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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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了下。
阮恬掃了眼餐廳, 抿了抿唇,說,“還我。”
沈從南夾了塊紅燒肉:“什麽?”
“我的包,還我。”
墻壁上的鐘擺走了一下又一下。
沈從南:“……”
阮恬習慣性地眉間一鎖, 正襟危坐, “現在怎麽可能是六點。你當我傻?”
沈從南看她一眼,“那你就不能適當裝個傻?”
“你……”
阮恬住了嘴, 拾起筷子,默不作聲地吃飯…
沈從南的意思,她當然都明白。何況她也不小了, 自然知道他這樣留下她是什麽意思。
心動是正常的。
他就是這樣。
驕傲, 恣意,比誰都自由, 比誰都不服管教。
他時而像個孩子一樣,充滿好奇心,稍微一點成就就能取悅他;有時候又覺得他很靠得住,好像天大的事情, 有他在,就能迎刃而解。
這樣的沈從南, 不心動比心動要艱難太多。
可惜她沒有那個自信。
她對沈從南一輩子心動很容易,可她對沈從南一輩子都對他動心沒有一點自信。
她怕他在貪圖快活。
貪圖那種久別重逢後再一次得到年少時沒有得到的東西的快感。
蔣西岳說他們不合適。其實除了性別上他們是合適的之外, 其他他們是真的不合適。
尤其當她剛剛看到這麽多人堵在他的公司門外時, 她生出的那一絲很淡很淺的無力感。
剛剛做飯的時候,由於心靜下來了, 那種無力感反而愈發活絡了。
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好奇心又能持續多久?畢竟好奇心和愛情到底是有區分的。
一個月,半年,還是三百六十五天?
她對他毫無把握,一無所知。
他太強勢了,她根本毫無招架之力。
阮恬吃得慢,但吃得又少,很快就放下了筷子。
沈從南筷子一頓,繼續吃。
阮恬收斂著神情,字句如常,“我要回去了。”
“……”
她放軟了點口吻,“把包還我。”
沈從南吃了口白飯,一語不發。
“外頭雨大。我想早點回去。”
沈從南放下了筷子。
燈光刺目,可惜照不進他的眼底。他眸光潛著一星半點的晦暗之色,盯著她,“談過男人沒有?五年了。都談過男人沒有?”
阮恬微驚,但握緊了手心,“不關你的事。”
“看你這樣子,沒談過吧。”
阮恬站了起來,拔高了音量:“沈從南!”
“你不傻是吧。你不知道我為什麽要找你?這麽多新聞,你就沒聽說我在那個綜藝上說了初戀?是我做的不夠明白,還是你一定要裝傻?”
沈從南也跟著站起來,聲音又快又冷,他沈沈一笑,“也對。你以前就很能裝。”
阮恬心裏憋屈,飛快地看了他一眼:
“我要回去了。你把東西還我。”
沈從南朝她靠近,一邊冷笑,“不還。”
“沈從南!你講不講道理!”
“那你講不講道理?你送上門來給我做飯,你拿著兩把傘來公司門口接我,你自己知道做這些都是什麽個意思,你一邊吊著我,一邊卻不肯真的走到我身邊,你講不講道理?”
沈從南靠得越來越近,阮恬才發現他的目光愈來愈冷。
她肩膀顫了下,不自覺地往後退。
剛退了一步,就撞上了墻壁,後背用力最大,一下子碰在了開關上,餐廳的燈瞬間熄滅了。
一瞬間席卷而來的黑暗,像濃稠的墨汁。
目光交織處,是一場理智的情感和不理智的情感的清醒博弈。
阮恬有些怕看見沈從南太過認真專註的眼神,她側開臉,努力保持聲線平靜:“你別發瘋了。”
“你自己知道我有沒有在發瘋!”
他用的聲音不響,但很重,跟鐘鳴似的,一下一下地敲在她的耳蝸,敲進她的心門。
他逼她。
阮恬皺了皺眉,說,“以後我不會再給你送傘,也不會再給你送飯。”
沈從南冷笑,“裝。你就是有這本事,上天送你個男人你都能眼睛不眨一下地送回去是不是?剛剛誰在說心動?現在都不作數了?真厲害啊,把一個男人吊得七上八下的。吊了這麽多年。”
阮恬不動聲色:“說夠了。就把東西還給我。”
“阮恬!”
他聲音少有的暴戾,沒了平常的紈絝不羈。
他越生氣,阮恬反而越冷靜。靜得連她自己都沒明白,為什麽她可以如此冷靜。
“欠你的五年,我沒打算還給你。現在不打算還,以後也不打算還。我跟你不一樣,我斤斤計較,我愛憎分明,你要求我什麽我也不擅長拒絕,我跟你的生活圈子完全不一樣。”
他的眼睛亮起來,就好像在發光一樣。
可惜那點光太刺,晃了阮恬的眼,她輕聲:“沈從南,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好奇心有多久的保質期,我不敢拿五年去堵。”
沈從南站著,頭側在阮恬的另一邊,呼吸打在阮恬的臉頰上。
又熱又燙。
和他這個人一樣的囂張。
阮恬:“我不僅不敢談男人,而且你知道的,我對男人的印象並不好。我不想跟我媽一樣。”
靜。
房間裏只有兩個不同頻率不同節奏的心跳聲。
“你覺得我對你只有好奇心?”
“把東西還我。言初還在等我。”
阮恬手摸黑,在後面摸索了一會,找到了開關,輕輕按了下去。
燈光皺亮。
沈從南嗤笑,猛地退開,從某個房間裏找了阮恬的包出來,一把扔在了沙發上。
他目光筆直而危險,就跟要看穿她的心臟似的,“阮恬,你自己明白,到底是你覺得我對你只有好奇心,還是你自己沒膽子承認你就是看上我了。你忘了,你喜歡李振的時候,你是怎麽裝了麽?”
他看著她臉色變白,“你忘了,我都記得。你裝作對李振不知情不知道的樣子,轉眼還想給李振送傘。”
感情永遠是最莫名其妙的東西:前一秒明明還能是每秒回憶的過去,稍微來了點風吹草動,就能變成最鋒利最紮人的刺。
蠻不講理的從來都不是人,而是那個人那時那刻在一切外在條件加持下的心境。
生命的每一刻,都只在一念之間。
阮恬抿唇。
沈從南:“還有兩樣東西,你要不要也拿走?”
他邊說,邊從雨傘架上拿出一柄黑傘,又從口袋裏拿出了一個發圈。無所謂的態度,扔在了一側的桌子上。
都是阮恬少年時候的東西。
阮恬受不得這般的羞辱,她飛快地抓過她的包,頭也不回地往門外跑。
她一邊跑,一邊想,她可真矯情啊。
外頭雨大,阮恬雖然撐著傘,但那雨像走了眼睛似的,偏偏就往她身上掃。弄到她衣服上,沒一會就沾滿了雨水。
阮恬出了小區,站在路邊,想等一輛出租車。
可她在路邊等了快半個小時,竟沒有等到一輛車。
阮恬剛想放棄,準備跑去附近離得近的公交站或地鐵站,邊上卻忽然停了輛私家車。
車還有點新。車窗慢慢搖下,露出一張臉來。
阮恬訥了下,微舉高了傘,驚道:“胡震平?”
胡震平是阮恬的同個團隊的同事,阮恬雖然來團隊三個月了,但是和這些男同事不怎麽熟悉,只是大概記得名字。這會兒在公司外看到同事,難免有些驚訝。
胡震平朝她笑,“這麽大雨,怎麽還在外頭?”
阮恬不自覺回頭看了眼小區門口,見沒人追出來,也沒車出來,才回過臉,也淺淺一笑:“有點事出來。沒想到這麽大雨。”
“那……等人?”
阮恬搖頭。
“要是不嫌棄,我可以送你一程。”
阮恬猶豫了一下,點頭,露出一個標準的笑容,“謝謝。那我不客氣了。”
阮恬收了傘,放在後備箱,剛坐上後排位置,胡震平就遞過去一根幹毛巾,“擦擦。”
阮恬詫異:“你車裏倒是還備著毛巾。”
“嗯。我夏天手心愛出汗,用紙巾擦太浪費紙,就準備了幹毛巾在車上。”
阮恬拿毛巾的手僵了下。
胡震平從後視鏡裏看她一眼,輕笑:“這根我沒用過。幹凈的。”
阮恬:“不好意思啊。”
“沒事。”
胡震平啟動了車子,“你家住哪兒?”
阮恬報了地址,又問:“你方便麽?”
“還好。不麻煩的。”
阮恬用毛巾擦了擦胳膊上的水珠,“謝謝了。改天請你吃飯。”
胡震平爽朗一笑,“行啊。”
阮恬本是想客氣下,沒想到胡震平真給應了,一時目光輕怔。
胡震平餘光定在後視鏡上,故作漫不經意地問:“我看你眼圈有點紅,怎麽了?”
阮恬“啊”了聲,說:“雨打進眼睛裏,有點癢,我揉了幾下,就紅了吧。”
“對了。留個手機號碼吧,到時候一起出去吃飯也好約。”
阮恬開玩笑道,“還是不出去外面約飯了吧。我這種工資的人,交完了房租,除掉了生活費,可沒錢請胡同事吃太貴東西,只能請個食堂飯。”
阮恬有意避開了手機號的事。
胡震平倒也沒再提,“食堂飯也好。”
阮恬不吭聲了。
不知道是心裏有鬼還是怎的,阮恬莫名其妙地回頭看了一眼,後面空蕩蕩的,沒有車。
胡震平也註意到阮恬的心不在焉,“還有事?”
阮恬頂著有點紅腫的眼眶,搖頭:“沒怎麽。雨太大了吧,總感覺心裏有點煩。”
胡震平不再問,專心開車。
車裏靜,胡震平似乎也覺得車裏相對於外面的雨聲太過安靜了,於是問:“聽不聽電臺?”
“好啊。”
胡震平開了平常聽得最多的一個電臺。
是個回顧老歌的節目,電臺觀眾可以自己進來點歌,胡震平一打開,正好在放那首阮恬熟悉得不能更熟悉的歌。
Once You've Met Someone, You Never Really et Them。
孤獨的聲音,唯一的獨白。
她大概是太習慣孤獨了,所以太害怕變成兩個人之後,又重新變回孤獨的感覺。
阮恬拍了拍胡震平的車椅背,“震平,幫我停個車吧。”
震平兩個字阮恬說的莫名別扭。
胡震平不解,“這麽大的雨,你停在這裏幹什麽?”
阮恬:“謝謝你送我了這一段,我想起我還有點事一定要去解決,你停車吧。”
胡震平動作滯了滯,在路邊泊了車。
阮恬朝他溫溫一笑,“謝謝,今天實在太麻煩你了。”
胡震平思忖了一下,隔著透明又滂沱的雨簾,靜靜看著阮恬從後備箱裏拿了傘,撐起,亭亭站在雨裏。
阮恬:“再見。”
胡震平再從頭至尾掃了她一眼,抿著唇,關上車窗,飛馳而去。
輪胎滾得飛快,濺起了一把揚起的水珠子,在阮恬的褲子上,澆出一個個濕漉漉的小點。
阮恬失神地笑了笑,她摘了腳上那兩只高跟鞋,提在手上。然後一鼓作氣,往那車子離開的反方向,風一樣地跑了起來。
胡震平開得慢,阮恬距離沈從南的公寓樓其實離得還沒多遠,她跑了沒多久,再一擡眼,就又回到了小區外。
她不知道她現在這個鬼樣子再回到沈從南面前,沈從南會不會都認不出她來。但她還是不敢停下。
她怕她一停下,就有千千萬萬的顧慮往腦子裏湧,到最後又要打退堂鼓。
是啊。
她才22歲,年紀還輕,就算真的和沈從南談一次,就算以後他們還是會因為種種原因分手,但並不代表她不能得到快樂、幸福和自由。
還有這麽時間,她可以去揮霍,去浪費,又為什麽一定要作繭自縛。
阮恬跑得越來越快,跟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一般,有無窮無盡的力氣往那個方向跑。
拐彎處有車燈,阮恬剛自覺地要讓路,那車燈卻忽然熄滅了。
阮恬驚訝,擡眼去看,卻不偏不倚地撞進一雙眼睛。
隔著朦朧的夜色,隔著千重萬重的雨,隔著玻璃窗,他的目光跟染了層霜似的,還帶著點戲謔。
他在車上。一身幹凈。神情桀驁。
而她在車前。渾身沒一處是幹燥的,還光著腳,一手提著高跟鞋,一手撐著傘。
兩人的差異,仿佛高山與長河的落差。
阮恬看見他的那一瞬間,理智和感性在做劇烈的激戰。
光是眼前兩人的差距,足夠讓她想退縮,但她忽然松了手,讓傘輕而易舉地朝天仰躺。
她走得不快,在昏暗的路燈光線裏,一步步地走到他車門邊。
沈從南側著臉,看她。
阮恬長得扁平,正面看上前平平的,跟她的表情一樣,側面看著扁扁的,就跟被風壓過一樣的扁。
她五官長得並不深刻,但眼睛卻極為突出,那一雙棕色的瞳孔,時而明亮,時而灰暗,時而呆滯,很生動,也很能讓人記住。
不僅是她的眼睛,她的整個人,都很能讓人記住。
留下很深的印象。經年累月,都能在某一個瞬間想起她的樣子。阮恬打開了車門,聲音有些抖。
她說:“沈從南,我給你寫欠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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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恬掃了眼餐廳, 抿了抿唇,說,“還我。”
沈從南夾了塊紅燒肉:“什麽?”
“我的包,還我。”
墻壁上的鐘擺走了一下又一下。
沈從南:“……”
阮恬習慣性地眉間一鎖, 正襟危坐, “現在怎麽可能是六點。你當我傻?”
沈從南看她一眼,“那你就不能適當裝個傻?”
“你……”
阮恬住了嘴, 拾起筷子,默不作聲地吃飯…
沈從南的意思,她當然都明白。何況她也不小了, 自然知道他這樣留下她是什麽意思。
心動是正常的。
他就是這樣。
驕傲, 恣意,比誰都自由, 比誰都不服管教。
他時而像個孩子一樣,充滿好奇心,稍微一點成就就能取悅他;有時候又覺得他很靠得住,好像天大的事情, 有他在,就能迎刃而解。
這樣的沈從南, 不心動比心動要艱難太多。
可惜她沒有那個自信。
她對沈從南一輩子心動很容易,可她對沈從南一輩子都對他動心沒有一點自信。
她怕他在貪圖快活。
貪圖那種久別重逢後再一次得到年少時沒有得到的東西的快感。
蔣西岳說他們不合適。其實除了性別上他們是合適的之外, 其他他們是真的不合適。
尤其當她剛剛看到這麽多人堵在他的公司門外時, 她生出的那一絲很淡很淺的無力感。
剛剛做飯的時候,由於心靜下來了, 那種無力感反而愈發活絡了。
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好奇心又能持續多久?畢竟好奇心和愛情到底是有區分的。
一個月,半年,還是三百六十五天?
她對他毫無把握,一無所知。
他太強勢了,她根本毫無招架之力。
阮恬吃得慢,但吃得又少,很快就放下了筷子。
沈從南筷子一頓,繼續吃。
阮恬收斂著神情,字句如常,“我要回去了。”
“……”
她放軟了點口吻,“把包還我。”
沈從南吃了口白飯,一語不發。
“外頭雨大。我想早點回去。”
沈從南放下了筷子。
燈光刺目,可惜照不進他的眼底。他眸光潛著一星半點的晦暗之色,盯著她,“談過男人沒有?五年了。都談過男人沒有?”
阮恬微驚,但握緊了手心,“不關你的事。”
“看你這樣子,沒談過吧。”
阮恬站了起來,拔高了音量:“沈從南!”
“你不傻是吧。你不知道我為什麽要找你?這麽多新聞,你就沒聽說我在那個綜藝上說了初戀?是我做的不夠明白,還是你一定要裝傻?”
沈從南也跟著站起來,聲音又快又冷,他沈沈一笑,“也對。你以前就很能裝。”
阮恬心裏憋屈,飛快地看了他一眼:
“我要回去了。你把東西還我。”
沈從南朝她靠近,一邊冷笑,“不還。”
“沈從南!你講不講道理!”
“那你講不講道理?你送上門來給我做飯,你拿著兩把傘來公司門口接我,你自己知道做這些都是什麽個意思,你一邊吊著我,一邊卻不肯真的走到我身邊,你講不講道理?”
沈從南靠得越來越近,阮恬才發現他的目光愈來愈冷。
她肩膀顫了下,不自覺地往後退。
剛退了一步,就撞上了墻壁,後背用力最大,一下子碰在了開關上,餐廳的燈瞬間熄滅了。
一瞬間席卷而來的黑暗,像濃稠的墨汁。
目光交織處,是一場理智的情感和不理智的情感的清醒博弈。
阮恬有些怕看見沈從南太過認真專註的眼神,她側開臉,努力保持聲線平靜:“你別發瘋了。”
“你自己知道我有沒有在發瘋!”
他用的聲音不響,但很重,跟鐘鳴似的,一下一下地敲在她的耳蝸,敲進她的心門。
他逼她。
阮恬皺了皺眉,說,“以後我不會再給你送傘,也不會再給你送飯。”
沈從南冷笑,“裝。你就是有這本事,上天送你個男人你都能眼睛不眨一下地送回去是不是?剛剛誰在說心動?現在都不作數了?真厲害啊,把一個男人吊得七上八下的。吊了這麽多年。”
阮恬不動聲色:“說夠了。就把東西還給我。”
“阮恬!”
他聲音少有的暴戾,沒了平常的紈絝不羈。
他越生氣,阮恬反而越冷靜。靜得連她自己都沒明白,為什麽她可以如此冷靜。
“欠你的五年,我沒打算還給你。現在不打算還,以後也不打算還。我跟你不一樣,我斤斤計較,我愛憎分明,你要求我什麽我也不擅長拒絕,我跟你的生活圈子完全不一樣。”
他的眼睛亮起來,就好像在發光一樣。
可惜那點光太刺,晃了阮恬的眼,她輕聲:“沈從南,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好奇心有多久的保質期,我不敢拿五年去堵。”
沈從南站著,頭側在阮恬的另一邊,呼吸打在阮恬的臉頰上。
又熱又燙。
和他這個人一樣的囂張。
阮恬:“我不僅不敢談男人,而且你知道的,我對男人的印象並不好。我不想跟我媽一樣。”
靜。
房間裏只有兩個不同頻率不同節奏的心跳聲。
“你覺得我對你只有好奇心?”
“把東西還我。言初還在等我。”
阮恬手摸黑,在後面摸索了一會,找到了開關,輕輕按了下去。
燈光皺亮。
沈從南嗤笑,猛地退開,從某個房間裏找了阮恬的包出來,一把扔在了沙發上。
他目光筆直而危險,就跟要看穿她的心臟似的,“阮恬,你自己明白,到底是你覺得我對你只有好奇心,還是你自己沒膽子承認你就是看上我了。你忘了,你喜歡李振的時候,你是怎麽裝了麽?”
他看著她臉色變白,“你忘了,我都記得。你裝作對李振不知情不知道的樣子,轉眼還想給李振送傘。”
感情永遠是最莫名其妙的東西:前一秒明明還能是每秒回憶的過去,稍微來了點風吹草動,就能變成最鋒利最紮人的刺。
蠻不講理的從來都不是人,而是那個人那時那刻在一切外在條件加持下的心境。
生命的每一刻,都只在一念之間。
阮恬抿唇。
沈從南:“還有兩樣東西,你要不要也拿走?”
他邊說,邊從雨傘架上拿出一柄黑傘,又從口袋裏拿出了一個發圈。無所謂的態度,扔在了一側的桌子上。
都是阮恬少年時候的東西。
阮恬受不得這般的羞辱,她飛快地抓過她的包,頭也不回地往門外跑。
她一邊跑,一邊想,她可真矯情啊。
外頭雨大,阮恬雖然撐著傘,但那雨像走了眼睛似的,偏偏就往她身上掃。弄到她衣服上,沒一會就沾滿了雨水。
阮恬出了小區,站在路邊,想等一輛出租車。
可她在路邊等了快半個小時,竟沒有等到一輛車。
阮恬剛想放棄,準備跑去附近離得近的公交站或地鐵站,邊上卻忽然停了輛私家車。
車還有點新。車窗慢慢搖下,露出一張臉來。
阮恬訥了下,微舉高了傘,驚道:“胡震平?”
胡震平是阮恬的同個團隊的同事,阮恬雖然來團隊三個月了,但是和這些男同事不怎麽熟悉,只是大概記得名字。這會兒在公司外看到同事,難免有些驚訝。
胡震平朝她笑,“這麽大雨,怎麽還在外頭?”
阮恬不自覺回頭看了眼小區門口,見沒人追出來,也沒車出來,才回過臉,也淺淺一笑:“有點事出來。沒想到這麽大雨。”
“那……等人?”
阮恬搖頭。
“要是不嫌棄,我可以送你一程。”
阮恬猶豫了一下,點頭,露出一個標準的笑容,“謝謝。那我不客氣了。”
阮恬收了傘,放在後備箱,剛坐上後排位置,胡震平就遞過去一根幹毛巾,“擦擦。”
阮恬詫異:“你車裏倒是還備著毛巾。”
“嗯。我夏天手心愛出汗,用紙巾擦太浪費紙,就準備了幹毛巾在車上。”
阮恬拿毛巾的手僵了下。
胡震平從後視鏡裏看她一眼,輕笑:“這根我沒用過。幹凈的。”
阮恬:“不好意思啊。”
“沒事。”
胡震平啟動了車子,“你家住哪兒?”
阮恬報了地址,又問:“你方便麽?”
“還好。不麻煩的。”
阮恬用毛巾擦了擦胳膊上的水珠,“謝謝了。改天請你吃飯。”
胡震平爽朗一笑,“行啊。”
阮恬本是想客氣下,沒想到胡震平真給應了,一時目光輕怔。
胡震平餘光定在後視鏡上,故作漫不經意地問:“我看你眼圈有點紅,怎麽了?”
阮恬“啊”了聲,說:“雨打進眼睛裏,有點癢,我揉了幾下,就紅了吧。”
“對了。留個手機號碼吧,到時候一起出去吃飯也好約。”
阮恬開玩笑道,“還是不出去外面約飯了吧。我這種工資的人,交完了房租,除掉了生活費,可沒錢請胡同事吃太貴東西,只能請個食堂飯。”
阮恬有意避開了手機號的事。
胡震平倒也沒再提,“食堂飯也好。”
阮恬不吭聲了。
不知道是心裏有鬼還是怎的,阮恬莫名其妙地回頭看了一眼,後面空蕩蕩的,沒有車。
胡震平也註意到阮恬的心不在焉,“還有事?”
阮恬頂著有點紅腫的眼眶,搖頭:“沒怎麽。雨太大了吧,總感覺心裏有點煩。”
胡震平不再問,專心開車。
車裏靜,胡震平似乎也覺得車裏相對於外面的雨聲太過安靜了,於是問:“聽不聽電臺?”
“好啊。”
胡震平開了平常聽得最多的一個電臺。
是個回顧老歌的節目,電臺觀眾可以自己進來點歌,胡震平一打開,正好在放那首阮恬熟悉得不能更熟悉的歌。
Once You've Met Someone, You Never Really et Them。
孤獨的聲音,唯一的獨白。
她大概是太習慣孤獨了,所以太害怕變成兩個人之後,又重新變回孤獨的感覺。
阮恬拍了拍胡震平的車椅背,“震平,幫我停個車吧。”
震平兩個字阮恬說的莫名別扭。
胡震平不解,“這麽大的雨,你停在這裏幹什麽?”
阮恬:“謝謝你送我了這一段,我想起我還有點事一定要去解決,你停車吧。”
胡震平動作滯了滯,在路邊泊了車。
阮恬朝他溫溫一笑,“謝謝,今天實在太麻煩你了。”
胡震平思忖了一下,隔著透明又滂沱的雨簾,靜靜看著阮恬從後備箱裏拿了傘,撐起,亭亭站在雨裏。
阮恬:“再見。”
胡震平再從頭至尾掃了她一眼,抿著唇,關上車窗,飛馳而去。
輪胎滾得飛快,濺起了一把揚起的水珠子,在阮恬的褲子上,澆出一個個濕漉漉的小點。
阮恬失神地笑了笑,她摘了腳上那兩只高跟鞋,提在手上。然後一鼓作氣,往那車子離開的反方向,風一樣地跑了起來。
胡震平開得慢,阮恬距離沈從南的公寓樓其實離得還沒多遠,她跑了沒多久,再一擡眼,就又回到了小區外。
她不知道她現在這個鬼樣子再回到沈從南面前,沈從南會不會都認不出她來。但她還是不敢停下。
她怕她一停下,就有千千萬萬的顧慮往腦子裏湧,到最後又要打退堂鼓。
是啊。
她才22歲,年紀還輕,就算真的和沈從南談一次,就算以後他們還是會因為種種原因分手,但並不代表她不能得到快樂、幸福和自由。
還有這麽時間,她可以去揮霍,去浪費,又為什麽一定要作繭自縛。
阮恬跑得越來越快,跟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一般,有無窮無盡的力氣往那個方向跑。
拐彎處有車燈,阮恬剛自覺地要讓路,那車燈卻忽然熄滅了。
阮恬驚訝,擡眼去看,卻不偏不倚地撞進一雙眼睛。
隔著朦朧的夜色,隔著千重萬重的雨,隔著玻璃窗,他的目光跟染了層霜似的,還帶著點戲謔。
他在車上。一身幹凈。神情桀驁。
而她在車前。渾身沒一處是幹燥的,還光著腳,一手提著高跟鞋,一手撐著傘。
兩人的差異,仿佛高山與長河的落差。
阮恬看見他的那一瞬間,理智和感性在做劇烈的激戰。
光是眼前兩人的差距,足夠讓她想退縮,但她忽然松了手,讓傘輕而易舉地朝天仰躺。
她走得不快,在昏暗的路燈光線裏,一步步地走到他車門邊。
沈從南側著臉,看她。
阮恬長得扁平,正面看上前平平的,跟她的表情一樣,側面看著扁扁的,就跟被風壓過一樣的扁。
她五官長得並不深刻,但眼睛卻極為突出,那一雙棕色的瞳孔,時而明亮,時而灰暗,時而呆滯,很生動,也很能讓人記住。
不僅是她的眼睛,她的整個人,都很能讓人記住。
留下很深的印象。經年累月,都能在某一個瞬間想起她的樣子。阮恬打開了車門,聲音有些抖。
她說:“沈從南,我給你寫欠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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