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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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門被敲響,熟睡的唐知白模糊間應了兩聲,就聽見有人陸續的走進來,接著厚重窗簾帷幔被人拉開,清晨曙光透過玻璃窗映在床上,陽臺上的玄門也被打開透氣,絲絲暖風吹入,唐知白掀開絲綢被褥,終於睡眼惺忪地爬了起來,呆坐在床上。

幾天的時間,他已經有些習慣這一套繁瑣而規矩的操作,他流暢地接過仆人遞過來的濕手帕,輕輕擦了把臉,終於清醒了不少。

唐知白來這五天了,除了這座莊園裏面來來往往的仆人,他就只見過一個年邁的私人醫生,林霄因也沒在見過,其實見不到太多人,他私心裏反倒松一口氣。

經過幾天的時間裏,雖然鬧了不少笑話,但至少他弄清楚了不少事情。

比如,這裏的的確確就是小說《倫敦風雲錄》的世界,自己也的的確確就是倒黴蛋林訴。這個世界的裏,不管是科技或者法律都很像是美國曾經的二戰時期,雖然是叫英國的沒錯。

只是,在這裏,軍隊和王室代表著絕對權威,將代表著,就算一個平民再有錢,他也不會受大部分人的尊敬,一個貴族就算再落魄,也擁有著對仆役和農戶的生殺大權。

就如他舅舅林霄因一樣,雖然只是個華裔,可從小留學英國的他接受是洋人教育,更是擁有著王室賜予的男爵稱號,所以,才會在英國社會上有著不小的地位。

但王室雖然威嚴,核心的幾大家族卻四分五裂,爭鋒相對已經多年了,這也導致了,混亂的社會上黑幫勢力逐漸發展了起來。

管家太太見唐知白醒了,上前恭敬問好,“早上好林先生。”

“早上好,史密斯太太。”唐知白打著哈欠。

管家太太眼中漸漸顯示出暖意,史密斯太太是個嚴謹且十分有教養的英國女人,對於禮儀融入生活有著苛刻的要求,她是從小照顧林霄因的管家,後來,又被安排照顧林訴。

經歷這一場災難後,導致林訴記憶缺失,史密斯太太一開始非常地擔心,但後來聽醫生說,這並沒有影響到身體狀況。她還是比較開心的,至少現在的林訴懂得了什麽是禮貌與時間。史密斯太太開始漸漸相信,經過她的諄諄教導,還有機會將這顆長歪的樹苗挽救回來的。

因此,她連聲音都沾染了些愉悅的情緒,“您是要在房間裏吃早餐,還是要去餐廳裏吃。”

唐知白剛想說在這裏吃,就聽見史密斯太太又說,“男爵大人回來了,此刻正在餐廳裏享用早餐呢。”

他一楞,看向史密斯太太,目光中有些退縮。

史密斯太太看見林訴的猶豫,以為是像從前那樣的原因,想了想便小心開口。

“男爵大人工作繁忙,每次趕回來都只是為了見您一面,這次您身體出現狀況,男爵大人每日都會致電回來,詢問您的情況,您又何必要再和男爵生氣呢。”這話放到從前,林訴必定會發火,如今看到他的變化,史密斯太太才敢謹慎開口。

果然,只見他考慮了片刻就同意了這個請求,唐知白說,“你們出去吧,我換好衣服就去餐廳。”

史密斯太太開心地點頭頭,領著一眾正打掃的仆人退出他的臥室,關上了門。

唐知白呼了一口濁氣,便起身下了床。他能怎麽辦?總不可能一輩子都不見林霄因吧?這可是他名義上的舅舅,在這個世界的生命與未來還得依靠著林霄因呢。

原著中的林訴雖然死得早,但那完全是因為他自己作死,現在這具身體還只有十一歲,依照他現在的情況,只恨不得離莫軼越遠越好,怎麽可能還回去招惹他。

至於林霄因的慘死,原著裏說,他舅舅是因為效忠王室的諾曼公爵,作為幕僚給公爵出了不少針對莫軼的主意,所以才會在停車場被莫軼截肢後,被他的狗活活咬死……

唐知白想著主角莫軼變態的手段,不禁打了個寒顫,小說裏看著是很爽,可放到現實就是恐怖片。

沒關系……唐知白安慰著自己,這是林霄因五十歲的事了,起碼還有十幾年,一切還來得及慢慢改變,畢竟占了人家侄子的軀體,活了不屬於自己的優渥生活,總是要給些報答的……

唐知白邊琢磨著邊拉開衣帽間大門,看著一整間琳瑯滿目的奇裝異服和假發,現在的他現在已經可以風輕雲淡波瀾不驚了。

回想他第一次打開衣帽間時的震驚,豪華房間儲櫃中全是些鑲滿寶石的怪異洋裝,以及五顏六色形狀各異的假發,殺馬特豪華升級版,簡直就是一種視覺汙染。

原著裏對於莫軼的描寫,除了怎麽得罪莫軼,和最後的死亡,其他事情幾乎是一筆帶過,唐知白完全沒有想到,在生活裏這熊孩子除了性格討厭、居然愛好也很特殊。這兩天聽仆人們說,曾經的林訴很厭惡自己的華裔血統,外出時向來只穿騎馬裝和戴假發,用來遮掩自己的黑頭發和黃皮膚。

唐知白隨意挑了件西裝換上,嘆了口氣,看著鏡面裏纖細的男孩,帶了股清冷的傲氣,他看得有些魔怔了,伸手觸摸著這平滑的鏡面。

真是除了感嘆造物主的神奇,別無他想。

林訴長得和他原本的身體幾乎是一模一樣,除了現在只有十二歲,顯得比較青澀幼稚之外,他可以毫不懷疑這就是曾經小時候的自己,只是林訴的營養條件顯然比他要好,沒有他小時候的瘦小蠟黃,臉蛋白皙圓潤,顯得比較可愛很多。

不管怎麽說,既然上帝使他來到這裏,就好好活下去吧。

下樓後,走過鏤空燙金的石柱浮雕,繞開走廊,唐知白看見坐在碩大餐廳主位上,吃早餐看報紙的男人。

聽見動靜,林霄因心情愉悅地放下手中報紙,看著男孩身影拂起淺笑,林訴向來不喜歡和他用餐,他們已經很久沒有一起吃過飯了。

史密斯太太拉開椅子,仆人陸續擺好餐具,唐知白被招呼坐下。林霄因看著他的打扮,看向他的目光中滿是詫異與驚艷,感嘆著,“小訴,我已經很久沒有見你穿過西裝了。”

其實這就是套普通的西服,但林訴長相清秀,眉目似霧,此刻更像是一個俊美而精致的陶瓷娃娃。

第一句話就讓唐知白一楞,心裏開始慌張,想起那滿屋子的花花綠綠,難道該死的林訴,是不穿西裝只穿奇裝異服的嗎?早知道這樣,他早上就該不管多醜都往身上套!

唐知白抓著銀叉,心虛地囁嚅著,“不,不好看嗎?”

“不不不。”林霄因一楞,隨後慌忙否認,“你以前不愛穿得這麽……呃……這麽樸素,你穿起西裝來很帥!比很多公爵大人的子嗣都要好看。”

他說的是真心話,林訴長得很好,只是平日裏扮相怪異實在不敢讓人多看。看著林訴臉色,擔憂他會生氣,林霄因又補救兩句,“你穿那些騎馬裝也很帥氣,主要我的小訴長得很英俊,穿什麽都好看。”

唐知白差點被他說笑,到底是怎樣的審美,才會覺得曾經林訴的樣子帥氣?兄臺可是在昧著良心說話?

見林訴神色充滿笑意,林霄因才松下一口氣,他真的一直想不通,他這個侄子的審美怎麽會像被水泥糊了一樣,自己和姐姐品位都不差啊,最後只能無奈搖搖頭。

看著林霄因小心翼翼的樣子,唐知白笑容逐漸淡去,低頭遮掩似地吃肉片,心中難免有些觸動,曾經的他從小就在外獨自生活,唐媽除了固定打錢給他,聯系都很稀少,可以說,他從未感受過親人之間的關懷。

曾經以為自己足夠強大,不去羨慕房子裏白熾燈光下的人情暖意,自己能夠忍受孤獨,事實上他也的確獨自生活了十幾年,可現在他明白了,那是因為他從未感受過溫暖,所以才不曾難以忍受。

心底有些柔軟,端起牛奶喝著,唐知白思量片刻,軟軟道:“舅舅,我忘記了很多事,可能也想不起來了。”

唐知白說得可憐極了,林霄因心軟安慰著,“我聽路易斯先生說,你的身體已經沒有大礙了,丟失的不過是記憶而已,沒關系你還小,以後會慢慢想起來的。”

但看著侄子猶如一頭受驚的小鹿,舅舅因為心疼又說道,“就算想不起來也沒事,想知道什麽舅舅會告訴你。”

唐知白乖巧地點頭,小心地問著:“舅舅,是誰打傷我的?”

這是他最關心的問題,他一直擔心這一次的造成意外的,並不是林訴曾經得罪的街頭混混,而是林霄因的敵人或是某些位高權重得罪不起的人物,這樣的人往往擅長使陰招,背後捅你一刀。唐知白很怕躲過了主角,卻躲不過林訴造成隱患的連鎖反應。

提起這件事,林霄因眼中浮現出幾點戾氣,氣憤地冷哼一聲,厲聲道,“不用擔心,人已經捉到了,呵,不過是幾個克習頓街頭的小混混,竟然敢做出這樣的事!我不會讓他們好過的,看來克林頓區的風氣是該好好改改了……”語氣中帶了決絕的狠毒,常年生活在法治社會的唐知白,不禁打了個寒顫刀叉撞上瓷盤,發出一聲清脆的聲響。

想起他這便宜舅舅,在外面也是個手段毒辣的老狐貍。唐知白暗地裏告訴自己,不管什麽時候,一定不能暴露身份!

林霄因以為他是害怕那些流氓混混,降下聲調道,“小訴,你放心,他們不會再對你造成傷害了。”

“嗯,謝謝舅舅。以前真是辛苦你了。”只要不是什麽大人物,唐知白就用不擔心。

其實仔細想想,十二歲的林訴只是一個小霸王,現在的他頂多是讓林霄因頭疼一點,還遠遠不到麻煩的程度。

林霄因內心掀起一陣溫暖波瀾,帶有絲絲熱度,這幾日只聽史密斯太太說現在林訴性情大變,不想變化這麽大,竟然會開始體諒起他來了,中年男人地眼眶略微有些許濕潤。

看著一個人安靜吃早餐的侄子,很是乖巧,和以前簡直判若兩人。林霄因心中的疑惑一閃而過,就開始擔心起現在侄子性格柔軟,只怕會被欺負,於是他皺起雙眉,暗地裏打算了一番。

“克林習區現在魚蛇混雜,形式混亂,關於你遭襲這件事,背地裏不敢保證被誰收買利用過,那裏的學校不能再讀了。”

唐知白默默吃完最後一口面包,擡起頭安靜地聽著他講話。

“這樣,後天我就送你去斯特黎爾學院,那裏相對其他地方,算是全倫敦最安全的學校了。”

林霄因還正說著,只見對面乖巧的孩子眨眼就變成了個炸毛的小貓,倏然站起!還不小心撞上桌子,將玻璃杯碰倒在地,與此同時,幾乎是尖聲的反駁。

“我不去!”

“小心傷著自己!”林霄因蹙眉,責備地目光中有些心疼,侄子受傷這一次已經讓他心驚膽顫,不能任由他去街上胡混了,於是硬下心,口氣帶上了些強硬,“不行,你去那裏安全才有保障。”

史密斯太太等人佇立在旁,想去收拾玻璃碎片,也因氣氛僵硬不敢上前。

唐知白小臉慘白地站著,斯特黎爾學院!不就是那個變態主角的學校嗎!

意識到自己反應過激了,唐知白尷尬地慢慢坐下。

林霄因嘆了一口氣,知道林訴反對什麽,“我知道你反對什麽,不用舍不得你那些克林頓區的朋友,相信我孩子,於權利或是地位,他們都不是你未來前進道路上的優秀夥伴。”

“斯特黎爾是基督教堂式教育,你雖然不信教進去也不要胡鬧,耶和華是威嚴慈愛的,會給予你安全的庇護。”

“必須去嗎?”唐知白欲哭無淚。

“孩子,你的安全最重要。”

“好。”唐知白無奈地點頭,他很想向林霄因咆哮,裏面雖然沒有隱患了,可是裏面有吃人不吐骨頭的魔鬼阿修羅啊!完全就是斯特黎爾學院死亡學院好嗎?

林訴雖然是個前期炮灰,但也是到了十七歲得罪太多人才躲進斯特黎爾學院的,沒想到,自己才剛來就要接受這樣的命運。

算一算,現在的主角莫軼才六歲吧,六歲的孩子連原著的開場歲數都不到,應該還沒那麽危險,唐知白癱坐在椅子上盡力往好的地方想……

破曉之時的倫敦彌漫著濃重的霧霾,天還有些灰暗,一聲輪船遠帆的清脆號角聲從遠方傳來,聽得隱隱約約,眼前被白色迷霧所遮掩的中世紀建築也讓人看得不真切,猶如霧裏看花,不知此時是幻境還是現實。

唐知白懶散地撐著下巴註視著車窗外,不知道能看清什麽,只能唏噓果然是霧都,工業汙染的塵囂似乎已經要把整座城市的靈魂吞噬。史密斯太太坐在一旁,原本是林霄因是要親自送的,結果臨時有急事,這件事情就全部由她負責。

史密斯太太坐姿端正優雅,一看就是個受過優良教育的女人,斯特黎爾學院內全部是貴族子弟和王室成員,所以,作為男爵大人的家族管家,絕對不能顯得沒有能力,史密斯太太微微擡起下巴。

灰暗街道上一盞暖黃的燈光吸引了唐知白的目光,猶如冰冷昏暗城市裏唯一給予熱度的火爐,溫馨又暖和,唐知白被它櫥窗中擺放造型精巧的小東西所吸引,被小燈光照耀著很誘人,他轉頭看向史密斯太太,可憐兮兮道:“史密斯太太……”

史密斯太太隨著唐知白的目光移向櫥窗,整齊擺放著幾個精致好看的提拉米蘇蛋糕,表情略微嚴肅,猶豫著,“您的傷剛好,外面的東西不幹凈……”

唐知白一動不動,濕漉漉的眼神投向她。

史密斯太太動搖了,只能讓司機停好車,自己親自下車去挑選。

唐知白正坐在車上等她,忽然,聽見後方巷子拐角傳來一陣喧嘩,幾個穿著夾克和牛仔褲的街頭青年正從小巷子中追著一個瘦弱小個子跑出來,氣喘籲籲,揮舞著大刀、棍棒,逃命的小個子似乎是體力不支了,不慎一趔趄,就被一個粗壯黑人逮到,一把扯住衣領粗魯踹翻在地。

下一秒,鐵棒木棒全都招呼在了瘦小的身軀上,幾個街頭青年殘暴地踢打,臟話連篇,嘶啞的嗓音配著滿口生殖器官難聽極了,看得唐知白直皺眉。

司機斜靠在駕駛座上看著倒車鏡裏的畫面,似笑非笑地感嘆道:“嘖嘖,現在的倫敦真是越來越混亂了,怎麽連幼小的孩子也開始下死手了。”

唐知白看了他一眼,急忙轉頭朝後仔細望去,才發現,地上茍延殘喘的人哪裏是什麽瘦弱,這根本就是一個五六歲大的孩子,身體蜷縮成團,有經驗的護住頭和腹部,眼前的事,無論從觀念與道德上都讓唐知白看得極為不舒服。

可現在能做什麽?自己只有兩個人,人家七個人有刀有棍,拿什麽和人家拼?唐知白被他們的動作嚇得瞪大雙眼,只見小個子沒反應了,那個黑人打得很不痛快,蠻橫地一把搶過同伴鋼刀舉起來就要砍那小孩的腿。

似乎是一只被鎖死在獵人陷阱裏,將要被屠殺的野獸,原本一動不動的男孩絕望地發出一聲難聽嘶吼,一口就狠狠咬在了黑人的大腿上!

原來,他是在裝死?

像是被鱷魚鎖死目標,拼命甩也甩不掉,黑人淒厲慘叫聲聽著滲人,男孩乘機在地上翻滾了兩圈,艱難地爬起來逃命。

唐知白看得心驚肉跳,放在車把手的掌心都出了汗,見小男孩越來越近、越來越近……唐知白做下決定,一把拉開車門,司機想阻止都沒來得及反應!

他慌張想將小男孩拉上車,只見小男孩劇烈掙紮反抗,他匆忙低聲安撫,“噓,不用怕,我不會傷害你的。”

小男孩楞了一下,唐知白乘機將他一把拉入車內,急忙關上車門。

盯著後面追來的街頭,慌叫道:“快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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