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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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風掠過,花香輕散,是個不可多得的好天氣。路尚時還在路上尋著故人。

明明是條差不多的道路,卻走得幾乎相差十萬八千裏。

“您說,您幾個月前見過這個人?”一處偏僻的陵園之地,路尚時拿著手機給守陵人看手機上赫然是談瑟的照片。

對方是個大約有六十歲的老人家,反正看起來已經到了退休的年紀,目光都有些不清明了,但可能是他家中無人吧,如今就在陵園外面做著守陵人的工作,也算有個正經工作,不至於讓自己餓死。

老人家湊近路尚時的手機,粗糙的手甚至都不見外地捏住了手機兩端,像在仔細確認。

“啊對,”他慢吞吞地回憶說:“我才來這裏半年,還沒見過那麽多的掃墓人的臉,所以應該不會認錯。我對這小夥子印象可深啦,長得好,還幹凈……”

老人家將路尚時的手機松開了,看著是在努力回憶那天讓他印象深刻的場面。下午黃昏如期而至,一層淡金色的光線從上至下,透過陵園裏的青松照到人身上,給其鍍上了圈光邊兒。

到了今天,路尚時早心如止水的差不多了,對面又是個隨時都會記憶混亂的老人家,更是急不得。想到這兒,路尚時將手機收起來放進兜裏,坐在老人家對面的一張木板凳上,安靜地沒再說一句話。

“哦,好像是幾個月前吧,那小夥子那天來啊……說是已經交好了下葬的錢,他說已經看過墓地了,嗯還說……要埋葬陪伴了他很多年的金毛,讓我……如果要是會記得,找時間跟它多說說話……別讓它太冷了。”老人家平緩緩慢的聲音漸漸遠去,透過這些字眼,路尚時好像看到了那天明媚陽光下的談瑟。

同樣是黃昏下的天色,守陵的老人家正迎著陽光打盹兒,人老了,就容易覺多。

“當、當。”正在老人家快睡著的時候,面前的玻璃被人用指節輕輕敲了兩下。不重,但卻意外得引人註意。

老人家被吵醒了,整個人都微一激靈,還以為怎麽了呢。他醒了以後先反應了兩秒,而後才看向迎著西方的光線側站在他門口的青年。

那時天已經不冷了,都快立夏了,在下午的溫熱時間裏,他卻穿了一件長袖的襯衫和遮擋住腳踝的長褲,不僅如此,外面還套了一件及膝的黑色風衣,好像他很冷似的。

當時老人家因為太陽透過玻璃直照進來太曬了,因此脫了外面的外套,只暫且穿了件短袖。他盯著談瑟,盯完目光又從他身上轉回到自己身上,他覺得面前的小夥子應該是有點兒虛,不然怎麽看起來那麽怕冷。

第一印象,就先這樣深刻地印下了。

但他長得很俊秀,鼻子眉毛眼睛,哪哪兒都好看,目光也柔和,可與那時候的光線相睥睨。

而且他還笑著說:“大爺,不好意思啊吵醒你了。”

嗓音溫和,語調上揚,光聽就讓人知道這人性格肯定不錯,讓人喜歡。聲音聽起來也比較中氣十足,好像也不是那麽虛弱。

印象就由此又加深了。

被渲染了似的,老人家也輕笑了一聲:“怎麽啦?要進去看人還是掃墓啊?進去吧,還能進去呢。”說著他還擺了擺手。

誰知談瑟不看人也不掃墓,他輕笑著走進那一小間房,說明來意:“這片陵園裏沒我認識的人,不忙活。我是想跟大爺商量件事兒。”

聞言,老大爺先“嗯?”地疑惑,又出聲問:“咱倆是認識嗎?”

談瑟搖頭:“不認識。”

這就奇怪了,兩個互不相識的人,卻說要跟你商量件事,老人家所有的好印象先被自己努力清除,眼神帶點警惕地盯著他,問他:“商量什麽?”

談瑟當看不見這種打量的眼神,從口袋裏掏出了一個手機。他點開相冊,打開圖片,先將墓地的付款證明給老人家看

“大爺您看,這是我提前預訂過的墓地,別說我騙您哈。”

此話一出,別說放松,老人家整個人更警惕了,他瞪著眼睛就差再吹個胡子:“這是想讓我替你埋個人啊,殺人犯法的小夥子。”

說著他還順手摸向了桌子上厚重的老年機,不知道是想撥打 110 ,還是想在打電話之前先拍向談瑟的腦袋。

談瑟:“……”

“不是不是,”談瑟忙哭笑不得地擡手阻止他:“怎麽可能埋人,埋狗、埋狗。”

警報解除,但老人家還是非常不解,等談瑟的下文

果然,讓老人家確定了墓地位置和交易訂單,談瑟手指在手機屏幕上接著往後一劃,一只趴在地上的金毛頓時出現在了屏幕上。

金毛用似乎含著暖光的眼神盯著鏡頭,談瑟點了點屏幕,指著它說:“看,大爺,這只金毛眼睫毛是不是白了?我跟您說,他活十幾年快不行了,一個月後可能會來這裏,您要是看見他在路上沒氣兒了,能不能勞累安葬一下,我提前給您報酬,算是答謝您幫忙。您看行嗎?”

老大爺活這麽大歲數,見過給動物下葬的,但沒見過說動物會自己過來死在這兒被埋的,而他的主人還像是已經預知到了未來,後事安排的井井有條,比對人還盡心盡力。

“你自己幹嘛去啊?”老人家瞪他:“看你這麽上心,這小玩意兒肯定從小就陪著你,你不親自過來安排?”

談瑟不好意思地抓頭發,有心無力似的:“嗨呀這不是我也得絕癥了麽,說不定還活不過它呢,有那心沒那力啊。”

話音落地,老人家又重新註意起了談瑟那一身很怕冷似的打扮,他臉色確實很蒼白,就連嘴唇上都沒多少顏色。

可他臉上始終帶著笑,好像得了絕癥活不幾天並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

老人家生了惻隱之心:“那你就確定,你家的金毛會來這裏嗎?它要是不來,我要去哪裏找啊?”

一聽是答應了,談瑟立馬喜笑顏開:“您放心吧,他特別靈性,會自己來的。我都跟他商量好了,”他嘮家常一般,誇張地比劃說:“我說感謝你陪了我這麽多年,沒功勞也有苦勞,我給你物色了一塊人不多環境卻不錯的墓地,我也送不了你過來,你感覺到自己大限將至時,最後一程就自己走著過來吧,您猜他怎麽說?”

老人家萬萬沒想到他把一件該傷心的事講成了令人想追下去的段子,一時“落入陷阱”,順勢好奇往下接:“怎麽說?”

談瑟就笑出了聲音,臉上都有了些血色:“他說,我謝謝你啊,不過一想是我自己來這裏,證明你比我還要早死,我還得跟你說一聲別怕呢。”

老人家:“……”

看老人家一臉無語的難言,談瑟“噗”地一聲笑出聲音,不多時就笑得前仰後合,眼角都笑出了一點濕潤。

老人家就看著他笑,等對方慢慢捂著肚子忍住不笑了,老大爺也終於像是反應過來,嘴巴嚅動,說了句:“瞎幾把扯淡。”

談瑟:“……”

談瑟:“哈哈哈哈哈……”

好不容易壓下去的笑聲再次被挑起,比剛才有過之無不及,談瑟忍了好幾次都沒忍下去,雙頰都紅了。

老人家問他:“我聽你的意思,好像你跟你這夥伴……葬的還不是一個地方,為什麽要把他送到這裏來?”

談瑟笑說:“他在這裏遇見的……我,我把他帶回家,加上他又在這裏長大,索性就塵歸塵土歸土吧。”

老人家便一點頭,表示理解了。他走的時候,夕陽還沒徹底下去,西面還露著一點火紅的太陽邊。

談瑟出了門,放在口袋裏的手一直在動,好像在摩擦著什麽東西。他站在門口面向西方,盯著太陽,站了足足有十分鐘,就在老大爺想問他還有什麽事時,他聽見談瑟突然用看透一切的語氣輕嘆說:“夕陽無限好,奈何近黃昏啊。”

一個本應該活力四射的青年身患絕癥,笑容多的像是毫不在意,這句平平無奇的詩句被念出來,不知道是不是年齡大了太容易多愁善感,老人家竟然忽而懂了,這年輕人不是不在意自己要死了。

他只是坦然接受了。

“老人家,”談瑟重新轉過頭來,笑得還挺不好意思:“還有件事兒……”

老人家:“……”

他想,他剛才一定是老糊塗了,才會覺得這年輕人“超凡脫俗”。

還沒問什麽事,談瑟就已經將老大爺劃到了自己熟人的地盤兒裏,毫不見外地又走進來,從兜裏拿出了一封信。

那信封的一角都被磨得卷起了毛邊兒,除此之外都很新。談瑟將黃褐色的信封遞給老人,語氣低低的嚴肅了:“如果有人找到這裏來,您問他叫什麽名字,將它……交到一個叫路尚時的人手上。”

談瑟的手又在無意識地摩擦那點被摩擦無數遍的一角了,毛邊兒的地方逐漸擴大,他好像很緊張的樣子:“如果沒來,一年以後您就燒了它,當我沒給過,當塵土撒了。”

將信放在桌子上後,談瑟就再沒停留,也沒再轉身,他裹著風衣踩著餘下的一點黃昏走了。

走之前他自言自語似的說了一句:“可他會來的。”

如果沒聽錯,老人家覺得他聲音是顫抖的。

一個月後,那特別有靈性的金毛竟然真的來了這裏,他就趴在離陵園不遠的地方,好像進到陵園裏面那麽短的一點兒距離都難倒他了。他安靜地閉上眼睛,耳朵耷拉著,尾巴蜷起來放在自己腿上,抱住取暖似的。

安靜得過了頭,原來是呼吸已經沒了。

老人家看到他,應該是提前知道這麽一只金毛的緣故,他絲毫不驚訝,還過去蹲下輕摸狗腦袋,動作都帶著憐惜。

但他沒想到,金毛的身體竟還是溫熱的。也不知道這只金毛是怎麽將時間算的那麽精準,一點兒時間也不浪費的來了這裏,而來這之前,也不知道有什麽是他戀戀不舍不願割棄的,竟是硬生生拖到壽命的最後一天才來到屬於自己的墓地。

萬物有靈,也皆有情。老人家當時也不知怎麽了,幾顆眼淚竟從他那雙混濁的眼睛裏落了下來,不一會兒就濕了滿面。“啊對了,”老人家從回憶裏抽身,他伸手將又忍不住想濕潤的眼睛抹幹凈,終於想起來問路尚時:“你叫什麽名字啊?”

路尚時推了推金邊眼鏡,手指不可抑制地痙攣了下,而後,他平靜道:“路尚時。”

“咦,竟然還真有人找到這裏來,”老人家驚奇地將路尚時從頭打量到尾,說:“那小夥子還真是料事如神。”

說著,老人家從位置上站起來,走到靠窗的位置。那裏靠墻放著一張桌子,他拉開桌子旁邊的一個小抽屜,將一角被卷了毛邊兒的信封遞過去:“來,給你吧。”

路尚時鏡片後的眼睛盯著信封看了好幾秒,不知道看出了些什麽東西,才深呼一口氣,伸手堪稱輕手輕腳地接過來。

天色離黑還早,老人家隨手一指陵園,說:“想進去看看就看看吧。”

談瑟還算沒虧待自己,給自己挑了個一看地理位置就不錯的地方。

路尚時踩著灑在地上的碎陽光、沿著青石板路一步一步往裏走,不多時,他終於見到了已亡的故人。

談瑟的墓上連個正經的名字都沒有,不帶有什麽什麽之墓,就潦草簡單地寫了個談瑟,更別說會有照片了。

可他的墓碑之上卻有一句不那麽潦草的墓志銘。

路尚時蹲下了,周邊的青松很高,他身體被那些一年四季都會綠色常在的樹木遮擋,破碎的陽光再也照不到他身上了,他被陰影籠罩。靜默片刻,與墓碑大眼瞪小眼似的互相看了半晌,路尚時才伸手輕觸了下“談瑟”的名字,透過這個稱號,再看向旁邊的墓志銘,他好像聽到談瑟在用輕松的語氣對他說著自己墓碑上的話。

“銀河之中,全部都是我的身影。哥,別傷心啊,我無處不在。”這裏的輕風用談瑟的聲音這樣說。

“啪嗒。”

路尚時的眼淚隨著他顫抖的唇瓣重重地砸在墓碑上,在地面上很快暈染成了一片濕潤,像朵在冰涼墓地裏開出的血花。

察覺到這滴眼淚時,路尚時自己都楞了,他不可思議地擡手摸向自己的臉,面上是一片不解懵然。

他實在沒想到談瑟消失的時候,他沒紅眼眶;想進無字天書找人、商壹卻不在,事情沒辦法進行下去,只好先一點一點無頭蒼蠅似的找,他沒被急得眼裏起霧;唐珂告訴他談瑟老了,商壹回來告訴他談瑟狠心地毀了屬於他們的那段無字天書,他也沒想流眼淚。

直到摸了一指腹的水潤,路尚時才反應過來,這場傷心,在見到談瑟墓碑的這一刻,終於搖搖欲墜地來臨了,也終於被他確定了某人的死亡。

且不比任何該傷心的時候都要讓其難忍。

但他對著談瑟的墓碑恨著聲音說:“你也配讓我哭?”

然後他就真的不哭了。他摘了眼鏡隨手扔在地上,很累一樣的席地而坐,啞聲罵:“傻|逼,畜牲……蠢貨。”

黃昏漸卻,夜色初降,夕陽沈落西方。青松被晚風刮的左右搖擺,在頭頂上掛上了一兩顆星星時,路尚時終於從入定裏回過神,拿出了口袋裏的信封。

他手指順著之前被揉出毛邊兒的一角一點點往外推,像是在重覆某人生前在做的動作。

在將它拆開之前,路尚時先冷眼看了一眼天空,又將冷漠的眼神移到墓碑上:“天上那倆眼睛是你?”

他呵了一聲冷笑:“行,無處不在。”

說完,猶如終於鼓足的勇氣被派上用場了,他不給自己反悔的機會、幾乎只用了一秒就拆開了信封。

當即,談瑟熟悉的字體便清晰異常的映在了路尚時眼底。

【哇,尚尚,你好啊。見字如見人,我是真的在誇你,尚尚好厲害,你竟然真的找到我啦。

Emmmm……其實在下筆之前我腦子裏有好多墨水呢,可現在真的在紙上寫東西了,我反而不知道到底該寫些什麽、才能不讓尚尚生我的氣。

我想,尚尚那麽優雅高貴,怎麽可能會做出這麽有失風度的情緒呢,所以,我也就不擔心你會生氣了。

我還想,我應該給(被濃墨的黑色塗抹掉)這個世界留下點什麽、才能證明我沒有白來過一次,翻來覆去想了很久,就用一年多打造了一件作品,以此來送給(被濃墨的黑色塗抹掉)尚尚讓你替我去看看世界,那一定很美。

以後不要慣著老狐貍,他惹你煩了就撓他,讓他知道你的厲害,當然啦,可以多慣著兔崽,但他現在有商先生陪著,也就不用過多擔心了。

而對我來說,尚尚才是最重要的。哥,我依然記得你撿到我的那天,那麽驕傲、光鮮,如此高貴、典雅,世上最美麗的花卉都沒有你漂亮,簡直讓人賞心悅目,啊,美。哈哈哈哈哈哈對不起啊,又調侃你,別氣別氣,我不說了不說了。

哥,尚尚……哥,哥,我靈感又沒啦,打算出趟遠門多看兩眼風景,去遠方逛逛。

時間會有點久,我舍得你,你也舍得我,我知道。

東南西北五湖四海天地六合日月星辰銀河星系,哪怕世界只剩殘存一隅,我也無處不在。所以哥,我看著你,我知道你。

你安,我好。】

說著“你不配讓我哭”的人眼睛早已紅了個通透,不多時手裏的紙就被染濕了好幾處,那些字體被暈染的不像話,都快看不清了,路尚時連忙用手去擦,卻一不小心將濕潤的地方擦爛了,後面的那一聲聲“哥”被從中間扯開,路尚時動作一頓,隱忍的肩膀都在抖。

信裏被劃掉的兩個地方看不見曾經寫了什麽,但路尚時突然福至心靈地覺得、他應該能猜到些。

但他已經不願意去想了。

反正談瑟這個蠢貨不是什麽都知道麽,路尚時不願意再費腦子,就這樣也挺好的。天上的星星眨起了眼睛,陵園裏一道蹣跚的腳步由遠及近,手電筒的光線也緊跟著從不遠處射來。老人家記得裏面還有個人沒出去,打算過來找找。

幾個月前的青年小夥子拜托他有時間就與他的金毛說說話,他知道談瑟的墓。可手電筒的光芒剛剛才往談瑟的墓碑上照去、就霎時被關閉了,速度快的像驚擾了什麽人。

待肉眼適應了黑暗,透過月亮下的一點月色,老人家看見談瑟的墓碑前蜷縮著一只很漂亮的小貓,他的身下是下午來時那個小夥子的衣服,身邊是談瑟要他轉交給路尚時的信。

老人家看了一會兒,轉身繼續蹣跚著原路返回了。回去的路上,他在夜色中自言自語:“新聞上早就傳開了,原來……那金毛是那年輕人啊,可惜了。怪不得……”

“……可惜了。”

蒼老的聲音漸行漸遠,金毛墓碑前的藍白安穩睡著,像是今夜就在此安眠了,他脖子上的銀鏈吊墜、輪回之上,散發出了一點打招呼似的光芒。

在月球、星系、銀河──無處不在。

作者有話要說:

放心,已經收到並答應小天使要求,會寫個番噠,都不難過,抱抱~感謝支持,給大家鞠躬啦~麽~大家兒童節快樂哈

感謝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恰檸檬 1瓶;

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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