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44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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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穩”。維持平穩的生活環境,排斥突如其來的事件不論是好是壞,在客觀的萬物變化中保持主觀的恒定十分有挑戰性,對職業的選擇同樣是維/穩的表現之一,我自認能力稀松平常,經過許多事情後依然在一種困惑之中,就是不知道自己究竟有什麽,缺乏對未來的憧憬,沒有特別的技能,唯一做過的工作是寫作,似乎將來只有這個可做,不知道還能做別的什麽事,到頭來我的創新不過是從作家轉為記者。但就連這唯一能做的事中也存在巨大的不足,無法感受、體會他人的感受,我想要明白多少人細膩刻畫的情緒變化,想要接受苦難以領悟活著的意義,又在面對真正苦難的生活時退步,不想體驗那種一團糟的悲慘人生。我認為記者比單純寫作者更能第一個貼近別人,幫助我接觸自己以外的世界才入了職,卻因維/穩的行為習慣吃虧,且缺乏共情,有些時候難以抓取適當的可吸引眼球的切入點,從伍季的角度來說想必也相當令他困擾,才一直沒好氣地管我叫“菜鳥”吧。

在女屍的事件上,負責人立即報了警,在等待警察到來的過程中我拍下幾張雲霄飛車的雄偉照片,和負責人一同被帶走做了筆錄,忙忙碌碌兩個小時才弄完,至於回到家又是一個小時後的事情了。

淩晨十二點多,我坐在書桌前給主編打了通電話,耐心地等到電話因沒人接聽自動掛斷再撥過去,重覆幾次後,終於在第五次撥打,對方拿起來電話。

“你到底什麽毛病?”痛苦的語氣,完全能想象出伍季咬牙切齒從床上爬起來捂著額頭接電話時的表情。身為一個中年男性,他向來睡得蠻早。

“死了一個人。”

“對,一分鐘後那可能就是你。”

“雲霄飛車那裏有個死人。”

“等等。”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大概伍季調整好了坐姿,神志略微清醒一點後繼續跟我通話,“你親眼見到的?怎麽死的?”

“清清楚楚。我拍了照片。二十來歲的年輕女人,勒死,沒有證件,暫時身份不明。”我說,把電話夾在耳朵和肩膀之間,手中擺弄著照相機。

“其他報社的人知道麽?”

“應該不知道。現場只有我們兩個,後來就由警方接手了。”

“警方和游樂園方面怎麽說?”

“園方請求不要傳播,相信明天管理人員就會致電。至於警局則是一貫作風,惡意殺人事件在查清前不允許發稿。”

“你有照片?”伍季重覆問道,其實已經不能算發問了,基本情況大致能把握,此時只是利弊權衡,但我還是又回答一遍,給他一些時間整理。透過電話我聽見他的呼吸聲,相信加入面對面我可能見到他的腦袋急速運轉下迸出火星子。

報道兇案或老老實實做廣告,前者使麗花日報因獨家新聞熱鬧幾天、促進銷量,但會和游樂園鬧崩,顯而易見園內出了兇殺案對客流量很有影響,園方不會願意的,警方也是個問題;後者安安穩穩賺取廣告費,增加報紙的利用價值,通過效果吸引更大的廣告商,但是損失一個大新聞,進退各有贏損,這種兩難選擇不是由我決定的,只能交給伍季頭疼。

他沈默了有幾分鐘,經歷好一番心裏角逐,才有氣無力地叫我把兇案放下,“等下次吧,目前畢竟金主要緊。”他無限惋惜地表示放過這一次,“急也急不來。能碰上個連環殺人事件才算交大運。”

我掛斷電話,點上一支煙,看著煙霧在臺燈上升高、消散,窗外傳來火車駛過的鳴笛聲,而後是幾聲犬吠,夜裏靜得不像話。靜悄悄地抽完煙,我取出沖洗照片的物件,不到半小時得到一條今日所完成攝影的底片,把它掛在晾衣桿上晾著。粗略睡了四五個鐘頭,我在暗室將照片洗出來並晾幹,從中挑出幾張,把其餘部分裝在紙袋,上班時一齊帶到了報社。

7月17日

現年四十歲前半,離異,一個十二歲的兒子判決給了妻子,沒有家庭照顧,便把一腔熱血傾倒給工作崗位。與相較文雅的名字不甚符合,伍季毛發濃密,面龐古銅泛紅,一雙精明的小眼睛上架著黑框眼鏡,嗓音洪亮為人熱情,勤於健身而來的體型結實流暢,握手有力,常穿白襯衣與銀灰色西褲,襯衣領口扣子解開兩顆,整個人較具迷惑性,使人無法在第一眼分辨出其究竟是從事何種行業,不過第一反應大都覺得此人看起來極像某洗白幫派的打手強裝文雅,不讓人親近卻不得不和他表現客氣,因為實在怕他過分強壯的肱二頭肌。

事實上比起動用武力,伍季更願意把薪資懸在我們面前,他不用動手,物價代勞叫人彎曲膝蓋,在這工作狂面前忙碌不停,他只需在士氣低落時挖苦、諷刺、咆哮,人們便戰戰兢兢地跑動起來。

頭天晚上因工作耽誤了休息時間沒睡好,一大早開始偏頭痛,在工位上挨了幾個小時,每當伍季經過立即打起精神,搞得他總用狐疑的眼光瞟我。好不容易到了午休時間,同事三三兩兩離開座位,我把桌面上的文件收好,打算在附近走一走呼吸新鮮空氣,於是帶上傘步出報社。

晌午的天空灰蒙蒙的,門口就是馬路,塵煙四揚,轎車鳴笛,亂七八糟的動靜、景象混在一起,要尋求清凈只能往附近的小巷子裏走。沒走多遠面前小路上撲簌簌落下幾滴雨點,我仰頭看了看,一滴水落在額頭,俄頃功夫化成豆大雨點一股腦砸落下來,我狼狽地把傘撐開,想當作散步再走一陣,情勢已經到了不允許那樣的地步,雨借著風勢直往我臉上、身上撲,沒多大會兒撐傘的衣袖就濡濕了,我怕被雨打透,恰巧路頭有一間小咖啡館,立即走進去要了一杯濃縮咖啡,在靠窗的位置坐下,漫不經心地看窗外落雨的風景。

咖啡館在小巷盡頭和一條小路的十字交匯處,窗外這條窄路不是主幹道,來往少車,也沒多少人,路兩旁種植了懸鈴木,手掌形的綠葉豐盈、亭亭如蓋,被雨水沖刷得愈發鮮亮可愛,我低下頭喝了一口咖啡,被它苦澀而酸的味道刺激得一皺眉,我不愛喝它,不過總得點個什麽,我也需要它為我振作一些精神。等我再擡起頭向外看,發現從我過來的那條小巷裏,遲緩走出來一個垂頭喪氣穿白衣服的人,沒有帶傘,衣服淋得濕透,頭發濕噠噠地往下滴水,低著頭看不清面孔。街道上幾乎沒人,我被他吸引了全部的註意力,不由得盯著看起來。隨著他越走越近,我辨認出他衣服的細節,立刻回想起他是哪位,恰巧此時他也擡起頭,臉上的油彩斑駁,尤其眼睛部位黑色的塗料亂得一塌糊塗,他不在意地用袖子隨手一抹,在眼周又制造出一片黑影,不只是錯覺還是真的,我感覺他的嘴唇更加鮮紅了。就在此時他也看到我,楞了一楞,我還琢磨著要不要同他打個招呼,就看見他極為沈重而誇張地深深嘆一口氣,隔著這麽遠仿佛我也能聽見他的嘆息聲,一時間不知道是否該做出氣惱的反應。不過是低下頭再啜一口咖啡的時間,擡頭看時,小醜已不在了。空蕩蕩的路口,雨一個勁兒下著,剛才的一幕仿佛只是幻覺,萬物依舊而無異常。

一個小時的午休轉瞬即逝,我走出咖啡館,快要接近報社大樓時我聽見淒厲的警笛聲不知從何處響起。

整個下午我都在忙於趕稿、改稿以及被伍季責罵,不知怎的我總不能輕易寫出他滿意的東西,我公事公辦平鋪直敘,他說我的稿子中缺乏微妙的情感;我試著把感情融入進去,他要麽嫌棄我矯揉造作,要麽又說我失於客觀。受他折磨的不止我一個,我的同事們也總在他手下戰戰兢兢,唯一不害怕並且時常與他針鋒相對還不被開掉的,只有一個例外,即本社的精英記者金冬樹。不過她近幾日因暗訪某福利院虐待兒童的案件正在出差,就沒有勇士來控制住伍季囂張的氣焰。總之就這麽寫寫改改,晚上八點鐘我才往家裏去。

被稱作“家”的,是父母年輕時搭建的一所房子裏,我幼時在那裏住過幾年,地方相對較偏僻,也不方便購物,當有了足夠的經濟基礎他們就在城裏又買了新的房子,全家都搬了過去。一晃二十年過去了,舊房子除了飽經風雨,變化倒不大,挺靠近我上班的地方,距離報社步行約要二十來分鐘,搭乘公交車就更快,我把房子稍加修繕改造,它就成了我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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