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26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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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好人,但僅僅就因為我拒絕過一次,我便被無情的歸入了壞人的行列。而那些從不行善的人,也僅僅就因為一次善行就被永遠讚頌。

我只得苦笑,也許,我李君生從來就不應該用自己的所謂善良去遷就任何一個人;也許,從一開始踏入這個社會時我就應該去扮演一個壞人,然後再慢慢洗白。

本來吧,我還想著把快樂都留給別人,讓自己享受黑暗,可是,現在,我放棄了,我覺得壯實他說的沒錯,我沒必要對那些不值得我付出感情的人這麽上心——過了這麽長時間我也確實發現了有些人就是不值得去對他好的,因為他的腦子只允許自己留住一切壞的記憶,而將所有好的回憶統統清除幹凈。

所以呢,既然我的內心都那麽黑暗了,那我也沒有必要去給你們偽造光明,反正,真正陰暗的是你們,逼我成這樣的也是你們。

用這麽長時間,我能想明白這樣一件事也不算浪費時間吧。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今天我突然就明白了一個血淋淋的事實,那就是,單純在某種程度上就是愚蠢。

看來,我也真是夠愚蠢的,而且都愚蠢了半輩子了。

唉,不過,我哥他們告訴我的那些道理終於都讓我以一種我不得不接受的方式一一的明白了——這樣看來,我也總算是沒有辜負他們的期望,哼。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很多事吧,不是因為難以做到,我們才失去了鬥志,而是因為我們失去了鬥志,那些事情才變得難以做到——在明白了這個道理後,我給自己定了具體的目標,打算在以後的日子裏都要過積極的生活。所以,半個月來我堅持早睡早起,為了讓自己的生活充實起來,我晚上熬夜學英語、學IT、寫小說,早上早起鍛煉身體、讀書,白天認真投入的工作。

啊,我的生活也終於充實起來了,但也只是充實而已,這種充實,充實到我不知道我在幹什麽,充實到我沒有時間做別的……

每天的生活實在是太過充實了,以至於我都不想接觸它了,因為,我知道在這裏面少了一樣東西——

它的名字叫熱愛。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從小,我媽就讓我讓著別人,讓我不要和別人爭搶。

好,好,我讓,我讓,我他媽媽的讓出什麽來了我?

他們理解個屁,只是更加猖狂了。

事情我本來就沒有錯,我憑什麽要讓?可是,我媽從來不會去顧及我的感受,從不問我受了多少苦,就只知道讓我謙讓,我有苦說不出,說了她也不理解。

算了,人不能總忍氣吞聲——我又不欠你什麽,你也沒給我任何好處,憑什麽我就要什麽事都順著你?

我感覺我李君生真的是越來越叛逆了,我的那些所謂的好脾氣全都隨著我所珍視的人的離開而慢慢消失了。

父母不能理解我,只是說我變了。

聽到這句話,我好想痛哭一場,可是我除了難受,竟然一滴淚也落不下來——“男兒有淚不輕彈”這句話真他媽媽的惡心啊。

是啊,我變了,可你們從來不問我為什麽變了,而我也習慣了一直報平安。

我他媽媽的變什麽了變?我最清楚我到底變沒變,雖然你們說我正在向著不好的方向發展,但是我骨子裏還是我,只是我不知道我還能以這種樣子撐多久罷了。

我看著我身邊的同事沈浸在手機的世界裏,知道他們不停地發說說或給別人留言,不過就是在刷存在感罷了,他們看似有很多朋友,其實他們的內心也很孤獨——他們做這些也只是想知道這世上到底有多少人在乎自己罷了。其實,事實上我一直不能理解他們天天玩手機到底在玩什麽,玩不夠嗎?而且真的就有那麽多人就能陪你聊天嗎?聊來聊去不就那一兩個人嗎?

也許是我朋友太少、圈子太小了,所以我理解不了。

但事實上是我也只有苦笑的份——起碼人家還有地方可以無法自拔。

可我哪?我又要去哪兒?

我也從來沒有忘記過自己的夢想,一直都沒忘,只是我感覺我現在所做的一切都和它無關。當我看到屏幕上出現外國人對馬雲、莫言他們做出很高的評價時,我的心也會顫一下——這才是我想要成為的那種人,我想要成為那樣的人,我不甘心就這樣在世上白白走一遭。

只是,我的這種野心也在慢慢減退。

那種明明知道自己夢想是什麽卻無法努力,然後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它慢慢消散的感覺真煎熬、真痛苦,可是自己就是無能為力。

唉,今天又荒廢了一天,在這裏做著無用的思考,寫著無聊的筆記,然後每次思考完、寫完後,不管結果如何我都要跟自己說一句:李君生,別認輸。

可憐的我也就只能以此來慰藉自己了。

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

我想,我知道我想要什麽了——

向來對生活要求不高,

花自己掙的錢,

做自己想要做的事,

過簡單自由的生活。

可是,到現在了,我連這個都實現不了。

還有我;我不需要這種銘記——社會

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晴

早在去年畢業的時候,張雲軒就跟我說讓我今年七月份去參加他的婚禮,我笑了笑,說“那你得八擡大轎來請我”,然後今年五月份我就接到了張雲軒的婚禮邀請函——原本我不打算去的,可是,畢業後這麽久他還能想起來請我,我就已經很感激了,況且我和他曾經還那麽要好過。

是的,張雲軒今天結婚。

新娘子就是那個他追了三年的小師妹——陶然。

我第一次見到她是在張雲軒的餐飲店“多元世界”裏,她在裏面幫忙。

她說不上很漂亮,但是卻有一種很吸引人的氣質——也是我喜歡的類型,冷冷清清卻又知書達禮。

不過,她的那種冷淡又和晴知的不一樣。

我要是沒有感覺錯,陶然她其實要比她外表看起來要更活潑些,她應該是經歷了太多,所以才變成現在這副樣子吧——她的眼裏有一種無法用言語描述的堅強。

不過,張雲軒很寵她——她一定很好吧,不然雲軒這麽好的一個人也不至於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除了事業外就幾乎都給了她。

婚禮挺豪華的——雲軒真不錯,事業有成,娶的人也是自己所愛的。

而我,到現在了還是一無所有。

他的婚禮上,一個長相特別出眾的男子——除了李成輝外,他是我在我的世界裏見到的最帥的男生了,不一樣的是他是那種冷酷的性感,成灰他的性格看起來要好的多,也溫柔的多……

這個男生我似乎在張雲軒的餐廳裏也見過,只是我想不起來他叫什麽了——他在雲軒的婚禮上自彈自唱了一首歌——我聽過,那是我最喜歡的歌手任賢齊的歌,名字叫《還有我》。

唱完後,我看見臺上的新娘,陶然,哭了。

和我一同坐在角落裏的一位戴著銀框眼睛的男子——似乎也在哪裏見到過,只是我不敢確定。無所謂了,想不起來就不要去想了,他肯定不是跟我一個層次的人就是了,他一看就是精英——這位男子從婚禮剛開始時就躲在這裏喝著悶酒,然後,他現在也哭了。

一轉眼,我也哭了。

因為,一瞬間我看到了那個我一直都沒能忘記的人——李晴知。

是的,這些年我所經歷和正在經歷的都被時間無情的甩掉了,但唯獨她在我的腦海裏、心裏越來越清晰。

只是,現在,她的身邊已經有了別人……

我默默地看著她,

她的笑容依舊迷人,

我依舊無法自拔的喜歡著她......

我曾想過我的未來裏一定要有她,

卻從不曾想過是以這樣一種方式。

她看著身邊的他微笑,

笑的很幸福......

也許,

這才是這個故事最好的結局。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二日

今天我收到了李成輝寄來的信——他那麽忙還能抽出時間來給我寫信。

我拿著信無奈的笑了笑,真的好想再跟他說一句“我沒看錯你”。

我以為他寫信是來告訴我他取得的成就的,可是他的整封信很簡單,簡單到我不到一分鐘就看完了,簡單到連個問候都沒有,簡單到連個開始的前奏和結束的預告都沒有,就是沒頭沒尾的——哈,真是的,虧他還曾經是文學院的學生呢,這信怎麽好意思寫成這樣呢……

君兒:

在那所大學裏我完全做到了低調行事,我沒有參加過任何一次活動,除張天佐那次我沒有破壞過任何校規,就那麽中規中矩的過了近四年。

四年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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