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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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把信放在了床頭,起身走了出去。

我掀起被角向那邊看了一眼,信封上還別著一朵新鮮的玫瑰花,暖黃色的牛皮紙上用鋼筆瀟灑地寫著“平安喜樂,前程似錦”八個大字,連筆鋒都像是帶著喜悅的情緒,飄逸輕松。

我伸手把信封拿了過來,將上面的玫瑰花取了下來放在枕邊,拆開了信封。

現在是2018年10月5日23點20分,你正躺在我的懷裏,剛剛吃了一片安眠藥,我餵的,雖然可能你正在做夢想著如何把我殺了,最好是碎屍萬段,再餵給門口的狗吃了。

你真可愛。

很遺憾通過這種方式來表達我的歉意。

我曾經幻想過無數次和你在一起的時光,只有我和你,沒有別人。

我想過無數種辦法來實現這個願望,參加班裏的所有活動、不放過任何一次你邀請我出去玩的機會以及最後失敗的表白。

如果時間還夠的話,我可能還會和你考上同一所大學,花上個三五年或者是一輩子來等你,即便沒有等到最後也可以以兄弟的名義陪在你身邊。

只是我沒想到時間過得這麽快,我還沒來得及從你哪裏討要到一個擁抱,我就要和你分開了。

十歲的時候,我被人跟蹤,一個男人把我打暈扔進了死胡同的空樓裏,想要強奸我。

他的手是怎麽從我身上摸過,他是怎麽蒙著我的眼睛親我,他是怎麽用手指探入我的身後,我都清楚地記得。

有人路過聽見了我的呼喊,解救了我,不過我的手上永遠留下了疤痕,時時刻刻提醒著我:

我是在垃圾桶最腐爛的底部出身的螻蟻,任何人都可以把我踩在腳下,蹂躪或者是殺死。

那天我穿著帶血的褲子回到了家,沒有人關心我,迎來的只是更加多的唾棄和打罵。

我以為是我媽改嫁了,江瑞心情不好,所以打我、用煙頭燙在我的大腿上、用刀在我背上一次一次的劃過。

直到後來十五歲的時候,我在家裏發現了那天他拍我的照片,是我躺在空樓角落被脫的渾身赤裸的照片。

我才知道,原來那天夜裏的人是江瑞。

我不敢聲張,不敢說話,每天夜裏都睡不著,在哪些失眠的日子裏我才知道原來江瑞每天晚上都會來我的房間,站在床頭看我,甚至有的時候會動手掀開我的衣服。

我從來沒有睜開過眼睛,我只能裝睡,裝作不知道。我怕他知道我發現了這一切之後直接把我殺了。

我開始感到惶恐,想要去找人傾訴這件事情,我委婉地告訴他們。

但是沒有人聽完過這個故事,沒有人會相信,父親會想要強奸兒子。

我開始惡心男的,甚至對自己的模樣都感到惡心,每次有人向我看過來,我都會想到那天江瑞看我的眼神,是多麽的骯臟下流。

我恨不得掐死自己,最好是一覺醒來就已經躺在了棺材裏,即便是被活埋我也開心,不要帶著骯臟的肉體茍活在世上。

直到後來碰見了你。

你讓我知道原來生活中還有這麽多事情可以去做,還有這麽多樂趣值得我們活下去。

你會帶著我去路邊吃燒烤、會給我送生日祝福、會在別人罵我的時候義無反顧地站在我這邊,如果可以重來,我希望可以回到我們一起逃課在槐樹下看月亮的日子。

只是人性始終是醜惡的。

我沒辦法做到和別人分享你。

每次看到譚宇航和你勾肩搭背,我都會嫉妒的發瘋。我並不喜歡他,只是因為你的存在,我才不得不去容忍他的行為。

我討厭許嘉樹,討厭你和他靠得這麽近,討厭他可以這麽輕易地得到你的喜歡。

我是不是很惡心?

有時候我會做夢,在夢裏把那些接近你的人都殺了,然後把你關在在我身邊,最好是用鐵鏈把你的雙腿都束縛住,陪著我度過一輩子,我果然這麽做了,只是我現在後悔了。

你跟我在一起的這幾天從來沒有笑過,你一點都不快樂,我變成了江瑞,也學著用這種卑劣的手段去束縛他人,去惡心別人。

所以我決定把你放了。

唐默,晚安。

2018年10月11號補充

許嘉樹是我引過來的,他從來就配不上你,他只不過是一個會偽裝的瘋子,應該和我一起下地獄,而不是活在陽光之下。

你應該想不到,江瑞是我們兩個一起殺的。

只不過他比我先行一步,我趕到的時候江瑞已經差不多要上西天了。

所以我成了背鍋的。

為了不辜負他的心意,我早就設計好了一切,只要那天許嘉樹敢跟過來,我就有辦法把他送進監獄,和我一起。

但是你為什麽看到他受傷的時候要哭?我明明也受了傷不是嗎?

明明是他把刀刺進我的身體裏,但是你為什麽看著的卻是他?

明明是我先喜歡的你,為什麽你最後卻和他在一起?

我想把一切證據都擺出去,讓他也落得跟我一樣的下場,但是我知道你會為他傷心,為他流淚,我不想看到你哭。

你笑起來多可愛啊。

我能為你做的最後一件事情就是把這些證據都交到你的手裏,由你來決定。

真遺憾,還沒來得及和你一起參加高考就要離開了。

謝謝你,唐默。

願你平安喜樂,前程似錦。

不要再碰到像我這麽惡心的人了。

——————

信封裏面除了信紙,還裝了幾張照片和那天被我扔在地上的針孔攝像頭。

我把信封重新裝好,收在了衣服裏面。

床頭的玫瑰花還散發著淡淡的香味,我把礦泉水瓶拿了過來,在三分之一的位置剪開,裝滿水,將花插了進去,在碰到水源的那一刻,一片花瓣落在了地上,與汙水混合到了一起。

我掀開被子下了床,打開門的時候正好看到我媽站在門口。

她臉上帶著疲憊的笑,看見我出來,立刻迎了上來,拉著我的手問:

“想喝水還是想吃東西?”

我回握住她的手,說:

“我想去外面走走,一個人。”

她臉上的笑容頓時凝固了,不過隨即收斂起來,點了點頭,說:

“好。”

外面的風很大,還帶著一點秋天的涼意,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只是漫無目的地走在大街上。

一轉眼,我就站在了一間老屋的前面。

那是江銘的家。

門口的院子裏長滿了雜草,擋住了進門的去路。左側的窗戶被人砸得四分五裂,碎玻璃還卡在縫裏,落了一層灰。

二樓的燈再也沒有亮起,那個坐在桌旁寫作業還會咬筆頭的少年不覆存在,我永遠失去了站在樓下喊他出來踢足球的權利。

我不會原諒他那天所做的一切,但我更加無法原諒他就這樣從我的世界消失。

我在信的結尾補充了一句:我恨你,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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