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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無措·沈淩志·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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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措·沈淩志

寸頭男人看了看屋裏的擺設,語氣調侃:“你們倆就睡一張床?”

沈淩志憋著氣,往旁邊站了站,把門堵死了。

他不認識眼前的這個男人,但沈淩志很清楚,面前的男人一定不會再是那個高中生一樣了。

因為彭靖把他帶來了這裏。

就像幾個月前,他也被彭靖拉進了門,那時彭靖比現在還瘦,軟小的手掌搭在他的手腕上,溫聲細語地讓他留下來。

所以沈淩志一直留到了現在。

這間屋子裏只有一張床,還有一臺風扇以及燒水瓶和保溫壺,幾乎什麽都沒有,但沈淩志每天下班都無比期待回這裏,回到這裏就意味著會和彭靖待在一起,只有他們兩個人,他們聊天和擁抱,在這個很小的世界裏。

但現在有人要進入這個世界。

沈淩志不知道今天他為什麽格外地暴躁,他站得更直了,低頭去盯彭靖的眼睛,試圖找出一點除慌張之外的情緒來。

他知道自己的表情不算好看。

“彭靖,你朋友心情不好?”

沈淩志煩得幾乎想一拳揍在彭靖身後那個一直說話的男人臉上。

“川哥…”彭靖轉頭去看男人。

這個稱呼化成了一只手,用力地捏著沈淩志的心臟。

像是要把他的心臟捏得再也沒辦法跳動,沈淩志用力地吸了口氣,試圖讓自己冷靜下來,但他還是沒忍住往後退了一步。

那個自稱為彭靖好朋友的高中生,沈淩志也沒聽過彭靖叫過他的名字。

沈淩志現在一點兒也不想看到彭靖。

於是他伸手把門用力地摔上。

這樣太小心眼了,沈淩志告訴自己,你一開始就明白的,彭靖他的朋友不會只有你。

理發店裏化妝撲粉的中年女老板梅姐,穿著一中校服坦坦蕩蕩的高中生,還有他們樓下開雜貨店的老板和賣水果的奶奶,他們都喜歡彭靖,因為彭靖笑起來總是讓人覺得熟絡和安心,沒有人不想和彭靖做朋友,沒有人不想對彭靖好。

所以彭靖有很多朋友,是正常的,就算沈淩志並不是其中最特別和最重要的一個,那也是正常的。

他又掉進這個叫做最重要的怪圈了。

但沈淩志真想爭出一個最重要的名頭出來。

因為只有這樣,他才能在彭靖待人所有的善意中,分辨出獨屬於他自己的那一份,並理直氣壯地圈在自己懷裏。

他不想當梅姐,也不想做雜貨店的老板。

對於彭靖來說,沈淩志想要自己是特別的。

但很明顯,“川哥”這個稱呼,比“沈淩志”這個稱呼,要特別得多。

沈淩志像是咬了一口沒熟的青色橘子,酸味一直到心裏,把他的眼睛也弄得熱熱的。

居然莫名其妙地生出不少委屈來。

他坐在床邊,低著頭發呆。

沈淩志後悔了,他不應該摔門的,這樣自己的特別程度或許會降低一點。

門再次被打開了,彭靖把鑰匙從鎖孔裏拽出來的時候用了蠻勁,金屬和金屬撞在一塊,嘩啦啦地響,沈淩志擡起頭,看到彭靖皺著眉,眼睛裏滿滿當當都是怒氣,一點一點滲出來。

“你怎麽回事?為什麽摔門?”

沈淩志楞了一小會。

居然會是質問的語氣。

原本滅下去的生氣此刻的勢頭又躥過了委屈,一股腦地湧上來,沈淩志煩躁地抓了一把頭發,別開頭不想看彭靖的眼睛,說出口的話也變得具有攻擊性起來:“不為什麽,想摔就摔了。”

他總不能和彭靖說,我看你帶他回來,還叫他哥,心裏不舒服,老覺得酸酸的。

沈淩志怎麽也說不出口這種話,那樣顯得他像一個斤斤計較的臭屁孩,於是只能嘴硬,但他不想和彭靖吵,趕忙站起來往外走。

彭靖一把拉住他,原本軟乎乎的手指此刻用力地圈住沈淩志的手腕骨,他看起來真的很生氣:“想摔就摔?你有想過我的感受嗎?你知不知道他…”

我不知道,我怎麽會知道!

沈淩志聽不了彭靖提起那個寸頭,此刻心裏叫做委屈的火焰燒得厲害,他打斷彭靖,咬了咬牙反問彭靖:“那你有想過我嗎?你為什麽要帶我不認識的人回來?”

話到了嘴邊,又拐了個彎。

他本來想問彭靖,你為什麽要帶那個人回來?

那個人,特指被叫做“川哥”的人。

可沈淩志怕彭靖深究起他為什麽要這麽在意這個人,他是怎麽也說不出口原因的。

因為你叫他川哥,但你只叫我沈淩志,所以是不是他比我特別,比我重要,那你為什麽要帶這樣一個人,來這裏?

所以他只好說成“不認識的人”,把那一點酸味壓在心裏。

“他是我的朋友!”

彭靖說得很重。

沈淩志低下頭,藏起眼睛裏的失落。

我知道他是你的朋友。

“他是我的朋友,郭川是我很重要的朋友。”

很重要,到底是多重要?

沈淩志覺得自己病了,一聽到重要兩個字就要跳腳,心臟上仿佛有人在用力敲鼓,他什麽也不想再藏了,沈淩志今天就要問個清楚。

“很重要?”沈淩志緊張地抓住彭靖的肩膀,“那我和他,誰更重要?還有…還有那個高中生,他對你也很重要嗎?”

他還是成了一個蠻不講理爭糖吃的小學生。

但這顆糖,很重要。

沈淩志有點不好意思,但他還是堅定地看著彭靖的眼睛,一定要爭到這顆糖。

他把自己的秘密都告訴彭靖了。

可是彭靖遲遲沒有回答,他看起來已經不再憤怒了,只是呆呆的,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問出這個問題後的緊張感消失了,沈淩志覺得喉嚨澀澀的,什麽也說不出口。

彭靖不回答他。

可我是鼓起很大的勇氣問的,沈淩志在心裏念叨。

好吧,不是最重要也沒關系,沈淩志安慰自己,但他還是不可避免地覺得難過。

“阿靖,”沈淩志囁嚅著開口,“我,我以為我會是最重要的那一個。”

以我以為開頭的句子,一般代表著現實與想象不符。

“沈淩志,”彭靖開口叫他,“你以前不是問我,為什麽我在牢裏那麽久,身上卻沒變糙,看起來一點也不像坐了六年牢。”

沈淩志努力集中精神,思考這個突兀的問題。

“因為…郭川會幫我,他不讓人欺負我,他今天出獄,我只是想帶他進來坐坐。”

此刻沈淩志是什麽也說不出了。

在牢裏有人罩是一件很難得的事。

大家都是犯了事進來的,輕點的是偷了錢,重點的,殺人,搶劫,強奸,什麽樣的罪人都有,在外面作了惡,就難以對同類人有善。

為了洗到熱一點的澡,吃得更飽,少一點勞動任務,監獄私下裏總少不了鬥毆和群架,大家都有罪在身,打得再狠,也沒什麽人心疼。

憑借武力分出個三六九等來是牢裏一項不成文的規定。

沈淩志不喜歡這件事,他遇上有人找麻煩,寧肯自己吃虧也不想跟人起正面沖突,好在他身材高大又壯實,十年來過得還算輕松。

但彭靖不一樣。

沈淩志分得清是非,他知道,要是郭川不幫彭靖,彭靖現在怎麽樣還真不好說。

他那麽小一個人,怎麽經得起其他人的折磨。

沈淩志知道自己是什麽理也占不到的。

只是仔細想想,他又心疼彭靖。

“他對我是很特別,”彭靖聲音小下來,說得斷斷續續的,“但你,永遠是最重要的那一個…”

有煙花在心裏炸開。

“永遠,永遠。”

彭靖一直重覆著這兩個字,聲音卻越來越小。

沈淩志松開彭靖的肩膀,然後一把把彭靖抱進了自己的懷裏。

彭靖抱起來軟軟的,肩膀窄小,能完美地嵌入沈淩志的胸膛,沈淩志抱得很緊,他把手搭在彭靖的後頸上,把人往自己懷裏又推了推,現在他們的左胸是貼在一起的,心跳順著骨頭和皮肉也連接在一起。

叫郭川的寸頭和那個高中生此刻已經無法困擾沈淩志了,他滿腦子都是彭靖自己親口說的“最重要”。

沈淩志現在覺得自己頭上一定是戴了一頂皇冠的,皇冠的名字就叫“對彭靖來說最重要的人”,名字是有點長,但是和他很配。

“彭靖,彭靖,”沈淩志簡直是歡天喜地,“你也是,你也是我最重要的人。”

彭靖耳後的碎發又細又軟,輕輕地搔刮著沈淩志的側臉,一下又一下,舒服得很,沈淩志用側臉蹭了蹭,滿足地把下巴擱在彭靖肩膀上。

“你不能這樣,”彭靖聲音很抖,“你不能這樣知道嗎?”

沈淩志感覺肩膀處有點濕,他茫然地發問:“什麽?”

彭靖掙開他的懷抱,一點點把沈淩志推開,然後搖搖晃晃地站定,臉上有水跡,而那雙以往總是彎彎的眼睛裏,有更多清亮的水滴掉出來。

他哭了,他為什麽在哭?

沈淩志很困惑,彭靖為什麽突然哭了?

他最近是不是做得不好,因為彭靖哭的頻率增加了,上次他幫彭靖口交,彭靖也哭了。

沈淩志看不得彭靖哭,彭靖一流眼淚,他就覺得自己的心臟要碎完了。

滴水穿石,滴水穿石,可只用彭靖的一滴眼淚,沈淩志的心臟就能被溶出一個大洞來。

彭靖開始小聲又快速的說話,說話的間隙裏,不斷有眼淚掉下來。

“你不能,你不能對我好,不能抱我,不能說我對你最重要,不能給我買被子,”彭靖抽了一下鼻子,“你不能在做了這些事情之後…什麽都不給我。”

沈淩志是一個字也聽不懂。

他不明白彭靖想要自己給他什麽,只要彭靖開口說,沈淩志就算是把天翻出卷邊來,也要把東西給他。

但是他為什麽不能對彭靖好呢?沈淩志更不懂了,彭靖對他好,所以他對彭靖也好,這樣是不對的嗎?

彭靖還在哭,他的睫毛被眼淚打得濕亮,伴隨著眨眼不斷地撲閃,像是蝴蝶的翅膀,晶亮晶亮的,是很好看,但也不能哭,沈淩志看他哭就難受。

“彭靖,”沈淩志伸手想把彭靖臉上的眼淚擦幹,“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

彭靖躲開了他的手,往後退了兩步,抖著聲音拒絕:“也不能給我擦眼淚。”

現在問題似乎變得很嚴重,因為彭靖連眼淚都不願意讓沈淩志擦。

可他給彭靖口交的那天晚上,沈淩志是把他抱在懷裏耐心地哄,彭靖才不哭的。

“我是說。”

彭靖深吸了一口氣。

沈淩志也跟著屏住呼吸。

“我是說,我喜歡你。”

他的大腦開始昏昏沈沈的。

沈淩志下意識地想說我也喜歡你,可他能感覺到彭靖說的喜歡似乎和他的喜歡不太一樣,但他不知道不一樣在哪裏,沈淩志只能笨拙地在腦袋裏思考。

“我想要你也喜歡我。”

是哪一種喜歡?

他破天荒地地沒有理會彭靖的哭泣,沈淩志一定要搞清楚喜歡這個詞是哪一種喜歡。

彭靖是聰明的人,他一定知道作為朋友我很喜歡他,沈淩志暗暗地想,但他又說想要我也喜歡他,所以他一定不是指作為朋友的喜歡。

沈淩志將近三十年的人生裏鮮少因為感情而轉動的大腦此刻變得靈活而快速,沈淩志羅列出所有的喜歡種類,只是最終的答案指針一直在搖擺不定。

搖擺不定的背後,是沒有勇氣指向那個答案。

是那種喜歡。

可他們都是男人,也會有那種喜歡嗎?

沈淩志手足無措地看著彭靖。

原來彭靖嘴裏的很重要,真的是獨一無二的,無可替代的很重要。

但是沈淩志,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嘴裏的很重要,是不是基於那種喜歡產生的。

他太笨了,怎麽也分不清。

“我不知道,你說的喜歡是什麽…”

因為沈淩志短短二十八年人生裏,有十八年在湖北的小縣城裏過著單調枯燥的生活,然後他花了一年的時間適應異鄉生活,還有十年浪費在破舊監獄,他單單分得清愛與恨,可愛裏面更細的分支,沈淩志是怎麽也想不明白了。

所以在此刻,在沈淩志感覺到很重要的時刻,他卻笨得連自己的感情都想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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