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93章 番外六程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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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失敗的實驗品,程燃不知道他算不算幸運。他六歲的時候與家人走散,被人販子帶到了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

那個地方似乎很偏僻,他很少看到什麽來往的人,方圓十裏,也就只有這麽一個住所——

說是住所,但他覺得很奇怪,這個住所上面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房子,但房子裏,卻有一條通向地下的路。

那個房子的主人,是一個年輕漂亮的女人,有著一頭烏黑的長發,嘴唇紅紅的,一雙銳利的眼睛裏像是藏了一把刀,當她一言不發地看著你的時候,仿佛是在一層一層地剖開你的身體——那樣的感覺讓程燃覺得很不舒服,總是能讓他想起故事裏的那些吃小孩兒的妖怪。

他被帶來這個地方開始,那個女人就把他帶到了地下的房子的一個房間裏。那裏有很多這樣的房間,長長的一條廊道看不到盡頭,房間裏,都是和他差不多年紀的小孩兒。即使開了燈,那個房間的光線總是不太明亮,空氣也總是潮濕的,彌漫著一股經年不散的發黴的味道。

他在這裏面什麽都不用做,每天固定的時間點會有人送飯,而他和所有在地下的房間裏的小孩兒一樣,每天只能待在房間裏,等待穿著特殊衣服的人的到來,然後在他們身上紮下一根又一根針。

起初他並沒有什麽特殊的感覺,後來到了深夜時,他的身體總會變得奇怪,有時像是一團熊熊烈火在身體裏燃燒,有時像是身體被撕裂成碎片般的疼痛……

有天晚上,他看到鏡子裏的自己長出了尖銳的獠牙,即使那在天亮以後消失了。他也終於明白了那些人的用意,他們想把他、把所有關在房間裏的小孩兒,都變成怪物。

無形的恐懼在他心裏蔓延,他也曾試圖逃出去過,但每一次都失敗了,繼而迎接他的是更為猛烈的藥物。他看著那些顏色奇怪的液體一點一點的註入自己的身體裏,總是忍不住想,有一天他會不會失去理智,變成一個自己都不認識的怪物?

但直到他離開那個地方,他也沒有變成怪物。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不是真的怪物,但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人了。偶爾在夜裏,他尖銳的獠牙還是會長出來,也時不時承受著蝕骨焚身的痛苦,在夜裏的視力也變得會更好。

只是他一句都沒有說出來。身體的所有異常,他一句也沒有說過,他無時無刻都表現得與“正常人”無異,而他也慶幸,實驗室裏的檢查竟然也檢測不到他的任何異常。

“0912,確認實驗失敗。”

他聽到負責他實驗的人說,然後那個唇紅齒白的女人開口了:“既然如此,那就丟了吧。”

那年他十歲。

對於他們而言,他只是一個可以隨時丟棄的失敗品,可是對於他而言,那是他夢寐以求的自由。

被丟棄的那天,他本應該死了,一個蒙著臉的人往他心口上刺了一刀——但是那一刀偏了。

意識迷糊中,他聽到那個蒙著臉的人說:“0912,確認死亡。”

許多年後,程燃再回想起這件事時,總是忍不住猜測,那個人或許是個內鬼,又或許只是對一個十歲大的小孩兒起了惻隱之心,放了他一條活路。

他被丟在一個幽深的山林裏,卻被一個追求刺激、愛探險的年輕男人給救了下來。

那個男人決定收養他,並讓他稱呼他為“叔叔”。即使在聽了他的遭遇之後,男人也沒有改變這個決定,只是摸著下巴,略微深沈地說了一句:“是嗎……”

大難不死,必有後福。程燃也是這麽認為的。叔叔對他很好,只不過叔叔的工作似乎有些忙,時常深夜才回來,要麽就是幾天見不到人,稍有空閑時間,也不願好好休息,總是要去追求刺激。

叔叔是個怪人。

他總是這樣想。

不過沒關系,他也算是一個“怪人”。

程燃聰明,這一點叔叔也沒少誇他。他花了三年時間,把落下的學習都補了回來,並且還比同齡人更優秀。

13歲的時候,叔叔將他送進了學校。那是第一所正規的異種學校,裏面的學生都是和他一樣特殊的人。

他直接在教室的最後一排坐下,把自己的東西整理好,就趴在桌面上,看著班上的同學陸陸續續地走進教室——久違的校園,逐漸趨於正常的生活,他也慢慢地覺得,自己正在一點一點的回歸普普通通的“正常人”。

直到他察覺到有一道目光打量著自己,他回過頭,身後站著一個背帶褲的小少年,腦袋兩側垂著柔軟的兔耳朵,幹凈的眼睛仔仔細細地打量著他。

“看什麽?”程燃說。

“你好像有哪裏不太一樣,”兔耳前面坦誠地說,“我一看到你就莫名有些緊張……”

“因為我是狼,狼可是會吃小兔子的。”程燃挑挑眉。

“哦。可是你看著像是一個普通人,你怎麽會來這個學校呀?”

“因為我是個失敗品。”程燃也說得坦然。

兔耳少年“哦”了一聲,輕輕拉開他身邊的椅子,然後放下椅子,在他身邊坐下。

程燃看了他一會兒,說:“你這麽矮,也坐這?”

“沒關系,我看得清的。”兔耳少年一邊拿出課本一邊說。

“我可是狼,你不怕我?”

兔耳少年又轉過頭來看他,片刻後軟軟地笑著說:“一開始是有點緊張,不過現在沒有啦,而且我想和你成為朋友,我叫姜原。”

他說得真誠,笑起來眼睛亮亮的,從窗外灑進來的陽光落在他身上,幹凈又明媚。程燃同樣在實驗室裏待過,他知道能夠存活下來的實驗品都很不容易,能露出這樣明晃晃笑容的人,更是少見——同樣經歷了苦痛的人,但他從未見過如此幹凈純粹的人,明亮得晃眼。

“程燃。”程燃不太自然地挪開目光,然後又轉過頭,撐著下巴說:“你笑起來像個笨蛋。”

姜原瞪著他,半天才說出一句毫無氣勢的反駁:“你才笨蛋呢!”

相處下來後,程燃發現他真的是一個“笨蛋”。課上老師講的題,他都能很快的理解,反倒是姜原,都已經講到下一題了,還在琢磨著上一題,並且琢磨的還是一些他一看就能明白的地方。

“說你是笨蛋還不信,笨兔子。”

這種時候,姜原就不會反駁他,而是嘿嘿笑著湊上來,指著題問他:“那這裏為什麽這樣子寫呀?”

每每這種時候,程燃總是不會一開始就用最簡單明了的方法給他講,或許是想看他認真思考、卻百思不得其解,蹙著眉頭的可愛模樣。

等姜原終於明白了,會恍然大悟地“哦”一聲,然後彎起眼睛,開心地笑起來,還會認真地跟他道謝,說一句:“你真厲害!”

這個人,從來都不吝嗇於表達他的真誠和感謝,程燃總能收到他表達謝意的小禮物——有時候是早餐的肉包子,有時候是夏天的冰汽水,有時候是無聊時的一顆糖……

他的確是一個笨蛋,但是這個笨蛋還挺可愛。

笨蛋就笨蛋吧,程燃想,反正那個笨蛋還有他在身邊。

有天他在大課間和班上的同學打球回來,看到那個笨蛋趴在桌面上睡覺,柔軟的兔耳朵搭在側臉上,看起來更呆了。

程燃記得這個笨蛋說過,耳朵是不能隨便讓人碰的,只有重要的人才可以觸摸。

他看了一會兒,小心翼翼地擡起手,觸碰到毛茸茸的耳朵的一瞬間,柔軟的觸感讓他忍不住輕輕捏了捏,隨後像是觸電般的收回了手。

真的好軟……

笨蛋的耳朵,都這麽軟嗎?

正思考著,上課鈴聲響起,姜原的睫毛顫了顫,然後睜開眼睛,一瞬間對上他的視線。他立馬撇開腦袋,有些心虛地摸了摸自己的耳朵,卻沒留意到指尖觸碰到的溫度。

“怎麽了?”姜原揉揉眼睛,疑惑地問他。

“沒怎麽,看笨蛋睡覺流口水。”程燃漫不經心地說。

姜原下意識地抹了抹自己的嘴角,然後有些兇地說:“你騙我,我睡覺不會流口水的。”

“那你還不是下意識去抹了。”

“那是因為你騙我!”

“所以說你是個笨蛋。”

……

年少的心動來得總是來得毫無理由,可能是一瞬間的怦然心動,也可能是經年累月積攢的情愫。但不管是哪一種,它都在心裏生根發芽,然後長成參天大樹,再難拔除。

他放棄了市重點中學,和姜原去了同一所普通的高中,又幸運地分到了同一個班級。

少年的喜歡總是幹凈純粹,幻想著能夠永遠永遠、長長久久,他覺得自己能夠一直陪著這個笨蛋,但他卻見到了那個人——姜原口中的那個“哥哥”。

姜原看他的眼神很不一樣,望向他時眼睛總是特別的亮,會忍不住彎起來,會和他撒嬌,還會很甜很軟地喊他“哥哥”。

那時候,程燃就已經知道,姜原只有對那個人,才是最不一樣的。他曾經一度以為,自己在姜原的心裏也有些特殊的位置,但其實他和其他人一樣,都只是姜原的朋友。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他比其他人重要,是姜原最不能替代的,朋友。

朋友,多麽安全的位置。

卻也可悲,這意味著他永遠不能將那些夜裏的思念和心事付諸於口。

可那個笨蛋偏偏還要來問他:“程燃,你覺得喜歡是什麽?”

“大概就是看到他笑,自己也會忍不住開心,看到他難過,自己也會跟著難過。他在的時候總是忍不住靠近他,想多看他幾眼,他不在的時候,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忍不住想他。想和他在一起,想和他一起做很多事,就算什麽都不做,安靜地看著他,也很好。”

“那你有喜歡的人嗎?”

“有啊,只不過那個笨蛋應該不知道我喜歡他。”

“那你為什麽不告訴他呢?你說了,他不就知道了嗎?”

“因為我早就知道結果了啊,有些喜歡,是註定無法說出口的,只能由它爛在心裏嘍!”還真是個笨蛋啊,如果自己說出口的話,那困擾的不就是他了嗎,那個笨蛋腦袋,肯定會因此糾結很久,那還不如別告訴他好啦。

但話都已經說到這了,那個笨蛋卻還是一副不能理解的樣子:“那為什麽還要喜歡呢?”

程燃湊近盯著他看了一會兒,忍不住彈了彈他的額頭,笑著說:“因為情難自禁啊,笨蛋!”

情難自禁,的確。

程燃總說他是個笨蛋,但是栽在一個笨蛋手裏,看來自己也是挺笨的。

畢業後,姜原留在了本市上大學,而他也終於決定往前走,去了更遠的地方。

畢業的聚會上,程燃認真地說:“你說過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分開之後,你可不能忘記我。”

“放心吧!我肯定不會忘記你的!”

程燃看著姜原也拿起一罐啤酒,只喝了一點兒,臉就紅透了,醉得一塌糊塗,還對著人傻乎乎地笑。

“你沒喝過酒嗎?笨蛋,不清楚自己酒量就別輕易在外邊喝酒!”他說,但喝醉了的笨蛋只會嘿嘿地笑,一臉傻樣。

程燃不情不願地給那人打了電話,那個人很快就來接走了姜原。他重新回到聚會,燈紅酒綠,熱鬧喧囂,可他卻突然覺得索然無味。

他把姜原喝過的那罐啤酒一飲而盡,然後站起身,說:“你們繼續玩,我先走了。”

“別啊燃哥,怎麽走那麽急,今天過後大家再見面就難了!”

“對啊,再玩會兒唄,這才開始沒多久呢!”

“抱歉,家裏有事,先走一步。”

他還是離開了聚會,站在路邊看著車水馬龍和熙熙攘攘的人,鼻子突然有些發酸。

大概越是傷春悲秋的離別時刻,人就越容易矯情吧。

他撥通了一個電話,安靜幾秒後,說:“叔叔,能來接我嗎?”

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這句話他一直都懂,但真正能夠做到坦然的,或許沒有幾個。

離別的那天陽光很好,灑在姜原身上,一瞬間有些晃眼。他又恍惚地想起,第一次見到這個笨蛋的時候,那天的陽光也很好,也是這樣悄無聲息的落在他身上,讓他忍不住晃了神。

“北方很冷的,冬天的時候要記得多穿點衣服,雖然現在在這邊還不冷,但是到了北方之後可能就要穿一件外套啦!要是冬天下雪的話,記得給我拍點照片……”姜原一股腦地說著。

程燃忍不住笑出聲,擡手彈了一下他的腦袋,“你們笨蛋都這麽喜歡啰嗦嗎?”

“你才啰嗦呢!這次走了,下次見面就不知道是什麽時候了,你還不讓我多說點。”

“我怕你再多說一些,你那邊那位可就要吃醋了。”程燃挑挑眉,朝某個方向擡了擡下巴。

“我哥哥才沒有你那麽小氣呢。”

“小氣不小氣我可不知道,不過我看他的臉是挺黑的。”程燃笑起來。

姜原也笑,笑了一會兒,認真地說:“一路平安,我會想你的。”

“抱一個吧。”程燃微微張開雙手,抱住了他,柔軟的耳朵輕輕蹭到了脖頸,癢癢的。程燃在他耳邊輕聲說:“笨蛋,不要忘記我。”

既然終究只能是朋友,那就祝你萬事順意,平安喜樂,可以永遠做一個無憂無慮的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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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在2022-03-25 22:25:19~2022-03-26 15:20:16期間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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