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九十九章

關燈
第九十九章

如果他的價值觀有問題,他的愛就不是愛了嗎?

當天晚上荀非雨一直在想這句話,關於譚嘉樹說的善惡,價值,入睡前他總還是想對譚嘉樹說一句謝謝。跟在譚嘉樹在一起的時候,荀非雨能感覺到自己活著,不單單是呼吸,也不是純粹的進食運動。譚嘉樹好像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在燈火闌珊處回頭,用比月光還更耀目的笑容為襯,伸手要將荀非雨重新拉進社會之中。

“他答應我了,他說他會站在我這一邊。”宗鳴望著天頂的月亮怔怔說,他僵硬地擰過頭,脖子裏的裂紋清晰可見,“只有我……”

他無論如何也沒辦法說下去,只能微微挪動自己的頭,以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眼神看著雲扉。可是雲扉不像荀非雨,它無法將宗鳴歸入“不懂事的孩子”來看待,它眼前這個人至少活過千年,要說不懂嗎?那些時間過去,就算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看也應該看會了吧。

雲扉只是無奈,宗鳴的姿態極高,他做事降尊紆貴慣了,自己又憑什麽覺得宗鳴可憐。它側過頭點了一根煙,那裊裊升起的青煙被裹著火星的風吹散,空氣裏的苦澀卻越來越濃,宗鳴的情緒太過度了,但這個人一句話也不說。雲扉搖搖頭,罵也罵過了,它沒有幫譚嘉樹的理由,但宗鳴算是自己的朋友:“要我幫你嗎?……不是因為你值得,我不希望天狗跟沺沺一樣,始終和妖監會站在一邊。”

宗鳴閉上了眼睛:“既然不值得,不做就好。”

雲扉哼笑一聲:“明天我要去見李姝丹,和荀非雨一起,你要賞個臉嗎宗先生?”

“……你。”宗鳴驟然睜開眼睛,卻看到雲扉變成一只小貓從門縫裏溜了出去。

它一下樓就瞧見江逝水從沙發上爬起來,雲扉對這丫頭有點愧疚,笑著拍拍她的頭,故意大聲說:“你那個偷窺文學寫好記得發我,我想看!”

“好耶!”江逝水歡呼一聲,聽到樓上一聲巨響,笑得直打滾。

因為李姝丹臨時有事,下午四點的見面被挪到了早上九點。荀非雨感嘆還好自己提前染了頭發,現在味道也不算重,至少譚嘉樹說沒什麽味兒了。他勉強戴上一副棕色美瞳,提前到了咖啡館,沒成想“左霏霏”已經坐在吧臺邊。她穿著一身運動服,氣質似乎也變了些,荀非雨不知道該怎麽描述,好像更為淩冽。

見荀非雨上前,雲扉按滅煙頭:“請我吃午飯,你請了江逝水不請我。”

“靠,譚嘉樹請的。”荀非雨咧了咧嘴角,點好兩杯咖啡,坐到卡座上確認筆記裏寫好的關鍵點,“我請我請,逝水有空你就叫她一起來。”

雲扉點點頭,它借口去廁所一趟,變回小貓噠噠跑回來。荀非雨還指望著“左霏霏”補充兩句,看到貓人都傻了:“你搞毛啊?”

“問妹妹的事還帶女人,不奇怪?”雲扉打個哈欠,扒著荀非雨的褲子趴下來,“變成原形我很強的。”

“你快別說話了,嚇人。”

“我沒說話,是你能明白我的意思。”

“……”

荀非雨擡頭一看,果然沒有人註意到這只會說話的貓。雲扉晃了晃尾巴,一副晚點再和你解釋的樣子。它瞄到街邊一閃而逝的裙角,深吸一口氣,門口果然叮鈴一聲。一個染著棕發的年輕女人推開門左顧右盼,待她看清荀非雨的臉,登時右眼皮一跳:“雪芽的,二哥?對嗎?”

“嗯。”五年前荀非雨也只是見過李姝丹兩面,他沒想到這姑娘能一眼把自己認出來,畢竟荀雪芽和他長得一點都不像,“李姝丹?不好意思,通過胡楊來找你。”

“沒有……我還覺得榮幸,可能不該這麽說吧。”李姝丹只有一米五出頭,她一身駝色羽絨服,入座後捧著咖啡嘆氣。五年不見,除了臉上多了些不服帖的粉,她也沒什麽不同:“我記得雪芽常給我看兩個哥哥的照片,所以,對你和荀風哥哥印象很深,你們長得像媽媽,她像爸爸……都五年了啊。”

“我看雪芽的日記說,你們是好朋友。”荀非雨別過頭閉上了眼睛,他嘆了口氣,苦笑問,“大學,要畢業了吧?”

李姝丹楞神,紅著眼睛捂住嘴:“嗯,我,高考失誤了,家裏讓我出國留學,已經畢業快一年了……學的是雪芽想讀的心理學。”她頓了頓,低聲問,“胡楊哥說你有事情問我,是雪芽的案子有進展了嗎?”

“算是,五年之後終於發了向南的A級通緝令。”

“啊……”

“不過我想問的是另一件事,你看手機,介意我抽根煙嗎?”

“沒事,我也抽的。”

點煙的間隙,李姝丹接過荀非雨的手機,那上頭是荀雪芽日記的掃描版,包含著那一頁的鉛筆拓印。雲扉註意到,她放在桌下的手不自覺捏緊了袖腳,局促不安,一定是想起了什麽東西。李姝丹抖著手喝了一口咖啡,緩緩問道:“這是雪芽的字,是她的日記……”

“當時,”荀非雨皺眉,“接我電話幫忙收拾證物的人,是你?”

“是宿管給我的,”李姝丹不解地點頭,旋即又搖了搖頭,“是寢室所有人一起收拾的,然後警察來的時候直接搬走了。”

“你記得有多少本嗎?有沒有這一本?”

“啊……應該,應該有吧?對不起,五年我都不敢去想這件事,我很想,忘掉。”

“……不怪你。”

“是不是,少了幾頁?”李姝丹試探性地問,“雪芽每天都寫日記,再短都會寫,這裏……五月下旬都沒有。你想問我那段時間發生的事嗎?”

該說她很聰明嗎?荀非雨現在幾乎可以篤定,李姝丹知道些什麽,他示意李姝丹說下去,可那女孩兒卻咬著下唇,像是心理劇烈鬥爭。如果這是下一個殷千瀧,荀非雨要怎麽辦?雲扉的爪子搭在荀非雨的手上,它能察覺到這個男人無力的情緒,但李姝丹也好不到哪裏去,她的傷心是真,她的為難,原因是什麽?半晌,李姝丹才開口:“其實……我覺得這和偵破案子沒有什麽關系,是一個,很私人的事情,對我來說有點難以啟齒。”

“你是程鈞的學生。”荀非雨壓抑著自己的不耐,深吸一口氣說,“和他有關嗎?”

李姝丹輕輕點頭:“也和你有關,和我……也有。”她眼中的霧氣越來越重,“我當時,在和程鈞談戀愛,被雪芽看到了。”

在李姝丹的記憶裏,高中那會兒大家都在看同班帥哥,自己多少有些富家女的高傲,要找就要那種和別人不一樣的——比如補課機構裏長相最好的程鈞老師。媽媽對李姝丹過分溺愛,聽李姝丹說想要程鈞來當家教,立刻就聯絡了程鈞本人,除了補課之外,周六還要到李姝丹家裏和她一起梳理知識點,講解錯題。

程鈞不算幽默風趣,甚至有些不茍言笑,可李姝丹沒有接觸過他那樣的人,大學生對於高中生來說,本就有閱歷上的差距。在那段會打籃球都能得到傾慕的時光,程鈞優越的外貌和相對豐富的學識,讓李姝丹一瞬有些被蠱惑的錯覺。她開始死纏爛打,等到程鈞對她說起過去的事,李姝丹開始覺得自己不同:她得到了與別人不一樣的信任,這麽優秀的人願意對自己袒露曾經的苦痛,她是特殊的存在。

“我喜歡他,所以,”李姝丹邊哭邊搖頭,“我知道你也喜歡,雪芽告訴過我,可是……我也喜歡啊!我覺得,我和他的戀愛才是正常的,他不用跟你一起受苦,所以當時……當時,可他當時答應我了。”

那是戰勝情敵的快樂嗎?還是高中少女的虛榮心?放到現在,李姝丹絕不會開展一段所謂的“師生戀”。她記不清是五月的哪一天,自己約著程鈞一起去太古裏玩,卻正好看到在耐克店裏給荀非雨挑運動鞋的荀雪芽:“她問了我該去哪裏給你買鞋……我沒想到那天她也在,可是我真的傻,我們只有半天假,成都就這麽大,哈哈!我,跑掉了。”

她落荒而逃,師生戀和同性戀有什麽不一樣,還不是見不得光。周一的時候李姝丹本想去找荀雪芽道歉,但她一看荀雪芽那臭臉色,道歉的話就說不出口:“他喜歡我,我也值得,不是嗎?”

“媽賣批。”荀雪芽摘下眼鏡扔在桌上,拉起李姝丹就往廁所走,“你以為我是因為這個生氣嗎!你未成年李姝丹,你未成年啊!他不喜歡我哥我認了,你有點腦子好不好?他是你老師,傳出去……”

“你不說就沒人知道啊!”

“……我腦癱我拿出去說,你以為很光彩?”

“荀雪芽你沒有私心嗎?你哥同性戀,程鈞哥哥又不是,你打散我們,傳出去,是不是我的保送名額就是你的了?一箭雙雕是不是?”

“你……你怎麽這麽看我啊?!你,行,我跟你說不通,我找程鈞說去。”

“荀雪芽你有病!你和你哥哥都有病!要拖著別人一起受苦!”

“你就沒想過他貪你家條件嗎?”荀雪芽冷笑,擡手扇了李姝丹一耳光,“是啊,不想受苦就找你這種好騙的大小姐啊!滾你媽的!有本事問問你媽,看你媽能不能接受一個老爸失業酗酒,親媽到處打零工最後做雞的男朋友,他家一堆窮親戚,看看你家做慈善養不養得起!”

說到最後,李姝丹幾乎嚎啕大哭,她搓著一雙手不停向荀非雨道歉,說自己一直過不了這一關。沒多久程鈞就和她提出了分手,李姝丹當時認定荀雪芽從中作梗,放假拿回家告訴媽媽,父母卻決定送她出國:“你錯了丹丹,走之前去跟雪芽道個歉吧。”

“那個男的還算有點良心,不然老子讓他不能做人。”李父氣得砸了一個花瓶,“李姝丹,我看著你發,讓他立刻從補課機構辭職,發完刪除拉黑!”

她沒等到收假回來和荀雪芽見面,卻等來了荀非雨打給宿管的電話:“你是我妹妹的室友嗎?幫她收拾一下東西,雪芽……失蹤了,希望之後你能配合一下警方調查。”

或許程鈞和荀雪芽在那段時間內起過一次大沖突,李姝丹看到日記立刻就想起來了,所以愈加緊張難安。她猜到了荀非雨的問題,但卻沒有辦法給出肯定的答覆:“是我和林玲一起收拾的,在警方在之前我們沒有亂動任何東西……你如果懷疑我撕掉了日記,我不會這樣告訴你的。我不太清楚那段時間雪芽的行蹤,她有時候出去也不會都告訴我們去向。”

李姝丹沒有說謊,小貓的“聲音”讓荀非雨繃到極限的神經稍微放松了一些,至少眼前這個女孩兒所說的是真實,並非謊言。可真相是不是過分鮮血淋漓?荀非雨甚至覺得自己聽出了程鈞的動機,那是在向南身上都不太清楚的東西。因為李姝丹這件事,荀雪芽與程鈞起沖突就算了,李姝丹的父母還讓程鈞丟了工作,如果荀雪芽再將這件事情告訴荀非雨……

“……我知道了。”荀非雨壓著在胸口沸騰的情緒,幾度張開嘴,卻又不能在李姝丹面前展現,“你沒有告訴警察嗎?”

李姝丹擦掉眼淚,低聲說:“程鈞不會做這種事,他很愛惜羽毛。因為是不確定的事,不能隨便說……會傷害無辜的人。”她想了想,突然問荀非雨,“但是不對啊,放假之後雪芽沒能回來不是嗎?她每天都會寫日記……”

這本日記怎麽會出現在警方退回的證物箱裏呢?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