父親,以及這個困住他們的“牢籠”。
洪瑛最大的娛樂便是唱歌,她歌聲格外空靈,嚴煥朝最初對音樂的所有美好的回憶全來自洪瑛。然而洪瑛從不在他那位父親面前唱歌,哪怕一句也不願意,她甚至不肯給他一個笑,說一句話。
即使遭受這般冷待,父親仍會定期定候來看洪瑛。他不怎麽會拿正眼瞧嚴煥朝這個兒子,仿佛不是親生的,只一直看著洪瑛,眼裏藏著很難以言語表達的情感。洪瑛卻很少回視他。
兩人經常在涼亭一坐就是一個下午,但很少有眼神或言語上的交流。
這種奇怪又詭異的情況一直維持到嚴煥朝十八歲那年,父親為他舉辦一場陣仗頗大的成人儀式,在外人面前認了他這麽個兒子。
轉日,他和洪瑛被允許離開這個生活了多年的地方。
從此之後,嚴煥朝沒再見過他的父親,就連對方的死訊也是從報紙上獲知的。
洪瑛對此表現得很淡很淡,仿佛這是與她無關的人或事。她總是對音樂、對世間萬物懷有無比深切的愛,內心柔軟,至今仍會為一首老歌或一部老電影而流淚,唯獨對他的父親淡漠至極,哪怕人死了也沒能在她心底激起一絲波瀾。
嚴煥朝一度為父母間這種別扭奇怪的關系而感到疑惑。直到某天,他翻出了一張刻錄著父母昔日互動視頻的光盤。
洪瑛拉著他父親的手翩然起舞,嘴裏哼著不知名的小調。兩人都跳得很隨意,毫無章法,甚至會踩中彼此的腳,然後又抱著笑成一團。
畫面一轉,洪瑛對著鏡頭,笑瞇瞇地抱怨,說嚴叔叔什麽都好,就是喜歡管我。
那總是在嚴煥朝面前繃著臉的父親,此刻卻笑意清淺,柔情似水地看向洪瑛,他說,喜歡才會管你。
洪瑛不以為然,反駁道,喜歡我就應該知道,我不喜歡被管。
歪理,跟個沒長大的小孩子一樣。父親笑著說了她一句,說是指責但表情沒見得有多嚴肅。
洪瑛果真像個被寵壞了的小孩,哼了一聲,不服氣地辯駁道,你才小孩,你第一次聽我唱歌都聽哭了。
……
嚴煥朝將光盤完完整整看下來,恍然大悟。
當初那一滴淚是真的,經歷的溫柔共振是真的,後來經年不倦的占有和束縛是真的,老死不相往來也是真的。
國王終於死了,夜鶯也終於自由了。
父母這段往事一直藏在嚴煥朝心底,某種程度上也影響了他對感情的看法,他終於明了洪瑛在他小時候講的那個故事。
感情就像買一張門票到游樂場觀光游玩一場,喜歡誰就像喜歡摩天輪或過山車或旋轉木馬,懷抱滿腔愛意卻永不能擁有,事實上誰又能僅憑愛意就將誰據為己有。
然而在隨後很多年的感情路上,嚴煥朝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從來沒有求而不得的時候,因此也沒什麽機會去體驗一把國王遇上夜鶯求不得的感覺。那些人在他身旁來去自如,他很少付出深刻的愛意,對誰都是淡淡的、適可而止的,從不主動挽留。
待在他身邊最久的是淩川,淩川故意試探他,提出要分手,他也就真的放他走。
沒什麽必須抓在手裏的,也沒什麽值得他抓在手裏的。
分手後的某個晚上,淩川喝得爛醉如泥,撥通了他的電話,聲音裏是十足十的委屈。
他問嚴煥朝,為什麽這麽輕易地放他走?為什麽不試圖抓住他?
嚴煥朝沒回答。
淩川在電話裏撒了一通氣,最後對他說,其實我一直知道只要我放手你就不會抓住我,可我還是想搏一次,搏你對我有那麽一點點認真。我期待著有天你也想抓住誰,期待著你也有愛而不得的時候,你會明白我的感受……
這一番話像預言,也像詛咒。
嚴煥朝對舊情人向來寬容,哪怕對方借酒撒瘋也認認真真聽完,卻沒把話放在心上。
從沒想到淩川一語成讖,他遇到了方沐風。
嚴煥朝頭一回註意到方沐風,對方還是片場裏的小配角。這小孩很能吃苦很能忍,哪怕大冬天泡在水裏拍了大半天的戲,依然不說一句累或冷。導演一喊開始他就立馬進入狀態,對著鏡頭濕漉漉地笑了,那個笑實在幹凈又可愛,是個生來即有很強鏡頭感的人。
嚴煥朝觀察了他好幾天,註意到他老喜歡躲在角落裏練習僅有的幾句臺詞,也註意到他連主角的臺詞也能倒背如流。於是某天,他給全劇組的人訂了熱飲暖胃,趁著對方沒拿的機會給他送去一杯熱牛奶。
走近一看,這小孩果真又開始在那兒練習。
嚴煥朝饒有興趣地觀賞許久,沒忍住笑了。其實也並非什麽好笑的事,可他一見到這小孩過分認真的小模樣,視線就總是被吸引,心情也會莫名變好。
尤其這小孩似乎頭一次近距離接觸大明星本人,嚇壞了,楞在那兒半天不給反應,嚴煥朝就更覺得有意思。
那時候他也沒多餘的想法,只當在片場偶然遇到一個格外可愛的小孩,又認真又好看,沒過幾天即拋諸腦後。
真正讓嚴煥朝記住“方沐風”這名字,是許久後的第二次見面。
在導演彭文也的片場裏,方沐風飾演的伍關擡起眼,隔著鏡頭與嚴煥朝對視,目光蘊著無限深情和專註,猶如凝望的正是此生摯愛。就這樣對視的片刻,他像是剖開自己滾燙的真心,每一個字都像是嵌在血肉裏。
“晚安,我愛你。”
沈默的年代裏容不得一份太明目張膽的愛,伍關沒說出口,他無聲地做著口型,隨即唇邊牽出一個笑,須臾間便是冰消雪融。
眼神也只能替他將這萬般深情柔情傾訴一二。
這一瞬間,嚴煥朝胸口被狠狠地撞一下,周遭突然變得很安靜很安靜,仿佛就剩下他和方沐風二人。而方沐風眼裏只有他,一如他此刻眼裏只有方沐風。
他覺得很熟悉,就像是在哪兒曾見過這個小孩,不僅僅在幾年前的那個片場,或許還可能在更久遠的時候。
那份如前世相識的熟悉感來得毫無理由,風風火火地占據嚴煥朝的心頭,令他覺得當下的一切都剛剛好——重遇小孩的時機剛剛好,這一天的天氣剛剛好,飾演的情節剛剛好,小孩的一顰一笑剛剛好,仿佛就是按著他喜好來長的。
“這小孩挺有意思的。”
好久之後,他終於回過神來,對彭文也如是說。
的確有意思,小孩跑過無數龍套演過不少爛片,好不容易憑借一部偶像劇男二小火一把,在人山人海人擠人的娛樂圈冒尖兒,不去當偶像賺快錢,卻跑來陪彭文也磨一部註定不賣座的文藝片,不惜扮醜抹去自己賴以成名的美貌,為了一場戲琢磨再琢磨。
聽彭文也的描述,這小孩兒對自己特別的狠,比誰都狠,生生將自己搞得情緒抑郁,讓他這素來狠心的導演反倒不好意思起來。
藏不住,方沐風眼裏根本藏不住對演戲這件事的癡迷,以及執著於必須被看見的熊熊野心。
不僅有意思,一張漂亮的臉還生得格外合嚴煥朝的心意。氣質冷冷清清又偏生得眉目招人,天真又充滿誘惑,眼角眉梢暗流湧動的欲望叫人心緒難平,挺拔的身姿往人群裏一站,哪怕是美人眾多的娛樂圈仍如鶴立雞群。
彭文也對他說:“沐風和當年的你很相似,不僅僅面相和氣質上的像,還有那眼神、那份癡、那股勁兒,簡直有過之而無不及。”
嚴煥朝當時覺得,他之所以能人群中第一眼相中方沐風,大概正因為這份莫名其妙的相似感——在茫茫人海中有幸找到同類。
剎那心動令他不知怎地就想起,曾有那麽一只羽色漂亮的小鳥偶然停在他的窗臺邊,也恰恰落在了他心上。
他第一反應是,這麽漂亮的孩子就該收為己有,就像應有盡有的國王認為世間所有珍寶都該是自己的。
可他不像他的父親是個獨斷專橫的國王,眼前的方沐風並非毫無思想和自主權的死物。要是僅僅憑他的想要就將方沐風關在籠子裏,折斷他翅膀不許他飛翔,就更加可惜了。
於是,嚴煥朝忍住了想將眼前的人據為己有的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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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更,嚴老師的經歷和心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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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煥朝小時候住的庭院春天一到月季香氣濃郁,鳥兒在枝頭鬧得特別歡。十歲那年,他拿彈弓傷了一只造訪庭院的小鳥,為它療傷,然後將它關在精致的籠子裏,悉心養著。
母親洪瑛發現了,蹲下身摸著他的頭:“小朝,我們把它放生好麽?”
嚴煥朝癟著嘴搖搖頭,說他想天天能看到它,這可是他好不容易抓來的。
“飛到外面多可怕啊,萬一受傷了怎麽辦,”他孩子脾氣上來,急了,為自己辯白道,“我能它好吃好喝的,什麽都是最好的,而且它也不用吹風淋雨,這樣不好麽?”
洪瑛搖了搖頭,反問道:“困住它不讓它飛,將它和家人隔絕,小朝這就是你的喜歡嗎?”
嚴煥朝這一下被問住了,啞口無言。
洪瑛接著給他講了一個國王與夜鶯的故事。
她說,從前有個國王,他擁有一個非常大的花園,花園裏長滿了可愛的花。花園不遠處有一片樹林,住著一只夜鶯,她的歌聲格外動聽,人們都說她的歌聲能治愈內心的傷口。
國王聽聞傳言,很想聽到夜鶯的歌聲,於是派人四處尋找,終於找著了。
夜鶯的歌聲果真非常動聽,國王感動得流下眼淚,他決定要把夜鶯留在身邊。
他用黃金打造最華麗的鳥籠,為她戴上昂貴的寶石項鏈。可夜鶯什麽都不想要,對她來說,國王當初的一滴淚勝過所有最貴重的寶物。
國王見夜鶯郁郁寡歡,問她到底想要什麽。
夜鶯說,我想飛上天空,飛回到那片樹林裏。
國王不許,他頑固地想留住夜鶯,只懂為她搜尋更多稀奇的寶物,更精致的金絲雀籠,這就是他對夜鶯的愛。
那些都很好很好,但都不是夜鶯真正想要的。
從此夜鶯拒絕再歌唱,國王依然將她關在籠子裏,卻不再來看她。
“後來呢?”嚴煥朝好奇地問。
“夜鶯死了,”洪瑛表情過分平靜,甚至像一潭死水,“再後來,國王的手下為他打造一只機械夜鶯,如願地為她鑲滿寶石,不用擔心她時刻想掙脫牢籠,聽她一直不知疲倦地歌唱。久而久之,國王就忘了那只死去的夜鶯。”
嚴煥朝聽過安徒生的國王與夜鶯,跟洪瑛講的故事一樣又很不一樣。
他辯道:“這不是國王與夜鶯,媽媽你講錯了。”
“這是我的國王與夜鶯,”洪瑛伸手輕輕擰了擰嚴煥朝的鼻子,一本正經地逗他,“昨晚我夢見安徒生,他告訴我,其實他是想這麽寫來著。你要是不肯放走這小鳥,它也會像夜鶯那樣死在籠子裏,多可憐啊對不對。”
“我們的小朝,難道想做專制又自私的國王嗎?”
洪瑛演得煞有介事,嚴煥朝還真信了,趕忙把小鳥給放了。
兩母子就這樣在原地擡頭望著小鳥飛向天空,飛遠了,不見了。
“哪怕再喜歡也要學著克制占有欲,給對方想要的而不是自己想要的,小朝知道嗎?”
半晌,洪瑛才徐徐道來,她似是想到了什麽,明明嘴角還掛著一抹微笑,眼裏卻流露出很深的悲傷。
嚴煥朝懵懵懂懂地點頭,這道理是年紀尚小的他難以理解的。
他當時更不可能知道,洪瑛這句話這個故事是在教他,也是在說她自己。
打記事以來,嚴煥朝和洪瑛就住在這偌大的庭院裏,說是住,其實更像被困。
院子裏除了花花草草,最多就是來來往往、面無表情的人,他們照顧母子倆的起居飲食,也負責看管他們。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嚴煥朝對外界的認知基本只源於每天上門教導他的老師,以及書房裏無數珍藏的書。
長期的“與世隔絕”造就了他孤傲而冷淡的性情。縱然後來入世成為一名演員,看盡圈中的光怪陸離,演盡人生的喜怒哀樂,嚴煥朝始終與周遭的人與事保持一定距離,沒有多少能真正地牽動他內心最深處那根弦。
聽那些看管他們的人說,他有一個父親,可對方空有“父親”這個名銜,一年到頭難見人影。
嚴煥朝不怎麽愛見到這個父親,倒不是父親總愛板著臉,性情奇怪至極,而是每回父親難得造訪,洪瑛總是格外的不開心。
其實平日裏大多數時候,洪瑛似乎都有點兒強顏歡笑的感覺。嚴煥朝能感覺到,她並不喜歡被困在這裏,即使這裏有最周到的照顧,最華美的生活。
他不喜歡任何讓洪瑛悲傷的人或事,連帶也很不喜歡他那個沈郁可怕的父親,以及這個困住他們的“牢籠”。
洪瑛最大的娛樂便是唱歌,她歌聲格外空靈,嚴煥朝最初對音樂的所有美好的回憶全來自洪瑛。然而洪瑛從不在他那位父親面前唱歌,哪怕一句也不願意,她甚至不肯給他一個笑,說一句話。
即使遭受這般冷待,父親仍會定期定候來看洪瑛。他不怎麽會拿正眼瞧嚴煥朝這個兒子,仿佛不是親生的,只一直看著洪瑛,眼裏藏著很難以言語表達的情感。洪瑛卻很少回視他。
兩人經常在涼亭一坐就是一個下午,但很少有眼神或言語上的交流。
這種奇怪又詭異的情況一直維持到嚴煥朝十八歲那年,父親為他舉辦一場陣仗頗大的成人儀式,在外人面前認了他這麽個兒子。
轉日,他和洪瑛被允許離開這個生活了多年的地方。
從此之後,嚴煥朝沒再見過他的父親,就連對方的死訊也是從報紙上獲知的。
洪瑛對此表現得很淡很淡,仿佛這是與她無關的人或事。她總是對音樂、對世間萬物懷有無比深切的愛,內心柔軟,至今仍會為一首老歌或一部老電影而流淚,唯獨對他的父親淡漠至極,哪怕人死了也沒能在她心底激起一絲波瀾。
嚴煥朝一度為父母間這種別扭奇怪的關系而感到疑惑。直到某天,他翻出了一張刻錄著父母昔日互動視頻的光盤。
洪瑛拉著他父親的手翩然起舞,嘴裏哼著不知名的小調。兩人都跳得很隨意,毫無章法,甚至會踩中彼此的腳,然後又抱著笑成一團。
畫面一轉,洪瑛對著鏡頭,笑瞇瞇地抱怨,說嚴叔叔什麽都好,就是喜歡管我。
那總是在嚴煥朝面前繃著臉的父親,此刻卻笑意清淺,柔情似水地看向洪瑛,他說,喜歡才會管你。
洪瑛不以為然,反駁道,喜歡我就應該知道,我不喜歡被管。
歪理,跟個沒長大的小孩子一樣。父親笑著說了她一句,說是指責但表情沒見得有多嚴肅。
洪瑛果真像個被寵壞了的小孩,哼了一聲,不服氣地辯駁道,你才小孩,你第一次聽我唱歌都聽哭了。
……
嚴煥朝將光盤完完整整看下來,恍然大悟。
當初那一滴淚是真的,經歷的溫柔共振是真的,後來經年不倦的占有和束縛是真的,老死不相往來也是真的。
國王終於死了,夜鶯也終於自由了。
父母這段往事一直藏在嚴煥朝心底,某種程度上也影響了他對感情的看法,他終於明了洪瑛在他小時候講的那個故事。
感情就像買一張門票到游樂場觀光游玩一場,喜歡誰就像喜歡摩天輪或過山車或旋轉木馬,懷抱滿腔愛意卻永不能擁有,事實上誰又能僅憑愛意就將誰據為己有。
然而在隨後很多年的感情路上,嚴煥朝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從來沒有求而不得的時候,因此也沒什麽機會去體驗一把國王遇上夜鶯求不得的感覺。那些人在他身旁來去自如,他很少付出深刻的愛意,對誰都是淡淡的、適可而止的,從不主動挽留。
待在他身邊最久的是淩川,淩川故意試探他,提出要分手,他也就真的放他走。
沒什麽必須抓在手裏的,也沒什麽值得他抓在手裏的。
分手後的某個晚上,淩川喝得爛醉如泥,撥通了他的電話,聲音裏是十足十的委屈。
他問嚴煥朝,為什麽這麽輕易地放他走?為什麽不試圖抓住他?
嚴煥朝沒回答。
淩川在電話裏撒了一通氣,最後對他說,其實我一直知道只要我放手你就不會抓住我,可我還是想搏一次,搏你對我有那麽一點點認真。我期待著有天你也想抓住誰,期待著你也有愛而不得的時候,你會明白我的感受……
這一番話像預言,也像詛咒。
嚴煥朝對舊情人向來寬容,哪怕對方借酒撒瘋也認認真真聽完,卻沒把話放在心上。
從沒想到淩川一語成讖,他遇到了方沐風。
嚴煥朝頭一回註意到方沐風,對方還是片場裏的小配角。這小孩很能吃苦很能忍,哪怕大冬天泡在水裏拍了大半天的戲,依然不說一句累或冷。導演一喊開始他就立馬進入狀態,對著鏡頭濕漉漉地笑了,那個笑實在幹凈又可愛,是個生來即有很強鏡頭感的人。
嚴煥朝觀察了他好幾天,註意到他老喜歡躲在角落裏練習僅有的幾句臺詞,也註意到他連主角的臺詞也能倒背如流。於是某天,他給全劇組的人訂了熱飲暖胃,趁著對方沒拿的機會給他送去一杯熱牛奶。
走近一看,這小孩果真又開始在那兒練習。
嚴煥朝饒有興趣地觀賞許久,沒忍住笑了。其實也並非什麽好笑的事,可他一見到這小孩過分認真的小模樣,視線就總是被吸引,心情也會莫名變好。
尤其這小孩似乎頭一次近距離接觸大明星本人,嚇壞了,楞在那兒半天不給反應,嚴煥朝就更覺得有意思。
那時候他也沒多餘的想法,只當在片場偶然遇到一個格外可愛的小孩,又認真又好看,沒過幾天即拋諸腦後。
真正讓嚴煥朝記住“方沐風”這名字,是許久後的第二次見面。
在導演彭文也的片場裏,方沐風飾演的伍關擡起眼,隔著鏡頭與嚴煥朝對視,目光蘊著無限深情和專註,猶如凝望的正是此生摯愛。就這樣對視的片刻,他像是剖開自己滾燙的真心,每一個字都像是嵌在血肉裏。
“晚安,我愛你。”
沈默的年代裏容不得一份太明目張膽的愛,伍關沒說出口,他無聲地做著口型,隨即唇邊牽出一個笑,須臾間便是冰消雪融。
眼神也只能替他將這萬般深情柔情傾訴一二。
這一瞬間,嚴煥朝胸口被狠狠地撞一下,周遭突然變得很安靜很安靜,仿佛就剩下他和方沐風二人。而方沐風眼裏只有他,一如他此刻眼裏只有方沐風。
他覺得很熟悉,就像是在哪兒曾見過這個小孩,不僅僅在幾年前的那個片場,或許還可能在更久遠的時候。
那份如前世相識的熟悉感來得毫無理由,風風火火地占據嚴煥朝的心頭,令他覺得當下的一切都剛剛好——重遇小孩的時機剛剛好,這一天的天氣剛剛好,飾演的情節剛剛好,小孩的一顰一笑剛剛好,仿佛就是按著他喜好來長的。
“這小孩挺有意思的。”
好久之後,他終於回過神來,對彭文也如是說。
的確有意思,小孩跑過無數龍套演過不少爛片,好不容易憑借一部偶像劇男二小火一把,在人山人海人擠人的娛樂圈冒尖兒,不去當偶像賺快錢,卻跑來陪彭文也磨一部註定不賣座的文藝片,不惜扮醜抹去自己賴以成名的美貌,為了一場戲琢磨再琢磨。
聽彭文也的描述,這小孩兒對自己特別的狠,比誰都狠,生生將自己搞得情緒抑郁,讓他這素來狠心的導演反倒不好意思起來。
藏不住,方沐風眼裏根本藏不住對演戲這件事的癡迷,以及執著於必須被看見的熊熊野心。
不僅有意思,一張漂亮的臉還生得格外合嚴煥朝的心意。氣質冷冷清清又偏生得眉目招人,天真又充滿誘惑,眼角眉梢暗流湧動的欲望叫人心緒難平,挺拔的身姿往人群裏一站,哪怕是美人眾多的娛樂圈仍如鶴立雞群。
彭文也對他說:“沐風和當年的你很相似,不僅僅面相和氣質上的像,還有那眼神、那份癡、那股勁兒,簡直有過之而無不及。”
嚴煥朝當時覺得,他之所以能人群中第一眼相中方沐風,大概正因為這份莫名其妙的相似感——在茫茫人海中有幸找到同類。
剎那心動令他不知怎地就想起,曾有那麽一只羽色漂亮的小鳥偶然停在他的窗臺邊,也恰恰落在了他心上。
他第一反應是,這麽漂亮的孩子就該收為己有,就像應有盡有的國王認為世間所有珍寶都該是自己的。
可他不像他的父親是個獨斷專橫的國王,眼前的方沐風並非毫無思想和自主權的死物。要是僅僅憑他的想要就將方沐風關在籠子裏,折斷他翅膀不許他飛翔,就更加可惜了。
於是,嚴煥朝忍住了想將眼前的人據為己有的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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