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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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之訣後來跟我說,他在那一刻是被我嚇到了的。我求糖的表情不僅像在要一塊糖這麽簡單,就好像他兜裏藏了白粉,而我搖尾求歡。
他不想這麽簡單把糖給我,直接將我拉到車裏,隔絕外面的全部視線,雙手捧著我的下巴,逼迫我擡頭與他對視。
隨之訣一字一字地問我,神情嚴肅,想要探究究竟發生了什麽:“怎麽回事,喬司沅。”
我淚眼朦朧,說:“那天你從許綜良家裏出來就急不可耐地要我,你當時怎麽回事,我現在就怎麽回事。”
隨之訣一字落音,肯定地說:“癮。”
我不再忍耐,沖破隨之訣雙手的禁錮,摟住他的脖子,與他唇齒相依地親吻。
“這樣也行嗎?”他狠狠地咬著我的嘴唇,含糊地問。
“人最原始的欲望無非幾種,”我以啃咬回敬,血腥味兒蔓延開,“滿足了就可以。”
隨之訣發狠地將我抵在車門上,拇指按著我的嘴唇,推了一塊薄荷糖。我用舌尖勾走,順勢舔上他的指腹。
我的目光自下而上地看著他,眼睛發紅,帶著笑意,說:“隨之訣,如果我猜的沒錯,這次的死者也沒有被性侵的痕跡。”
“為什麽?”他盯著我,像豹子盯著獵物,問。
“他已經不滿足於隨便找的目標,”我說,“他現在更感興趣的,應該是被你侵犯之後的我。”
他在用這些屍體告訴我,他在熱切地等我的投名狀。
***
和隨之訣重逢後,我總想起一些以前的事情。明明已經過了這麽久,早該被流放在記憶的宇宙裏,卻偏偏像彗星撞地球一樣,猝不及防地撞進我的腦海。
擦出一道亮麗多情的慧尾,燒幹了塵封的枷鎖與積灰。
回憶中總是有帶著溫度的暖陽。辯論社招新沒多久之後,隨之訣就一桿直球打進我的球袋,告訴了我他死皮賴臉加入辯論隊的真實目的——
美其名曰被我在全校表演賽上的風采吸引,實則話裏的話大家心知肚明。
這不怪他,我也喜歡好看的皮囊。
挑明之後,他對於辯論隊的集體活動就不那麽上心了,多數課餘時間都用來圍著我轉,要麽就是拽著我去看他的籃球賽,強迫我圍著他轉一會兒。
某次辯論隊開會前,我特意去堵隨之訣,我掌握他的全部課表和社團活動安排,他親自遞到我手上的。
他那時還沒下課,是他們專業的格鬥課。一個班看起來都是身高相仿、體格相似的大小夥子,但我還是能一眼就在人群中捉到他。
陽光總是很偏愛隨之訣,籃球場上是,教室裏也是。他抿著嘴唇,鋒利的眉眼專註地盯著要攻擊的目標,身形像獵豹,又快又狠。
我仿佛能看見從他身上滴落的汗珠,在陽光照射下五彩剔透,然後融在T恤裏,碎在地板上。
我站在門外偷偷盯了他十分鐘,直到下課鈴打響的瞬間,隨之訣躲開同伴的攻擊,敏銳地向我看過來,一下把我抓住,讓我無所遁形。
我們隔著人群遙遙相望,那時他還在追求我,我還沒答應他,我卻從他的眼神裏看到了“喬司沅,你完蛋了”的訊息。
他把我拽進一間無人的教室,將我抵在光照不到的墻角,我們的目光像瘋狂廝殺的野獸,他身上潮濕的汗熱混雜著洗衣液的味兒,徹底支配了我的感官。
隨之訣低頭,試探著用鼻子觸碰我的鼻尖,我仿佛能感覺到他拂過後,我每一根寒毛的屈膝倒戈。
他在上課鈴聲打響的瞬間吻住我,舌頭撬開我的唇齒,摩挲我的上顎,從舌根舔到舌尖的共舞。
我猜他能用舌尖描摹出我每一顆牙齒的形狀,因為我也能畫出他的。
我完蛋了,栽倒在一個名為“隨之訣”的溫柔鄉裏,太柔軟太溫暖,再也不想爬出去。
我以前多次聽不同的人說、甚至聽老師講,相愛的兩個人接吻時是甜的。在真正親吻之前,我總是很不理解的,接吻一秒鐘交換八千萬菌群,我怎麽會落入此種親密關系中呢?
但和隨之訣親吻確實是甜的,像吃最甜最甜的糖果。想親又親不到時該怎麽辦呢?那就用吃糖來代替。
親不到的時刻有很多,我只能用吃糖來代替。
人總是會對一些特別的東西產生執念。比如炎熱夏日的冰西瓜,比如寒冬剛出鍋的第一口水餃,比如像糖一樣甜蜜的親吻,比如酒、煙,比如毒品、殺人。
如果隨之訣一直在我身邊,我便不再需要吃糖。我的執念不必再生長於此處,我不會再搖尾乞憐。
***
隨之訣拉著我下車,我的頭發淩亂、嘴唇紅腫,下唇靠左的位置還被咬破了。
林源跑過來,跟我打了聲招呼,又非禮勿視地立即將視線轉向隨之訣,匯報說:“死者男性,23歲,依然沒有雙手。痕檢同事已經把屍體裝好了。”
隨之訣點頭,一直牽著我的手,說:“你們先回去,麻煩法醫兄弟們加班出屍檢報告,我和你喬老師再看看現場。”
林源:“是!”
我舔了舔被咬破的地方,問:“你要翻垃圾桶嗎?”
隨之訣看我一眼:“不準備幫我?”
我搖搖頭,又點點頭,示意不想翻垃圾桶。
“不用你親自動手。”他把我羽絨服衣領拉到最高,又給我兜上帽子,“喬老師動腦就足夠了。”
我站在一邊,看著隨之訣帶著手套翻垃圾的背影,突然有點眼熱鼻酸。我盡力克制自己已經開始哽咽的聲線,但還是發顫:“主要找能當廢品賣的垃圾。”
隨之訣問:“你很冷嗎寶寶?要不進車裏等會兒吧,我一會兒就好。”
“不。”我拒絕他。
隨之訣動作很快,發現了一個礦泉水瓶,裏面有一團白色的紙巾,露出一角紅色,像顏料,像鮮血。
我蹲在他身邊,看他把紙巾從瓶口拿出來,再小心翼翼地展開,顏料的氣味兒散發,裏面裹著的東西露出真容。
隨之訣將它拿起來,與紙巾一起放進證物袋。
“是指甲蓋。”他說。
——————————
作者有話要說:
隨之訣:總覺得寶寶怪怪的。
喬司沅:只是想起很多以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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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之訣一字一字地問我,神情嚴肅,想要探究究竟發生了什麽:“怎麽回事,喬司沅。”
我淚眼朦朧,說:“那天你從許綜良家裏出來就急不可耐地要我,你當時怎麽回事,我現在就怎麽回事。”
隨之訣一字落音,肯定地說:“癮。”
我不再忍耐,沖破隨之訣雙手的禁錮,摟住他的脖子,與他唇齒相依地親吻。
“這樣也行嗎?”他狠狠地咬著我的嘴唇,含糊地問。
“人最原始的欲望無非幾種,”我以啃咬回敬,血腥味兒蔓延開,“滿足了就可以。”
隨之訣發狠地將我抵在車門上,拇指按著我的嘴唇,推了一塊薄荷糖。我用舌尖勾走,順勢舔上他的指腹。
我的目光自下而上地看著他,眼睛發紅,帶著笑意,說:“隨之訣,如果我猜的沒錯,這次的死者也沒有被性侵的痕跡。”
“為什麽?”他盯著我,像豹子盯著獵物,問。
“他已經不滿足於隨便找的目標,”我說,“他現在更感興趣的,應該是被你侵犯之後的我。”
他在用這些屍體告訴我,他在熱切地等我的投名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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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隨之訣重逢後,我總想起一些以前的事情。明明已經過了這麽久,早該被流放在記憶的宇宙裏,卻偏偏像彗星撞地球一樣,猝不及防地撞進我的腦海。
擦出一道亮麗多情的慧尾,燒幹了塵封的枷鎖與積灰。
回憶中總是有帶著溫度的暖陽。辯論社招新沒多久之後,隨之訣就一桿直球打進我的球袋,告訴了我他死皮賴臉加入辯論隊的真實目的——
美其名曰被我在全校表演賽上的風采吸引,實則話裏的話大家心知肚明。
這不怪他,我也喜歡好看的皮囊。
挑明之後,他對於辯論隊的集體活動就不那麽上心了,多數課餘時間都用來圍著我轉,要麽就是拽著我去看他的籃球賽,強迫我圍著他轉一會兒。
某次辯論隊開會前,我特意去堵隨之訣,我掌握他的全部課表和社團活動安排,他親自遞到我手上的。
他那時還沒下課,是他們專業的格鬥課。一個班看起來都是身高相仿、體格相似的大小夥子,但我還是能一眼就在人群中捉到他。
陽光總是很偏愛隨之訣,籃球場上是,教室裏也是。他抿著嘴唇,鋒利的眉眼專註地盯著要攻擊的目標,身形像獵豹,又快又狠。
我仿佛能看見從他身上滴落的汗珠,在陽光照射下五彩剔透,然後融在T恤裏,碎在地板上。
我站在門外偷偷盯了他十分鐘,直到下課鈴打響的瞬間,隨之訣躲開同伴的攻擊,敏銳地向我看過來,一下把我抓住,讓我無所遁形。
我們隔著人群遙遙相望,那時他還在追求我,我還沒答應他,我卻從他的眼神裏看到了“喬司沅,你完蛋了”的訊息。
他把我拽進一間無人的教室,將我抵在光照不到的墻角,我們的目光像瘋狂廝殺的野獸,他身上潮濕的汗熱混雜著洗衣液的味兒,徹底支配了我的感官。
隨之訣低頭,試探著用鼻子觸碰我的鼻尖,我仿佛能感覺到他拂過後,我每一根寒毛的屈膝倒戈。
他在上課鈴聲打響的瞬間吻住我,舌頭撬開我的唇齒,摩挲我的上顎,從舌根舔到舌尖的共舞。
我猜他能用舌尖描摹出我每一顆牙齒的形狀,因為我也能畫出他的。
我完蛋了,栽倒在一個名為“隨之訣”的溫柔鄉裏,太柔軟太溫暖,再也不想爬出去。
我以前多次聽不同的人說、甚至聽老師講,相愛的兩個人接吻時是甜的。在真正親吻之前,我總是很不理解的,接吻一秒鐘交換八千萬菌群,我怎麽會落入此種親密關系中呢?
但和隨之訣親吻確實是甜的,像吃最甜最甜的糖果。想親又親不到時該怎麽辦呢?那就用吃糖來代替。
親不到的時刻有很多,我只能用吃糖來代替。
人總是會對一些特別的東西產生執念。比如炎熱夏日的冰西瓜,比如寒冬剛出鍋的第一口水餃,比如像糖一樣甜蜜的親吻,比如酒、煙,比如毒品、殺人。
如果隨之訣一直在我身邊,我便不再需要吃糖。我的執念不必再生長於此處,我不會再搖尾乞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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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之訣拉著我下車,我的頭發淩亂、嘴唇紅腫,下唇靠左的位置還被咬破了。
林源跑過來,跟我打了聲招呼,又非禮勿視地立即將視線轉向隨之訣,匯報說:“死者男性,23歲,依然沒有雙手。痕檢同事已經把屍體裝好了。”
隨之訣點頭,一直牽著我的手,說:“你們先回去,麻煩法醫兄弟們加班出屍檢報告,我和你喬老師再看看現場。”
林源:“是!”
我舔了舔被咬破的地方,問:“你要翻垃圾桶嗎?”
隨之訣看我一眼:“不準備幫我?”
我搖搖頭,又點點頭,示意不想翻垃圾桶。
“不用你親自動手。”他把我羽絨服衣領拉到最高,又給我兜上帽子,“喬老師動腦就足夠了。”
我站在一邊,看著隨之訣帶著手套翻垃圾的背影,突然有點眼熱鼻酸。我盡力克制自己已經開始哽咽的聲線,但還是發顫:“主要找能當廢品賣的垃圾。”
隨之訣問:“你很冷嗎寶寶?要不進車裏等會兒吧,我一會兒就好。”
“不。”我拒絕他。
隨之訣動作很快,發現了一個礦泉水瓶,裏面有一團白色的紙巾,露出一角紅色,像顏料,像鮮血。
我蹲在他身邊,看他把紙巾從瓶口拿出來,再小心翼翼地展開,顏料的氣味兒散發,裏面裹著的東西露出真容。
隨之訣將它拿起來,與紙巾一起放進證物袋。
“是指甲蓋。”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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