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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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來時,人已經到了床上。九點半,它又變成了人,赤著身體,半跪在床邊,神色難安地研究我。這下,我也沒力氣去趕他了,吊起一只胳膊,指了指衣櫃說;“快去穿衣服。”他移開櫃門,不知所措地站了半天,才挑出一件漁夫夾克,又套上褲子,可還是不習慣穿鞋,便光著腳,訕訕地到床邊坐下。

我繼而漫無目的地憑空指了一指,說:“要吸煙。”他起身從客廳裏抓了一包煙,卻沒拿打火機。我又命令道:“打火機。”他問:“打火機是什麽?”我比劃了一下:“摁一下,會有火。”他跑到廚房,把煤氣竈打開了。我幾乎要哭出來了。只好自個兒爬下床,在客廳尋覓良久後,從沙發縫裏挖出打火機,把煙點上。他瞧瞧煤氣竈上的火,又瞧了瞧打火機,發出了恍然大悟的聲音。

吸完一口煙,積攢了一天的沮喪之情隨之紛沓而來。我哭著嗓子,自言自語地抱怨:“天哪,我為什麽這麽倒黴,你們為什麽要這麽對我…”他揪著衣角,茫茫然看向我,搞得我又想把他塞進櫃子裏了。

“我覺得這裏挺好。”過了半天,他像擠牙膏似的一個字一個字地回答說。

有關鹿男的來歷,以及他為何盯上了我,他總不願交待,我也便一概不知。我想,唯一合理的解釋,大約是老天覺得我需要一個夥伴罷。

記得小的時候,有一次放學回家,我在小區門口發現了一只淺黃色的小奶貓。它還不大會走路,步履蹣跚地跟了一路。當我邁上樓梯時,它便急急地叫喚起來,往上爬兩步,又滾了下去。我為它感到難受,便將它塞進大衣裏,偷偷帶回了家。母親從廚房裏出來,見我胸部微微鼓起,臉上紅一陣白一陣的,就知道有鬼了。她一米七多的個子,手長腳長,天羅地網地將我困在桌角,扯下我大衣上的拉鏈。一只貓嗷嗷叫著就跳了出來。她跟著尖叫了一聲,喝令我把它丟出去。那時,祖父正躺在搖椅上看報,斷掉的手掌吃力地將報紙翻過去。他漫不關心地朝這邊看了一眼,說:“就讓這小家夥留下吧,就當老天送了個朋友給他嘛。”小貓留了下來,陪伴我一直到初中畢業。它死去的那天,我抱著它睡過的紙板箱從家裏跑出去,蹲在路邊哭了一個下午。鹿男的出現,總會讓我想起那只貓。盡管他是頭發育良好的公鹿,而且一下就能把我頂得背過去。

無論如何,鹿男就這樣進入了我的生活。後來,我逐漸發現,除了體型過於龐大外,他並未給我帶來什麽麻煩。白天我出門上班,他出去覓食。晚上他變成人,會盡量幫忙做些家務,打掃清潔。不過,他終究是不谙世事的動物,很多事情還得慢慢□□。當然,為了排遣寂寞,我倒是很願意在這上面花點時間。

首先,我得教他識字,得讓他能夠地地道道地說話。我從侄子那兒借了兩本小學語文書,一個字一個字教他念。又買了一沓方格簿,給他練字。鹿男學會寫的第一個詞是“快樂”。當時他問我:“什麽是快樂呢?”我想了想,說:“根本不存在的東西,就叫快樂。”諸如此類的問題還有很多,什麽叫“邪惡”,什麽叫“哭”,什麽叫“笑”….為了幫助他理解,我不厭其煩地將這些詞匯具體化:李三這類人就代表邪惡;第一次見到你,還有每天出門上班時,我就想哭;現在,每天下班回到家,你在門口等我,我臉上的表情就是笑。

周末晚上,我們呆在客廳裏,一塊兒看書。我把腳架在茶幾上,銜著半支煙,有一搭沒一搭地翻著本雜志。他把臉埋進一本皺巴巴的課本裏,用手點著字,吃力地念:“我愛我的母親,我愛我的父親,我愛我的祖國——”念到這兒,忽然擡起頭問:“那我們算什麽呢?”我想了想,說:“朋友。”他哦了一聲,提筆在上面沙沙寫了一通。我湊過去瞧了瞧。他在下面補了句:我愛我的朋友。

不久以後,我在他身上發現了不少好處。比如說,當他變回鹿時,那對神氣的獸角可以充當書架用。我看書時有個惡習,只看主謂賓,不看定狀補,因而老是看得飛快。看完一本,就塞進兩支鹿角間,最多一次可以塞五本。有時它會不耐煩,把書從頭頂上甩出去。此外,它的皮毛也很舒服,比被褥和沙發要柔軟多了。午歇時,我喜歡讓他躺到沙發上,然後把腦袋擱在它肚子上,呼呼大睡。它的胸膛在我腦袋下一起一伏,四只有序運轉的胃袋不時地突突跳動兩下,如同有四個小孩在裏面打鼓。

鹿男在言語和家務上的遲鈍並沒有挫傷我的耐心,接下去的日子裏,我嘗試著讓他接觸更多事物:音樂、球賽、象棋、自行車、電動游戲….並很快發現,他在電動游戲上有著異乎尋常的天份。我在一本小冊子裏密密麻麻記滿了防禦、進攻和升級裝備的竅門。他卻根本用不著這套。只要拿起遙控器,準就能贏。從那以後,他的生活除了覓食和消化外,又多了件事兒:幫我升級。每升一級,就有一袋蘋果吃。這招很湊效,很快我的賬號就滿級了。我把它賣出去,賺了不少錢。

然而,令人沮喪的是,在走出山林、與這個社會短暫接觸之後,他也學會了人類的狡猾。我含辛茹苦地教會他認字、教他如何說話交談,他卻反過頭,狠狠咬了我一口。那天晚上,我泡完熱水澡,躺在床上玩手機。他像鬼一樣飄到門口,一言不發陰森森地看著我,嚇得我呼啦一下跳了起來。我問他:“你幹嘛!”他說:“你出來好麽,我們得談談。”我跟他到客廳裏,茶幾上放了兩杯熱騰騰的巧克力,一只杯子下面壓了張紙。當時,我的小心臟就撲撲跳了起來。此情此景,我記憶尤深,不忍追憶,從前考了鴨蛋,我媽就是這麽來的….

坐下來以後,我剛把手伸向茶杯,他就從杯子下面抽出紙片,聲情並茂地念道:“你要不幫我支個窩,就休想拿我當書架使;不給蘋果,就沒有暖哄哄的鹿肚子睡了;每周都得去郊區兜兜風!不然,你的副本我不打了!”說完,他他媽的還莞爾一笑,一路把杯子送到我鼻子底下,真心實意地給我壓驚。

我恨得滿嘴嚼牙,卻不得不一一滿足他的要求。不消多久,我那七十平米的寒舍裏架起了一只用藤樹樹條編成的碩大無朋的鹿窩,微波爐大小的冰箱裏塞滿了蘋果,每個禮拜天,一大早就要帶他出門,因為等乘車到了郊區,他正好變成鹿,可以滿山蹦達了。我呢,只能幹巴巴地蹲在公路邊吃煙屁股,還不時被蚊蟲咬上兩口。有那麽一兩次,他跑來叼住我的衣角,叫我一塊兒玩,我沒好氣地甩手大叫:“誰要和你玩!去去去!”它便以一種“愛玩不玩”的神情對著我,哼哼兩聲,又跑遠了。

除卻這些可有可無的不愉快,不知不覺中,我比從前更多地微笑了,每天思考的問題也不再局限於如何應付李三、怎樣編織理由不去上班,轉而變成了明天該怎麽教鹿男嗑瓜子、打牌、用微波爐加熱食物….不可否認的是,我開始期待第二天的到來,下班後我不再四處亂逛,而是一頭鉆進電車,豎起耳朵聽列車員報站。

與此同時,鹿男的生活也面臨著翻天覆地的扭轉。之前,還在山林裏的時候,同其他小鹿一樣,他每天能做的事兒,無非是白天乖乖地呆在溪流邊上休憩,晚上出來活動活動。可眼下,鋪展在他眼前的,卻是一個截然不同的五光十色的花花世界。他很快發現,人們總有幹不完的事兒、說不完的話。白天,他們會為了一些無趣的話和事情努力大笑,到了夜晚,卻冷不防地為了點小事兒而失聲痛哭。街邊的櫥窗裏堆滿了稀奇古怪的食物,隨著季節交替人們會更換他們的“皮”。人與人之間總有發生不完的矛盾、也會建立起紛繁覆雜的聯系。陌生人的生死離別在報紙和電視屏幕裏輪番上演,而家人的面容與聲音卻只能通過照片和電話傳達….當我懷著驕傲與家醜不可外揚的覆雜心境,向他引見這個我生活了三十年的廣袤世界,並竭力使他享受其中的種種好處時,卻無力回避流竄於各個角落的衣衫襤褸的乞丐、窨井蓋上蛆蟲般的煙頭、運河上若有似無的尿騷味兒,和電車裏無處不在的由推搡引發的爭吵和咒罵。我無時無刻不與之擦肩而過,卻在今天才感覺到紮眼。所幸的是,鹿男首先被它光鮮迷人的一面吸引住了,根本無暇顧及到這些。

有一天,他問我:“之前,晚上你都幹些什麽呢?”我苦思冥想了一會,回答說:“有很多,比方說,打游戲,看書,看球賽,去酒吧找朋友買醉。”他把“買醉”歸為很“酷”的一類詞,因而興致勃勃地提出要求:“帶我去買醉吧!”我拒絕了,並習慣性地糾正他:“應該說:帶我去酒吧,而不是帶我去買醉。”

他心有戚戚地望著我,眼神招人可憐,然而這個要求的的確確使我感到為難了。在白蛇傳裏,蛇喝了雄黃酒,便會獸性大發,像巨鞭一樣在水裏亂滾。依此類推,鹿男喝了酒,恐怕會變回鹿,更不堪設想的情況是,他會把吧臺整個拱翻過去,這樣,我就得去警察局喝茶了。接下去的一個禮拜,他老纏著我不放,一雙眼睛終日裏亮閃閃的,像兩盞酒精燈。最終我退讓了。要知道,在他抓起電玩遙控前,我並不曉得他是個游戲天才,同理,他也可以是個一等一的酗酒高手。

周五晚上,我帶他去了城南的一家慢搖酒吧。那兒沒有吵鬧的電子樂,沒有張牙舞爪的人群,氣氛融洽,酒水價格也很公道。

出發前,我在電視機前支了張寫得滿滿當當的白板,揮舞著馬克筆,為他指點迷津:“進去以後,只能喝生啤、百利酒和果汁飲料,如果有人說你娘——就當是誇讚好了。要是感到頭暈目眩、說話不利索,就千萬別再喝了。最要緊的是,那裏有很多漂亮姑娘,但無論無何,你都得跟著我。”

他則一如既往地將白板上的東西一字不落地抄在一張白紙上,又將白紙折起來放進口袋裏,然後放心地拍拍口袋,跟我出門去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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