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一封長長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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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地方比我原先想像得更冷。”
殷盛樂寫下一句後便停頓了下來, 他咬著毛筆的筆頭,一時間不知道該在這封要送去瘦巖縣的信上寫些什麽。
離開京城來到邊關至今,已經過去三月有餘。
這世界的人文像是殷盛樂上一輩子那個世界古代社會的雜糅, 地理情況卻差出不少。
雖然仍舊是一年四季十二個月的輪替,但在大殷皇都, 春夏是連綿不絕的小雨,夏末秋初那段日子好上一些, 天高氣爽的, 溫度也正正適宜;而在整個大殷的最北端, 與無垠草原相接的西北大地上,料峭的寒風肆意狂舞, 整整一年也少有能停歇下來的時候。
“幸好這邊山林茂密, 不然我的臉只怕不出半月、不, 七天, 就要被風卷著沙子給磨糙了。”
他盯著眼前這段看上去像是撒嬌一樣的報怨話, 幾次提起信紙的一角,想要將整封信揉了重新寫, 然而他最終還是決定保留。
畢竟。
對著愛人撒撒嬌雖然會有損自己的氣勢,但誰規定的自己就必須像某些小說裏一樣不管受什麽傷,連眼睛也不眨一下的硬氣男主角了?
反正這信也不會有旁人看到。
殷盛樂定定心神, 氣勢十足地運筆:“聽舅舅說,再過上十天半個月的,溫度還會降得更厲害,不過我們這邊已經都修上炕了——我先前都不知道北邊的軍民百姓都不用炕的,所以就跟司造營裏的人描述了一下, 他們很有效率, 才三天不到, 就把炕給研究出來了,最近聽說他們在折騰地暖的事情。”
這裏是大殷最北邊的疆域,巨大巖塊壘砌的城池年覆一年地抵禦著來自草原上游牧部落的攻擊。
黑石城的年紀早已超越了前、今兩大皇朝,並且將一直屹立下去。
“......跟著這封信到的兩個工匠都會砌火炕,也能弄出燒陶燒瓷的火窯,你前頭不是說帶人在瘦巖縣的地裏找到了合適的陶土嗎?若你還沒找到合適的工匠的話,就把他們倆留在瘦巖縣吧,這倆人不是軍中的,我把他們一家子都買了下來,身契就塞在信封底下。”
這三個月裏,一開始,殷盛樂還能隔個兩三天就能拿到來自瘦巖縣那邊的信件,隨著他們各自在西北的生活步上了正軌,就慢慢變成了一個月才能通兩封信。
殷盛樂知道沈徽很忙。
他跟著商渝江住在黑石城的元帥府裏,書房的櫃子裏擺滿了兵書,墻上掛著的鎧甲已經不再簇新,肩腿和胸口的位置上都多了幾道明顯的刀痕。
殷盛樂右手虎口的側方一道淡粉的、才剛剛落了痂的傷疤,他將筆尖吸滿墨水,繼續寫道:“我在這邊一切都好,舅舅說通常這個時候草原人都會特別安分,但如果雪下得太早,而他們準備的糧食又不太充足的話,就會跑到國境周邊擄掠,最近天黑的時候總能發現有草原人的小股部隊在城墻外頭轉悠,不過不用擔心,我會將黑石城守得死死的,絕對不可能叫任何一個草原人從我眼皮子底下溜過去!”
他寫得豪情萬丈,手腕一甩,在紙上落了個墨點。
但殷盛樂沒在意,而是將寫滿了字跡的信紙挪到一旁放晾,又抽過一張新的,繼續奮筆疾書。
“說到草原人,其實他們也不是那麽可怕,就是風俗過於野蠻,聽營裏的兄弟說,早幾年那些草原人還會用俘虜的頭堆京觀,自從舅舅過來把他們揍趴了之後,他們就不敢再這麽放肆了,不過外族到底是外族,表現得再溫順,在徹底教化之前,不能放松警惕。”
“對了,我在霍軍師身邊見到了武毅,他前幾個月跟著斥候營出去了,四天前才回來。”
商渝江日常叨念的軍師名為霍時序。
“這小子現在日子過得可好了,娶的媳婦兒是個很大方,辦事很利落的姑娘,聽說還有了身孕,難怪他不願意回皇都去,不過他也沒想到我會到北邊來......昨天我和他打了一架,我贏了!”
殷盛樂驕傲地挺起胸膛,突然又想起沈徽沒法隔著一張信紙看見自己的英姿,頓時又變得萎靡了,嘴裏咕咕叨叨地報怨著古代的通信太過落後:“說起來,這位霍軍師確實是跟阿徽你很像,他腿上有傷不能行走,除非有什麽要緊的事情,很少出現在大家面前,我給你寫上一封信的時候還沒怎麽仔細地看過他,昨天我把武毅揍了,他來給我送藥,我才把他的長相完全看清楚。”
怎麽說呢?
他又開始咬著筆頭思索。
商渝江給他介紹軍中眾人的時候,有特別點出來說過,霍時序今年已經三十多了,可殷盛樂看他兩鬢皆是霜白,整個人也消瘦得厲害,委頓在輪椅上,被厚厚的皮革埋著,顯得他十分病弱可憐,單看那頭花白的頭發,像是已經五六十歲了,可如果看他的臉,又像是才二十多歲,尤其是自家舅舅往他身邊一站,一個是糙漢子,一個是弱書生,簡直不要太分明。
而霍時序的眉眼上的的確確和沈徽有些相近的地方。
又或者二人同樣都是一身的書卷氣?
說起話來的調子也是一模一樣的溫和而平緩。
殷盛樂認真地把這些念頭用大白話寫下來,不知不覺就又寫滿了一大張紙,他繼續換上新的,開始從頭到尾地詢問沈徽的生活狀況,囑咐他一定要在已經翻修過的縣衙裏給自己修個火炕,也別吝惜柴火。
“我們殷朝的瓷器陶器還有鹽和茶葉什麽的,到了草原上可都是搶手貨呢!”紙張沙沙地響著,殷盛樂滿臉認真,“你若真的燒出瓷來了,千萬別跟工部過來考察磁窯成果的人客氣,狠狠薅他一筆再說,現在瘦巖縣,有什麽都不如有錢重要,我聽說姐姐上個月又揪出來一個隱瞞佃農戶數的世家,抄得盆滿缽滿,朝廷現在可不缺錢!”
寫到這兒,殷盛樂不由自主地把視線移向掛在墻上的刀劍盔甲,十分煩惱地把毛筆重重地戳在紙上:“不算上糧草錢,這年月養兵可真貴呀!”
他現在還是個皇子,皇子的俸祿僅有親王的一半,與郡王相當,殷朝對宗室其實也沒有太過優待,單靠著朝廷發放的祿銀也就只夠他們活得比常人稍微滋潤些,不用擔心自己會被餓死而已,同時也沒限制宗室子弟出仕,領兩份俸祿。
但在皇都那種寸土寸金,似乎只要你暴露出貧窮就比別人矮了一頭的地方,單靠俸祿的話,是應付不了大大小小的宴會應酬的。
所以無論官員還是宗室,都有另外的收入來源。
針對這一點,皇帝夫婦采取的態度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只要他們別做得太過分,就默許這份灰色收入的存在——通常都是地方官員和商戶的孝敬,還有就是來自佃農上繳的租子。
殷盛樂還是個皇子,沒有自己的封地,身上也沒啥正經官職,只靠著他自己的俸祿和爹娘姐姐塞的零花錢的話——
“還不夠我養一個百人的精銳小隊呢!!!”
他用了三個感嘆號以表示自己心中的不平。
這個書中的世界,文人們推崇十分古意的詩詞歌賦,當然也沒少了大白話寫出的通俗小說和文章。
殷盛樂很滿意這個世界已經有了標點符號,不然他害怕自己會落到糾結究竟如何斷句才正確的深淵裏。
“所以我目前打算,先跟普通士卒混熟了,再一點一點把位置升上去,舅舅也很同意這個想法,目前在軍中,除了舅舅和軍師,還有幾個將軍之外,沒人知道我是七皇子。”
“我就用‘沈七’這個身份參軍,倘若哪天阿徽你遇到從這邊過去,在瘦巖縣歇腳的軍人們突然誇起了你有個攻無不克,戰無不勝的好弟弟,那你可千萬別驚訝。”
書桌的最前頭,擺了一個長條形的盒子。
裏頭放著的,是一串充滿了野蠻氣息的狼牙項鏈,原本它們只是被一根獸皮搓成的繩子串著的,現在卻被人用一雙巧手重新編織,在森白的狼牙下頭,墜著鮮紅的絲絳。
心裏帶著些炫耀的意思,殷盛樂寫得飛快,得意洋洋地落筆:“送過去的東西裏還有一條墜子,是我從那個什麽什麽顏的部落的頭領身上搶下來的,聽說是他們那兒祭司一個天神用的,不過咱們可不信什麽草原天神,你留著當個紀念品就好。”
信的最後,殷盛樂還不忘明示自己送了一條狼牙項鏈,讓沈徽也還個禮隨信過來。
“若是你貼身帶的東西就再好不過啦。”
睹物思人好可憐的,更可憐的是自己現在連可以睹物思人的“物”都沒有,殷盛樂放下筆,幽幽地嘆了口氣,他倒是想從沈徽身上偷偷摸個玉佩什麽的下來,奈何自己總是稍微有點壞心思就被沈徽給逮住,到現在別說本壘了,連偷親都只親到一個嘴角......
殷盛樂把信紙封好。
為了避免沈徽擔心,他隱瞞了自己一個半月前就已經進入軍營,並且與草原人發生過幾場遭遇戰的實情。
離開瘦巖縣的時候,他把合樂和蓮實都留在了那裏,方便照顧沈徽的起居,現在他只是一個普通小兵而已,除了休息日能悄悄回元帥府拿信寄信,其他時候都是睡在軍營的大通鋪裏。
把信交托給管家,請他幫忙寄出去。
殷盛樂打包好鎧甲,將長刀掛在腰上,還從廚房順走一包肉幹,想象著收到狼牙項鏈時沈徽的表情,腳步輕快地恨不能飛起來。
而當信件終於送到沈徽手上時已經是半個月後了,他紮著頭發,穿了身跟氣質很不相符短打粗布衣裳,灰撲撲地跟眾人蹲在地頭分辨各種土壤。
他拿著信件一目十行地看完,越看,眉頭越是緊蹙。
隨信而來的那兩家工匠小心窺探他的臉色。
只見哪怕滿面塵土也不掩俊秀的男人雙眉倏然舒展開來,輕輕搖頭,長嘆一聲:“......傻子。”
作者有話要說:
樂樂:阿徽我們這兒現在還沒仗打,可安全了!這是我從草原人那裏搶來的狼牙項鏈你喜歡嗎?
阿徽:......
默默給這小傻子準備起了傷藥。
六美人的手都還沒能摸上呢……萬貴妃……
朕不行,朕承認。
感謝在2021-12-02 20:55:03~2021-12-03 21:30:39期間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哦~
感謝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書鏡 1瓶;
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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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仍舊是一年四季十二個月的輪替,但在大殷皇都, 春夏是連綿不絕的小雨,夏末秋初那段日子好上一些, 天高氣爽的, 溫度也正正適宜;而在整個大殷的最北端, 與無垠草原相接的西北大地上,料峭的寒風肆意狂舞, 整整一年也少有能停歇下來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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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盯著眼前這段看上去像是撒嬌一樣的報怨話, 幾次提起信紙的一角,想要將整封信揉了重新寫, 然而他最終還是決定保留。
畢竟。
對著愛人撒撒嬌雖然會有損自己的氣勢,但誰規定的自己就必須像某些小說裏一樣不管受什麽傷,連眼睛也不眨一下的硬氣男主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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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是大殷最北邊的疆域,巨大巖塊壘砌的城池年覆一年地抵禦著來自草原上游牧部落的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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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個月裏,一開始,殷盛樂還能隔個兩三天就能拿到來自瘦巖縣那邊的信件,隨著他們各自在西北的生活步上了正軌,就慢慢變成了一個月才能通兩封信。
殷盛樂知道沈徽很忙。
他跟著商渝江住在黑石城的元帥府裏,書房的櫃子裏擺滿了兵書,墻上掛著的鎧甲已經不再簇新,肩腿和胸口的位置上都多了幾道明顯的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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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寫得豪情萬丈,手腕一甩,在紙上落了個墨點。
但殷盛樂沒在意,而是將寫滿了字跡的信紙挪到一旁放晾,又抽過一張新的,繼續奮筆疾書。
“說到草原人,其實他們也不是那麽可怕,就是風俗過於野蠻,聽營裏的兄弟說,早幾年那些草原人還會用俘虜的頭堆京觀,自從舅舅過來把他們揍趴了之後,他們就不敢再這麽放肆了,不過外族到底是外族,表現得再溫順,在徹底教化之前,不能放松警惕。”
“對了,我在霍軍師身邊見到了武毅,他前幾個月跟著斥候營出去了,四天前才回來。”
商渝江日常叨念的軍師名為霍時序。
“這小子現在日子過得可好了,娶的媳婦兒是個很大方,辦事很利落的姑娘,聽說還有了身孕,難怪他不願意回皇都去,不過他也沒想到我會到北邊來......昨天我和他打了一架,我贏了!”
殷盛樂驕傲地挺起胸膛,突然又想起沈徽沒法隔著一張信紙看見自己的英姿,頓時又變得萎靡了,嘴裏咕咕叨叨地報怨著古代的通信太過落後:“說起來,這位霍軍師確實是跟阿徽你很像,他腿上有傷不能行走,除非有什麽要緊的事情,很少出現在大家面前,我給你寫上一封信的時候還沒怎麽仔細地看過他,昨天我把武毅揍了,他來給我送藥,我才把他的長相完全看清楚。”
怎麽說呢?
他又開始咬著筆頭思索。
商渝江給他介紹軍中眾人的時候,有特別點出來說過,霍時序今年已經三十多了,可殷盛樂看他兩鬢皆是霜白,整個人也消瘦得厲害,委頓在輪椅上,被厚厚的皮革埋著,顯得他十分病弱可憐,單看那頭花白的頭發,像是已經五六十歲了,可如果看他的臉,又像是才二十多歲,尤其是自家舅舅往他身邊一站,一個是糙漢子,一個是弱書生,簡直不要太分明。
而霍時序的眉眼上的的確確和沈徽有些相近的地方。
又或者二人同樣都是一身的書卷氣?
說起話來的調子也是一模一樣的溫和而平緩。
殷盛樂認真地把這些念頭用大白話寫下來,不知不覺就又寫滿了一大張紙,他繼續換上新的,開始從頭到尾地詢問沈徽的生活狀況,囑咐他一定要在已經翻修過的縣衙裏給自己修個火炕,也別吝惜柴火。
“我們殷朝的瓷器陶器還有鹽和茶葉什麽的,到了草原上可都是搶手貨呢!”紙張沙沙地響著,殷盛樂滿臉認真,“你若真的燒出瓷來了,千萬別跟工部過來考察磁窯成果的人客氣,狠狠薅他一筆再說,現在瘦巖縣,有什麽都不如有錢重要,我聽說姐姐上個月又揪出來一個隱瞞佃農戶數的世家,抄得盆滿缽滿,朝廷現在可不缺錢!”
寫到這兒,殷盛樂不由自主地把視線移向掛在墻上的刀劍盔甲,十分煩惱地把毛筆重重地戳在紙上:“不算上糧草錢,這年月養兵可真貴呀!”
他現在還是個皇子,皇子的俸祿僅有親王的一半,與郡王相當,殷朝對宗室其實也沒有太過優待,單靠著朝廷發放的祿銀也就只夠他們活得比常人稍微滋潤些,不用擔心自己會被餓死而已,同時也沒限制宗室子弟出仕,領兩份俸祿。
但在皇都那種寸土寸金,似乎只要你暴露出貧窮就比別人矮了一頭的地方,單靠俸祿的話,是應付不了大大小小的宴會應酬的。
所以無論官員還是宗室,都有另外的收入來源。
針對這一點,皇帝夫婦采取的態度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只要他們別做得太過分,就默許這份灰色收入的存在——通常都是地方官員和商戶的孝敬,還有就是來自佃農上繳的租子。
殷盛樂還是個皇子,沒有自己的封地,身上也沒啥正經官職,只靠著他自己的俸祿和爹娘姐姐塞的零花錢的話——
“還不夠我養一個百人的精銳小隊呢!!!”
他用了三個感嘆號以表示自己心中的不平。
這個書中的世界,文人們推崇十分古意的詩詞歌賦,當然也沒少了大白話寫出的通俗小說和文章。
殷盛樂很滿意這個世界已經有了標點符號,不然他害怕自己會落到糾結究竟如何斷句才正確的深淵裏。
“所以我目前打算,先跟普通士卒混熟了,再一點一點把位置升上去,舅舅也很同意這個想法,目前在軍中,除了舅舅和軍師,還有幾個將軍之外,沒人知道我是七皇子。”
“我就用‘沈七’這個身份參軍,倘若哪天阿徽你遇到從這邊過去,在瘦巖縣歇腳的軍人們突然誇起了你有個攻無不克,戰無不勝的好弟弟,那你可千萬別驚訝。”
書桌的最前頭,擺了一個長條形的盒子。
裏頭放著的,是一串充滿了野蠻氣息的狼牙項鏈,原本它們只是被一根獸皮搓成的繩子串著的,現在卻被人用一雙巧手重新編織,在森白的狼牙下頭,墜著鮮紅的絲絳。
心裏帶著些炫耀的意思,殷盛樂寫得飛快,得意洋洋地落筆:“送過去的東西裏還有一條墜子,是我從那個什麽什麽顏的部落的頭領身上搶下來的,聽說是他們那兒祭司一個天神用的,不過咱們可不信什麽草原天神,你留著當個紀念品就好。”
信的最後,殷盛樂還不忘明示自己送了一條狼牙項鏈,讓沈徽也還個禮隨信過來。
“若是你貼身帶的東西就再好不過啦。”
睹物思人好可憐的,更可憐的是自己現在連可以睹物思人的“物”都沒有,殷盛樂放下筆,幽幽地嘆了口氣,他倒是想從沈徽身上偷偷摸個玉佩什麽的下來,奈何自己總是稍微有點壞心思就被沈徽給逮住,到現在別說本壘了,連偷親都只親到一個嘴角......
殷盛樂把信紙封好。
為了避免沈徽擔心,他隱瞞了自己一個半月前就已經進入軍營,並且與草原人發生過幾場遭遇戰的實情。
離開瘦巖縣的時候,他把合樂和蓮實都留在了那裏,方便照顧沈徽的起居,現在他只是一個普通小兵而已,除了休息日能悄悄回元帥府拿信寄信,其他時候都是睡在軍營的大通鋪裏。
把信交托給管家,請他幫忙寄出去。
殷盛樂打包好鎧甲,將長刀掛在腰上,還從廚房順走一包肉幹,想象著收到狼牙項鏈時沈徽的表情,腳步輕快地恨不能飛起來。
而當信件終於送到沈徽手上時已經是半個月後了,他紮著頭發,穿了身跟氣質很不相符短打粗布衣裳,灰撲撲地跟眾人蹲在地頭分辨各種土壤。
他拿著信件一目十行地看完,越看,眉頭越是緊蹙。
隨信而來的那兩家工匠小心窺探他的臉色。
只見哪怕滿面塵土也不掩俊秀的男人雙眉倏然舒展開來,輕輕搖頭,長嘆一聲:“......傻子。”
作者有話要說:
樂樂:阿徽我們這兒現在還沒仗打,可安全了!這是我從草原人那裏搶來的狼牙項鏈你喜歡嗎?
阿徽:......
默默給這小傻子準備起了傷藥。
六美人的手都還沒能摸上呢……萬貴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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