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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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業離去之後,王玉桂的身體越來越差,相繼患了腰間盤突出和胃炎,加上年輕時候演戲遺留下的一些小病患,沒過了一年,便離世了。一九九四年初冬,仍是一個下著連綿冬雨的季節,她似乎感受到自己即將離世,早早叫了丁建國回來——那晚之後,她與毓敏秀之間也有了一條看不見的隔閡。雖然毓敏秀一樣尊敬她,她也一樣很喜歡毓敏秀,毓敏秀仍像過去一樣兢兢業業為著戲班和孩子,沒有半點出軌的癥狀,但有些東西畢竟是不見了。

丁建國回來住了大半個月。不下雨的日子她便叫丁建國把她房裏和雜物間的東西整理出來,細數著他們兄弟的小時候,說著說著又不免一陣落淚。丁建國便勸她慢慢來,但她畢竟都堅持下來了。就在戲班大院的一個角落裏,偶爾路過的時候能聽到她低低的聲音傳來,中間隔著一段長長的可能是回憶可能是休息的間隙。丁建國小時候用的書包,丁建業小時候穿的衣服,就連後來收養了丁建軍,他第一次來到戲班穿的那件寒酸的破舊的衣裳她都還留著。她回憶說丁建軍剛來戲班的時候很膽怯,總是沈默寡言,吃飯永遠坐在最不顯眼的角落。後來有一次他不小心打碎了祖師爺的塑像,這在戲班是很大的忌諱,他嚇得躲了起來。她和丁永昌找了半宿才在雜物間裏找到他,他蜷縮著身子睡在一個大麻袋裏面。丁永昌又心疼又無奈,抱起他的時候他還在睡夢中嚇得直哆嗦。那之後,丁永昌就疼他多過疼自己親生兒子。只是他這懦弱怕事的性子大抵是一輩子都改不了了,遇上強勢的徐紅之後就完全處在被動的地位,到丁永昌離開了都還沒有翻身。

越想著往事,心下感慨越盛。風很大,身上的風衣到底不太有作用。冬日的陽光仿佛也總帶著點陰冷。她仍堅持著說下去。她說因為要爬上一段很窄很陡的樓梯,那雜物間平時幾乎沒有人去。可偏偏,她的這幾個小兔崽子都很喜歡那個地方。她說到這裏,慈愛地愛了丁建國一眼,拉著他靠近自己。她的手枯槁、幹涸,像秋天的樹皮。她伸出手在丁建國的眼角摸著,感慨著說丁建國七歲的時候很好動,明明三令五申不讓去雜物間,卻還是領著只有三歲的丁建業要去探險,結果在那陡峭的木梯上沒站穩摔了下來,在左眼角留下一道疤。那傷口要是再向前半公分的話,左眼可就瞎了。她記得那天他哭著來到她面前,滿臉的血,滿臉的紅色,她慌得不知所措,拿很多衛生紙按著,到了醫院血終於止住了,只是留下了一條疤痕。沒想到隨著年齡的增加,那條疤痕也跟著增加,幸好是在眼角的位置,看上去並不明顯。後來,那個雜物間便徹底廢置了,只有她一個人有鑰匙。她是個節儉的人,平時偶爾剩下來的飯便曬幹了收在裏面。再後來,開始鬧大饑荒了,他們就靠著那點剩幹飯度過了最困難的時期。

她確實曾經有過一個女兒,算起來那孩子還是丁建國的姐姐,只是生下不久就夭折了。她還曾到廟裏請師傅測算過命。師傅說那孩子是女生男命、天生福薄,若是生在富貴人家,尚且好養活一些,只是生在戲子之家,便賤如草芥。倘若能活到三歲,自可福壽雙全。她一直對那句“若生在富貴人家,尚且好養活一些”耿耿於懷,覺得是自己為人不夠成功,才致使她女兒過早離世。幸好後來丁建國和丁建業都是兩個男孩子,也就免去了這個顧慮。

丁建業從小就是調皮搗蛋的主兒。結婚以前,她總是叫他幺兒。在她眼裏,他始終是她的小精靈調皮鬼。在學校裏偶爾捉弄捉弄同學犯點小錯,在舞臺上演個古靈精怪嘩眾取寵的小小醜角,就好像所有的小孩子都會這樣,始終是無傷大雅的。而她,也只是像所有母親一樣,寵溺他罷了。她記得有一回他不知從哪裏抓來一只小田鼠放在一個女同學的課桌裏,惹得那女同學怕得直逃,倉惶間被課桌勾壞了校服。他被老師問了責,最後她只得賠了人家校服的錢,還點頭哈腰地作揖道歉。回家的路上,他向她解釋說只是看不慣那女孩子平時的嬌氣想捉弄她一番罷了,卻連累了她。這世上我們看不慣的事情太多了,我們能左右的事情又太少了,但隨著歲月的流逝和閱歷的增長,會拓寬我們心的尺度。那時候他好像是國一,像是一個小小男子漢了,卻還在她面前潸然落淚。自那之後,丁建業似乎懂得了她的委屈,對人處事也有了很大收斂。可能這也讓他意識到自己與校園那種中規中矩的氛圍格格不入,便早早回了戲班幫忙。他沒有讀過很多書,不懂得很多道理,所以他做錯了事,始終是她這個母親沒有教導好。她說著,眼淚一顆顆從那雙幹涸凹陷的眼睛裏滾下來。

“現在的人生活得太幸福了,都不懂得珍惜。只有在鬼門關走過的人,才會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麽。以前的人,每天都只想著如何讓自己的家人三餐溫飽,如何讓自己的孩子上學校學知識,如何有更好的生活,從來沒有多餘的功夫想到自己,想什麽所謂的愛情,一輩子也就順順當當這麽過來了。雖說也有過小打小鬧,也有過不開心,但哪對夫妻不是這樣的呢?家始終是家,始終還在那,沒有散過,臨了臨了想的也全是彼此共同患難的日子,念的都是彼此的好。而你們這些自鳴為先進的現代人,享受著最先進的科技,什麽都有了,實際上卻是最匱乏的人。你們連愛都不會,還如何枉論幸福。”她說。

在一片熊熊大火中,她結束了她的回憶,之後安靜地離開了。她走得並不痛苦,甚至是從容不迫的。她叮囑丁建國將她的屍體帶回梧桐鎮,和丁永昌合葬在一起,就像在簡單交代她要回娘家住幾天似的。她說她只有這點要求,若是往後繁忙,春秋二祭大可不必理會,她不會怪他,因為想她不被任何人打擾。她說這話的時候,已在彌留之際,聽來隱隱帶點怨氣,又那樣堅決。丁建國勸慰她不要多想了,放寬心就能長命百歲,但畢竟人死如燈滅,說走也就走了。我們帶著她回到了梧桐鎮。在鎮外,將她和丁永昌合葬在一起,又將墓穴重新修葺了一番,立上了墓碑。但碑上的刻文再次難倒了我們。僅僅是丁永昌、王玉桂六個字遠遠不足以表達他們多舛的一生,更不足以概括他們為戲班、為歌仔戲奮鬥的一生。於丁永昌而言,大概他最希望人記住的是他對歌仔戲執著了一輩子的熱情;於王玉桂而言,大概丁永昌就是她的墓志銘。最後,我們刻上了:這裏埋葬著一對為歌仔戲獻身了一輩子的伉儷。落款是民樂社歌仔戲班。

其他事情並無任何不同,又確實有些不同了。距離那個含義未明的擁抱,已經過去一年了,她沒有任何表示,我亦不敢問,一拖再拖,那種一走了之的勇氣好似便拖沒了,只是我也不敢再希冀什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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