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番外5 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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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吉祥。
來到這個世界前,我還叫另一個名字,不過那些已離我太遠,恍如前世,我幾乎已經忘卻了絕大多數,包括自己的姓名,還有曾經擁有過的一切。
現在,我就只是個道士,一個整日呷茶賞花的閑散人。
我已將雲別山主的重托交給了更靠譜的師弟,師父得知後盛怒,氣得大老遠跑來淮水宗罰我跪香,訓斥了好大一通,發了甚久的脾氣,我足足哄了大半個月。
比較戲劇性的是,師父他老人家罵我之詞匯,都是由我自己當初熬大夜一個字一個字敲出來的,也算得上是自作自受了。
其實普通人很難想象,一本書的作者親自穿越進來,究竟是怎樣的體驗。若是放到現在的知乎上,大約也沒幾個人真正能回答得出來,或許只有突發靈感的個別作者們,會以此編寫出新的篇章,那就不是我的故事了。
況且我穿越進來的目的,只有我自己一個人知道。
是不是在感情裏,只有這一方虧欠另一方,再或是另一方虧欠這一方,沒有絕對平衡的道理?
如果是,我進來就是為了還債。
還完之後,沒想好要做什麽,走一步算一步。
當我做得足夠好,成為足夠優秀的道士,也成為足夠趁手的工具人後,才孤身前往塞外。踏入那片孤寂黃沙的第一時間,我腦子裏還是有個聲音在吶喊:“你是不是瘋了!”
俗話說得好,不瘋魔不成活。
可當我再次見到那個人後,還是有些慌。
他還是他,一絲一毫都沒有變。
我在雲別山掃了十年的地,心早就比風還涼。況且,我私下裏聯絡過那麽多美人,用她們填補內心的空洞,自認絕不會再對任何人動心。
可他活生生地站在那裏,喘著氣,沒有躺在蒼白的病床上,戴著呼吸機,我承認,我差一點張開雙臂擁抱過去。
他攢了一身的疤,在我面前半裸著上身洗刷衣裳,我突然那麽後悔,當初把他寫的這麽悲慘,可事情已經發生了,時間這巨大的車輪滾滾而來,一寸一寸,沒有一個人逃得掉。
等他終於對我坦然後,我卻每一夜都因恐懼而驚醒。
我知道我在怕什麽,我怕再一次失去他,或是讓他知道我是誰。
他一直在旁敲側擊地問我是哪位,用各種話試探我,我從前就比他聰明,自然同他打太極。一天一天這樣過下去,我想,我總有一天會出紕漏的,到時候可怎麽辦?
我能做的,只有不著痕跡地遠離,再隔著人海看他。
看著他與李青一日比一日好,看著他將真心托付出去,看著他和別人成為最好的朋友。
我應該做的,只有為他掃平一切阻礙,如果要我付出生命,也可以。
還在山上的時候,師父私下裏與我談話,他說你看著十足樂觀,尤其開朗,又是一個聰明人,為什麽心裏會有心魔?為什麽有幾率會走火入魔?
我同他講話一直不客氣:老爺子,你是我師父,你都不知道,我怎麽知道。
他就又罰我跪香......
好吧,這就是誠實的代價,小朋友不要學。
我跪著,他在一旁吃面條,邊吃邊說。
“你執念太深,不利修身養性,若是日子久了,又無解,恐會不好。”
不好能有多不好,十幾年我都過下來了,也沒見耽誤我吃飯泡妞睡懶覺。
我能做的都做了,能改寫的運都改寫了,錢掏了,再賠上我自己......我只是不想他死,可沒預料到命運安排,沒考慮到事件巧妙,還是出了紕漏,令我追悔莫及的紕漏。
不過好在,現在一切都結束了。再也不會有人可以威脅到他,再也不會有人可以傷害到他,塵埃落定,命運齒輪終於在我們的努力下回到我想要的正軌,他雖然失去了曾經的一切,但也得到了嶄新的人際關系,一切是那麽美妙。
那日,路過洞庭拜訪裴寧一,他如今可是個大忙人,掌管武林盟的上下運營,江湖也在他的力挽狂瀾之下逐漸恢覆生氣,太平年間,國家昌盛,百姓安居樂業,是難得的幸事。
他又黑了,還瘦了一點,我倆一見,是定要喝酒的,於是上街邊找了家隱蔽性足夠好的酒館,上了三樓進一個小包間,我倆就對著嘮。
酒過三巡,他臉上好似染出一層高原紅,眼神迷離,看起來大概是沒少喝,還要站起來為我表演一趟槍法,我以保護酒館財產為由,婉拒了。
然後他趴在桌子上,嘟囔:“你是不是還沒有放下陸楊。”
我一楞,語言系統沒反應過來,小包間的空氣裏除了酒香,就只餘下尷尬的沈默。
我自認隱藏的足夠好,直到最後一刻之前,莫說其他人,就連陸楊本人,都不知道我是誰,便也不會知道我的感情歸屬。
裴寧一或許是見我沒有反應,便又嘟囔了一遍:“你是不是還沒有放下陸楊。”
我:“我聽見了。”
裴寧一:“哦。”
餘下的時間,我就在思考,這件事到底還有幾個人門兒清,難不成其實是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只是他們在唬我,裝作不曉得?
我越想身上越冒冷汗,酒勁一過去,渾身都是涼意。
“甭猜了,只有我知道。”裴寧一掙紮半天,也沒從桌子上支棱起來,倒是因為半張臉貼著桌子說話,不慎咬住自己的舌頭,疼得‘嗷嗚’一下。
我便又開始懷疑我書裏的角色是不是都像他這樣腦子缺根弦。
“因為我......也暗戀一個人。”裴寧一不知道是不是嘗到了自己嘴裏的血味兒,為避免事態嚴重化,趕緊挺著超凡的意志爬起來,對著窗戶說話:“我偶然間註意起你的眼神,發現你看向陸楊的時候,跟我是一樣一樣的。”
“你那不叫暗戀好吧。”我順嘴挖苦他:“全天下就段七七不知道你喜歡她。”
裴寧一氣鼓鼓地冷哼一聲,也就敢在我們幾個面前罵:“那是她眼神不好!”
“眼神不好的還知道要表達心意呢,你這眼神好的怎麽沒有這個膽色?”
裴寧一辛辛苦苦輾轉半生,可算找到了這方面與他勢均力敵的人,連忙指著我大聲叫囂:“你丫給人說了嗎?沒說把嘴給我閉上!”
我能說什麽,我什麽也說不了。
屋子裏靜了一會兒,便又聽他懨懨地開口:“反正,你跟我就是一路的。只不過沒想到,你遇見人生真愛之後,居然還想著陸楊。”
怎樣算想。
我思索了一陣子,從前他是我的心魔,我成親之後,心魔就從心口的朱砂痣,化作了墻上的蚊子血,我拖家帶口平平淡淡生活,偶爾看到墻上的那一點紅,便會想一想他,在心裏過一遍,也泛不起多大的波瀾,我心裏裝了整個五湖四海,這一點的小波動不算什麽。
不過如此而已,和別人相比都一樣,沒什麽特殊的。
裴寧一瞪圓了眼睛指我:“你沈默了,你就是心裏有鬼。”
“別胡扯八道。”我白了他一眼。
再說了,誰人心裏沒有一顆朱砂痣?
我仔細想了一遍這書裏的人,似乎個個都有,有的得到了,有的得不到,屬於人之常情,月亮都有陰晴圓圈,還不準人間感情有悲有喜?
碎嘴子又開始絮叨,也不嫌舌頭疼:“你這個還好,只要做掉李青就可以了。我那個不大容易,畢竟活著的人再怎麽樣,也跟死的人比不了,況且這之中還含了那麽大的救命之情,是我窮盡一生也追趕不上的深恩。”
我表情十分覆雜,此時是酒喝不下肉也吃不進。一半因為他說要我幹掉李青,另一半是愁他不曉得原書裏自己和段七七是天作之合。
但事已至此,我講再多也沒有益處,只得嘆了口氣,為他夾了一筷頭鹽焗花生米:“沒有核桃,給你來點這個補補腦吧。”
走的時候,他瞅見了我腰帶上拴著的香囊,誇了一句:“做工挺細致。”
我:“我也覺得。對了,這是你前女友繡的。”
他楞在當場,我這一嘴提的有些措不及防,是有些震驚。
裴寧一大約猛地一下子醒酒了,臉上雖說還紅著,但腦子一定是清醒的。
我便再加了一句:“沒事,只有我知道。”
“啊?”
因為是我安排的。我咽下心裏話,道:“朱朱自己告訴我的。”
段七七不是他的初戀,無論是書裏還是這裏,都不是。在她之前,裴寧一十來歲的時候先看上了性格執拗的陶朱,與她有過一段往事,不過也就僅限於互送定情信物這一階段,之後便戛然而止了。
因為陶朱雖然很好,與他家世武功相當,是很完美的妻子人選,卻有一個致命缺點,便是喜歡與人切磋武功,而且若是打上癮,就會不死不休。
當年十四歲的裴寧一在午夜驚醒,卻瞧見自己的情人拎著一把匕首比在他的脖頸處,目露兇光,吐出一縷寒氣:“......我們來比比誰的刀更快吧。”
按理來說,面對這種情況,沒當場尿褲子已經算得上是英豪。
然後他們就掰了。
裴寧一臨走前朝我恭敬地拱手,似乎是覺得我是個狠人,我也這般想。
而我與她成親,並不是心理變態到爭著做活靶子,而是真心看中這個人,無論她是不是哪一點與那個誰很像,無論她姓甚名誰是那一門派的傳人,這都不重要。
是她來的時機巧,也是我喜歡的類型,這樣就夠了。
所以說,感情最要緊的是出現的時機,很多人,出現在了錯誤的地點,便只能成為過往。
我沒什麽遺憾的,現在這樣也很好,我的夙願已成,以後那個人怎麽樣,都和我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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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在2021-11-01 00:30:17~2021-11-04 19:20:44期間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哦~
感謝投出地雷的小天使:uuux 1個;
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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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普通人很難想象,一本書的作者親自穿越進來,究竟是怎樣的體驗。若是放到現在的知乎上,大約也沒幾個人真正能回答得出來,或許只有突發靈感的個別作者們,會以此編寫出新的篇章,那就不是我的故事了。
況且我穿越進來的目的,只有我自己一個人知道。
是不是在感情裏,只有這一方虧欠另一方,再或是另一方虧欠這一方,沒有絕對平衡的道理?
如果是,我進來就是為了還債。
還完之後,沒想好要做什麽,走一步算一步。
當我做得足夠好,成為足夠優秀的道士,也成為足夠趁手的工具人後,才孤身前往塞外。踏入那片孤寂黃沙的第一時間,我腦子裏還是有個聲音在吶喊:“你是不是瘋了!”
俗話說得好,不瘋魔不成活。
可當我再次見到那個人後,還是有些慌。
他還是他,一絲一毫都沒有變。
我在雲別山掃了十年的地,心早就比風還涼。況且,我私下裏聯絡過那麽多美人,用她們填補內心的空洞,自認絕不會再對任何人動心。
可他活生生地站在那裏,喘著氣,沒有躺在蒼白的病床上,戴著呼吸機,我承認,我差一點張開雙臂擁抱過去。
他攢了一身的疤,在我面前半裸著上身洗刷衣裳,我突然那麽後悔,當初把他寫的這麽悲慘,可事情已經發生了,時間這巨大的車輪滾滾而來,一寸一寸,沒有一個人逃得掉。
等他終於對我坦然後,我卻每一夜都因恐懼而驚醒。
我知道我在怕什麽,我怕再一次失去他,或是讓他知道我是誰。
他一直在旁敲側擊地問我是哪位,用各種話試探我,我從前就比他聰明,自然同他打太極。一天一天這樣過下去,我想,我總有一天會出紕漏的,到時候可怎麽辦?
我能做的,只有不著痕跡地遠離,再隔著人海看他。
看著他與李青一日比一日好,看著他將真心托付出去,看著他和別人成為最好的朋友。
我應該做的,只有為他掃平一切阻礙,如果要我付出生命,也可以。
還在山上的時候,師父私下裏與我談話,他說你看著十足樂觀,尤其開朗,又是一個聰明人,為什麽心裏會有心魔?為什麽有幾率會走火入魔?
我同他講話一直不客氣:老爺子,你是我師父,你都不知道,我怎麽知道。
他就又罰我跪香......
好吧,這就是誠實的代價,小朋友不要學。
我跪著,他在一旁吃面條,邊吃邊說。
“你執念太深,不利修身養性,若是日子久了,又無解,恐會不好。”
不好能有多不好,十幾年我都過下來了,也沒見耽誤我吃飯泡妞睡懶覺。
我能做的都做了,能改寫的運都改寫了,錢掏了,再賠上我自己......我只是不想他死,可沒預料到命運安排,沒考慮到事件巧妙,還是出了紕漏,令我追悔莫及的紕漏。
不過好在,現在一切都結束了。再也不會有人可以威脅到他,再也不會有人可以傷害到他,塵埃落定,命運齒輪終於在我們的努力下回到我想要的正軌,他雖然失去了曾經的一切,但也得到了嶄新的人際關系,一切是那麽美妙。
那日,路過洞庭拜訪裴寧一,他如今可是個大忙人,掌管武林盟的上下運營,江湖也在他的力挽狂瀾之下逐漸恢覆生氣,太平年間,國家昌盛,百姓安居樂業,是難得的幸事。
他又黑了,還瘦了一點,我倆一見,是定要喝酒的,於是上街邊找了家隱蔽性足夠好的酒館,上了三樓進一個小包間,我倆就對著嘮。
酒過三巡,他臉上好似染出一層高原紅,眼神迷離,看起來大概是沒少喝,還要站起來為我表演一趟槍法,我以保護酒館財產為由,婉拒了。
然後他趴在桌子上,嘟囔:“你是不是還沒有放下陸楊。”
我一楞,語言系統沒反應過來,小包間的空氣裏除了酒香,就只餘下尷尬的沈默。
我自認隱藏的足夠好,直到最後一刻之前,莫說其他人,就連陸楊本人,都不知道我是誰,便也不會知道我的感情歸屬。
裴寧一或許是見我沒有反應,便又嘟囔了一遍:“你是不是還沒有放下陸楊。”
我:“我聽見了。”
裴寧一:“哦。”
餘下的時間,我就在思考,這件事到底還有幾個人門兒清,難不成其實是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只是他們在唬我,裝作不曉得?
我越想身上越冒冷汗,酒勁一過去,渾身都是涼意。
“甭猜了,只有我知道。”裴寧一掙紮半天,也沒從桌子上支棱起來,倒是因為半張臉貼著桌子說話,不慎咬住自己的舌頭,疼得‘嗷嗚’一下。
我便又開始懷疑我書裏的角色是不是都像他這樣腦子缺根弦。
“因為我......也暗戀一個人。”裴寧一不知道是不是嘗到了自己嘴裏的血味兒,為避免事態嚴重化,趕緊挺著超凡的意志爬起來,對著窗戶說話:“我偶然間註意起你的眼神,發現你看向陸楊的時候,跟我是一樣一樣的。”
“你那不叫暗戀好吧。”我順嘴挖苦他:“全天下就段七七不知道你喜歡她。”
裴寧一氣鼓鼓地冷哼一聲,也就敢在我們幾個面前罵:“那是她眼神不好!”
“眼神不好的還知道要表達心意呢,你這眼神好的怎麽沒有這個膽色?”
裴寧一辛辛苦苦輾轉半生,可算找到了這方面與他勢均力敵的人,連忙指著我大聲叫囂:“你丫給人說了嗎?沒說把嘴給我閉上!”
我能說什麽,我什麽也說不了。
屋子裏靜了一會兒,便又聽他懨懨地開口:“反正,你跟我就是一路的。只不過沒想到,你遇見人生真愛之後,居然還想著陸楊。”
怎樣算想。
我思索了一陣子,從前他是我的心魔,我成親之後,心魔就從心口的朱砂痣,化作了墻上的蚊子血,我拖家帶口平平淡淡生活,偶爾看到墻上的那一點紅,便會想一想他,在心裏過一遍,也泛不起多大的波瀾,我心裏裝了整個五湖四海,這一點的小波動不算什麽。
不過如此而已,和別人相比都一樣,沒什麽特殊的。
裴寧一瞪圓了眼睛指我:“你沈默了,你就是心裏有鬼。”
“別胡扯八道。”我白了他一眼。
再說了,誰人心裏沒有一顆朱砂痣?
我仔細想了一遍這書裏的人,似乎個個都有,有的得到了,有的得不到,屬於人之常情,月亮都有陰晴圓圈,還不準人間感情有悲有喜?
碎嘴子又開始絮叨,也不嫌舌頭疼:“你這個還好,只要做掉李青就可以了。我那個不大容易,畢竟活著的人再怎麽樣,也跟死的人比不了,況且這之中還含了那麽大的救命之情,是我窮盡一生也追趕不上的深恩。”
我表情十分覆雜,此時是酒喝不下肉也吃不進。一半因為他說要我幹掉李青,另一半是愁他不曉得原書裏自己和段七七是天作之合。
但事已至此,我講再多也沒有益處,只得嘆了口氣,為他夾了一筷頭鹽焗花生米:“沒有核桃,給你來點這個補補腦吧。”
走的時候,他瞅見了我腰帶上拴著的香囊,誇了一句:“做工挺細致。”
我:“我也覺得。對了,這是你前女友繡的。”
他楞在當場,我這一嘴提的有些措不及防,是有些震驚。
裴寧一大約猛地一下子醒酒了,臉上雖說還紅著,但腦子一定是清醒的。
我便再加了一句:“沒事,只有我知道。”
“啊?”
因為是我安排的。我咽下心裏話,道:“朱朱自己告訴我的。”
段七七不是他的初戀,無論是書裏還是這裏,都不是。在她之前,裴寧一十來歲的時候先看上了性格執拗的陶朱,與她有過一段往事,不過也就僅限於互送定情信物這一階段,之後便戛然而止了。
因為陶朱雖然很好,與他家世武功相當,是很完美的妻子人選,卻有一個致命缺點,便是喜歡與人切磋武功,而且若是打上癮,就會不死不休。
當年十四歲的裴寧一在午夜驚醒,卻瞧見自己的情人拎著一把匕首比在他的脖頸處,目露兇光,吐出一縷寒氣:“......我們來比比誰的刀更快吧。”
按理來說,面對這種情況,沒當場尿褲子已經算得上是英豪。
然後他們就掰了。
裴寧一臨走前朝我恭敬地拱手,似乎是覺得我是個狠人,我也這般想。
而我與她成親,並不是心理變態到爭著做活靶子,而是真心看中這個人,無論她是不是哪一點與那個誰很像,無論她姓甚名誰是那一門派的傳人,這都不重要。
是她來的時機巧,也是我喜歡的類型,這樣就夠了。
所以說,感情最要緊的是出現的時機,很多人,出現在了錯誤的地點,便只能成為過往。
我沒什麽遺憾的,現在這樣也很好,我的夙願已成,以後那個人怎麽樣,都和我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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