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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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章節
似乎說明他很驚訝,“我以為你已經睡覺了。”
“……還沒有,”她苦笑,“我看到你的設計了,我個人覺得很不錯,不過恐怕大作家又要跳腳。”
“?”
“請問你封面用一個女人的剪影做背景是想幹什麽,整本書就只有一個女性角色而已……”
“哈哈哈哈……”於任之在電話那頭笑起來,笑聲聽上去很爽朗,“可是我覺得很好啊,項峰的書是要聰明的讀者才能猜出兇手,我的作品也是一樣。”
“……”這一刻,邵嘉桐真正哭笑不得。
“你該睡覺了,”插畫家說,“女人最好不要熬夜。”
“你對所有人都這麽體貼嗎?”她忍不住問。
“是啊。”
“那我實在想不出為什麽你會不受女人歡迎。”
“誰說我不受女人歡迎,”聽他的口氣,像是很不服氣,“我只是要求比較高而已。”
邵嘉桐扯了扯嘴角:“那估計不是‘比較高’,而是‘很高’!”
“你有沒有聽過這樣一種說法……”
“?”
“就是,一個好人做了一千件好事,但偶爾做一件壞事,就會被別人記恨很久。而一個壞人,做了很多壞事,偶爾做一件好事,會被別人傳頌很久。前者有一句諺語,叫做‘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後者可以用一個現象來描述——那就是‘斯德哥爾摩效應’。”
“哈!”邵嘉桐失笑,“你真是我認識的人裏面講話最喜歡拐彎抹角的人。”
“呃……”他似乎也意識到了這一點,“抱歉,年輕的時候耍帥耍習慣了,現在改不過來了。”
她哈哈大笑:“所以你想說的是,一個體貼的好男人可能並不如一個偶爾流露關懷的壞男人來得受女人歡迎?”
“哈!你也是我認識的人裏面,最懂得理解拐彎抹角的講話的人。”
“……我好像並沒有因為這一點而感到自豪。”
於任之不以為意:“人——尤其是女人——在面對他(她)喜歡的人時,都有一種救世主心態。當他(她)意識到自己被依賴、被需要的時候,往往就是一段孽緣的開始。”
邵嘉桐被他說得笑中帶淚:“為什麽是孽緣?”
“因為人如果是因為被依賴或者被需要而去愛上一個人的話,慢慢地,他(她)就會忘記了愛情的本質。”
“什麽是愛情的本質?”
“當然是你無條件地喜歡這個人啊。”他答得毫不猶豫。
“可是人會喜歡另一個人都是有條件的,比如說那個人很帥啦,或是很體貼啦,或是很有才華啦……之類的。”
電話那頭的於任之竟然笑了:“邵嘉桐,我覺得你應該沒談過幾次戀愛吧,也沒經歷過什麽難忘的感情。”
“……你怎麽知道。”
“因為你說的這種愛,或者說喜歡,太理性了。”
“?”
“所謂愛情應該是一種無畏的感情,並不是說無所畏懼,而是無法自拔。”
“……”
“我覺得你應該很難理解那些無法自拔的感情,因為你太理性了。”
“那也……不見得。你何不舉個例子來聽聽。”
“就是當你愛著一個人,而這個人已經不再愛你了,你會立刻不愛他嗎?”
“……我想不會。”
“這就是我所說的本質。它不會因為某種條件的消失而消失——因為本身你也不是以為內這種條件愛上那個人的。”
“……”
“但是如果你是因為某種條件愛上一個人,那麽當這種條件消失……愛情也會消失的。”
邵嘉桐咬著牙,認真地思考著:“聽上去很覆雜……可是又有點胡說八道的意味。”
於任之哈哈大笑:“那就別想了。感情這回事,越想越沒勁。”
她苦笑:“我要是能像你這麽灑脫就好了……”
“你為什麽這麽想成為我?這好像是我今天第二次聽到你類似的感嘆。”
“是嗎……可能人在某些時候是會想要借由成為另外一個人來擺脫困境。”
“……聽上去有點恐怖,你不會是想殺了我,然後整容成我的樣子成為著名插畫家吧?”
邵嘉桐笑得都要哭出來了。
“好了,睡覺吧,”於任之說,“如果還睡不著的話,我介紹一首歌給你。”
“?”
“現在就傳給你。”
不出五秒鐘,她的手機上果然顯示於任之通過聊天軟件給她發來一首歌。
“再見。”盡管性格上給人溫柔的感覺,但於任之是個做什麽事都幹脆利落的人。
“再見。”
邵嘉桐掛了線,點開那首歌。一個充滿了磁性,厚重、卻又幹凈的聲音從喇叭裏傳來:
Cold feet, don't fail me now
So much left to do
If I should run ten thousand miles home
Would you be there?
Just a taste of things toe
I still smile
But I don't want to die alone
I don't want to die alone
Way before my time
Keep calm and carry on
No worse for the wear
I don't want to die alone
I don't want to die alone
Way before my time…
她合上電腦,關上燈,躺下來。這把如金沙般的嗓音回蕩在黑暗中。
聽著,聽著,她竟真的流下淚來……
作者有話要說:歌名叫做《Before my time》,演唱者是Scarlett Johanson(沒錯,就是那個Scarlett Johanson...)
十四(上)
“它乖嗎……”丁浩看著董耘手機裏March的照片,問道。
這是董耘第一次在這個年輕人臉上看到一種……與他年紀相符的青春和溫柔。
“這是……你?”丁浩滑動手指,看到了一張有些模糊的照片。
“對。”董耘笑了笑。
“是你年輕的時候?”
“嗯,”他點點頭,“每次看到你,我就在想,我在你這個年紀的時候,是什麽樣子。會不會也跟你一樣討人厭……”
丁浩看著他,不禁挑了挑眉。可是董耘卻渾然不覺地自顧自說著:
“所以我就去找了一下,找到這張照片。”
丁浩低頭認真地看著手機裏的照片,那上面的董耘穿著一件黑色的毛衣,毛衣似乎有點大,那條深藍色的牛仔褲也有點土氣,腳上的皮鞋卻是擦得錚亮……可是,最讓人覺得好笑的並不是他的打扮,而是他臉上那種沒心沒肺的傻笑。
“這是在哪裏?”
董耘也探過頭去,仔細辨認照片上的自己和身後的背景:“應該是在……倫敦吧。那時候我大學剛畢業,去倫敦讀研究生。”
丁浩擡眼看了看他,眼中流露出一種稍縱即逝的痛:“原來你像我這麽大的時候……已經大學畢業了。”
盡管這種痛只是一閃而過,然而董耘還是捕捉到了。他不著痕跡地接過手機,不讓年輕人再繼續看那張照片:“是啊,我那個時候的樣子很蠢吧……”
然而丁浩卻只是抿著嘴,一言不發。
“對了,我給你的小狗改了名字,叫March——就是以前我叔叔養的那只狗的名字。你要不要看我叔叔那只March的照片?”
丁浩垂下眼睛,微微地點了點頭。
“下次帶給你看,我要回去找一找。我小時候跟March拍過很多照片。”
墻角的空調並沒有開,已經入秋了,打開窗,就有風吹進來,不像前一段時間那麽熱。
也許是剛才董耘的那張老照片觸動了丁浩某些灰色的情緒,所以氣氛有些冷清,董耘很想要找些安全的話題來聊,但一時之間,又不知道該說什麽才好。他求助地看了看坐在角落裏的李警官,結果發現這家夥竟然在打瞌睡。
“他昨天是夜班,”丁浩一開口,低沈的聲音在談話室中回蕩著,“本來應該已經下班了,但是因為今天早上你要來,所以他沒回去……”
“哦……”董耘苦笑了一下,“真是……難為他了。”
又是一陣沈默,董耘幾乎尷尬地抓耳撓腮,直到年輕人再次開口道:“你不是問過我……關於我的故事嗎?我那個時候編了個謊話,現在,我可以告訴你實話。”
董耘擡起雙眼,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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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說明他很驚訝,“我以為你已經睡覺了。”
“……還沒有,”她苦笑,“我看到你的設計了,我個人覺得很不錯,不過恐怕大作家又要跳腳。”
“?”
“請問你封面用一個女人的剪影做背景是想幹什麽,整本書就只有一個女性角色而已……”
“哈哈哈哈……”於任之在電話那頭笑起來,笑聲聽上去很爽朗,“可是我覺得很好啊,項峰的書是要聰明的讀者才能猜出兇手,我的作品也是一樣。”
“……”這一刻,邵嘉桐真正哭笑不得。
“你該睡覺了,”插畫家說,“女人最好不要熬夜。”
“你對所有人都這麽體貼嗎?”她忍不住問。
“是啊。”
“那我實在想不出為什麽你會不受女人歡迎。”
“誰說我不受女人歡迎,”聽他的口氣,像是很不服氣,“我只是要求比較高而已。”
邵嘉桐扯了扯嘴角:“那估計不是‘比較高’,而是‘很高’!”
“你有沒有聽過這樣一種說法……”
“?”
“就是,一個好人做了一千件好事,但偶爾做一件壞事,就會被別人記恨很久。而一個壞人,做了很多壞事,偶爾做一件好事,會被別人傳頌很久。前者有一句諺語,叫做‘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後者可以用一個現象來描述——那就是‘斯德哥爾摩效應’。”
“哈!”邵嘉桐失笑,“你真是我認識的人裏面講話最喜歡拐彎抹角的人。”
“呃……”他似乎也意識到了這一點,“抱歉,年輕的時候耍帥耍習慣了,現在改不過來了。”
她哈哈大笑:“所以你想說的是,一個體貼的好男人可能並不如一個偶爾流露關懷的壞男人來得受女人歡迎?”
“哈!你也是我認識的人裏面,最懂得理解拐彎抹角的講話的人。”
“……我好像並沒有因為這一點而感到自豪。”
於任之不以為意:“人——尤其是女人——在面對他(她)喜歡的人時,都有一種救世主心態。當他(她)意識到自己被依賴、被需要的時候,往往就是一段孽緣的開始。”
邵嘉桐被他說得笑中帶淚:“為什麽是孽緣?”
“因為人如果是因為被依賴或者被需要而去愛上一個人的話,慢慢地,他(她)就會忘記了愛情的本質。”
“什麽是愛情的本質?”
“當然是你無條件地喜歡這個人啊。”他答得毫不猶豫。
“可是人會喜歡另一個人都是有條件的,比如說那個人很帥啦,或是很體貼啦,或是很有才華啦……之類的。”
電話那頭的於任之竟然笑了:“邵嘉桐,我覺得你應該沒談過幾次戀愛吧,也沒經歷過什麽難忘的感情。”
“……你怎麽知道。”
“因為你說的這種愛,或者說喜歡,太理性了。”
“?”
“所謂愛情應該是一種無畏的感情,並不是說無所畏懼,而是無法自拔。”
“……”
“我覺得你應該很難理解那些無法自拔的感情,因為你太理性了。”
“那也……不見得。你何不舉個例子來聽聽。”
“就是當你愛著一個人,而這個人已經不再愛你了,你會立刻不愛他嗎?”
“……我想不會。”
“這就是我所說的本質。它不會因為某種條件的消失而消失——因為本身你也不是以為內這種條件愛上那個人的。”
“……”
“但是如果你是因為某種條件愛上一個人,那麽當這種條件消失……愛情也會消失的。”
邵嘉桐咬著牙,認真地思考著:“聽上去很覆雜……可是又有點胡說八道的意味。”
於任之哈哈大笑:“那就別想了。感情這回事,越想越沒勁。”
她苦笑:“我要是能像你這麽灑脫就好了……”
“你為什麽這麽想成為我?這好像是我今天第二次聽到你類似的感嘆。”
“是嗎……可能人在某些時候是會想要借由成為另外一個人來擺脫困境。”
“……聽上去有點恐怖,你不會是想殺了我,然後整容成我的樣子成為著名插畫家吧?”
邵嘉桐笑得都要哭出來了。
“好了,睡覺吧,”於任之說,“如果還睡不著的話,我介紹一首歌給你。”
“?”
“現在就傳給你。”
不出五秒鐘,她的手機上果然顯示於任之通過聊天軟件給她發來一首歌。
“再見。”盡管性格上給人溫柔的感覺,但於任之是個做什麽事都幹脆利落的人。
“再見。”
邵嘉桐掛了線,點開那首歌。一個充滿了磁性,厚重、卻又幹凈的聲音從喇叭裏傳來:
Cold feet, don't fail me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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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合上電腦,關上燈,躺下來。這把如金沙般的嗓音回蕩在黑暗中。
聽著,聽著,她竟真的流下淚來……
作者有話要說:歌名叫做《Before my time》,演唱者是Scarlett Johanson(沒錯,就是那個Scarlett Johanson...)
十四(上)
“它乖嗎……”丁浩看著董耘手機裏March的照片,問道。
這是董耘第一次在這個年輕人臉上看到一種……與他年紀相符的青春和溫柔。
“這是……你?”丁浩滑動手指,看到了一張有些模糊的照片。
“對。”董耘笑了笑。
“是你年輕的時候?”
“嗯,”他點點頭,“每次看到你,我就在想,我在你這個年紀的時候,是什麽樣子。會不會也跟你一樣討人厭……”
丁浩看著他,不禁挑了挑眉。可是董耘卻渾然不覺地自顧自說著:
“所以我就去找了一下,找到這張照片。”
丁浩低頭認真地看著手機裏的照片,那上面的董耘穿著一件黑色的毛衣,毛衣似乎有點大,那條深藍色的牛仔褲也有點土氣,腳上的皮鞋卻是擦得錚亮……可是,最讓人覺得好笑的並不是他的打扮,而是他臉上那種沒心沒肺的傻笑。
“這是在哪裏?”
董耘也探過頭去,仔細辨認照片上的自己和身後的背景:“應該是在……倫敦吧。那時候我大學剛畢業,去倫敦讀研究生。”
丁浩擡眼看了看他,眼中流露出一種稍縱即逝的痛:“原來你像我這麽大的時候……已經大學畢業了。”
盡管這種痛只是一閃而過,然而董耘還是捕捉到了。他不著痕跡地接過手機,不讓年輕人再繼續看那張照片:“是啊,我那個時候的樣子很蠢吧……”
然而丁浩卻只是抿著嘴,一言不發。
“對了,我給你的小狗改了名字,叫March——就是以前我叔叔養的那只狗的名字。你要不要看我叔叔那只March的照片?”
丁浩垂下眼睛,微微地點了點頭。
“下次帶給你看,我要回去找一找。我小時候跟March拍過很多照片。”
墻角的空調並沒有開,已經入秋了,打開窗,就有風吹進來,不像前一段時間那麽熱。
也許是剛才董耘的那張老照片觸動了丁浩某些灰色的情緒,所以氣氛有些冷清,董耘很想要找些安全的話題來聊,但一時之間,又不知道該說什麽才好。他求助地看了看坐在角落裏的李警官,結果發現這家夥竟然在打瞌睡。
“他昨天是夜班,”丁浩一開口,低沈的聲音在談話室中回蕩著,“本來應該已經下班了,但是因為今天早上你要來,所以他沒回去……”
“哦……”董耘苦笑了一下,“真是……難為他了。”
又是一陣沈默,董耘幾乎尷尬地抓耳撓腮,直到年輕人再次開口道:“你不是問過我……關於我的故事嗎?我那個時候編了個謊話,現在,我可以告訴你實話。”
董耘擡起雙眼,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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