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50|八 揭開兇手的面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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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金燦燦的陽光,綿綿密密的細針一樣穿透玻璃窗,照射進來。

室內的浮塵,在耀目的光線中,輕盈地躍動著。

這是夙婭的房間。

模仿她死亡時的姿態,夙夜安安靜靜躺在床上,放慢了呼吸。自我催眠般默念——此時此刻,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就是她,她就是我……

“我”在生命即將終結的時候,為什麽要費力的留下血十字呢?因為“我”想告訴別人關於兇手的線索。也就是說,兇手可能是“我”認識的人。

夙夜擡起手臂,在墻上的血十字上比劃了幾下,他在男生裏算是偏矮的,但也比夙婭高出幾公分,假想是受重傷失血的狀況,用這樣的姿勢,連續寫三個十字感覺還是挺困難的。

由此得出結論,這些字符很重要,是“我”必須留下的。

他閉了下眼睛,起身跳下床,站在床對面,面無表情地盯著墻上的血十字,試著代入兇手的觀感——她留下了記號,“我”當然看得懂,所以“我”不能讓別人看出來……

今天,是命案後的第七天,也是夙婭出殯的日子。

夙家的人,很有默契地集體忽視了夙夜的存在。

夙夜清楚,夙博罕不願意他以夙家人的身份,出現在任何公開場合,以免令歐宇辰的立場變得尷尬。

對此,他是無所謂的。

只是這幾天,他的日子變得很不好過。

張晗玥固執地認定他就是兇手——或者和兇手脫不了幹系,每次看見他,都用那種恨不得把他碎屍萬段的憤懣眼神,惡狠狠地瞪視他。

下人們原來跟夙夜就不怎麽親近,現在幹脆是徹底的避而遠之了。

夙博罕終究上了年紀,受不住喪子後又喪女的連番打擊,心臟病發作,住進了醫院。

歐宇辰要照顧他,要兼顧博宇,要管理家事,還要安慰張晗玥,分身乏術,當然也就分不出精力再去考慮夙夜的處境和心情。

明明置身在一大家子人中,夙夜卻像只獨來獨往的孤雁,本來就不太愛說話,現在更加沈默了,常常一整天都不說一個字。

在學校裏的境況也好不了多少,同學們都用異樣的眼光瞅著他,在他背後竊竊私語、議論紛紛。

就算夙家和警方出於各種考量,對案件保持了緘默,並跟新聞媒體先通了氣,請他們暫時不要做出相關報導。夙家發生血案的消息,還是很快傳遍大街小巷。於是整個b市像鍋燒開的水,徹底沸騰了。

畢竟,博宇很出名,夙博罕也很出名。

大家馬上聯想起他幾個月前遇害的兒子、意外身亡的兒媳,一時間,流言四起。有人說他們家得罪了什麽窮兇極惡的仇家,有人說夙博罕為富不仁、作孽太多,這是上天的報應……

即使沒有張晗玥的指控,大家也不免會揣測,命案跟夙夜有某種聯系。

夙家的兩起命案,他都是第一個現場目擊者。兩起命案作案手法都非常殘忍,一般的殺人兇手,根本做不出來,而夙夜,怎麽看,都不象是個正常人。

他經過的地方,往往如猛獸過境,集體退避三舍。

夙夜不是個會介意別人眼光和看法的人,但張晗玥在餐桌上看見他就摔筷子砸碗,弄得他連飯都吃不消停,就直接影響到他的日常生活和不太健康的胃了。自己去廚房找吃的,蘭姐和張晗玥同仇敵愾,也用刀子似的眼神一眼一眼地剜他,把廚具弄得叮當亂響。

幾次過後,他也就不去給她添堵了。

所以,沒幾天的功夫,他本來就瘦巴巴的身體,又清減了不少,簡直有點慘不忍睹。後來還是歐宇辰發現了,頗費口舌地勸說了張晗玥一番,又跟宋伯談了談。夙夜的處境才有所改善,起碼能填飽肚子了。

這簡直是諷刺,在這個家裏,明明歐宇辰才是那個最應該、最有理由排斥他的人,卻成了他唯一的依靠。

連夙夜自己,也不免覺得有些可悲了。

此時,正是晌午十分,夙家的人都去給夙婭送葬。偌大的夙家別墅,只剩下他一個人,就顯得空蕩蕩的。

直視著墻上的血十字,邁前一步,再一步,他慢慢屏住了呼吸。血液塗在墻上,不管以什麽方式清除,哪怕是經過了很長時間,用魯米諾試劑都可以檢測出來——這也是在刑偵上最常用的血跡檢測方法。所以兇手只能加以掩蓋……但要怎麽掩蓋呢?

心臟霍然一跳,有道閃電直擊大腦,紛亂的案情碎片像拼圖一樣,一點一點拼合在一起。他楞楞地瞪大了眼睛,足足呆怔了幾分鐘,才手忙腳亂地掏出手機,急匆匆撥通了歐宇辰的電話。只詢問了一個問題,得到答案後,又打給邵壬,提出馬上見面的要求,邵壬當然不會拒絕他。

掛斷電話,望著墻上的血十字,夙夜的心情很覆雜。

半個小時後,門鈴響起。

邵壬顯然是累得狠了,登堂入室後,見家裏沒有其他人,頓時放松下來,毫不客氣地歪倒在客廳的長沙發上,打量著夙夜,皺著眉頭問:“你怎麽又瘦了?夙家的人找你麻煩了?”

夙夜遲緩地搖了搖頭,他當然不會跟邵壬訴苦,何況最難熬的幾天已經過去了。有歐宇辰關照,填飽肚子還是不成問題的,別的他也不在乎。

見邵壬雙眼布滿血絲,臉色灰突突的,下巴上滿是毛糙糙的胡茬,從頭到腳都寫著落拓疲憊,夙夜體貼地給他弄了杯速溶咖啡,邊遞給他,邊問道:“關於夙婭的案子,你們都查到什麽?”

咕嘟咕嘟一口氣喝光了咖啡,邵壬煩惱地捏了捏眉心,將空杯子擱在茶幾上,打開公文包,從裏面抽出一疊照片:“喏,就知道你是為了這個,我都給你帶來了。我們調閱了這附近的所有監控錄像,發現命案發生的那段時間,共有二十七輛車經過,”他翻翻撿撿,挑出兩張照片遞到夙夜眼前,“這輛黑色奧迪比較可疑,它被抓拍到兩次,一次是駛來,另一次是離開,中間間隔一小時三十四分鐘,正好是命案發生的時間段。可惜,路燈的光線太昏暗,它的車牌號又被遮住了,沒能拍到什麽顯著的特征。我們調閱了車管所的資料,這種型號的奧迪,b市起碼有三四萬輛,根本無從查起。”

夙夜掃了照片兩眼,沒吭聲。

邵壬嘆了口氣,又說,“勘驗組的同事在圍墻的西北角,發現有攀爬過的痕跡。另外,在小徑旁邊的玫瑰叢上,找到了這個,我們懷疑是兇手無意中留下的。”他伸指頭戳戳另一張照片。

夙夜拿起那張照片,瞇著眼睛細細打量,照片上是一個物證袋,袋子裏裝著一塊深藍色碎布條,他歪著頭看了足足有半分鐘,猜度:“好像……工作服上的?”

邵壬讚許地點點頭:“沒錯,技術科從布條中提取出了少量的石油餾分。”

“石油餾分……”夙夜想了想,“我記得是普通潤滑油的主要成分吧?”

“嗯,所以我們分析,這塊布條來自工廠、修配廠等單位的工作服。全b市用這類材質工作服的,根本數都不數不過來。調查起來,比那輛奧迪的希望還渺茫。”

夙夜顯然對布條沒什麽興趣,放下照片,淡淡說:“我覺得,根本不用浪費時間和警力去查。照我估計,兇手穿的工作服,是他隨手在哪個垃圾箱裏撿到的,就算找到原主人,對破案也不會有任何幫助。何況,兇手極有可能當天就把它毀屍滅跡了,讓別人連渣滓都找不到。”

邵壬撓撓腦袋,苦惱地說:“所以這樁案子,就算看起來兇手留下了點痕跡,其實對破案還是沒有什麽幫助。”

夙夜低垂著頸子,亮白的光線中,他近乎蒼白的臉孔,顯得特別凝郁而清冷,半晌,輕聲問,“關於血十字呢?你們是怎麽想的?”

“夙婭本人並不信奉基督教,所以我們推測,她的用意,是暗示兇手是個基督徒。”

夙夜略略思考了一會兒,否定道:“不會。”

“為什麽?”邵壬詫然。

“如果你們推測正確,她只需要畫一個十字,就能達到目的了,沒必要畫三個。”

邵壬沈吟:“或者‘三’這個數字有特別的意思呢?興許兇手是基督徒,而他在家裏排行第三?”

琢磨了下那種可能性,少頃,夙夜點了點頭:“不是完全沒有可能。”

聽他這麽說,邵壬振奮了點精神:“夙夜,我就直接說了啊。在這一系列血腥的殘殺案中,有兩起案子的被害者,都是你的親人,你還是第一個現場目擊者。所以我冒犯地、大膽地揣測一下,兇手或許是你認識的人。你知不知道,認識的人當中,有誰是信奉基督教的?”

夙夜不假思索地說:“我熟悉的人不太多,但夙家肯定沒有。你應該還記得,我爸爸是佛教徒,所以我們家裏供奉著凈瓶觀音。信仰如同感冒一樣,是會時時刻刻表現出來的。如果有,我一定會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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