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紙與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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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能讀得懂寫在最遙遠星星上的詩篇。”寧鈞輕聲讀著攝影作品下的一行小字。
今天是她和許竇逍的約會日,他們吃過晚飯,牽著手隨意沿著城裏的河道散步,無意之間發現了一家正在舉辦攝影展的畫廊,寧鈞提議逛一逛,許竇逍自然沒什麽意見。
攝影展的主題是愛,攝影師通過鏡頭拍下了世間各種愛的瞬間,奔跑的寵物,歡笑的孩子,躺在草坪上的情侶,牽著手散步的夫妻,在這裏,記錄了愛的千百種面貌,友愛、寵愛、親愛、情愛,寧鈞尤其喜歡一張星空的照片,攝影器材把遙遠的星星拉到眼前,仿佛舉手可得。
“恨讓人蒙蔽雙眼。”許竇逍下意識的接了一句,“王爾德的這話可不太吉利。”
寧鈞驚訝的看他,說不準是為了他突如其來的迷信還是因為他知道這句話的出處。
“你知道?”
“王爾德的《自深深處》,寫給那位漂亮但薄情的珀西。”
“親愛的,我還以為你沒有文學童年呢?”
寧鈞這話說的有理有據,畢竟許竇逍連豌豆公主的故事都沒聽過。
“我有文學青年時代。”許竇逍見她還不相信,有一點不解,“我知道王爾德有那麽奇怪嗎?”
“有。”寧鈞回答的迅速且肯定,“你讀股票市場報告比較合理,王爾德?和你根本不在一個時空裏,你怎麽會想起來讀他的?”
還能因為什麽?當然是因為大學時代的男朋友。
袁本癡迷王爾德,其程度與當下小姑娘追土偶的熱情不相上下,沒有不好的作品,沒有不好的影像化作品,即便王爾德私德有虧,行為不檢,那也是他的一種人格魅力。
總而言之,王爾德雖有缺陷,但袁本愛他的全部。如果他和王爾德生活在一個時代,他大概會手刃珀西,為偶像報仇。
如果王爾德活在當下,他大概會註冊一百個小號將「珀西配不上你」刷遍全網。
這種癡迷,使袁本總是有意無意的會在許竇逍的面前大聊王爾德,為了讓他能夠跟得上自己討論的內容,袁本甚至把王爾德的作品當成了許竇逍的睡前讀物,沒事的時候就給他念一段,長此以往,許竇逍對王爾德作品的熟悉程度到了一種肌肉反射的地步。
“因為選修課。”許竇逍給出了一個正常的答案,“我們學校要求每個人要修五個不同學院的選修,我選了英國文學賞析,期末考試的時候寫的論文就是關於王爾德的。”
這也不是謊話,他的確因為被迫培養出來的文學修養選擇了一門能夠讓它發光發熱的課程,雖然最後的論文是袁本寫的吧。
“這就合理多了。”寧鈞點了點頭,算是認可。
許竇逍正準備進一步為自己的文學修養正名,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他一回頭,遇到了一個老熟人。
他穿著這世界上最不可能搭在一起的熒光色運動服和休閑涼鞋,以旁人難以忽視的刺眼色彩走進了許竇逍的世界。
許竇逍永遠不可能忘記他:“丹尼爾?”
丹尼爾熱情的擁抱了他:“好久不見了,老同學。”
許竇逍:“你怎麽會在這?”
丹尼爾:“這是我的展啊。”
許竇逍看了看他身上鮮亮的色塊,又看了看墻上溫柔多情的攝影作品,越發的覺得藝術的世界水太深,他要被淹死了。
“你怎麽會來?”
“你都能辦攝影展,我還不能看看嗎?”
“別開玩笑了,許,你自己手工做一個相機的概率都比主動看展的概率大。”
丹尼爾無情的嘲笑了他,然後想起了什麽的眨了眨眼,“你是陪愛人來的吧。怎麽沒看見他?”
許竇逍尷尬的咳了一聲,摟住了寧鈞的腰:“別找了,在這呢,我的未婚妻寧鈞。”
他仿佛沒看到丹尼爾驚訝的表情,介紹道:“這是我留學時的室友,丹尼爾。”
“你好。”寧鈞伸出手去,丹尼爾紳士的輕輕握住,旋即放開。
“訂婚戒指是什麽神奇道具嗎?怎麽最近我一直遇到你的同學和朋友?”寧鈞笑著,“你以前把他們都藏在哪了?”
許竇逍摸了摸鼻子:“在我衣櫃深處的行李箱裏,只有有需要的時候我才會把他們放出來。”
丹尼爾順著他的玩笑話往下講:“沒錯,只有他想偽裝自己像正常人一樣有朋友的時候才會把我們放出來透透氣。”
許竇逍還想說什麽,手機響了起來——是公司電話,他抱歉的笑了笑,走到一邊去接電話。
丹尼爾雖然穿衣品味堪憂,但言談幽默,為人熱情,即便和寧鈞初見也輕易做到了賓主盡歡。
在聊過幾個無關痛癢的小話題之後,丹尼爾狀似無意的問道:“寧小姐,你和許是怎麽認識的?”
“我們是同事。”
“哦?辦公室戀情。”
“算是。”
“談了很久?”
“兩年吧,不算很久。”
“我知道這話有點奇怪。”丹尼爾像是下了極大的決心,“不要懷疑我的好意,我和許做了兩年的室友,關系一直很好。作為許的一個老朋友,我建議,只是一個建議,婚姻是大事,還是要三思而行。”
寧鈞的臉色一變:“這是什麽意思?”
丹尼爾:“我不是背後參與別人生活的人。只是,怎麽說呢,我不知道你對許到底了解多少。”
“丹尼爾,你這樣讓我非常緊張,有什麽事情,能不能明說?”
“你也說婚姻是大事,如果真的有需要我三思的地方,還是幹脆的告訴我吧。”
“我……”丹尼爾為難的撓了撓頭,“我只能這麽說了,你知不知道許竇逍的前任。”
丹尼爾見許竇逍走回來,不願再多說什麽,只是和許竇逍寒暄幾句相約有時間再再聚就去招呼別的客人,其眉眼之間對他的不讚同溢於言表。
有了這一插曲,寧鈞再沒有逛下去的心情,推說身體不舒服要回家去,許竇逍似乎也心神不寧沒有追問什麽,直接把她送回家去,連坐都沒坐就走了。
說寧鈞不知道許竇逍的前任,那是謊話。
她從入職的第一天開始就知道高大英俊溫柔多金的許老板名草有主了。
他衣著整潔有品味,生活規律,待人接物如春風化細雨,使人如沐春風,專業能力沒話說,這樣的人本該讓小姑娘們趨之若鶩,寧鈞入職的第一天便被前輩提點,不要對頂頭上司有不要的情感上的幻想,他有一個交往五年以上的女朋友,現已同居,每天都給他準備色香味俱全的營養便當,許先生從來不做無意義的應酬,除非必要絕不加班,因為要回家吃飯,有時甚至會提前下班,因為要趕在晚高峰之前接人下班。
那時候的許竇逍,可謂春風得意馬蹄急,渾身上下散發著一種戀愛的酸臭味。
寧鈞欣賞他,像所有的姑娘欣賞一位優秀的異性,她倒是沒有搶班奪權挖人墻角的野心。
畢竟誰有能力夠狠心去拆散那樣一對幸福的小情侶(雖然沒有任何一個人看過許老板女朋友,連照片都沒見過)許老板似乎對隱私極為重視,也沒有公開秀恩愛的習慣,不過恩愛不用秀,狗糧也不必可以撒,他用自己的實際行動把周圍的每一只狗都餵的飽飽的。
他有多幸福,後來就有多落魄,仿佛一夜之間,許竇逍就變了一個人,他邋遢的像是一個標準的科技宅,勉強換上了不屬於自己的西服,強撐著老板的體面。他瘋狂的加班,拖的辦公室裏的每一個都苦不堪言。
寧鈞想要幫助他,想要讓他變成從前的那個人。她的愛裏有很多的心痛和同情,它們給了她勇氣,許竇逍就像是詩。
——你是我心中那首————未完成的詩歌————一半用心去思索每個要寫字符————一半化為悲傷永遠埋藏於心間————已完成的一半————寫的你我怯懦而又悲傷的過往————未完成的一半————想寫幻想和你一起要過的風花雪月————你是我心中那首————未完成的詩歌——我不知用多少語言來形容和你的幸福生活;——但是別人多加一個字我都嫌多——寧鈞想要寫完這首詩,可她逐漸發現自己無從下筆了,丹尼爾的行為無疑是在提醒自己這是別人的未完的詩。
躺在沙發上輾轉反側的寧鈞接到了一個電話,是童玲推薦的人,她還是讓人去調查了,在這個個人隱私完全不存在的世界上,如果你有心去查一個人的資產,總能得到結果,而這結果令人意外。
許竇逍名下有一套房子,五年前買的,按時還貸,請人打掃。
他明明住在公司分配的高管公寓裏,他們明明已經將婚姻提上了日程,婚房是首要解決的問題,她是沒有問過什麽,他為什麽不說呢?
仿佛是嫌棄寧鈞的心還不夠亂,童玲發來一條信息,語氣沈重:親愛的,你要穩住。我妹妹查了查,找到了許竇逍的很多故事,我想你的婚姻大事必須要三思而行了,明天,不今天晚上,無論又什麽事你都要過來,我要給你看一個東西。
寧鈞有預感,這事情會影響她和許竇逍的關系,從根本上。
她不想去,只想泡個澡,換好衣服,躺在床上為自己倒一杯酒,假裝自己從來沒有調查過許竇逍,也從來沒有接到過童玲的電話。
可是啊。她看了看套在無名指上的戒指,為自己打氣,你是要結婚的人了。
婚姻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不夠堅強,如果沒有全副武裝,那幹脆不要走上戰場。
我要保衛我的戒指。她為自己打氣,回覆道:“我晚上過去。”
我要捍衛自己寫詩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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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她和許竇逍的約會日,他們吃過晚飯,牽著手隨意沿著城裏的河道散步,無意之間發現了一家正在舉辦攝影展的畫廊,寧鈞提議逛一逛,許竇逍自然沒什麽意見。
攝影展的主題是愛,攝影師通過鏡頭拍下了世間各種愛的瞬間,奔跑的寵物,歡笑的孩子,躺在草坪上的情侶,牽著手散步的夫妻,在這裏,記錄了愛的千百種面貌,友愛、寵愛、親愛、情愛,寧鈞尤其喜歡一張星空的照片,攝影器材把遙遠的星星拉到眼前,仿佛舉手可得。
“恨讓人蒙蔽雙眼。”許竇逍下意識的接了一句,“王爾德的這話可不太吉利。”
寧鈞驚訝的看他,說不準是為了他突如其來的迷信還是因為他知道這句話的出處。
“你知道?”
“王爾德的《自深深處》,寫給那位漂亮但薄情的珀西。”
“親愛的,我還以為你沒有文學童年呢?”
寧鈞這話說的有理有據,畢竟許竇逍連豌豆公主的故事都沒聽過。
“我有文學青年時代。”許竇逍見她還不相信,有一點不解,“我知道王爾德有那麽奇怪嗎?”
“有。”寧鈞回答的迅速且肯定,“你讀股票市場報告比較合理,王爾德?和你根本不在一個時空裏,你怎麽會想起來讀他的?”
還能因為什麽?當然是因為大學時代的男朋友。
袁本癡迷王爾德,其程度與當下小姑娘追土偶的熱情不相上下,沒有不好的作品,沒有不好的影像化作品,即便王爾德私德有虧,行為不檢,那也是他的一種人格魅力。
總而言之,王爾德雖有缺陷,但袁本愛他的全部。如果他和王爾德生活在一個時代,他大概會手刃珀西,為偶像報仇。
如果王爾德活在當下,他大概會註冊一百個小號將「珀西配不上你」刷遍全網。
這種癡迷,使袁本總是有意無意的會在許竇逍的面前大聊王爾德,為了讓他能夠跟得上自己討論的內容,袁本甚至把王爾德的作品當成了許竇逍的睡前讀物,沒事的時候就給他念一段,長此以往,許竇逍對王爾德作品的熟悉程度到了一種肌肉反射的地步。
“因為選修課。”許竇逍給出了一個正常的答案,“我們學校要求每個人要修五個不同學院的選修,我選了英國文學賞析,期末考試的時候寫的論文就是關於王爾德的。”
這也不是謊話,他的確因為被迫培養出來的文學修養選擇了一門能夠讓它發光發熱的課程,雖然最後的論文是袁本寫的吧。
“這就合理多了。”寧鈞點了點頭,算是認可。
許竇逍正準備進一步為自己的文學修養正名,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他一回頭,遇到了一個老熟人。
他穿著這世界上最不可能搭在一起的熒光色運動服和休閑涼鞋,以旁人難以忽視的刺眼色彩走進了許竇逍的世界。
許竇逍永遠不可能忘記他:“丹尼爾?”
丹尼爾熱情的擁抱了他:“好久不見了,老同學。”
許竇逍:“你怎麽會在這?”
丹尼爾:“這是我的展啊。”
許竇逍看了看他身上鮮亮的色塊,又看了看墻上溫柔多情的攝影作品,越發的覺得藝術的世界水太深,他要被淹死了。
“你怎麽會來?”
“你都能辦攝影展,我還不能看看嗎?”
“別開玩笑了,許,你自己手工做一個相機的概率都比主動看展的概率大。”
丹尼爾無情的嘲笑了他,然後想起了什麽的眨了眨眼,“你是陪愛人來的吧。怎麽沒看見他?”
許竇逍尷尬的咳了一聲,摟住了寧鈞的腰:“別找了,在這呢,我的未婚妻寧鈞。”
他仿佛沒看到丹尼爾驚訝的表情,介紹道:“這是我留學時的室友,丹尼爾。”
“你好。”寧鈞伸出手去,丹尼爾紳士的輕輕握住,旋即放開。
“訂婚戒指是什麽神奇道具嗎?怎麽最近我一直遇到你的同學和朋友?”寧鈞笑著,“你以前把他們都藏在哪了?”
許竇逍摸了摸鼻子:“在我衣櫃深處的行李箱裏,只有有需要的時候我才會把他們放出來。”
丹尼爾順著他的玩笑話往下講:“沒錯,只有他想偽裝自己像正常人一樣有朋友的時候才會把我們放出來透透氣。”
許竇逍還想說什麽,手機響了起來——是公司電話,他抱歉的笑了笑,走到一邊去接電話。
丹尼爾雖然穿衣品味堪憂,但言談幽默,為人熱情,即便和寧鈞初見也輕易做到了賓主盡歡。
在聊過幾個無關痛癢的小話題之後,丹尼爾狀似無意的問道:“寧小姐,你和許是怎麽認識的?”
“我們是同事。”
“哦?辦公室戀情。”
“算是。”
“談了很久?”
“兩年吧,不算很久。”
“我知道這話有點奇怪。”丹尼爾像是下了極大的決心,“不要懷疑我的好意,我和許做了兩年的室友,關系一直很好。作為許的一個老朋友,我建議,只是一個建議,婚姻是大事,還是要三思而行。”
寧鈞的臉色一變:“這是什麽意思?”
丹尼爾:“我不是背後參與別人生活的人。只是,怎麽說呢,我不知道你對許到底了解多少。”
“丹尼爾,你這樣讓我非常緊張,有什麽事情,能不能明說?”
“你也說婚姻是大事,如果真的有需要我三思的地方,還是幹脆的告訴我吧。”
“我……”丹尼爾為難的撓了撓頭,“我只能這麽說了,你知不知道許竇逍的前任。”
丹尼爾見許竇逍走回來,不願再多說什麽,只是和許竇逍寒暄幾句相約有時間再再聚就去招呼別的客人,其眉眼之間對他的不讚同溢於言表。
有了這一插曲,寧鈞再沒有逛下去的心情,推說身體不舒服要回家去,許竇逍似乎也心神不寧沒有追問什麽,直接把她送回家去,連坐都沒坐就走了。
說寧鈞不知道許竇逍的前任,那是謊話。
她從入職的第一天開始就知道高大英俊溫柔多金的許老板名草有主了。
他衣著整潔有品味,生活規律,待人接物如春風化細雨,使人如沐春風,專業能力沒話說,這樣的人本該讓小姑娘們趨之若鶩,寧鈞入職的第一天便被前輩提點,不要對頂頭上司有不要的情感上的幻想,他有一個交往五年以上的女朋友,現已同居,每天都給他準備色香味俱全的營養便當,許先生從來不做無意義的應酬,除非必要絕不加班,因為要回家吃飯,有時甚至會提前下班,因為要趕在晚高峰之前接人下班。
那時候的許竇逍,可謂春風得意馬蹄急,渾身上下散發著一種戀愛的酸臭味。
寧鈞欣賞他,像所有的姑娘欣賞一位優秀的異性,她倒是沒有搶班奪權挖人墻角的野心。
畢竟誰有能力夠狠心去拆散那樣一對幸福的小情侶(雖然沒有任何一個人看過許老板女朋友,連照片都沒見過)許老板似乎對隱私極為重視,也沒有公開秀恩愛的習慣,不過恩愛不用秀,狗糧也不必可以撒,他用自己的實際行動把周圍的每一只狗都餵的飽飽的。
他有多幸福,後來就有多落魄,仿佛一夜之間,許竇逍就變了一個人,他邋遢的像是一個標準的科技宅,勉強換上了不屬於自己的西服,強撐著老板的體面。他瘋狂的加班,拖的辦公室裏的每一個都苦不堪言。
寧鈞想要幫助他,想要讓他變成從前的那個人。她的愛裏有很多的心痛和同情,它們給了她勇氣,許竇逍就像是詩。
——你是我心中那首————未完成的詩歌————一半用心去思索每個要寫字符————一半化為悲傷永遠埋藏於心間————已完成的一半————寫的你我怯懦而又悲傷的過往————未完成的一半————想寫幻想和你一起要過的風花雪月————你是我心中那首————未完成的詩歌——我不知用多少語言來形容和你的幸福生活;——但是別人多加一個字我都嫌多——寧鈞想要寫完這首詩,可她逐漸發現自己無從下筆了,丹尼爾的行為無疑是在提醒自己這是別人的未完的詩。
躺在沙發上輾轉反側的寧鈞接到了一個電話,是童玲推薦的人,她還是讓人去調查了,在這個個人隱私完全不存在的世界上,如果你有心去查一個人的資產,總能得到結果,而這結果令人意外。
許竇逍名下有一套房子,五年前買的,按時還貸,請人打掃。
他明明住在公司分配的高管公寓裏,他們明明已經將婚姻提上了日程,婚房是首要解決的問題,她是沒有問過什麽,他為什麽不說呢?
仿佛是嫌棄寧鈞的心還不夠亂,童玲發來一條信息,語氣沈重:親愛的,你要穩住。我妹妹查了查,找到了許竇逍的很多故事,我想你的婚姻大事必須要三思而行了,明天,不今天晚上,無論又什麽事你都要過來,我要給你看一個東西。
寧鈞有預感,這事情會影響她和許竇逍的關系,從根本上。
她不想去,只想泡個澡,換好衣服,躺在床上為自己倒一杯酒,假裝自己從來沒有調查過許竇逍,也從來沒有接到過童玲的電話。
可是啊。她看了看套在無名指上的戒指,為自己打氣,你是要結婚的人了。
婚姻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不夠堅強,如果沒有全副武裝,那幹脆不要走上戰場。
我要保衛我的戒指。她為自己打氣,回覆道:“我晚上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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