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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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帝國。在時刻為了生存而戰鬥的生命裏,普魯士最大限度地堅持了自身的信條,我們當中再沒人能做到這點。這恐怕就是他必須犧牲自己的原因:在這個一切信條分崩離析的年代,他無法允許,也不能做到讓自己茍存於世。
或許會這麽說,全都只是因我愛他……然而不管我此刻說些什麽都已經無補於事。他像河水那樣奔流而去,我一直以為他來得比別人要遲,最後卻怎麽也追不上他了。最令我難過的始終是這樣一個事實,那就是在普魯士存活於世的幾百年中,明明有那麽多時間可以好好相愛,我們卻始終在東征西戰。
*拉丁文:他們全都傷人,最後一個殺人。指“時間”。
番外:紳士與鳥
2012年,倫敦。
那鴿子最初是阿爾弗雷德發現的。
六月底,美國人就來到倫敦,用奧運會作借口開小差,說是要好好休閑一番。我們整天呆在一起,其實也沒什麽事可做。他對倫敦的熟悉程度一點也不亞於我——盡管我從來沒當著他的面承認過。
難得的夏日時光畢竟不容浪費,更何況那幾日我家的天氣特別晴朗,簡直就像那家夥大大咧咧的脾氣。在這樣的好日子,游蕩在倫敦的大街小巷,總是件適意的美事。更何況,我雖然要為即將到來的盛典忙碌不停,心情倒是一直不錯。
那天下午,我們心血來潮,趁著夕陽西下的光景,徜徉在永遠不會令人感到厭倦的特拉法加廣場。他往噴泉旁邊一坐,說真想吃個冰激淩。正好我對隱藏在東南角的某家小店特別青睞,就從善如流,起身去給我們買冰激淩了。
我回來的時候,那家夥正雙手撐地,擡頭望天。橙紅色的夕陽餘光照亮他的一半面孔,空氣中洋溢著溫暖的祥和。阿爾弗雷德心安理得,吃著巧克力味冰激淩球,用懶散的語調開了口:“我說亞瑟,我原以為這廣場上的鴿子早就被你趕盡殺絕了啊……”
“放你媽的屁。”要我哪怕一次不反駁他的揶揄,還不如要我跳進泰晤士河裏裸泳,“你當他們是你家的印第安人麽?我可演不出什麽趕盡殺絕的戲碼。不過是考慮到游客便利之類的因素罷了——等等,你是說這裏還有鴿子?!”
他好脾氣地“嘿嘿”兩聲,對我的指控不置可否。朝側上方努努嘴,他再次專註地埋首於巧克力冰激淩。我順他指示的方向看去,發現一只潔白的鴿子在紀念柱的基座上,正趾高氣揚地正步走呢。
“喲嘿!”我興奮地吹了個口哨,捅捅美國人的肩膀,“別說是你,我也有好幾年沒在這廣場上見到過鴿子啦!”
像是受到我的口哨聲感應,那雪白色的一小團晃了晃腦袋,扇著翅膀,從基座上騰空而起,朝我們這邊飛來。這大膽的小東西,竟大大咧咧地落在了阿爾弗雷德的膝蓋上。
美國人這下可來勁兒了,他望著搖頭晃腦的小家夥,像遇到多年不見的兒時玩伴般激動。他不敢驚動鴿子,從手中的蛋卷上掰下一小片放在手心,小心翼翼地朝它伸過去。
鴿子毫不客氣,血紅的眼睛滴溜溜轉了幾圈,一口啄走他手心的蛋卷屑。阿爾弗雷德受到這樣的鼓勵,開始鍥而不舍地摧毀自己的蛋卷,連融化的冰激淩滴到褲子上也渾然不覺。
廣場上空回蕩著車流和人群的聲音,夕陽的光芒像阿爾弗雷德手中的冰激淩那樣,淅淅瀝瀝地掉落下來。那的確是個迷人又快活的傍晚。
第二天我起了個大早,琢磨著懶蟲美國人還能再做兩個鐘頭大夢,便只身一人離開家,在微微發亮的天光中進行中斷了好幾天的晨跑。我順著林蔭路跑,不知不覺便來到廣場南邊。我朝噴泉跑去,在濕冷的晨露中站定,安靜的呼氣吐氣,考慮是給床上那家夥買一份咖啡和羊角面包呢,還是回家親自炮制香腸和煎蛋呢?
“撲啦啦”一聲,一道白色的身影掠過眼前。我們昨天遇見的那只白鴿落在噴泉邊緣,歪著腦袋盯著我看,同時發出“咕嚕咕嚕”的叫聲。這鴿子遠看是個純白的家夥,得仔細觀察,才能發現它頸部有一小撮黑色的羽毛,因此非常容易識別。昨晚它在阿爾弗雷德的膝蓋上大吃一頓後便揚揚翅膀,滿足地沖向空中,消失在夕陽中的某棟建築後面了。
“嘿喲!你起得和我一樣早嘛,小家夥。”我雙手叉腰,饒有興味地看它歪著脖子的蠢模樣。
“咕咕咕。”它滿不在乎地嘀咕著,算是回答了我。來回踱步兩圈之後,它“撲哧”躍起,緩緩落在我的左肩上。
它一直在這廣場上嗎?什麽時候來的?為什麽我沒見到其餘的鴿子呢?對於這種群居生物來說,落單的個體可不多見。
我向它伸出一根友好的食指,它“咕咕”了兩聲,在上面輕輕啄了一下。
“餵,小東西,你也是一個人嗎?”我見它這樣不怕人,就用指頭戳了戳它頸部那一抹黑色。它撲騰了一下翅膀,然後再次安靜下來。
要是鴿子留在廣場上,工作人員可能會來驅趕它。阿爾弗雷德昨天給它餵食的舉動也算犯規,只不過我當時樂得自在,沒有阻止而已。不知道這家夥今後會上哪兒去覓食呢?
“聽著鴿子,你願意去我家玩嗎?我做早餐給你吃。”我仿佛征求意見似的這麽一問,而它像真的聽懂了一般,驀地飛離了我的肩膀,落到遠處的一片空地上去了。
我朝它揮揮手,歇了口氣,起身往回跑——這通人性的東西竟然跟過來了!
跑在林蔭道邊上的大樹下面,偶爾擡起頭,就能看到那個小小的白色身影劃過我頭頂的樹枝。就這樣,我把這個稀奇的小家夥領回了家。
那天,我們為這個新房客忙得不亦樂乎。
我們在花園裏一棵小樹上給它搭了個巢,阿爾弗雷德將它設計成小木屋的模樣,還親自完成了所有的木工。為了保暖,我還在裏頭鋪了零碎的布條和厚厚的棉絮。盡管生活條件極佳,我們的朋友也並非天天入住這個精心構築的小窩。它始終是來去自由的。
每天清晨,我給阿爾弗雷德做布丁、豆子和煎蛋,他則負責給鴿子準備一天的食糧。他把玉米和麥片灑在花園裏,把盛滿清水的小盆端到石階上。後來我隨手在二樓主臥的窗臺上撒了些面包屑,此後它便也經常在那裏出現了。
有時它會飛到屋裏來,只來書房,很少去臥房。這種時候並不多,而且往往發生在我一個人在房中的時候。從寫字桌後面擡起頭,會發現它不聲不響地蜷在窗邊的沙發床上,安逸地闔著眼睛,進行一場漫長的午睡。為了讓它在上面蜷得更加舒服,我特地鋪了好幾個柔軟的靠墊。
那張沙發床是基爾伯特送的,他本人當年就非常喜歡靠在上面小憩。或者他醒著,卻假寐一般歪在上面,安靜地聽我讀德文小說。要是我哪個地方的發音用他的話說顯得“過於紳士”了,他就暗自“噗嗤”一笑,並不打斷我。那些午後是我們之間難得的閑適時光。
後來他不在了,也就幾乎沒有人使用那個沙發床了。直到如今,我伏案太久之後猛地擡起頭來,還會恍惚覺得有個一頭銀發的英俊男人躺在上面,似笑非笑地望著我。像這樣,他始終占據著我內心的一塊地方,就像他的沙發床占據著我工作室的一個角落。
有時我們的朋友會一連好幾天失蹤不見。它第一次這樣做的時候可把我急壞了,不過它總會安然無恙地再次出現。阿爾弗雷德說,鴿子有種與生俱來的強大定位能力,只要它願意,就永遠找得到回家的路。
為了驗證這一點,這個玩心極大的家夥做了件十分冒險的事。他因為一點小事要到弗朗西斯家去一趟,竟未事先同我商量,就揣著我們的鴿子離開了。我以為這小東西只是像往常一樣離開家溜達幾天,卻接到了美國人從巴黎打來的電話。
“亞瑟註意了,我們的朋友會給你捎去來自巴黎的祝福哦!”電話那頭亂哄哄的,聽上去像是在什麽派對上。
“等等,你什麽意思?”我叼著一支煙站在花園裏,絲毫沒有反應過來他說的話。
“Salut!小亞瑟,你好嗎?”弗朗西斯神經病似的聲音傳過來,接著是一堆雜音。
我耐心地握住電話等著,直到阿爾弗雷德的聲音再次出現——這次他似乎跑到了安靜一些的地方。“我是說,我們的鴿子先生,它現在正從巴黎往倫敦飛呢!”
“什麽?!”這下我聽明白了,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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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會這麽說,全都只是因我愛他……然而不管我此刻說些什麽都已經無補於事。他像河水那樣奔流而去,我一直以為他來得比別人要遲,最後卻怎麽也追不上他了。最令我難過的始終是這樣一個事實,那就是在普魯士存活於世的幾百年中,明明有那麽多時間可以好好相愛,我們卻始終在東征西戰。
*拉丁文:他們全都傷人,最後一個殺人。指“時間”。
番外:紳士與鳥
2012年,倫敦。
那鴿子最初是阿爾弗雷德發現的。
六月底,美國人就來到倫敦,用奧運會作借口開小差,說是要好好休閑一番。我們整天呆在一起,其實也沒什麽事可做。他對倫敦的熟悉程度一點也不亞於我——盡管我從來沒當著他的面承認過。
難得的夏日時光畢竟不容浪費,更何況那幾日我家的天氣特別晴朗,簡直就像那家夥大大咧咧的脾氣。在這樣的好日子,游蕩在倫敦的大街小巷,總是件適意的美事。更何況,我雖然要為即將到來的盛典忙碌不停,心情倒是一直不錯。
那天下午,我們心血來潮,趁著夕陽西下的光景,徜徉在永遠不會令人感到厭倦的特拉法加廣場。他往噴泉旁邊一坐,說真想吃個冰激淩。正好我對隱藏在東南角的某家小店特別青睞,就從善如流,起身去給我們買冰激淩了。
我回來的時候,那家夥正雙手撐地,擡頭望天。橙紅色的夕陽餘光照亮他的一半面孔,空氣中洋溢著溫暖的祥和。阿爾弗雷德心安理得,吃著巧克力味冰激淩球,用懶散的語調開了口:“我說亞瑟,我原以為這廣場上的鴿子早就被你趕盡殺絕了啊……”
“放你媽的屁。”要我哪怕一次不反駁他的揶揄,還不如要我跳進泰晤士河裏裸泳,“你當他們是你家的印第安人麽?我可演不出什麽趕盡殺絕的戲碼。不過是考慮到游客便利之類的因素罷了——等等,你是說這裏還有鴿子?!”
他好脾氣地“嘿嘿”兩聲,對我的指控不置可否。朝側上方努努嘴,他再次專註地埋首於巧克力冰激淩。我順他指示的方向看去,發現一只潔白的鴿子在紀念柱的基座上,正趾高氣揚地正步走呢。
“喲嘿!”我興奮地吹了個口哨,捅捅美國人的肩膀,“別說是你,我也有好幾年沒在這廣場上見到過鴿子啦!”
像是受到我的口哨聲感應,那雪白色的一小團晃了晃腦袋,扇著翅膀,從基座上騰空而起,朝我們這邊飛來。這大膽的小東西,竟大大咧咧地落在了阿爾弗雷德的膝蓋上。
美國人這下可來勁兒了,他望著搖頭晃腦的小家夥,像遇到多年不見的兒時玩伴般激動。他不敢驚動鴿子,從手中的蛋卷上掰下一小片放在手心,小心翼翼地朝它伸過去。
鴿子毫不客氣,血紅的眼睛滴溜溜轉了幾圈,一口啄走他手心的蛋卷屑。阿爾弗雷德受到這樣的鼓勵,開始鍥而不舍地摧毀自己的蛋卷,連融化的冰激淩滴到褲子上也渾然不覺。
廣場上空回蕩著車流和人群的聲音,夕陽的光芒像阿爾弗雷德手中的冰激淩那樣,淅淅瀝瀝地掉落下來。那的確是個迷人又快活的傍晚。
第二天我起了個大早,琢磨著懶蟲美國人還能再做兩個鐘頭大夢,便只身一人離開家,在微微發亮的天光中進行中斷了好幾天的晨跑。我順著林蔭路跑,不知不覺便來到廣場南邊。我朝噴泉跑去,在濕冷的晨露中站定,安靜的呼氣吐氣,考慮是給床上那家夥買一份咖啡和羊角面包呢,還是回家親自炮制香腸和煎蛋呢?
“撲啦啦”一聲,一道白色的身影掠過眼前。我們昨天遇見的那只白鴿落在噴泉邊緣,歪著腦袋盯著我看,同時發出“咕嚕咕嚕”的叫聲。這鴿子遠看是個純白的家夥,得仔細觀察,才能發現它頸部有一小撮黑色的羽毛,因此非常容易識別。昨晚它在阿爾弗雷德的膝蓋上大吃一頓後便揚揚翅膀,滿足地沖向空中,消失在夕陽中的某棟建築後面了。
“嘿喲!你起得和我一樣早嘛,小家夥。”我雙手叉腰,饒有興味地看它歪著脖子的蠢模樣。
“咕咕咕。”它滿不在乎地嘀咕著,算是回答了我。來回踱步兩圈之後,它“撲哧”躍起,緩緩落在我的左肩上。
它一直在這廣場上嗎?什麽時候來的?為什麽我沒見到其餘的鴿子呢?對於這種群居生物來說,落單的個體可不多見。
我向它伸出一根友好的食指,它“咕咕”了兩聲,在上面輕輕啄了一下。
“餵,小東西,你也是一個人嗎?”我見它這樣不怕人,就用指頭戳了戳它頸部那一抹黑色。它撲騰了一下翅膀,然後再次安靜下來。
要是鴿子留在廣場上,工作人員可能會來驅趕它。阿爾弗雷德昨天給它餵食的舉動也算犯規,只不過我當時樂得自在,沒有阻止而已。不知道這家夥今後會上哪兒去覓食呢?
“聽著鴿子,你願意去我家玩嗎?我做早餐給你吃。”我仿佛征求意見似的這麽一問,而它像真的聽懂了一般,驀地飛離了我的肩膀,落到遠處的一片空地上去了。
我朝它揮揮手,歇了口氣,起身往回跑——這通人性的東西竟然跟過來了!
跑在林蔭道邊上的大樹下面,偶爾擡起頭,就能看到那個小小的白色身影劃過我頭頂的樹枝。就這樣,我把這個稀奇的小家夥領回了家。
那天,我們為這個新房客忙得不亦樂乎。
我們在花園裏一棵小樹上給它搭了個巢,阿爾弗雷德將它設計成小木屋的模樣,還親自完成了所有的木工。為了保暖,我還在裏頭鋪了零碎的布條和厚厚的棉絮。盡管生活條件極佳,我們的朋友也並非天天入住這個精心構築的小窩。它始終是來去自由的。
每天清晨,我給阿爾弗雷德做布丁、豆子和煎蛋,他則負責給鴿子準備一天的食糧。他把玉米和麥片灑在花園裏,把盛滿清水的小盆端到石階上。後來我隨手在二樓主臥的窗臺上撒了些面包屑,此後它便也經常在那裏出現了。
有時它會飛到屋裏來,只來書房,很少去臥房。這種時候並不多,而且往往發生在我一個人在房中的時候。從寫字桌後面擡起頭,會發現它不聲不響地蜷在窗邊的沙發床上,安逸地闔著眼睛,進行一場漫長的午睡。為了讓它在上面蜷得更加舒服,我特地鋪了好幾個柔軟的靠墊。
那張沙發床是基爾伯特送的,他本人當年就非常喜歡靠在上面小憩。或者他醒著,卻假寐一般歪在上面,安靜地聽我讀德文小說。要是我哪個地方的發音用他的話說顯得“過於紳士”了,他就暗自“噗嗤”一笑,並不打斷我。那些午後是我們之間難得的閑適時光。
後來他不在了,也就幾乎沒有人使用那個沙發床了。直到如今,我伏案太久之後猛地擡起頭來,還會恍惚覺得有個一頭銀發的英俊男人躺在上面,似笑非笑地望著我。像這樣,他始終占據著我內心的一塊地方,就像他的沙發床占據著我工作室的一個角落。
有時我們的朋友會一連好幾天失蹤不見。它第一次這樣做的時候可把我急壞了,不過它總會安然無恙地再次出現。阿爾弗雷德說,鴿子有種與生俱來的強大定位能力,只要它願意,就永遠找得到回家的路。
為了驗證這一點,這個玩心極大的家夥做了件十分冒險的事。他因為一點小事要到弗朗西斯家去一趟,竟未事先同我商量,就揣著我們的鴿子離開了。我以為這小東西只是像往常一樣離開家溜達幾天,卻接到了美國人從巴黎打來的電話。
“亞瑟註意了,我們的朋友會給你捎去來自巴黎的祝福哦!”電話那頭亂哄哄的,聽上去像是在什麽派對上。
“等等,你什麽意思?”我叼著一支煙站在花園裏,絲毫沒有反應過來他說的話。
“Salut!小亞瑟,你好嗎?”弗朗西斯神經病似的聲音傳過來,接著是一堆雜音。
我耐心地握住電話等著,直到阿爾弗雷德的聲音再次出現——這次他似乎跑到了安靜一些的地方。“我是說,我們的鴿子先生,它現在正從巴黎往倫敦飛呢!”
“什麽?!”這下我聽明白了,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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