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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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采薇

作者:非典型精分

文案:

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 行道遲遲,載渴載饑。我心傷悲,莫知我哀!

——《采薇》

好吧,這個故事與詩經根本沒有什麽關系……幾月之前寫在硬盤裏,【被坑爹的工作虐得神志不清】,現在發出,大人們賞光指點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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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節

我與丹薇是完全不同的類型,但是我們偏偏分到了同一間寢室。緣分是這樣奇妙的東西,將原本毫不相幹的人聚攏在一起,彼此見證一段旅程。

丹薇很漂亮,失真的漂亮。從新生報道那一天起,我就註意到了,心裏微微的驚訝,天哪,這老舊的校園不容小覷,真的有偶像劇女一號一樣的人物呢。

他們說一個人,尤其是一個女人,這種具備觀賞性質的物種,她的美分為外在美和內在美兩個方面,看到黃丹薇的第一眼起,某句已經被用至爛俗的話蹦進腦海:美則美矣,毫無靈魂。

大概是出於我本能的嫉妒?還是一種對於能量守恒的執念,上帝給你打開一扇窗的時候,一定會為你關上一扇門。否則你讓我等門窗具已封死的loser情何以堪。

拍的集體照上傳到個人主頁,高中同學的男生興奮不已地評論:誰呀?這麽漂亮!你們校花?

我見怪不怪,淡然回覆:班花。

沒有官方認證,只是第一次班會時,我不經意就看到了班上男生一雙雙綠油油的眼睛,全都盯在黃丹薇身上,等她用軟糯的四川腔自我介紹時,身邊的女孩子不無羨慕嫉妒恨地相互耳語,“雖然漂亮,可是不夠高啊,沒身材”、“川妹子嘛,哪能和你這五大三粗虎背熊腰的東北老娘們兒比”,東北老娘們兒差點沒斷氣,氣得不做聲了,另外有個女孩子又說:“四川姑娘就是皮膚好,真占便宜。”

的確,丹薇白白嫩嫩的,視覺上都格外可口,難怪一幫子剛剛喪屍出籠的待解救青少年虎視眈眈、垂涎三尺,個個餓狼捕食相。

計算機專業總共八個女生,讀理科的,神經樹幹粗,要不就是太靦腆,在講臺上發言的時間都盡量縮短,草草的幾句話帶過就算了,也因為大家都還是混個臉熟,不好意思暴露或兇殘或爺們兒的本性。

只除了黃丹薇的自我介紹出乎意料地長,不厭其煩,仿佛在耐心地給一群小學生講解某個難懂的題,從詩詞歌賦到人生哲學無不有所涉及,但是又不露任何刻意痕跡,聽眾不覺做作,實在是一等一的武林好手。最後她說:“我的偶像是王菲。”

我挑了挑眉。

立刻就有男生吹口哨,要求現場獻唱。

丹薇登時臉紅了,白裏透紅,更加嬌艷不可方物。再三推托不過只好唱起一首《但願人長久》,蘇東坡的詞,被王菲唱來,本是格外的纏綿悱惻,再經黃丹薇之口,則多了幾分清甜和嫵媚。

所以說造物不公,它讓有的人十全十美,讓有的人一無所有痛不欲生。

起舞弄清影,把酒問青天,不知天上宮闕,今夕是何年。

有個胖子聽得起勁,副歌部分跟著哼起來,丹薇便生了氣,住口不唱,施施然走下講臺,回到自己座位,正好落座在我的左邊。

那個姓魏的胖子後來愛了丹薇很多年,然而在黃丹薇的仰慕者裏並不出眾,因為魏胖子要說優勢或者特點,大概就是特別能吃然後體積龐大,可不幸的是丹薇的追求者中高的矮的胖的瘦的曲盡其妙包羅萬象,所以連這唯一的特點也顯得微不足道了。

不過都是後話了。

當時魏胖子被帶起歌興,喜得手舞足蹈,不得發洩不罷休,雄赳赳氣昂昂走上講臺,開了手機裏的音樂播放器做伴奏,豪情萬丈地唱了一首風靡那年的《香水有毒》,歌詞超賤…但是好在小魏其人身寬體胖,營養豐盛,養得一副好嗓子,個中奧妙原理請參看實力派唱將劉歡與韓紅,所以他的即興一曲,不失為一首好歌。

美女丹薇與胖子小魏一場郎有情妾無意的和歌成為我大學時期首次班會的□,這是“我的偶像是王菲”的即時效應。其長遠效應是之後許多男生給她送王菲的磁帶和碟片,甚至還有天後娘娘駕臨C城開個唱的演唱會門票,那叫一個揮金如土為了姑娘砸鍋賣鐵啊,看得我雙眼通紅。

本來與我無尤,只是那些沒眼色的男生出於“近水樓臺先得月”這類膚淺的猜想,以為班上只我一個女的“有幸”與丹薇住一個寢室,我們自然走得近,一次次將那些磁帶CD門票一股腦通過我的手傳遞給她,作為展開轟轟烈烈攻勢前的敲門磚,這讓我無比的氣憤。

我也欣賞王菲的好嗎,我也不介意去現場聆聽她空靈的歌喉好嗎!這些進化不完全的大猩猩居然把我當快遞小哥兒了。

況且,所謂咫尺天涯,大概因為彼此都是不容易敞開心扉的人,覺得太自來熟顯得輕率,最初的丹薇與我走得並不近,最多算一個點頭之交,曉得姓名籍貫,至親近不過她軍訓忘了帶水壺時會打電話給我,很禮貌地請我幫她帶過去。

還要“謝謝”“麻煩啦”一頓廢話。

很疏離很見外的呢。

我與她的正式建交要到送教官晚會。

整個專業合起夥來給兩位虎虎生威的教官送行,我們班貢獻的集體節目是全班合唱許多年前很流行的小虎隊那首《祝你一路順風》,很樸實很真摯,許多感性的孩子唱著唱著都潸然淚下了,而我太理性太涼血,能夠在巨大的情感沖擊之下仍然保持良好的風度,不偷偷往衣服的下擺抹鼻涕,於是擔當了晚會的主持人。

一起主持的,還有其他一女二男,之前並不認識,但是都長得頗過得去,站我右邊那姑娘化了個晚宴妝,假睫毛足有三寸長,撲閃撲閃的像個芭比娃娃,我不禁疑真疑幻,好幾次看得走神,輪到我說臺詞了還不知就裏,需要左邊的男搭檔暗暗地拽我的衣角,到後面他煩不勝煩,直言不諱道:“林凡煙,你這個白癡。”

我不夠漂亮,五官是美好的,因為我的父親母親都是極盡漂亮而且騷包的人,但在我不大爭氣,沒有繼承到他二位所有皮相上的優點,在所有青春飛揚的女孩子中間林凡煙顯得那麽平凡而普通,一扔進人群裏就被和諧地淹沒掉了。我也並未由此而感到自卑和羞恥,不過是皮囊而已,一百年之後皆為塵土,精致一點與粗糙一點,有什麽關系。

這當然不是自暴自棄的說法。

只是覺得人生很無聊。

為了讓自己不那麽無聊,我總是找一些有意思的事情來做,比如做主持人,就不必坐在座位上不能動彈,被囚禁是痛苦的,寧願辛苦一點兒。

我穿的是一件拖地的露肩晚裝,晚會結束的時候已經打了好幾個噴嚏。等到渾渾噩噩走出多功能廳,遇到黃丹薇的時候,她咯咯地笑:“哪有大熱天穿棉襖的?你真是個奇怪的人。”

她之所以沒有選上主持人,一方面是因為普通話的緣故,很纏綿的口音,平舌音卷舌音反著來,另一方面也因為她有點令人驚艷,若是去當主持人,大概沒有人會再去註意晚會在演些什麽,那就不大妙了。我拉了拉肩上所披的羽絨衣,吸吸鼻子甕聲甕氣地說:“我小時候得過風濕呢,不得不註意一點,一受涼就得遭罪。”

她明顯被雷到了,微張了張嫣紅的嘴唇說:“你這麽一點點大,得什麽風濕啊,那是老頭老太太得的病。”喲,還是個很有常識的美女。

“幼年型風濕咯。”我聳聳肩,羽絨衣便順著肩膀往下滑,只有急急忙忙去攏住。

她挑了挑眉頭,也沒多問,讚嘆似的轉了話題:“你唱男孩子的歌唱得很好啊。”

我笑了。

她講的是剛才主持人獻藝的環節,抽獎的時候,為了避免冷場,留一個主持人在上邊耍寶。我不擅長講單口相聲,又不像那個芭比娃娃一樣的女孩會跳舞,只能唱信樂團的《海闊天空》,偏偏那先前準備好的伴奏帶又出了毛病,因此只是捏了一把汗地清唱,輕輕唱。

心虛得不得了。掌聲是很響亮,或許是出於禮貌呢。做夢也沒想到黃丹薇居然看好我。常說美麗的女孩子特別驕矜,是不怎麽誇人的,既然誇了我,那麽我真的唱得很好吧?我不由得有點沾沾自喜。

只是阿信的歌未必就是男孩子的歌,巾幗不讓須眉嘛,這年頭,誰還管你是男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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