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婚車·沈淩志·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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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車·沈淩志
沈淩志沈默地站在胡威旁邊。
胡威今天高興得很,今天他弟弟結婚,給餐館的每個人都發了紅包,沈淩志捏著那個紅色的薄套,忍不住打量一邊穿得精神的新郎官。
看起來是很年輕。
小夥子眼睛有神又幹凈,他一直在拽自己的西裝下擺,大手一點點撫平西裝外套上少有的褶皺,胡威笑呵呵地拍著新郎官的肩膀,和旁邊好奇的餐館員工高聲說笑。
很熱鬧。
外邊有汽車鳴了好幾聲笛,旁邊湊熱鬧的人都知道是婚車來了,人們挪著步子湊在馬路邊踮起腳看,新郎官顯然緊張起來,他深吸一口氣,臉上交錯著稚嫩與即將成為丈夫的成熟,雙頰漲紅,拉開第二輛車的車門,站在車門口又被胡威拉住。
沈淩志很高,他不用走近,也不用踮起腳就能看見不遠處送新郎官的場面。
作為兄長的胡威很激動,他一直沖新郎官叮囑著什麽,最後擦了擦眼睛,替弟弟把車門關上。
一直受家裏人庇護的弟弟,終於有一天也要扛起屬於自己家庭的重任。
沈淩志捏了捏拳頭,他想起早上胡威和他的閑聊起來。
“志子,你是家裏獨苗啊?”
胡威嗓門大,抽著煙邊等婚車來邊和沈淩志扯談。
沈淩志給問得一楞。
他輕輕搖搖頭,猶豫了一會才開口:“不是,還有個弟弟。”
只是很久很久沒見了。
算上在牢裏的十年,也有十二年沒見面了。
最後一次見面,他正收拾著行李準備離開湖北,正在上高一的弟弟推開房門看他暴躁地把所有衣服塞進那只舊箱子裏,襯衫和短袖被揉成一團。
等拉上箱子,沈淩志不耐煩地推開堵在門口的弟弟就往外走。
沈淩雲怯怯地叫了他一聲:“哥。”
沈淩志沒有搭理他,自顧自把門摔緊,然後頭也不回地上了火車。
家裏窮,全靠沈淩志他爸一個人在餐館煮菜養活全家人,沈淩志高中畢業前家裏還勉強供兩個兒子一塊上學,等沈淩志畢業了,沈淩雲也上高中了,家裏怎麽也拿不出沈淩志的大學學費來。
他考上的那所大學不算什麽好大學,所以放棄的話,也沒什麽舍不得的。
但沈淩志怎麽也咽不下那口氣。
接下來的一年裏他脾氣越來越差,和他爸打了好幾次架,連帶著看沈淩雲也不順眼,然後買了張票,徹徹底底地逃開了他們。
其實沈淩雲對他挺好的。
他小時候總會分點零食給他吃,大概也是知道自己某種程度上搶了沈淩志某些怎麽也要不回來的東西,無論沈淩志怎麽對他發火也不頂嘴。
聽說他的弟弟在學校裏成績很好,意氣風發的很招人喜歡,但沈淩雲在他面前,是一個只會平靜地叫他哥的,討嫌的弟弟。
現在想來,沈淩志也搞不清自己當初在恨什麽了。
恨家裏沒錢,恨他有一個弟弟,恨自己只考得起那所放棄了似乎也沒什麽大不了的學校。
不清不楚地恨了一年,在牢裏卻怎麽也想不起這些恨了。
十二年時間,現在想想,沈淩雲大概也到結婚的年齡了。
“怎麽不回去看看啊?”胡威吐口煙,大大咧咧地問。
“很久沒見了,”沈淩志搖搖頭,“回去了反而尷尬。”
胡威把煙在煙灰缸裏按滅,大抵也知道沈淩志在尷尬些什麽,他看了眼沈淩志,漫不經心地說話:“不回去也打個電話問問家裏,家裏人大概也擔心你。”
“再說了,別老想著自己,那什麽,”胡威給沈淩志壯膽,“坐過牢就怎麽的,家裏人不會在意的,只要你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他們就高興得不得了。”
婚車接走新郎官,胡威也要趕緊收拾自己去酒店看弟弟婚禮,大手一揮讓餐館員工都回去休息就急匆匆上樓了。
沈淩志走出餐館,順著馬路往出租屋走,腦子裏胡威的話揮之不去。
遠遠的又有汽車鳴笛聲,沈淩志轉頭看,一列裝飾得漂亮的婚車耀武揚威地闖過綠燈,大概是已經接到了新娘子,正往擺酒的酒店趕。
不知道沈淩雲結婚了沒有,要是結婚的話,是不是也能弄得這麽氣派。
沈淩志想進巷子回家,但還是硬生生停在了巷口處。
腳尖碾了碾地上的石頭,沈淩志拔腳拐進了旁邊的雜貨店。
數了零錢給老板,沈淩志遲疑地拿起話筒卻遲遲沒有按鍵。
他想了一會,按下了第一個數字。
然後是第二個,第三個,沈淩志索性一口氣按完,話筒裏很快傳來嘟嘟聲。
沈淩志心裏默數,他決定如果三十秒沒人接就把電話掛斷。
十幾年了,也不知道家裏還用不用那部座機。
數到第二十秒的時候,電話接通了。
沈淩志身體一僵,不自覺地屏住呼吸。
“餵?”
一個年輕的男聲傳出來,有點耳熟。
十二年前略顯稚嫩的男聲已經徹底蛻變成了鎮定穩重的聲音了。
沈淩志張了張嘴,不知道該怎麽說明自己是誰。
“餵?你是?”
沈淩雲在電話那頭追問,沈淩志不知該怎麽應答,只能僵硬地清了清嗓子。
“哥?是哥嗎?”
男聲明顯激動起來。
再聽到這聲哥,沈淩志心裏有點苦,他嗓子發癢,最終卻只是小聲應了下來:“嗯,是我…”
沈淩雲沈默了一會,再開口時問了沈淩志不少問題,問他是不是出獄了,又問現在在哪裏,繞來繞去也繞不開衣食住行,沈淩志說得半真半假,他不願讓沈淩雲知道自己的現狀,最後只能裝作有事要掛電話。
電話那頭又傳來聲音。
“哥。”
沈淩志還不能很好地適應與家裏人重新取得聯系這件事,他不自然地應了一聲。
“我後天要結婚了,你來嗎?”
“老娘子身體不好,爸去年高血壓住院,我就想早點結婚讓老人家放心,”電話裏的聲音頓了頓,“要是你回來看我結婚,他們也,能更放心一點。”
這一刻沈淩志才意識到原來真的過了十二年了。
他掛了電話,在雜貨店門口站了很久。
天氣冷,沒一會他就覺得腳冰得厲害。
沈淩志重新回了雜貨店,問老板現在要去哪買去湖北的火車票。
雜貨店的老板熱心善良,給他在網上買了今晚的票,說是淩晨就能到。
沈淩志把車票錢用現金付給老板,急忙回去收拾東西。
翻出身份證,收拾了兩套衣服。
還有一堆事沒幹。
沈淩志燒了兩壺水,給彭靖存保溫壺裏,他怕彭靖忘記燒熱水,沒水洗澡,洗不熱晚上睡覺就冷。
因為他今晚不能抱著彭靖睡覺了。
他又怕彭靖累著,提了冷水在招陽臺上搓彭靖前幾天的衣服,可搓著搓著,沈淩志又煩躁起來。
他確實是想回家去看看,可他又放不下彭靖。
天氣這麽冷,他晚上不給彭靖暖腳暖手,也不知道彭靖能不能睡著,要是自己不叮囑他吃飯,他估計又要隨隨便便吃點東西填飽肚子,還有,彭靖感冒也沒好全,他又不愛準時吃藥,總要沈淩志連哄帶騙才會把藥喝完。
一想到晚上彭靖小小的一團縮在自己懷裏,沈淩志就覺得心臟像是要化掉一樣,又軟又燙。
沈淩志真想把彭靖栓在自己身上,幹脆一塊帶去湖北,過幾天再回來。
但家裏那邊回去也還不知道會怎麽樣,沈淩志不願現在帶彭靖回家去,他怕自己爸媽到時沒有好臉色,連帶著對彭靖態度也不好。
越想越煩,沈淩志把衣服甩回水裏,岔著腿發呆。
門口傳來一陣摸鑰匙的聲音,沈淩志豎起耳朵聽了聽,似乎聽到彭靖的聲音,他趕緊在褲子上擦了擦手,走過去給他開門。
“彭靖,今天怎麽這麽早就…”
他話還沒說完,卻硬生生被自己吞回了肚子裏。
彭靖身後站了個高大男人,留著短寸頭,五官粗獷,周身氣質懶散又讓人覺得危險,他瞇著眼睛打量沈淩志,又偏過頭看屋裏。
沈淩志一點點抿起嘴,他感覺到自己的咬肌繃得很緊,牙齒上下咬合,垂在身邊的手不自覺捏緊。
他低頭看彭靖有些慌亂的表情,微微挺直了背。
這還是彭靖第一次帶另外的人來這間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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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淩志沈默地站在胡威旁邊。
胡威今天高興得很,今天他弟弟結婚,給餐館的每個人都發了紅包,沈淩志捏著那個紅色的薄套,忍不住打量一邊穿得精神的新郎官。
看起來是很年輕。
小夥子眼睛有神又幹凈,他一直在拽自己的西裝下擺,大手一點點撫平西裝外套上少有的褶皺,胡威笑呵呵地拍著新郎官的肩膀,和旁邊好奇的餐館員工高聲說笑。
很熱鬧。
外邊有汽車鳴了好幾聲笛,旁邊湊熱鬧的人都知道是婚車來了,人們挪著步子湊在馬路邊踮起腳看,新郎官顯然緊張起來,他深吸一口氣,臉上交錯著稚嫩與即將成為丈夫的成熟,雙頰漲紅,拉開第二輛車的車門,站在車門口又被胡威拉住。
沈淩志很高,他不用走近,也不用踮起腳就能看見不遠處送新郎官的場面。
作為兄長的胡威很激動,他一直沖新郎官叮囑著什麽,最後擦了擦眼睛,替弟弟把車門關上。
一直受家裏人庇護的弟弟,終於有一天也要扛起屬於自己家庭的重任。
沈淩志捏了捏拳頭,他想起早上胡威和他的閑聊起來。
“志子,你是家裏獨苗啊?”
胡威嗓門大,抽著煙邊等婚車來邊和沈淩志扯談。
沈淩志給問得一楞。
他輕輕搖搖頭,猶豫了一會才開口:“不是,還有個弟弟。”
只是很久很久沒見了。
算上在牢裏的十年,也有十二年沒見面了。
最後一次見面,他正收拾著行李準備離開湖北,正在上高一的弟弟推開房門看他暴躁地把所有衣服塞進那只舊箱子裏,襯衫和短袖被揉成一團。
等拉上箱子,沈淩志不耐煩地推開堵在門口的弟弟就往外走。
沈淩雲怯怯地叫了他一聲:“哥。”
沈淩志沒有搭理他,自顧自把門摔緊,然後頭也不回地上了火車。
家裏窮,全靠沈淩志他爸一個人在餐館煮菜養活全家人,沈淩志高中畢業前家裏還勉強供兩個兒子一塊上學,等沈淩志畢業了,沈淩雲也上高中了,家裏怎麽也拿不出沈淩志的大學學費來。
他考上的那所大學不算什麽好大學,所以放棄的話,也沒什麽舍不得的。
但沈淩志怎麽也咽不下那口氣。
接下來的一年裏他脾氣越來越差,和他爸打了好幾次架,連帶著看沈淩雲也不順眼,然後買了張票,徹徹底底地逃開了他們。
其實沈淩雲對他挺好的。
他小時候總會分點零食給他吃,大概也是知道自己某種程度上搶了沈淩志某些怎麽也要不回來的東西,無論沈淩志怎麽對他發火也不頂嘴。
聽說他的弟弟在學校裏成績很好,意氣風發的很招人喜歡,但沈淩雲在他面前,是一個只會平靜地叫他哥的,討嫌的弟弟。
現在想來,沈淩志也搞不清自己當初在恨什麽了。
恨家裏沒錢,恨他有一個弟弟,恨自己只考得起那所放棄了似乎也沒什麽大不了的學校。
不清不楚地恨了一年,在牢裏卻怎麽也想不起這些恨了。
十二年時間,現在想想,沈淩雲大概也到結婚的年齡了。
“怎麽不回去看看啊?”胡威吐口煙,大大咧咧地問。
“很久沒見了,”沈淩志搖搖頭,“回去了反而尷尬。”
胡威把煙在煙灰缸裏按滅,大抵也知道沈淩志在尷尬些什麽,他看了眼沈淩志,漫不經心地說話:“不回去也打個電話問問家裏,家裏人大概也擔心你。”
“再說了,別老想著自己,那什麽,”胡威給沈淩志壯膽,“坐過牢就怎麽的,家裏人不會在意的,只要你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他們就高興得不得了。”
婚車接走新郎官,胡威也要趕緊收拾自己去酒店看弟弟婚禮,大手一揮讓餐館員工都回去休息就急匆匆上樓了。
沈淩志走出餐館,順著馬路往出租屋走,腦子裏胡威的話揮之不去。
遠遠的又有汽車鳴笛聲,沈淩志轉頭看,一列裝飾得漂亮的婚車耀武揚威地闖過綠燈,大概是已經接到了新娘子,正往擺酒的酒店趕。
不知道沈淩雲結婚了沒有,要是結婚的話,是不是也能弄得這麽氣派。
沈淩志想進巷子回家,但還是硬生生停在了巷口處。
腳尖碾了碾地上的石頭,沈淩志拔腳拐進了旁邊的雜貨店。
數了零錢給老板,沈淩志遲疑地拿起話筒卻遲遲沒有按鍵。
他想了一會,按下了第一個數字。
然後是第二個,第三個,沈淩志索性一口氣按完,話筒裏很快傳來嘟嘟聲。
沈淩志心裏默數,他決定如果三十秒沒人接就把電話掛斷。
十幾年了,也不知道家裏還用不用那部座機。
數到第二十秒的時候,電話接通了。
沈淩志身體一僵,不自覺地屏住呼吸。
“餵?”
一個年輕的男聲傳出來,有點耳熟。
十二年前略顯稚嫩的男聲已經徹底蛻變成了鎮定穩重的聲音了。
沈淩志張了張嘴,不知道該怎麽說明自己是誰。
“餵?你是?”
沈淩雲在電話那頭追問,沈淩志不知該怎麽應答,只能僵硬地清了清嗓子。
“哥?是哥嗎?”
男聲明顯激動起來。
再聽到這聲哥,沈淩志心裏有點苦,他嗓子發癢,最終卻只是小聲應了下來:“嗯,是我…”
沈淩雲沈默了一會,再開口時問了沈淩志不少問題,問他是不是出獄了,又問現在在哪裏,繞來繞去也繞不開衣食住行,沈淩志說得半真半假,他不願讓沈淩雲知道自己的現狀,最後只能裝作有事要掛電話。
電話那頭又傳來聲音。
“哥。”
沈淩志還不能很好地適應與家裏人重新取得聯系這件事,他不自然地應了一聲。
“我後天要結婚了,你來嗎?”
“老娘子身體不好,爸去年高血壓住院,我就想早點結婚讓老人家放心,”電話裏的聲音頓了頓,“要是你回來看我結婚,他們也,能更放心一點。”
這一刻沈淩志才意識到原來真的過了十二年了。
他掛了電話,在雜貨店門口站了很久。
天氣冷,沒一會他就覺得腳冰得厲害。
沈淩志重新回了雜貨店,問老板現在要去哪買去湖北的火車票。
雜貨店的老板熱心善良,給他在網上買了今晚的票,說是淩晨就能到。
沈淩志把車票錢用現金付給老板,急忙回去收拾東西。
翻出身份證,收拾了兩套衣服。
還有一堆事沒幹。
沈淩志燒了兩壺水,給彭靖存保溫壺裏,他怕彭靖忘記燒熱水,沒水洗澡,洗不熱晚上睡覺就冷。
因為他今晚不能抱著彭靖睡覺了。
他又怕彭靖累著,提了冷水在招陽臺上搓彭靖前幾天的衣服,可搓著搓著,沈淩志又煩躁起來。
他確實是想回家去看看,可他又放不下彭靖。
天氣這麽冷,他晚上不給彭靖暖腳暖手,也不知道彭靖能不能睡著,要是自己不叮囑他吃飯,他估計又要隨隨便便吃點東西填飽肚子,還有,彭靖感冒也沒好全,他又不愛準時吃藥,總要沈淩志連哄帶騙才會把藥喝完。
一想到晚上彭靖小小的一團縮在自己懷裏,沈淩志就覺得心臟像是要化掉一樣,又軟又燙。
沈淩志真想把彭靖栓在自己身上,幹脆一塊帶去湖北,過幾天再回來。
但家裏那邊回去也還不知道會怎麽樣,沈淩志不願現在帶彭靖回家去,他怕自己爸媽到時沒有好臉色,連帶著對彭靖態度也不好。
越想越煩,沈淩志把衣服甩回水裏,岔著腿發呆。
門口傳來一陣摸鑰匙的聲音,沈淩志豎起耳朵聽了聽,似乎聽到彭靖的聲音,他趕緊在褲子上擦了擦手,走過去給他開門。
“彭靖,今天怎麽這麽早就…”
他話還沒說完,卻硬生生被自己吞回了肚子裏。
彭靖身後站了個高大男人,留著短寸頭,五官粗獷,周身氣質懶散又讓人覺得危險,他瞇著眼睛打量沈淩志,又偏過頭看屋裏。
沈淩志一點點抿起嘴,他感覺到自己的咬肌繃得很緊,牙齒上下咬合,垂在身邊的手不自覺捏緊。
他低頭看彭靖有些慌亂的表情,微微挺直了背。
這還是彭靖第一次帶另外的人來這間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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