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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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芳菲對漆郗有一個很經典很中肯的評價:在外人面前,在商場上,漆郗絕對可以“裝”成一只血統純正百分之百的大灰狼,兇狠、殘暴、耐心一流、遇見獵物咬死不放。為什麽只能是“裝”呢?因為那只是表象,實際的話,她的心太軟,軟到寧可自己餓死也不會吃掉活生生的小羊。所以公司的事,她只負責決策,執行的話,不能讓她沾上邊。
在她們幾個面前,她就是只大尾巴狼,把扮豬吃老虎的本事發揮得淋漓盡致,根本不用她自己出手,就假借自己護花使者的手把她們都給收拾了。雖然她們確是不怕她,可她的護花使者,隨便拉一個出來都讓她們有得受。
在她兒子漆嘉義面前,絕對是只灰太狼,只要是漆嘉義的要求,她沒有一件是不答應的,絕對的忠誠,給漆嘉義絕對的愛。
在沈塵風面前,絕對是只螃蟹,想橫著走就橫著走,想豎著走絕對有人幫她把不掰成豎的,想斜著走的話就用斜著的眼神看她,說她是“橫行霸道”顯然程度不夠,要加上個橫行霸道得令人發指!
但無論這些面中的那一面,到了夏亦清面前,都不是,她就是小白一枚,命運嘛,註定是——被吃掉。
夏亦清去出差的第一天,漆郗記得了他走之前說過的事,因為有他的電話提醒。
夏亦清出差的第二天,漆郗對那件事只有一點點的印象,即使有他的電話提醒。
夏亦清出差的第三天,漆郗把那件事完全拋在腦後自己逍遙自在去了,不顧夏亦清的電話提醒。
第四天,夏亦清出差回來了。
夏亦清洗完澡出來就見到漆郗拿著本書笑得跌在床上打滾,他走過去看了書名《爺亮的不是賤,是杯具》,然後很坦然的在她身邊坐下,拿過她的書順手放在了身邊的櫃子上。
“你拿我書幹嘛?”漆郗不滿。
“我給你講個笑話吧。”夏亦清不動聲色。
他居然還會講笑話?這顯然超出她的認知範圍。不過也是,他上次的那個冷笑話幾乎把所有人都凍住。她繼續趴在床上,“講吧講吧!”
“一個人在釣魚,釣上來一只魷魚。然後魷魚說:‘不要殺我,不要殺我,求求你把我放了。’那個人說:‘好啊,那我烤烤你吧。’你猜結果怎麽樣了?”
漆郗不屑的撇撇嘴:“魷魚說:‘你考吧,你快考!’然後那個人就把它烤了。”
夏亦清把她拉起來抱在自己懷裏,摸摸她的頭。“我老婆真聰明!”
漆郗“切”了一聲,“早八百年前就聽過了,你真落後!”
“那我再講一個吧?”
“嗯,要再是我聽過的就把你拖出去餵狗!”漆郗惡狠狠的道。
“從前有一匹狼,一匹很挑食很挑食也很專一很專一的狼,自從吃了某種肉之後就不再吃其他的,寧願吃素也堅持非那種肉不吃。有一天,他終於再次找到了那種肉”,夏亦清開始循循善誘,頓了頓,“你猜狼會怎麽做?”
“當讓是吃啊,只要腦袋沒毛病都會吃,本來就不是吃草的動物,難不成要餓死!”漆郗對這種答案低智商的問題顯然不屑。
夏亦清在她臉頰上親了一口,“老婆你在我的影響下智商又上升了一個層次”,他又把陷阱挖深一點,“那你覺得那塊肉會說什麽?”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它除了說‘吃吧吃吧’還能說什麽,又不是上演狼與肉的異族戀!”漆郗白他一眼,這也太鬼扯了吧,又不是歌聽多了!“況且作為肉,即使是被吃掉,也要保有作為肉的氣節,求饒什麽的就是徒勞,就是丟臉!”
“你確定?”夏亦清笑得意味深長。
“當然!雖然我非羊焉知羊的想法,也非狼焉知狼的做法,但這種處境,除了被吃還能怎麽辦!”漆郗再白他一眼,什麽智商嘛。
很好!陷阱已成,連口都被她自己封了。
“那為夫就不客氣了!”夏亦清把頭埋在她脖頸間開始啃。
“這哪是笑話啊!”被騙了,不滿。
“我又沒說它是笑話。”啃的時候抽空回答問題,繼續吃。
“餵,等一下!你要做什麽?”
“做,愛做的事!”
......
然後,漆郗這塊肉就被餓了很久的狼吃掉了,吃的幹幹凈凈連骨頭都不剩。
慘痛的經驗告訴她,對於餓了很久的狼,要時刻保持警惕,千萬不要在他面前和他討論肉的問題,即使你想被吃掉!
2008年12月28日
歐洲
狀態:
有人說:結為夫婦,就去旅行一次。
我沒想到,我們的旅行地,居然是歐洲,那個我一直心心念念的地方,而且還是在那個冰雪世界待了一個多月,這是我人生中最開心的時光。
我們去了阿爾卑斯滑雪,雖然我不會;去了埃菲爾鐵塔,由於季節的關系,沒看到普羅旺斯的薰衣草花海,但去了法國的酒莊;去了《雛菊》裏演繹的阿姆斯特丹;聖誕節我們是在聖誕老人村過的;在London eye 下許了願,去了徐志摩筆下的康橋;參觀了丹麥的安徒生博物館......太多太多,寫不下了,55555
現在我們已到達了旅行的最後一站——愛爾蘭,那個歐洲除英國之外唯一一個英語國家,我終於能聽懂他們說什麽了。旅行發現,如果作為結婚對象的話,他可以打一百分!所以,我應該是撿到寶了,哈哈哈......
難得早睡,明天會是怎樣?期待ing......
PS:就要回去了,舍不得ing......
以前自己曾在歐洲游學過一段時間,想帶她去,那些美好的地方。
他們的第一站,是希臘,那個希臘神話的發源地,去了聖托裏尼島和克裏特島,參觀了各種的廟宇神像,看她樂此不疲的淘著各種地中海風情的飾品、杯子、壁畫等家裏的小物件,心情變得很輕松愉悅。在雅典的蘇尼昂海角,她帶著他看著洶湧的蔚藍色海水,心中一片平靜。她說:我喜歡神話故事,因為很美好。
第二站,他們去了意大利。先去了羅馬,體驗了羅馬鬥獸場當初的殘酷。之後去了米蘭,那個時尚之都,還陪她看了場時裝秀,本想買下她喜歡那套服裝,但她強行把自己拉走了,說買了也不穿,他也只能作罷,看看她平時的衣服,那件過於性感,露得太多。不過她卻很喜歡很有地方名族特色異域風情的服裝,也接受了他為她買,一句“老公就是用來買單的”頗得他心。
離開米蘭去了佛羅倫薩。那時的她,已經不能用興奮過度來形容了,整個臉上發出亮人的光彩。在那個叫做“鮮花之城”的地方,在那個令達芬奇、米開朗琪羅、拉斐爾、提香等藝術大師流連忘返的地方,在那個有著濃厚的古典氣息的地方,她毫無知覺的牽著他的手穿梭於各個傳統的工匠店鋪,流連於各種的飾品,而嘴角上翹任由她牽著。而也是在那裏,他們買到了最中意的戒指。
與這對戒指的淵源,不得不說很奇特。它是那家百年老店的鎮店之寶,是祖輩就留下的,只求有緣人。因為它的一整套,不僅有男女兩枚戒指,很簡單的款式,還有一條項鏈,一條類似於琥珀的眼淚造型的項鏈,而它們有沒有放在一塊,而是在小店的對角線方向。戒指是漆郗找到的,而項鏈是他找到的,漆郗看了愛不釋手。老板告訴他,有好多人都鐘情於它們,卻沒有人能把它們找全,所以都遺憾的沒能把它們帶走。但的是尺寸不合,有的兩人中只有一個的尺寸合適,而尺寸兩人都合適還順利的找到了項鏈的,他們是這一百多年來唯一的一對。所以他們是它們的有緣人,也是彼此的有緣人。如果不能同時找到完整的,老板是不會出售的。看到他們居然找到了,老板難掩興奮,說這就是特意為他們而存在的,命中註定也就是如此。老板只是給出了一個很基本的價,只是而漆郗堅持戒指他買,但項鏈她要自己買,最後還是他說是補給她的生日禮物,老板也堅持要一起才賣她才開心的拿著。
她離開的時候,留下了戒指,卻帶走了項鏈。而他,也在找到她的第一時間就看到了她脖頸間的項鏈,心中既酸澀有幸福。至少,那條項鏈,一直在離她的心最近的地方,就像戒指在離他的心最近的地方。
第三站去了奧地利,他們去了阿爾卑斯山滑雪,看她一次次的摔倒卻越戰越勇,他不得不把她拎了回去,不然晚上她的腿她的屁股都別要了。後邊帶她去看施華洛世奇的水晶,她雖然驚艷感概,但並沒想把它占為己有,他也隨她。他還記得她說:這麽多年,我才發現,喜歡,不一定要收藏,讓它在你的記憶你的想象裏,它就能好好地活很久。
而他,對她的已經不僅僅是喜歡,而是愛,所以,他選擇了不放手,收藏她,把她藏在自己身邊,自己心裏。
第四站去了瑞士的蘇黎世,在那個充斥著金錢繁忙與快速的城市,享受著悠閑的時光。有一個說法是曾經有人飛越半個地球,只為了班霍夫大街上一個下午的購物時間。這個說法對女人真的很貼切,但於她,只為在這享受偷得浮生半日閑歡愉,在Bahnhofstrasse St 的一家咖啡館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上演各種的“時裝時尚”。
蘇黎世的冬天,有著冷艷的美。
第五站去的是法國巴黎,那個最浪漫的國家,最浪漫的城市。
去埃菲爾鐵塔那天,他們並沒有登臨塔頂,就站在塔下面,她問他知道它的設計師古斯塔夫·埃菲爾與他妻子的故事嗎?他沒有回答,只是看著她。
她緩緩開口:“他十幾歲遇到她,不算早也不算晚,有情人終成眷屬卻不能白首。網絡上這樣說:他依然記得初見17歲的她清澈而倔強的眼神。沒有父母的祝福兩人雖然清苦但也幸福。相伴15年後她不幸病逝,留下他靠回憶度過餘生。最終他登上了用十年時間親手設計的鐵塔最高層,在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對她說我愛你——他就是‘埃菲爾鐵塔’設計師古斯塔夫·埃菲爾。並且埃菲爾為了證明自己對離世妻子的忠貞終身沒有再娶任何女人並建造了這座高塔紀念她,也讓自己能在離天堂更近的地方接近妻子。很美吧?”
美,的確很美!可他依舊沒說話。
“我也覺得很美。但是如果埃菲爾的妻子沒有病逝,或許就沒有這座塔。也或許有,但不是出自古斯塔夫·埃菲爾之手,它應該會有另外一個也許更美的名字。更或許出自於他的手筆,但卻不是這個樣子更沒有這樣美麗的寓意”,她擡頭仰望塔頂,神色淡淡的,好一會兒她才收回視線接著講:“所以,我覺得愛情有的時候在它還很美好的時候離去也未嘗不是件好事。同樣的道理,就像林黛玉,在賈府在這內裏早已腐朽的大家族從外部開始衰敗的時候,在沒有嫁給寶玉的時候就香消玉殞,留給讀者的還是那個除了偶爾會對寶玉使使小性子的不食人間煙火的樣子,是所有的女眷中樣子保存的最好的。而相反的,當初司馬相如一曲《鳳求凰》千古流傳抱得美人歸,卓文君你也是懷著願得一人心白首不相離的憧憬,最終卻敵不過世俗,落得曾經滄海的結局。他們的愛情,只感動了毫無意義的作為看客的我們。”
他問她不相信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她回答:“信!可不是都說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所以這世間才有太少的相濡以沫,卻有太多的相忘於江湖。如花美眷的背後有似水流年,心若磐石的堅硬卻終敵不過過眼雲煙。曾經深深愛過的一些人,把朝朝暮暮幻想成天長地久,把繾綣一時誤認為深愛一世。於是承諾,於是奢望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所以,能白首的,我把它們都歸結為‘神話’。或許,這世間,能保住永恒的,唯有死亡。死了,就什麽都不再變了,你只停留在你離開時的模樣,外面的一切,已與你無關,恨不起,愛不得!”
她說:世人眼中最好的東西,莫過於得不到的和曾經得到過的。
是啊,得不到的和曾經得到過的,可能會是最好的,可那些只可能是虛的,只有在自己身邊自己能掌握的,才是實在的,古人的不如憐取眼前人實在在理。
可是,最好的,他正在擁有——就是她!
那時的她,渾身散發出來的落寞孤寂是那樣明顯,讓人不忍心看,也讓他心疼。
他很想緊緊抱著她,而他也這麽做了。
他很想告訴她她可以相信他,可他沒有。
那天,他就牽著她的手,沿著塞納河走了很久很久,久到他以為那就是永恒!
異國他鄉的街頭,他們只有彼此,相互擁抱著彼此取暖,成全了最簡單的幸福!
當時的他,並沒有意識到,她說這番話,除了給他聽,更多的應該是告誡她自己。
之後,他們去了荷蘭的阿姆斯特丹。漆郗說,就算是冬天不能看到郊外成片的雛菊綻放,也一定要去《雛菊》拍攝的那個廣場。因此,他們花了一個小時的車程去了Haarlem小城,到了那個被叫做Grote Markt的廣場。
之後是英國,參觀了牛津劍橋,沿著徐志摩筆下的康橋散步。她一定要拉著他一起去德古拉城堡看吸血鬼,結果被嚇得晚上亦步亦趨的跟著她,整個人貼在他身上,他處於水深火熱中,一面享受她的主動投懷送抱,一面卻是能摸不能吃的折磨。
12月22日的冬至,他帶著她在英國的一位師弟那裏煮了餃子。
聖誕節,他們是在芬蘭的聖誕老人村度過的。當他抱著她在壁爐旁烤火時,她調侃他可以許願讓聖誕老人送給他女朋友,送給他愛情,就因為為聖誕老人拉雪橇的九頭馴鹿有一頭名為Cupid——丘比特。於是,他默默的許下心願,願懷中的女孩愛上他,願他們牽手一生。
只要和她在一塊,心就無比的安定無比的柔和。
以前的自己,從來不記什麽節日之類的,感覺時間氣氛一到就行。像春節、中秋這樣傳統盛大的節日,總是和家人在一起過,再忙也必須回家。而像外國的節日如聖誕節或者中國可以不那麽正式一點的節日如冬至七夕等,都是易揚他們一塊過,也是熱熱鬧鬧的。
可自從認識了她,每一個節日他都記得很清楚。而他最隆重的一個節日,就是七夕,不僅僅是因為它是中國的傳統情人節,而是因為那一天是漆郗的生日。
現在想來,他也就和她過了兩次生日。第一次是他們還在交往的時候,他不能做太明顯,就請她吃了頓中飯。下午她下班後為她買了束玫瑰就送她回了家,因為每年的這天,她都是會回家陪父母的。而那個晚上,他居然破天荒的在十二點整的時候給她發了條“生日快樂”,想剛戀愛的毛頭小子一樣,收到了“謝謝”兩個字比簽了幾十億的合同還高興。
而他們結婚那年,本來是計劃白天自由活動晚上會岳母家吃飯,不過岳父一大早就很善解人意的打電話讓他們早上過去,晚上不想讓他們去打擾岳父母過情人節還帶了這麽大兩個燈泡,所以他們早上就去了岳父母家,吃了長壽面。從岳母家出來,她問他要不要回公公婆婆家,他好笑的為她撥了自己母親的電話,結果如所料被掃地出門了!於是他為家裏買了一束花感謝母親的為他著想終於可以過二人世界了,也給岳父岳母買了一束。
那天晚上,他先帶她去吃了飯,然後陪她去放了河燈許願,又和她去放煙花。她在一旁跑的指揮要放那一個,說完捂著耳朵跑得老遠,然後他開始一個一個為她放。燦爛的煙花照在她的臉上,她臉上大大的笑容絢爛無比,他的心裏晴空萬裏。
之後,他們買了個小蛋糕,就一人一口的吃完了。
她離開之後,他還是會很隆重的對待這個節日,就是一整天都休息,一整天都待在家裏她待過的麽一個角落。
今年的生日,他還是錯過了。
她的生日是農歷七月初七,中國的情人節。
而他的生日是陽歷2月14日,外國的情人節。
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個日子,他都記得。
以前每次他過生日,易揚他們就笑稱他已經不止是大眾情人,簡直是世界情人,每年都有那麽多人陪他過生日,還說什麽上天創造的太過完美的人只能是天收,他也只是笑笑。
而當他們知道漆郗的生日是中國情人節時,只能感慨果然她就是上天派來收他的。
不過如果是她,他很樂意。
他突然發覺,他們的生日還真好。就算沒能參與她人生的那二十三年,他也是陪她過生日的一員,中國情人!而她,也在不知名的角落陪著他過了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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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們幾個面前,她就是只大尾巴狼,把扮豬吃老虎的本事發揮得淋漓盡致,根本不用她自己出手,就假借自己護花使者的手把她們都給收拾了。雖然她們確是不怕她,可她的護花使者,隨便拉一個出來都讓她們有得受。
在她兒子漆嘉義面前,絕對是只灰太狼,只要是漆嘉義的要求,她沒有一件是不答應的,絕對的忠誠,給漆嘉義絕對的愛。
在沈塵風面前,絕對是只螃蟹,想橫著走就橫著走,想豎著走絕對有人幫她把不掰成豎的,想斜著走的話就用斜著的眼神看她,說她是“橫行霸道”顯然程度不夠,要加上個橫行霸道得令人發指!
但無論這些面中的那一面,到了夏亦清面前,都不是,她就是小白一枚,命運嘛,註定是——被吃掉。
夏亦清去出差的第一天,漆郗記得了他走之前說過的事,因為有他的電話提醒。
夏亦清出差的第二天,漆郗對那件事只有一點點的印象,即使有他的電話提醒。
夏亦清出差的第三天,漆郗把那件事完全拋在腦後自己逍遙自在去了,不顧夏亦清的電話提醒。
第四天,夏亦清出差回來了。
夏亦清洗完澡出來就見到漆郗拿著本書笑得跌在床上打滾,他走過去看了書名《爺亮的不是賤,是杯具》,然後很坦然的在她身邊坐下,拿過她的書順手放在了身邊的櫃子上。
“你拿我書幹嘛?”漆郗不滿。
“我給你講個笑話吧。”夏亦清不動聲色。
他居然還會講笑話?這顯然超出她的認知範圍。不過也是,他上次的那個冷笑話幾乎把所有人都凍住。她繼續趴在床上,“講吧講吧!”
“一個人在釣魚,釣上來一只魷魚。然後魷魚說:‘不要殺我,不要殺我,求求你把我放了。’那個人說:‘好啊,那我烤烤你吧。’你猜結果怎麽樣了?”
漆郗不屑的撇撇嘴:“魷魚說:‘你考吧,你快考!’然後那個人就把它烤了。”
夏亦清把她拉起來抱在自己懷裏,摸摸她的頭。“我老婆真聰明!”
漆郗“切”了一聲,“早八百年前就聽過了,你真落後!”
“那我再講一個吧?”
“嗯,要再是我聽過的就把你拖出去餵狗!”漆郗惡狠狠的道。
“從前有一匹狼,一匹很挑食很挑食也很專一很專一的狼,自從吃了某種肉之後就不再吃其他的,寧願吃素也堅持非那種肉不吃。有一天,他終於再次找到了那種肉”,夏亦清開始循循善誘,頓了頓,“你猜狼會怎麽做?”
“當讓是吃啊,只要腦袋沒毛病都會吃,本來就不是吃草的動物,難不成要餓死!”漆郗對這種答案低智商的問題顯然不屑。
夏亦清在她臉頰上親了一口,“老婆你在我的影響下智商又上升了一個層次”,他又把陷阱挖深一點,“那你覺得那塊肉會說什麽?”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它除了說‘吃吧吃吧’還能說什麽,又不是上演狼與肉的異族戀!”漆郗白他一眼,這也太鬼扯了吧,又不是歌聽多了!“況且作為肉,即使是被吃掉,也要保有作為肉的氣節,求饒什麽的就是徒勞,就是丟臉!”
“你確定?”夏亦清笑得意味深長。
“當然!雖然我非羊焉知羊的想法,也非狼焉知狼的做法,但這種處境,除了被吃還能怎麽辦!”漆郗再白他一眼,什麽智商嘛。
很好!陷阱已成,連口都被她自己封了。
“那為夫就不客氣了!”夏亦清把頭埋在她脖頸間開始啃。
“這哪是笑話啊!”被騙了,不滿。
“我又沒說它是笑話。”啃的時候抽空回答問題,繼續吃。
“餵,等一下!你要做什麽?”
“做,愛做的事!”
......
然後,漆郗這塊肉就被餓了很久的狼吃掉了,吃的幹幹凈凈連骨頭都不剩。
慘痛的經驗告訴她,對於餓了很久的狼,要時刻保持警惕,千萬不要在他面前和他討論肉的問題,即使你想被吃掉!
2008年12月28日
歐洲
狀態:
有人說:結為夫婦,就去旅行一次。
我沒想到,我們的旅行地,居然是歐洲,那個我一直心心念念的地方,而且還是在那個冰雪世界待了一個多月,這是我人生中最開心的時光。
我們去了阿爾卑斯滑雪,雖然我不會;去了埃菲爾鐵塔,由於季節的關系,沒看到普羅旺斯的薰衣草花海,但去了法國的酒莊;去了《雛菊》裏演繹的阿姆斯特丹;聖誕節我們是在聖誕老人村過的;在London eye 下許了願,去了徐志摩筆下的康橋;參觀了丹麥的安徒生博物館......太多太多,寫不下了,55555
現在我們已到達了旅行的最後一站——愛爾蘭,那個歐洲除英國之外唯一一個英語國家,我終於能聽懂他們說什麽了。旅行發現,如果作為結婚對象的話,他可以打一百分!所以,我應該是撿到寶了,哈哈哈......
難得早睡,明天會是怎樣?期待ing......
PS:就要回去了,舍不得ing......
以前自己曾在歐洲游學過一段時間,想帶她去,那些美好的地方。
他們的第一站,是希臘,那個希臘神話的發源地,去了聖托裏尼島和克裏特島,參觀了各種的廟宇神像,看她樂此不疲的淘著各種地中海風情的飾品、杯子、壁畫等家裏的小物件,心情變得很輕松愉悅。在雅典的蘇尼昂海角,她帶著他看著洶湧的蔚藍色海水,心中一片平靜。她說:我喜歡神話故事,因為很美好。
第二站,他們去了意大利。先去了羅馬,體驗了羅馬鬥獸場當初的殘酷。之後去了米蘭,那個時尚之都,還陪她看了場時裝秀,本想買下她喜歡那套服裝,但她強行把自己拉走了,說買了也不穿,他也只能作罷,看看她平時的衣服,那件過於性感,露得太多。不過她卻很喜歡很有地方名族特色異域風情的服裝,也接受了他為她買,一句“老公就是用來買單的”頗得他心。
離開米蘭去了佛羅倫薩。那時的她,已經不能用興奮過度來形容了,整個臉上發出亮人的光彩。在那個叫做“鮮花之城”的地方,在那個令達芬奇、米開朗琪羅、拉斐爾、提香等藝術大師流連忘返的地方,在那個有著濃厚的古典氣息的地方,她毫無知覺的牽著他的手穿梭於各個傳統的工匠店鋪,流連於各種的飾品,而嘴角上翹任由她牽著。而也是在那裏,他們買到了最中意的戒指。
與這對戒指的淵源,不得不說很奇特。它是那家百年老店的鎮店之寶,是祖輩就留下的,只求有緣人。因為它的一整套,不僅有男女兩枚戒指,很簡單的款式,還有一條項鏈,一條類似於琥珀的眼淚造型的項鏈,而它們有沒有放在一塊,而是在小店的對角線方向。戒指是漆郗找到的,而項鏈是他找到的,漆郗看了愛不釋手。老板告訴他,有好多人都鐘情於它們,卻沒有人能把它們找全,所以都遺憾的沒能把它們帶走。但的是尺寸不合,有的兩人中只有一個的尺寸合適,而尺寸兩人都合適還順利的找到了項鏈的,他們是這一百多年來唯一的一對。所以他們是它們的有緣人,也是彼此的有緣人。如果不能同時找到完整的,老板是不會出售的。看到他們居然找到了,老板難掩興奮,說這就是特意為他們而存在的,命中註定也就是如此。老板只是給出了一個很基本的價,只是而漆郗堅持戒指他買,但項鏈她要自己買,最後還是他說是補給她的生日禮物,老板也堅持要一起才賣她才開心的拿著。
她離開的時候,留下了戒指,卻帶走了項鏈。而他,也在找到她的第一時間就看到了她脖頸間的項鏈,心中既酸澀有幸福。至少,那條項鏈,一直在離她的心最近的地方,就像戒指在離他的心最近的地方。
第三站去了奧地利,他們去了阿爾卑斯山滑雪,看她一次次的摔倒卻越戰越勇,他不得不把她拎了回去,不然晚上她的腿她的屁股都別要了。後邊帶她去看施華洛世奇的水晶,她雖然驚艷感概,但並沒想把它占為己有,他也隨她。他還記得她說:這麽多年,我才發現,喜歡,不一定要收藏,讓它在你的記憶你的想象裏,它就能好好地活很久。
而他,對她的已經不僅僅是喜歡,而是愛,所以,他選擇了不放手,收藏她,把她藏在自己身邊,自己心裏。
第四站去了瑞士的蘇黎世,在那個充斥著金錢繁忙與快速的城市,享受著悠閑的時光。有一個說法是曾經有人飛越半個地球,只為了班霍夫大街上一個下午的購物時間。這個說法對女人真的很貼切,但於她,只為在這享受偷得浮生半日閑歡愉,在Bahnhofstrasse St 的一家咖啡館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上演各種的“時裝時尚”。
蘇黎世的冬天,有著冷艷的美。
第五站去的是法國巴黎,那個最浪漫的國家,最浪漫的城市。
去埃菲爾鐵塔那天,他們並沒有登臨塔頂,就站在塔下面,她問他知道它的設計師古斯塔夫·埃菲爾與他妻子的故事嗎?他沒有回答,只是看著她。
她緩緩開口:“他十幾歲遇到她,不算早也不算晚,有情人終成眷屬卻不能白首。網絡上這樣說:他依然記得初見17歲的她清澈而倔強的眼神。沒有父母的祝福兩人雖然清苦但也幸福。相伴15年後她不幸病逝,留下他靠回憶度過餘生。最終他登上了用十年時間親手設計的鐵塔最高層,在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對她說我愛你——他就是‘埃菲爾鐵塔’設計師古斯塔夫·埃菲爾。並且埃菲爾為了證明自己對離世妻子的忠貞終身沒有再娶任何女人並建造了這座高塔紀念她,也讓自己能在離天堂更近的地方接近妻子。很美吧?”
美,的確很美!可他依舊沒說話。
“我也覺得很美。但是如果埃菲爾的妻子沒有病逝,或許就沒有這座塔。也或許有,但不是出自古斯塔夫·埃菲爾之手,它應該會有另外一個也許更美的名字。更或許出自於他的手筆,但卻不是這個樣子更沒有這樣美麗的寓意”,她擡頭仰望塔頂,神色淡淡的,好一會兒她才收回視線接著講:“所以,我覺得愛情有的時候在它還很美好的時候離去也未嘗不是件好事。同樣的道理,就像林黛玉,在賈府在這內裏早已腐朽的大家族從外部開始衰敗的時候,在沒有嫁給寶玉的時候就香消玉殞,留給讀者的還是那個除了偶爾會對寶玉使使小性子的不食人間煙火的樣子,是所有的女眷中樣子保存的最好的。而相反的,當初司馬相如一曲《鳳求凰》千古流傳抱得美人歸,卓文君你也是懷著願得一人心白首不相離的憧憬,最終卻敵不過世俗,落得曾經滄海的結局。他們的愛情,只感動了毫無意義的作為看客的我們。”
他問她不相信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她回答:“信!可不是都說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所以這世間才有太少的相濡以沫,卻有太多的相忘於江湖。如花美眷的背後有似水流年,心若磐石的堅硬卻終敵不過過眼雲煙。曾經深深愛過的一些人,把朝朝暮暮幻想成天長地久,把繾綣一時誤認為深愛一世。於是承諾,於是奢望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所以,能白首的,我把它們都歸結為‘神話’。或許,這世間,能保住永恒的,唯有死亡。死了,就什麽都不再變了,你只停留在你離開時的模樣,外面的一切,已與你無關,恨不起,愛不得!”
她說:世人眼中最好的東西,莫過於得不到的和曾經得到過的。
是啊,得不到的和曾經得到過的,可能會是最好的,可那些只可能是虛的,只有在自己身邊自己能掌握的,才是實在的,古人的不如憐取眼前人實在在理。
可是,最好的,他正在擁有——就是她!
那時的她,渾身散發出來的落寞孤寂是那樣明顯,讓人不忍心看,也讓他心疼。
他很想緊緊抱著她,而他也這麽做了。
他很想告訴她她可以相信他,可他沒有。
那天,他就牽著她的手,沿著塞納河走了很久很久,久到他以為那就是永恒!
異國他鄉的街頭,他們只有彼此,相互擁抱著彼此取暖,成全了最簡單的幸福!
當時的他,並沒有意識到,她說這番話,除了給他聽,更多的應該是告誡她自己。
之後,他們去了荷蘭的阿姆斯特丹。漆郗說,就算是冬天不能看到郊外成片的雛菊綻放,也一定要去《雛菊》拍攝的那個廣場。因此,他們花了一個小時的車程去了Haarlem小城,到了那個被叫做Grote Markt的廣場。
之後是英國,參觀了牛津劍橋,沿著徐志摩筆下的康橋散步。她一定要拉著他一起去德古拉城堡看吸血鬼,結果被嚇得晚上亦步亦趨的跟著她,整個人貼在他身上,他處於水深火熱中,一面享受她的主動投懷送抱,一面卻是能摸不能吃的折磨。
12月22日的冬至,他帶著她在英國的一位師弟那裏煮了餃子。
聖誕節,他們是在芬蘭的聖誕老人村度過的。當他抱著她在壁爐旁烤火時,她調侃他可以許願讓聖誕老人送給他女朋友,送給他愛情,就因為為聖誕老人拉雪橇的九頭馴鹿有一頭名為Cupid——丘比特。於是,他默默的許下心願,願懷中的女孩愛上他,願他們牽手一生。
只要和她在一塊,心就無比的安定無比的柔和。
以前的自己,從來不記什麽節日之類的,感覺時間氣氛一到就行。像春節、中秋這樣傳統盛大的節日,總是和家人在一起過,再忙也必須回家。而像外國的節日如聖誕節或者中國可以不那麽正式一點的節日如冬至七夕等,都是易揚他們一塊過,也是熱熱鬧鬧的。
可自從認識了她,每一個節日他都記得很清楚。而他最隆重的一個節日,就是七夕,不僅僅是因為它是中國的傳統情人節,而是因為那一天是漆郗的生日。
現在想來,他也就和她過了兩次生日。第一次是他們還在交往的時候,他不能做太明顯,就請她吃了頓中飯。下午她下班後為她買了束玫瑰就送她回了家,因為每年的這天,她都是會回家陪父母的。而那個晚上,他居然破天荒的在十二點整的時候給她發了條“生日快樂”,想剛戀愛的毛頭小子一樣,收到了“謝謝”兩個字比簽了幾十億的合同還高興。
而他們結婚那年,本來是計劃白天自由活動晚上會岳母家吃飯,不過岳父一大早就很善解人意的打電話讓他們早上過去,晚上不想讓他們去打擾岳父母過情人節還帶了這麽大兩個燈泡,所以他們早上就去了岳父母家,吃了長壽面。從岳母家出來,她問他要不要回公公婆婆家,他好笑的為她撥了自己母親的電話,結果如所料被掃地出門了!於是他為家裏買了一束花感謝母親的為他著想終於可以過二人世界了,也給岳父岳母買了一束。
那天晚上,他先帶她去吃了飯,然後陪她去放了河燈許願,又和她去放煙花。她在一旁跑的指揮要放那一個,說完捂著耳朵跑得老遠,然後他開始一個一個為她放。燦爛的煙花照在她的臉上,她臉上大大的笑容絢爛無比,他的心裏晴空萬裏。
之後,他們買了個小蛋糕,就一人一口的吃完了。
她離開之後,他還是會很隆重的對待這個節日,就是一整天都休息,一整天都待在家裏她待過的麽一個角落。
今年的生日,他還是錯過了。
她的生日是農歷七月初七,中國的情人節。
而他的生日是陽歷2月14日,外國的情人節。
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個日子,他都記得。
以前每次他過生日,易揚他們就笑稱他已經不止是大眾情人,簡直是世界情人,每年都有那麽多人陪他過生日,還說什麽上天創造的太過完美的人只能是天收,他也只是笑笑。
而當他們知道漆郗的生日是中國情人節時,只能感慨果然她就是上天派來收他的。
不過如果是她,他很樂意。
他突然發覺,他們的生日還真好。就算沒能參與她人生的那二十三年,他也是陪她過生日的一員,中國情人!而她,也在不知名的角落陪著他過了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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