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4 章節
關燈
小
中
大
他現在的確像自己所說過的,甘做於雷的奴隸——若是被使喚得少了,反倒要不高興,覺得對方還拿自己當外人。他要他愛的人日日夜夜時時刻刻都占據他,讓他感到自己被擁有,才會安心;就像是他喜歡的做愛方式,要緊緊地頂進來,漲得滿滿的,充溢了身體內的每一寸空間,才會覺得舒服,以至於高潮。
於雷是個很牛的人,也很忙,歐陽很少看他在版上和什麽人混聊,據他所知,也沒有發布過什麽交友信息。
所以,他深信他們兩個會一直就這樣下去,會一直這樣幸福下去;若是他以後要回上海,他也便一畢業就奔去,去他的身邊;若是他要去美國,他就是拼了命也要搞到一張哪怕阿拉斯加的大學Offer;即便是最終於雷要結婚,他就在外面悄悄地做他的二奶,也無所謂。
反正,歐陽只要於雷也像他愛他那樣地愛自己就夠了,甚或不用那麽多,少一點也可以,他的愛對他來說就是整個地球,而即使地球輕了一點,少了兩斤,也是可以忽略不計的。
、陳可
Inseperation,the one who left suffers less than
The one who stayed.
這句話在陳可身上,不那麽正確。
他現在終於到了一個若他不願講話,沒有人會逼他的地方。和歧視無關,此間的學生還是會有意無意地回避與外國學生的交流。其實這很
容易理解,除非你真的很酷、很open、願意和人打交道、又有打交道的能力,不然誰會願意去跟一個話都說不清楚的人交談呢?外國人這個詞
在外國可不吃香。
這所學校有許多草坪,與京大不同,它們之中的大部分都開放給學生踩踏,而且不會在一旁立起小木牌,告訴大家一些諸如“踐踏會使青
草枯萎”之類的知識——這些知識固然很重要,但大約美國人是不在乎的吧。
這次從京大一共來了八個人,都住在校內的宿舍樓裏。其中的四個是光華的,陳可雖不算熟,但也都還見過;其餘的四個來自經院,其中
便有張韓,且就住在他隔壁的宿舍裏。
宿舍樓的前面便是一片樹林,或者說的誇張一點——森林。陳可很享受在春天的上午,穿過層層疊疊的枝葉,到彼端的草坪上,躺著,用
書蓋住頭,靜靜地想一會兒心事。用書蓋頭有兩個好處,一是躲避過盛的陽光,二是躲避熟人的視線——盡管他每每都會躲到離宿舍極遠的草
坪去,但總還是能被張韓準確地找到。
她是能嗅出味來還是咋的!陳可很郁忿。
其實他的心事很少,除了一些關於人生和宇宙的過於形而上的問題之外,也就剩兩件事:他為什麽來這兒?他來這這兒做什麽?
對於前者,他知道的是很清楚的,至少在當時——因為他在無意間傷害了於雷,於雷不願意再和他做朋友了,所以他傷心得要死,逃了出
來。
但剛等他恍過神來,就發現了這種做法本質上的荒謬性。既然他那麽喜歡於雷,會為他傷心得要死,那就應該為了不死而不惜一切代價去
求得他的原諒,答應他所有的要求,做他想要做的事。這才是一個趨利避害的理性人會作出的選擇!
可現在呢?他一個人躲在誰也看不見的地方,自然,也就是看不見任何人了,包括於雷在內。這不過是換了一個更加遙遠的地方讓他想念
罷了,而且因為無法在反悔的時候立刻回去找到對方,說:我也喜歡你,還是讓我們在一起吧,而更加懊惱。
他痛恨自己的一生,痛恨它在不斷向前中產生的慣性。如果別人不理我,那麽不去理他就好了;如果別人要追著我打,那麽躲到不會受傷
的地方就好了。他不習慣反擊,也不習慣為了別人調整自己,因為做那樣的事都過於困難,超出他的能力範圍。
但誰能想到,有一天,居然連逃避本身都變成了一種痛苦!
其實,並沒有經過很久,就在他們決裂後的幾個禮拜,當於雷送張樹回來的時候,他就知道,他們之間有一些東西,是沒有變,也不會變
的。
除夕夜,他從寂寥的圖書館裏出來,走過三角地。他站得遠遠的,在寒風中,等待一個個漫長而又無趣的節目完畢,看那個男孩神采飛揚
的樣子。
他在心裏對自己說:他喜歡我。
雖然直到現在陳可也不是很確定“喜歡”這個詞到底是什麽意思,能不能這麽用,但他知道在當時,他的心裏是很溫暖的。而且,如果僅
僅把喜歡作為一切好的、正面感覺的總的概括,那他會毫不猶豫地說:是啊,我喜歡於雷。可當他想到這一節的時候,他的簽證申請已經被送
到了美國大使館。
我真的是一個有缺陷的人,他想著。在他自以為可以得出一個好的答案,對未來充滿了憧憬的時候,於雷卻已經受到傷害,並且決心要離
開自己,讓自己“一個人待著”;而當他明白事情絕沒有到無可轉回,而且自己也無法容忍事情走到無可轉回的地步時,他卻又要被自己的愚
蠢送上飛機,送到大洋彼岸去了。
在美國的時候,他也寫過好幾封信,並且一改再改,想要用文字向於雷懺悔自己的糊塗、懦弱和卻縮,告訴他自己也喜歡他,但最終,都
被送進了教授辦公室裏的碎紙機。因為,要想解釋清楚他傷害於雷,又喜歡於雷的原因,那就和要解釋清楚他的整個生命一樣,是太過困難,
以至於不可能的。
陳可站在美國的土地上,深刻地感到,自己在這裏的唯一原因——便是愚蠢。因為愚蠢,所以犯錯;因為犯錯,所以受到懲罰,這便是問
題的答案。
可我們從小就知道,摔倒了,就應該爬起來,看看為什麽會摔倒,以避免重蹈覆轍;單是哭,或者單是爬起來接著傻走,是沒有任何好處
的。這就牽涉到第二個問題:他來這裏做什麽?
僅僅是吃飯睡覺聽聽英語,便和在國內也沒有什麽不同,既然難得來一趟這麽遠的地方,那就要做一些平時不會做的事情。他真得下了決
心,這回要徹底地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
他決定要變成一個符合社會主流價值標準的人,要變成一個可以被大眾理解的人——即使變不成,沒法讓他們理解,至少也要表現成這樣
。今後,如果有人來不知所謂地搭訕,那麽,他也一定會很有禮貌,很有耐心地和他攀談;如果對方為了表示親熱要勾肩搭背的,那麽,他也
會忍著天生的不快,讓他勾搭勾搭,畢竟最多也就是十來分鐘,忍過去也就算了。
活著就是要讓別人開心,他認識到,否則,沒準有一天就會傷到自己,除非從此歸隱山林,再也不與外界接觸。而且,這樣一來,他就會
更貼近於雷的價值觀——從一個非常實質性的角度,而不再僅僅是二三十號人的棒球隊!
但是(長舒口氣),這裏是美國,沒什麽人認得他,所以,他還盡可以過兩天那種躲避人群的清靜日子,只要他願意的話。
·——·——·——·——·——·——·——·——·——·——·——·——·
陳可交換去的這所學校一向有接受中國留學生的傳統,它的商學院中也有相當一部分的教授是中國人。
這所商學院早在半個世紀前前便已名滿全球,培養商界領袖對於它來說,不是一個口號,而是事實。它今年頭一次和京大進行學生交流,
交流對象自然是商科和經濟科的學生。競爭是相當激烈的,除了一兩個像陳可這樣有教授推薦的關系生,其他人都是經過三次面試才最終取得
的資格。
因此,可以想見,這些對自己的人生充滿了遠大理想和細致規劃的人與陳可的性格定然是南轅北轍,但他既然下了決心要做一個讓大眾理
解的人,便失去了嫌棄人家的前提。
其實這並不難——時常參加大家的活動,且對每個人微笑,也就夠了。一個美麗如他的男孩子,不需要說太多的話,自會有人替他講的。
但他處得最好的並不是這些人,而是一個快要三十歲的叫TOMO的日本小夥子,和一個叫Jennifer的美國姑娘。TOMO是校內一個亞洲棒球聯
盟的社團領導人,參與者有相當的人數,但都是日韓以及臺灣的學生,大陸去的只有他一個。
那些地方的孩子大多是從小就玩棒球的,就算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
於雷是個很牛的人,也很忙,歐陽很少看他在版上和什麽人混聊,據他所知,也沒有發布過什麽交友信息。
所以,他深信他們兩個會一直就這樣下去,會一直這樣幸福下去;若是他以後要回上海,他也便一畢業就奔去,去他的身邊;若是他要去美國,他就是拼了命也要搞到一張哪怕阿拉斯加的大學Offer;即便是最終於雷要結婚,他就在外面悄悄地做他的二奶,也無所謂。
反正,歐陽只要於雷也像他愛他那樣地愛自己就夠了,甚或不用那麽多,少一點也可以,他的愛對他來說就是整個地球,而即使地球輕了一點,少了兩斤,也是可以忽略不計的。
、陳可
Inseperation,the one who left suffers less than
The one who stayed.
這句話在陳可身上,不那麽正確。
他現在終於到了一個若他不願講話,沒有人會逼他的地方。和歧視無關,此間的學生還是會有意無意地回避與外國學生的交流。其實這很
容易理解,除非你真的很酷、很open、願意和人打交道、又有打交道的能力,不然誰會願意去跟一個話都說不清楚的人交談呢?外國人這個詞
在外國可不吃香。
這所學校有許多草坪,與京大不同,它們之中的大部分都開放給學生踩踏,而且不會在一旁立起小木牌,告訴大家一些諸如“踐踏會使青
草枯萎”之類的知識——這些知識固然很重要,但大約美國人是不在乎的吧。
這次從京大一共來了八個人,都住在校內的宿舍樓裏。其中的四個是光華的,陳可雖不算熟,但也都還見過;其餘的四個來自經院,其中
便有張韓,且就住在他隔壁的宿舍裏。
宿舍樓的前面便是一片樹林,或者說的誇張一點——森林。陳可很享受在春天的上午,穿過層層疊疊的枝葉,到彼端的草坪上,躺著,用
書蓋住頭,靜靜地想一會兒心事。用書蓋頭有兩個好處,一是躲避過盛的陽光,二是躲避熟人的視線——盡管他每每都會躲到離宿舍極遠的草
坪去,但總還是能被張韓準確地找到。
她是能嗅出味來還是咋的!陳可很郁忿。
其實他的心事很少,除了一些關於人生和宇宙的過於形而上的問題之外,也就剩兩件事:他為什麽來這兒?他來這這兒做什麽?
對於前者,他知道的是很清楚的,至少在當時——因為他在無意間傷害了於雷,於雷不願意再和他做朋友了,所以他傷心得要死,逃了出
來。
但剛等他恍過神來,就發現了這種做法本質上的荒謬性。既然他那麽喜歡於雷,會為他傷心得要死,那就應該為了不死而不惜一切代價去
求得他的原諒,答應他所有的要求,做他想要做的事。這才是一個趨利避害的理性人會作出的選擇!
可現在呢?他一個人躲在誰也看不見的地方,自然,也就是看不見任何人了,包括於雷在內。這不過是換了一個更加遙遠的地方讓他想念
罷了,而且因為無法在反悔的時候立刻回去找到對方,說:我也喜歡你,還是讓我們在一起吧,而更加懊惱。
他痛恨自己的一生,痛恨它在不斷向前中產生的慣性。如果別人不理我,那麽不去理他就好了;如果別人要追著我打,那麽躲到不會受傷
的地方就好了。他不習慣反擊,也不習慣為了別人調整自己,因為做那樣的事都過於困難,超出他的能力範圍。
但誰能想到,有一天,居然連逃避本身都變成了一種痛苦!
其實,並沒有經過很久,就在他們決裂後的幾個禮拜,當於雷送張樹回來的時候,他就知道,他們之間有一些東西,是沒有變,也不會變
的。
除夕夜,他從寂寥的圖書館裏出來,走過三角地。他站得遠遠的,在寒風中,等待一個個漫長而又無趣的節目完畢,看那個男孩神采飛揚
的樣子。
他在心裏對自己說:他喜歡我。
雖然直到現在陳可也不是很確定“喜歡”這個詞到底是什麽意思,能不能這麽用,但他知道在當時,他的心裏是很溫暖的。而且,如果僅
僅把喜歡作為一切好的、正面感覺的總的概括,那他會毫不猶豫地說:是啊,我喜歡於雷。可當他想到這一節的時候,他的簽證申請已經被送
到了美國大使館。
我真的是一個有缺陷的人,他想著。在他自以為可以得出一個好的答案,對未來充滿了憧憬的時候,於雷卻已經受到傷害,並且決心要離
開自己,讓自己“一個人待著”;而當他明白事情絕沒有到無可轉回,而且自己也無法容忍事情走到無可轉回的地步時,他卻又要被自己的愚
蠢送上飛機,送到大洋彼岸去了。
在美國的時候,他也寫過好幾封信,並且一改再改,想要用文字向於雷懺悔自己的糊塗、懦弱和卻縮,告訴他自己也喜歡他,但最終,都
被送進了教授辦公室裏的碎紙機。因為,要想解釋清楚他傷害於雷,又喜歡於雷的原因,那就和要解釋清楚他的整個生命一樣,是太過困難,
以至於不可能的。
陳可站在美國的土地上,深刻地感到,自己在這裏的唯一原因——便是愚蠢。因為愚蠢,所以犯錯;因為犯錯,所以受到懲罰,這便是問
題的答案。
可我們從小就知道,摔倒了,就應該爬起來,看看為什麽會摔倒,以避免重蹈覆轍;單是哭,或者單是爬起來接著傻走,是沒有任何好處
的。這就牽涉到第二個問題:他來這裏做什麽?
僅僅是吃飯睡覺聽聽英語,便和在國內也沒有什麽不同,既然難得來一趟這麽遠的地方,那就要做一些平時不會做的事情。他真得下了決
心,這回要徹底地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
他決定要變成一個符合社會主流價值標準的人,要變成一個可以被大眾理解的人——即使變不成,沒法讓他們理解,至少也要表現成這樣
。今後,如果有人來不知所謂地搭訕,那麽,他也一定會很有禮貌,很有耐心地和他攀談;如果對方為了表示親熱要勾肩搭背的,那麽,他也
會忍著天生的不快,讓他勾搭勾搭,畢竟最多也就是十來分鐘,忍過去也就算了。
活著就是要讓別人開心,他認識到,否則,沒準有一天就會傷到自己,除非從此歸隱山林,再也不與外界接觸。而且,這樣一來,他就會
更貼近於雷的價值觀——從一個非常實質性的角度,而不再僅僅是二三十號人的棒球隊!
但是(長舒口氣),這裏是美國,沒什麽人認得他,所以,他還盡可以過兩天那種躲避人群的清靜日子,只要他願意的話。
·——·——·——·——·——·——·——·——·——·——·——·——·
陳可交換去的這所學校一向有接受中國留學生的傳統,它的商學院中也有相當一部分的教授是中國人。
這所商學院早在半個世紀前前便已名滿全球,培養商界領袖對於它來說,不是一個口號,而是事實。它今年頭一次和京大進行學生交流,
交流對象自然是商科和經濟科的學生。競爭是相當激烈的,除了一兩個像陳可這樣有教授推薦的關系生,其他人都是經過三次面試才最終取得
的資格。
因此,可以想見,這些對自己的人生充滿了遠大理想和細致規劃的人與陳可的性格定然是南轅北轍,但他既然下了決心要做一個讓大眾理
解的人,便失去了嫌棄人家的前提。
其實這並不難——時常參加大家的活動,且對每個人微笑,也就夠了。一個美麗如他的男孩子,不需要說太多的話,自會有人替他講的。
但他處得最好的並不是這些人,而是一個快要三十歲的叫TOMO的日本小夥子,和一個叫Jennifer的美國姑娘。TOMO是校內一個亞洲棒球聯
盟的社團領導人,參與者有相當的人數,但都是日韓以及臺灣的學生,大陸去的只有他一個。
那些地方的孩子大多是從小就玩棒球的,就算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