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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奔跑·沈淩志·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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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沈淩志

沈淩志稍微坐直了點,看向車窗外。

遠方天空呈灰白色,只亮了一小點,像是被一位任性的畫家在黑色畫布上描了一筆白色顏料,窗外叢生的植物隨著列車往前行駛,只是在黑暗裏晃出一個虛影,倒是遠處那點天亮,一直浮在窗外。

火車從湘中丘陵地區出發,順著湘江蜿蜒而上,跨過洞庭湖,然後才慢慢悠悠地游進湖北境內。

對於湖北,沈淩志的記憶雖然久遠,但並未模糊不清。

他生長於武漢周邊的一個小縣城,雖然離江城近,但實際上並未沾上江城飛速發展的過多好處,普通縣城,普通生活。

火車似乎是上橋了,沈淩志揉了揉眼睛,皺著眉頭往外看。

寬闊浩渺的一條大江攤開在橋下,越來越亮的天空打了好幾束光在江面上,清晨風大,把這彎水吹得左搖右晃,波翻浪滾。

到長江了,沈淩志心裏默默地算著,不遠了。

八十元一張的火車硬座,捱了五個小時,倒也捱了過去。

沈淩志腦子裏亂糟糟的,一會想著回去以後怎麽面對彭靖,一會又思索著見到家裏人,該說些什麽。

兩件事都不算容易,沈淩志想得頭疼,心臟像是被分成了兩半,一半想著彭靖,一半想著家裏,結果還沒想清楚,火車就到站了。

他出門前簡單收拾了幾件衣服塞進那個老舊挎包,其餘也來不及帶什麽,沈淩志提起那只包,跟著人群後面,鉆出火車。

十二年沒回來,車站也變了不少。

沈淩志茫然地打量周圍,怎麽也看不出這裏是十二年前那個昏暗、破舊的站臺,一切都是新的,幹凈又漂亮。

這種感覺很不好,沈淩志壓下心裏的不安,他感覺自己再一次出獄了。

混進人群,跟著出站的指示牌走,他很快就到了和沈淩雲約定的出站口。

“哥。”

聲音不大,但足夠讓沈淩志聽得清楚。

他捏緊手,遲遲不敢轉過身去。

十二年的倔強、不安和孤單,此刻如同雨後暴漲的河水,把沈淩志的心臟淹了個徹底。

“我高考發揮穩定,考了所武漢的學校,考研又去了北京,回來還沒幾年,”沈淩雲和他簡單地說起自己,“現在在家這邊一所公司上班,每個月工資也還夠。”

沈淩志點點頭,表示聽到了,兄弟倆一塊走在街道上,一時半會居然沒什麽話說。

“怎麽不留在…北京?”沈淩志開口問。

沈淩雲搖搖頭。

“留不了,當時爸身體不好,總是住院,怕家裏沒人陪他們,幹脆回來工作,這樣也能好照顧老人家一點。”

這段話讓沈淩志楞了好一會,他不知道這些事,這樣算起來,如果自己當初沒離開,或許自己還能陪陪老人,沈淩雲也不至於從北京回來了。

陰差陽錯,他當初恨沈淩雲奪走了那所普通大學,誰知道幾年之後,他也奪走了沈淩雲的北京。

真是誰也不欠誰的。

“哥,吃早飯了嗎?”沈淩雲繞開話題,“爸媽還沒醒,我們先到外面吃點?”

說起早飯,沈淩志是覺得有些餓了,他原本想默認,但想了想,決定還是開口多說幾句:“吃點吧,想吃熱幹面。”

麻醬往面上一淋,香味就出來了,沈淩志給自己加了不少蔥花,把筷子往面裏一插,用力攪拌,一直到每根面上都均勻地沾上麻醬為止,蔥花點綴其間,面條根根分明,濃郁的芝麻香味不住地鉆進沈淩志的鼻子裏,讓他食欲大振。

他顧不上說話了,開始認真地吃面。

“哥在湖南早上都吃什麽啊?”沈淩雲沒那麽急,邊吃邊把話題繞到沈淩志在湖南的生活,“那沒有熱幹面吧?”

沈淩志吞下一口面,搖搖頭,他現在已經沒了剛在車站時的陌生感,自然地應著沈淩雲的話:“沒有,早上一般都吃粉,湯粉。”

“好吃嗎?”

當然好吃了。

沈淩志永遠都會記得和彭靖第一次見面時兩人一起吃的粉,濃郁的骨頭湯裏盤了不少粉,辣椒爆香,上面整齊地碼了從辣湯裏撈出來的瘦肉,再加點木耳和榨菜,一口嗦進嘴裏,又辣又香。

於是他大力地點點頭,表示了強烈的肯定。

沈淩雲楞了一小會,呼了口氣,笑出聲來,沈淩志不知道他在笑什麽,匆匆把嘴裏的面咽下去,看著自己弟弟一臉笑容,居然也覺得好笑,忍不住扯動嘴角,剛揚起來,他又覺得奇怪,連忙收下去。

可是他們好久沒這麽放松又自然地說話了,沈淩志想,那此刻也值得一笑。

於是他又重新揚起嘴角,摸著頭不好意思地笑起來。

他們先回了老房子。

他和沈淩雲之間不尷尬,不代表他和爸媽之間不尷尬。

“老娘,爸,”沈淩雲高聲喊,“哥回來嘞,出來看看。”

過了半會,沈淩志才看見自己的母親從緊閉的房門裏走出來。

然後才是他爸。

沈利國看起來老了不少,裹著一件灰藍色外套,頭發花白,稍微彎曲的脊柱記錄了他過去十幾年的辛苦和病痛,只有那雙眼睛,有力又明亮,上下打量著沈淩志,沈淩志說不出話,他看不出這是以前脾氣差又和他打架的那個男人,只有那雙眼睛還留了點當初的神采。

老人看了沈淩志半天,從鼻子裏重重地哼了一聲,轉過頭去,不打算理他。

沈淩志硬著頭皮開口:“爸,媽。”

好在他的母親依然善解人意,從他手裏接過那只輕得不能再輕的包,出聲招呼:“志子回來啦。”

聽那些獄警說,他們是通知了自己的家人的,只是他爸說什麽也不願來探望,脾氣差的老頭子在電話裏用他們聽不懂的方言訓斥哭喊的女人和年輕的男人,然後憤怒地摔了電話。

好吧,能夠理解,沈淩志嘆了口氣,自己爹的脾氣自己知道,當初那麽氣不過自己跑去湖南,更別說能對闖了大禍的不成器的兒子還有什麽好臉色,能讓他這個殺人犯進屋就已經不錯了。

沈淩雲打破了這份尷尬:“老娘,我和哥先去新房打掃一下,還有些東西沒布置好,晚上再回來祭祖。”

這次回來的主要目的是看沈淩雲結婚,這一點沈淩志沒忘,他也不願在這裏繼續待下去,二話不說跟著沈淩雲出了門。

沈淩雲買的房子就在老房子附近,是精裝房,他們在新房裏忙活了半天,把婚房布置好。

大床上是新買的婚被,摸起來很軟,是很熟悉的手感。

沈淩志想來想去,終於想起來他給彭靖買的那床被子,兩床被子材質大概差不多,只是眼前的這床,明顯是含有更多意味在裏面的。

沈淩雲喘著氣,頗為滿意地看著這床被子:“這床被子我選了好久才選出來的,哥,等你結婚時候,也要選床好婚被。”

選了好久,選床好婚被,沈淩志反反覆覆地嚼這幾個字,嚼著嚼著,一股熱氣從腳底直接躥上了臉,他想起來,自己也曾經認真地選過一床被子,就是為了讓彭靖蓋得舒服一點,為此他還花了大價錢。

“雖然是貴了點,”沈淩雲還在說話,“但怕她蓋得不舒服,還是選了這床。”

沈淩志擡頭瞅了眼自己的弟弟,他臉上明顯浮著一層不好意思,而那句話裏的“她”,不用多想就知道是新娘子。

他當初選那床被子的時候,也是怕彭靖蓋得不舒服。

這算怎麽回事?沈淩志一直在胡思亂想,他居然把自己曾經幹過的事代入到了選婚被裏,不對,不對,這是不同的。

沈淩志嚴肅地搖搖頭,他擔心彭靖蓋得不舒服是因為當時他生病了,並不是出於自己弟弟對新娘的感情。

但他還是臉紅得厲害,身上也跟著出了層細汗。

“出…出去說吧,”他擦了擦額頭,“裏面怪熱的。”

沈淩志轉身就走,他是再也不想看到那床婚被了。

晚上祭祖的時候,他主動站在一邊,沒和沈淩雲一塊上香。

他做的事,不僅不能讓祖上光榮,還讓列宗蒙羞。

“站那幹什麽?”沈利國又哼了一聲,“不祭祖你回來做啥子?”

沈淩雲趕緊塞了三炷香在他手裏,拉著他跪下。

他楞了好一會,才猶豫著磕了一個頭。

“爸媽天上有眼,”母親對著牌位絮絮叨叨,“大孫在外漂泊十二年,今日歸家祭祖,小時沖動不懂事,犯了大錯,受罰十年,現已改過自新,望爸媽天上保佑志子,往後不求大富大貴,只求堂堂正正,多做善事,多積善德,贖一分罪,少一分孽…”

沈淩志鄭重地磕下了第三個頭。

他不能和沈淩雲比,身上背了條人命,不說買房買車,此刻能有一份穩定工作,認真且努力地活著,已經算是堂堂正正了。

很多人出獄後,又進去了,反覆進出,竟然沒有哪一次真正出了獄。

但沈淩志早在被彭靖在體育場擁抱時就已經下定了決心,自己絕不會再犯同樣錯誤。

但現在他還有一點點貪心。

他久久地將頭抵在地上,心中默念。

沈淩志想再多賺一點錢,讓彭靖和自己能租得起更好的房子,讓彭靖過得更輕松一點。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麽又會想到彭靖,沈淩志感覺臉上發燙,但他還是虔誠地默念了三次,才站起身來。

晚上睡覺時沈淩志都還在想彭靖。

現在想來,昨晚他一定是傷心到極致了,眼淚大串大串地往下掉,哭得鼻頭通紅,最後還跑去了外面,沈淩志回想起彭靖哭得樣子,覺得左胸口有點澀。

不知道今天他情緒有沒有好一點,會不會按時吃飯,沈淩志嘆了口氣,也不知道雜貨店的老板有沒有告訴彭靖自己回湖北去了。

他本來想去追彭靖回來,但時間已經不早,趕去市裏的火車站還要一段時間,沈淩志匆匆忙忙收拾了衣服,又覺得不能什麽也不說就走了,在房子裏找了一圈,沒找到紙筆,只好出門去雜貨店裏拜托櫃前的老板,老板為人熱情,和沈淩志還算熟,每天看見他倆下班也會打招呼,讓他傳話,沈淩志也還算放心。

沈淩志把燈關了,在床上翻了幾個身,卻總覺得少了點什麽。

以往懷裏總有個人,今天是什麽也沒有了。

沈淩志把被子裹緊了點,失落起來,他是還想抱著彭靖,可自己現在又要以什麽理由呢?

喜歡兩個字像是一道檻橫在他和彭靖之間,彭靖向他伸出手,可沈淩志真不知道自己該不該跨過去。

大概是火車上累得慌,沈淩志沒一會就睡了過去,早上是被沈淩雲叫醒的。

“哥,醒醒,”沈淩雲一臉興奮,他已經換上了婚服,頭發也認真梳過了,“不早了,我要去迎親了。”

沈淩志看著弟弟緊張又興奮,不禁覺得有些好笑,他爬起來認真打量了面前的新郎官,點點頭:“很好看。”

沈淩雲撓撓頭,不好意思地笑著,沈淩志催他去迎親,順帶著進衛生間把自己打理幹凈。

他帶了自己出獄後最新的一件外套,又把胡子刮幹凈,衣服也被扯得平整,鏡子裏的人看起來陽剛高大,肩膀寬闊,沈淩志有點緊張,這樣看起來,總算像是家裏穩重的兄長了。

沈利國和母親已經先去了新房,畢竟是男方家裏的長輩,早些去比較好,沈淩志把家裏的門關好,順著街往新房趕,他剛進新房的門,就聽見鞭炮響,一陣歡呼聲鉆進耳朵裏,沈淩志往大堂裏面站了站,等著新郎和新娘進來。

他們沒租酒店,沈淩雲說是不想鋪張浪費,女方也不想婚禮擺酒,興師動眾的,到時還麻煩,於是兩家人便商量著在新房裏拜堂成親,請雙方家裏的熟悉親戚,人雖少,但真誠卻不少。

他看著沈淩雲和新娘站定,先是拜了天地,然後向長輩們拜了,最後才是對拜。

沈淩雲轉過來,正好對著自己。

盡管新娘子蓋了頭紗,看不見臉,但沈淩雲依然認真地看著自己面前的新娘,沈淩志看得出來自己的弟弟很害羞,他的眼睛晶亮又溫柔,像是抱住了全世界的星星,星光投進他的眼睛裏,帶去快樂和幸福。

可沈淩志卻越看越難過。

他突然發現這樣的眼神一點也不陌生,因為彭靖每一天都會用這個眼神看他。

溫和又安靜,可是裏面藏著洶湧蓬勃的感情。

他一直把這看做是彭靖善良和好的象征,直到現在,沈淩志才意識到自己忽略了那麽多次彭靖所有小心翼翼探出頭來的感情。

彭靖一萬次這樣看向他,他就第一萬零一次把好人這個標簽貼在彭靖身上,並且自以為是地對他的感情給出自認為合理的回應,對他好,對他認真,讓彭靖以為自己是懂的,可事實上沈淩志一點也不懂。

沈淩志還自然地讓他枕著自己的手臂睡覺,哄他抱他,甚至和他做那些隱秘又私人的事情。

每天接受這樣緩慢又甜蜜的折磨,所以彭靖那天才會那麽崩潰。

想到彭靖哭著後退不讓自己給他擦眼淚的樣子,沈淩志居然鼻頭一酸,心裏難受得很。

婚禮還沒結束,沈淩志站在外圍,呆呆地看著這場婚禮。

新娘子的頭紗被掀開,沈淩雲摟緊了新娘,低頭親在她嘴唇上,人群再一次歡呼起來。

這裏的一切都是幸福的,除了沈淩志。

他煩躁不安。

彭靖也應該要感受這種快樂的。

他理所應當地體會幸福,接受祝福,而不是那樣委屈地帶著哭腔向沈淩志控訴,暗地裏把所有沈淩志做過的事情翻來覆去地思索,每天期待著自己能給出他想要的回應。

結果等來了他的一句不知道。

沈淩志後悔了。

他覺得自己不應該說不知道的,可他應該說喜歡嗎?那種喜歡。

男人和男人之間也會有那種喜歡嗎?

他不想糾結這個覆雜的問題,沈淩志只是想看清楚自己的感情,是喜歡,那就是了,他沒有什麽不敢承認的。

他再一次擡起頭看那對新人。

沈淩志有一瞬間的失神。

親吻會讓彭靖高興嗎?他喜歡自己的話,會不會也會想和自己做這些應該要結婚的人做的事呢?

他頓時覺得口幹舌燥起來。

彭靖的腰很軟,這他是知道的,每當手扣上去的時候,很容易就把彭靖帶到自己懷裏來,他比自己矮,如果他能踮起一點腳,沈淩志再低下頭,也許他們的鼻子會撞在一起,親昵地蹭動,再然後…

婚禮結束了。

沈淩志面上發燙。

他想親彭靖,非常想。

於是他大跨步走向沈淩雲,語氣不容拒絕:“我現在要回湖南,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做。”

沈淩雲呆了呆,但他很快就反應過來:“哥,你等一下,我叫車送你去車站。”

沈淩志回老房子收拾了自己的東西,挎上包的時候發現沈淩雲也跟了過來。

“怎麽過來了?”他皺皺眉,“新娘那邊呢?”

“哥,你還回來嗎?”沈淩雲沒理會他,自顧自地問,“過年的時候。”

“回,”沈淩志毫不猶豫地點頭,“我肯定回來,我還會帶人回來。”

門外沈淩雲叫的出租已經到了,正瘋狂地按著喇叭催他。

沈淩志拍了拍弟弟的肩膀,如釋重負地開口:“新婚快樂,老弟。”

他不顧一切地奔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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