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最終的逆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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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是嗎?”
狩魔不可置否的點了點頭。
司居然出現在了檢事休息室:“請讓我作證。”
“司?接下來老師要問的事你也知道嗎?”
“是的。更確切的說,我當時就在當場,知道全過程。”
狩魔看了看她:“汝當真願意?”
“憐侍早上發了密信給我,告訴了我一切。為了早日能和天海先生團圓我也該作證。”
當司站在證人席上時水鏡稍稍吃了一驚。
“請允許我作證。那一天的事,我知道全過程。”
裁判長們一致表示同意。
“IS-7的前一天,我被白瀨刑警找到,說信先生想見見我。來到警局時我就覺得很奇怪,信先生要見我為什麽要等才這種地方呢?被帶到一個小房間,我見到一口棺材,裏面睡著憐侍。後來就一個悶棍我就失去意識了。再醒來後覺得十分難受,當時沒想這麽多,現在想來應該是缺氧造成的。我踢了一下四周,隱約聽見有小女孩的聲音,根據現在的判斷應該是狩魔冥檢事。棺材被打開時第一眼看見的是狩魔檢事。當時我和憐侍睡在同一棺材內,強光很刺眼,他立刻抱出憐侍解開他衣服做人工呼吸並叫狩魔冥檢事打急救電話,並且解開我嘴上的布和繩子。情況似乎並不樂觀,直到救護車來時狩魔檢事一直在給憐侍做人工呼吸,隨著救護車跟出去時還叫我照顧狩魔冥小姐。後來發生了什麽就不知道了。第二天是我在開庭前將她抱進法院交給狩魔檢事的。記得是第一場,但我來的時候卻發現雙方都沒到。兩人是一起走進來的,似乎還在討論將孩子放哪裏最安全。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將孩子放在檢事休息室,窗戶反鎖,我在走廊裏等,不能讓任何人進到那間房間。雖然可以挾持兒女作為庭審結局的保證,大概兩人都認為我不會做出這種事吧?對這一點都沒提防。”
法庭追問:“庭審結束後是第一時間知道庭審結果的嗎?”
“是第一時間知道敗訴的。所以那時信先生臉色很不好說抱歉我可以理解,但不知為何狩魔檢事臉色也不好。兩人抱著各自的孩子一言不發走開了,我和信先生說了些話後來就回去了。”
第四法庭的裁判長拍了下桌子:“哦,記起來了。很少見的狩魔檢事打電話過來說換時間。一直很守時的狩魔檢事居然這樣我還真的很驚訝呢。我還說如果變成辯方準時到的情況的話就會不戰而降,他說他可以肯定辯方也來不了,兩人會同時出現在法庭。”
禦劍睜大了眼睛。一向把庭審看的比一切都重要的老師居然會將庭審壓後?!還是為了自己?這真是打死也想不到。
“從長遠考慮,狩魔檢事所走的每一步都是正確的。事實上天海先生被判後就沒有人再追殺我了,大概他們一開始也只是因為我曾經也是美和孤兒院的一員而且是憐侍將我帶出來交給天海先生撫養這一點才追殺我的吧?怕我成為漏網之魚。但憐侍本人卻作為中心人物又受到了追殺,所以才有了不得不自導自演的DL-6號案件。可以試想一下如果當時憐侍不恰巧扔槍擊中了狩魔檢事,結果也只有3個人窒息而亡,且就算屍體被發現死亡時間也是地震時,沒有足夠的依據證明是他殺案件,只能斷定是地震引起的一場不幸的意外。”
狩魔這才緩緩開口:“吾當日回家後冥告知吾白瀨送來一口棺材,乃第二天庭審之證物。冥自然不會說謊,家中亦無保存條件保證棺材打開後屍體不質變,吾便將此事擱置靜待第二日之庭審。吾已囑咐冥不得撕開膠帶亦不得觸碰,冥對此十分好奇便一直不離棺材。約10時左右冥忽然跑來告知吾棺材內傳出聲響。吾為確認撕開膠帶,撬開釘子,發現兩人睡於其中。證人雖因缺氧意識模糊卻無大礙,憐視面色發青。吾將憐侍抱出進行人工呼吸,囑咐冥盡快撥打急救電話,多次均無成效。吾隨急救車入醫院,留下證人照顧冥,一上救護車便通知禦劍信律師此事。進入手術室時憐侍心跳已停止約15分鐘,血壓已為0,卻未見屍斑,瞳孔亦無散大,初步判定死因乃遭鈍器襲擊昏迷後窒息而死。禦劍信晚吾5分鐘進入醫院。進入醫院所發生一切均已被錄像,吾亦第一時間取證為作為公訴資料,為立案做準備。現呈上。”
禦劍深吸了一口氣。這種感覺,不會有錯的。自從這時候起自己的命運之線已經和老師的命運之線纏繞在一起了。前幾次判決也好丟槍也好只是相交而已,從這時候開始已經纏繞了。不知不覺間設備已經準備好,錄像帶已經開始放映。帶著氧氣罩的自己被推進手術室,過了不一會父親就出現在了錄像中。
“狩魔檢事,憐侍怎麽樣了?”
狩魔雙手抱胸搖了搖頭:“吾發現之時已無生命任何生命跡象,瞳孔卻還未散大,目前正全力救治中。”
禦劍信一個踉蹌:“為什麽……為什麽是這孩子!一年前就失蹤了,我找了一整年都沒找到,昨天聽到唱片中一首新歌酷似他的聲音就買了唱片去報案,他們說一定會找到的。為什麽!為什麽會是這個結果!”
“汝……為何放手?”
“你是說……SS-5?”
“律師並未采信汝子之證詞,辯護能力極差。汝之子明明已委托汝為之辯護,汝卻為何放手?”
“IS-7一定和大總統殺人案有關!天海先生是冤枉的!我只是想以這個案件做突破口來處理整個案件,有什麽錯?”
“庭審、勝訴竟比親子之生命安危更重要?!”
“憐侍絕不是如此懦弱的孩子。能在那雁過拔毛的娛樂圈混的有模有樣,他比我們想象的要堅強。”
“無論內心如何強大,孩童畢竟只是孩童,遇到成人暴力犯罪並無多少抵抗之力。父母生下子女便有義務保護其不受物理傷害,此乃父母之天職,汝卻對此置若罔聞撒手不管?!失去家長之庇佑,即便天才孩童遇此惡劣犯罪亦無可能全身而退。汝知曉親子乃重要刑案之證人便不該再讓其離開視線,更不該放開汝子之手。即便只有一瞬亦有可能慘遭毒手。”
鏡頭中禦劍信坐在了地上:“難道,真的無法挽回了嗎?”
“吾亦育有一女。子女幸福便是父母最大心願,別無他求。若手術室中所躺之人乃吾幼女,吾亦會手足無措。願奇跡降臨,願汝子平安。”
檢事和律師在法庭上是天敵,但作為父親,兩人卻可以互相理解,互相體諒。但在3小時後,鏡頭切換到手術室內,醫生還是宣告了手術臺上禦劍憐侍的死亡。兩人進去時眾人正在取下器械。
“汝意欲何為?!為何中斷救治!”
“狩魔檢事,瞳孔並未散大並非判斷還有希望可以救活的唯一標準。心跳已經消失3小時,即便瞳孔尚未散大也已經不可能救活。瞳孔並未散大也有可能生前晶狀體就有病變。我們已經盡力了。而且這是刑事案件,兩位也是律師和檢事,那話就好說了,法醫進行屍體解剖是必須的。”
“爾等怎可對如此幼子下此毒手!”
“那個……狩魔檢事,說句過分的話,送來的時候就已經是屍體了啊。”
他走過去將禦劍的身體翻了個個。
“若送來便是屍體,已過3小時為何無任何屍斑形成?!雖無心跳卻並未死亡!”
“那個……醫學上判定死亡的標準是心跳和腦死。而且心跳失去3小時後由於缺乏供養腦死也是隨即就會產生的。雖然沒有屍斑但無疑已經是屍體了。”
“你們……你們是想說節哀順變嗎?”
禦劍信說出這句話,心中的悲痛程度可想而知。
“未見屍斑何須節哀?!如此幼子無辜慘死又怎能順變?!吾定要將那兇手定罪,還此子一個公道。”
“狩魔檢事,您的話,一定可以將兇手定罪的。您的話……憐侍就拜托您了……”
他打了個響指:“在吾面前諒那律師亦無計可施。”
“解剖吧。請讓我在旁邊。”
狩魔驚訝的回過頭去:“此乃活體解剖!並非屍檢!”
“再拖下去的話,說不定本來可以出現的證據也會消失吧?到時候給您立案會造成障礙吧?”
“本應出現屍斑卻……”
“也許只是遲早的事,也許因為憐侍是孩子,出現的比較晚吧。失去生命跡象3小時,真的已經無能為力了。我只希望有人伏法還這孩子一個公道。”
手術臺上的屍檢有條不紊的進行著,而在狩魔的強烈要求下腦波儀和心跳儀也沒取下,醫生每隔15分鐘就要看一下瞳孔是否散大。但奇怪的是又過了3小時,淩晨2點,腦波依然還在。但在將近淩晨3點時,奇跡般的,心電圖上出現了波折。
“怎麽會!居然活過來了!”
法醫嚇了一跳。
“快打麻醉不要讓病人疼醒了!還有快縫合!”
主刀醫師顯然各種忙亂,連鹽水瓶碎了也沒空收拾了,盡快消滅罪證。
“憐侍……居然真的沒死!”
禦劍信作勢要撲上去,卻被狩魔鉗制住。
“汝不可上前。若感染細菌汝之幼子恐難存活。”
“啊……啊……”
“第一場庭審乃5小時後,吾致電裁判長將庭審換至第二場。”
“這樣……可以嗎?”
“吾只是不想勝之不武。”
即便錄像不是高清禦劍也能聽出老師語氣中的心口不一。
“要真正終結此案汝之幼子不可少。被害人之子、冰見之子與被告之女連同汝幼子一同前往美和瑪麗孤兒院,第二天便發生案件,不可排除兩案有關聯之可能。若需解決此案,汝子之證言不可少。”
“改變庭審時間真是給您添麻煩了。”
狩魔“哼”了一下:“汝竟還有心擔心庭審?!庭審竟比親子生命更重要?!若非汝放手,不盡人父之責,豈能發生如此險情?若將如此幼小孩童滯留醫院怎可能保全其性命?!汝子除卻汝之懷抱已無可安身之地汝當明白!奇跡絕無可能出現第二次,吾切不可再放手!在此子可自保前切不可松開其手哪怕僅一瞬。”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到了即將開庭不得不離開時,禦劍信征得醫生同意將禦劍抱起來出了醫院,那裏停著一輛SUV,該是他叫刑警開過來的。禦劍感嘆那個記憶原來是完全真實的。老師和父親發生過這一段插曲真是做夢也想不到。丟槍救自己一回,自己卻丟槍恩將仇報傷了老師,而這一次也是老師一直極力主張不見屍斑不除儀器才使得自己的覆蘇第一時間被發現。而另一個視頻,行車記錄儀上的視頻也讓人倍感溫馨。
“狩魔檢事,謝謝您。雖然今天法庭上我們是敵對關系,但您救了我兒子,這是兩件事。可以的話,中午一起吃飯如何?我請客。”
狩魔心口不一的說了句“吾雖不願,若汝執意出於禮貌吾亦不會拒絕”。一年的相處使禦劍信已經有些了解對方的為人,道了謝就走下了車。誰知這個約定竟成了永遠無法實現的約定,直到臨死前兩人竟還念念不忘。前因後果終於理清,多年來狩魔對禦劍絕對算不上好,但卻也將他撫養成人了。因為這件沒起訴的案件以及DL-6的起因與王泥喜殺人一案有太多共同點,深谙邏輯象棋的水鏡通過側寫也推斷出是同一個犯人所為,而這個犯人自然不可能是王泥喜,所以王泥喜被無罪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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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魔不可置否的點了點頭。
司居然出現在了檢事休息室:“請讓我作證。”
“司?接下來老師要問的事你也知道嗎?”
“是的。更確切的說,我當時就在當場,知道全過程。”
狩魔看了看她:“汝當真願意?”
“憐侍早上發了密信給我,告訴了我一切。為了早日能和天海先生團圓我也該作證。”
當司站在證人席上時水鏡稍稍吃了一驚。
“請允許我作證。那一天的事,我知道全過程。”
裁判長們一致表示同意。
“IS-7的前一天,我被白瀨刑警找到,說信先生想見見我。來到警局時我就覺得很奇怪,信先生要見我為什麽要等才這種地方呢?被帶到一個小房間,我見到一口棺材,裏面睡著憐侍。後來就一個悶棍我就失去意識了。再醒來後覺得十分難受,當時沒想這麽多,現在想來應該是缺氧造成的。我踢了一下四周,隱約聽見有小女孩的聲音,根據現在的判斷應該是狩魔冥檢事。棺材被打開時第一眼看見的是狩魔檢事。當時我和憐侍睡在同一棺材內,強光很刺眼,他立刻抱出憐侍解開他衣服做人工呼吸並叫狩魔冥檢事打急救電話,並且解開我嘴上的布和繩子。情況似乎並不樂觀,直到救護車來時狩魔檢事一直在給憐侍做人工呼吸,隨著救護車跟出去時還叫我照顧狩魔冥小姐。後來發生了什麽就不知道了。第二天是我在開庭前將她抱進法院交給狩魔檢事的。記得是第一場,但我來的時候卻發現雙方都沒到。兩人是一起走進來的,似乎還在討論將孩子放哪裏最安全。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將孩子放在檢事休息室,窗戶反鎖,我在走廊裏等,不能讓任何人進到那間房間。雖然可以挾持兒女作為庭審結局的保證,大概兩人都認為我不會做出這種事吧?對這一點都沒提防。”
法庭追問:“庭審結束後是第一時間知道庭審結果的嗎?”
“是第一時間知道敗訴的。所以那時信先生臉色很不好說抱歉我可以理解,但不知為何狩魔檢事臉色也不好。兩人抱著各自的孩子一言不發走開了,我和信先生說了些話後來就回去了。”
第四法庭的裁判長拍了下桌子:“哦,記起來了。很少見的狩魔檢事打電話過來說換時間。一直很守時的狩魔檢事居然這樣我還真的很驚訝呢。我還說如果變成辯方準時到的情況的話就會不戰而降,他說他可以肯定辯方也來不了,兩人會同時出現在法庭。”
禦劍睜大了眼睛。一向把庭審看的比一切都重要的老師居然會將庭審壓後?!還是為了自己?這真是打死也想不到。
“從長遠考慮,狩魔檢事所走的每一步都是正確的。事實上天海先生被判後就沒有人再追殺我了,大概他們一開始也只是因為我曾經也是美和孤兒院的一員而且是憐侍將我帶出來交給天海先生撫養這一點才追殺我的吧?怕我成為漏網之魚。但憐侍本人卻作為中心人物又受到了追殺,所以才有了不得不自導自演的DL-6號案件。可以試想一下如果當時憐侍不恰巧扔槍擊中了狩魔檢事,結果也只有3個人窒息而亡,且就算屍體被發現死亡時間也是地震時,沒有足夠的依據證明是他殺案件,只能斷定是地震引起的一場不幸的意外。”
狩魔這才緩緩開口:“吾當日回家後冥告知吾白瀨送來一口棺材,乃第二天庭審之證物。冥自然不會說謊,家中亦無保存條件保證棺材打開後屍體不質變,吾便將此事擱置靜待第二日之庭審。吾已囑咐冥不得撕開膠帶亦不得觸碰,冥對此十分好奇便一直不離棺材。約10時左右冥忽然跑來告知吾棺材內傳出聲響。吾為確認撕開膠帶,撬開釘子,發現兩人睡於其中。證人雖因缺氧意識模糊卻無大礙,憐視面色發青。吾將憐侍抱出進行人工呼吸,囑咐冥盡快撥打急救電話,多次均無成效。吾隨急救車入醫院,留下證人照顧冥,一上救護車便通知禦劍信律師此事。進入手術室時憐侍心跳已停止約15分鐘,血壓已為0,卻未見屍斑,瞳孔亦無散大,初步判定死因乃遭鈍器襲擊昏迷後窒息而死。禦劍信晚吾5分鐘進入醫院。進入醫院所發生一切均已被錄像,吾亦第一時間取證為作為公訴資料,為立案做準備。現呈上。”
禦劍深吸了一口氣。這種感覺,不會有錯的。自從這時候起自己的命運之線已經和老師的命運之線纏繞在一起了。前幾次判決也好丟槍也好只是相交而已,從這時候開始已經纏繞了。不知不覺間設備已經準備好,錄像帶已經開始放映。帶著氧氣罩的自己被推進手術室,過了不一會父親就出現在了錄像中。
“狩魔檢事,憐侍怎麽樣了?”
狩魔雙手抱胸搖了搖頭:“吾發現之時已無生命任何生命跡象,瞳孔卻還未散大,目前正全力救治中。”
禦劍信一個踉蹌:“為什麽……為什麽是這孩子!一年前就失蹤了,我找了一整年都沒找到,昨天聽到唱片中一首新歌酷似他的聲音就買了唱片去報案,他們說一定會找到的。為什麽!為什麽會是這個結果!”
“汝……為何放手?”
“你是說……SS-5?”
“律師並未采信汝子之證詞,辯護能力極差。汝之子明明已委托汝為之辯護,汝卻為何放手?”
“IS-7一定和大總統殺人案有關!天海先生是冤枉的!我只是想以這個案件做突破口來處理整個案件,有什麽錯?”
“庭審、勝訴竟比親子之生命安危更重要?!”
“憐侍絕不是如此懦弱的孩子。能在那雁過拔毛的娛樂圈混的有模有樣,他比我們想象的要堅強。”
“無論內心如何強大,孩童畢竟只是孩童,遇到成人暴力犯罪並無多少抵抗之力。父母生下子女便有義務保護其不受物理傷害,此乃父母之天職,汝卻對此置若罔聞撒手不管?!失去家長之庇佑,即便天才孩童遇此惡劣犯罪亦無可能全身而退。汝知曉親子乃重要刑案之證人便不該再讓其離開視線,更不該放開汝子之手。即便只有一瞬亦有可能慘遭毒手。”
鏡頭中禦劍信坐在了地上:“難道,真的無法挽回了嗎?”
“吾亦育有一女。子女幸福便是父母最大心願,別無他求。若手術室中所躺之人乃吾幼女,吾亦會手足無措。願奇跡降臨,願汝子平安。”
檢事和律師在法庭上是天敵,但作為父親,兩人卻可以互相理解,互相體諒。但在3小時後,鏡頭切換到手術室內,醫生還是宣告了手術臺上禦劍憐侍的死亡。兩人進去時眾人正在取下器械。
“汝意欲何為?!為何中斷救治!”
“狩魔檢事,瞳孔並未散大並非判斷還有希望可以救活的唯一標準。心跳已經消失3小時,即便瞳孔尚未散大也已經不可能救活。瞳孔並未散大也有可能生前晶狀體就有病變。我們已經盡力了。而且這是刑事案件,兩位也是律師和檢事,那話就好說了,法醫進行屍體解剖是必須的。”
“爾等怎可對如此幼子下此毒手!”
“那個……狩魔檢事,說句過分的話,送來的時候就已經是屍體了啊。”
他走過去將禦劍的身體翻了個個。
“若送來便是屍體,已過3小時為何無任何屍斑形成?!雖無心跳卻並未死亡!”
“那個……醫學上判定死亡的標準是心跳和腦死。而且心跳失去3小時後由於缺乏供養腦死也是隨即就會產生的。雖然沒有屍斑但無疑已經是屍體了。”
“你們……你們是想說節哀順變嗎?”
禦劍信說出這句話,心中的悲痛程度可想而知。
“未見屍斑何須節哀?!如此幼子無辜慘死又怎能順變?!吾定要將那兇手定罪,還此子一個公道。”
“狩魔檢事,您的話,一定可以將兇手定罪的。您的話……憐侍就拜托您了……”
他打了個響指:“在吾面前諒那律師亦無計可施。”
“解剖吧。請讓我在旁邊。”
狩魔驚訝的回過頭去:“此乃活體解剖!並非屍檢!”
“再拖下去的話,說不定本來可以出現的證據也會消失吧?到時候給您立案會造成障礙吧?”
“本應出現屍斑卻……”
“也許只是遲早的事,也許因為憐侍是孩子,出現的比較晚吧。失去生命跡象3小時,真的已經無能為力了。我只希望有人伏法還這孩子一個公道。”
手術臺上的屍檢有條不紊的進行著,而在狩魔的強烈要求下腦波儀和心跳儀也沒取下,醫生每隔15分鐘就要看一下瞳孔是否散大。但奇怪的是又過了3小時,淩晨2點,腦波依然還在。但在將近淩晨3點時,奇跡般的,心電圖上出現了波折。
“怎麽會!居然活過來了!”
法醫嚇了一跳。
“快打麻醉不要讓病人疼醒了!還有快縫合!”
主刀醫師顯然各種忙亂,連鹽水瓶碎了也沒空收拾了,盡快消滅罪證。
“憐侍……居然真的沒死!”
禦劍信作勢要撲上去,卻被狩魔鉗制住。
“汝不可上前。若感染細菌汝之幼子恐難存活。”
“啊……啊……”
“第一場庭審乃5小時後,吾致電裁判長將庭審換至第二場。”
“這樣……可以嗎?”
“吾只是不想勝之不武。”
即便錄像不是高清禦劍也能聽出老師語氣中的心口不一。
“要真正終結此案汝之幼子不可少。被害人之子、冰見之子與被告之女連同汝幼子一同前往美和瑪麗孤兒院,第二天便發生案件,不可排除兩案有關聯之可能。若需解決此案,汝子之證言不可少。”
“改變庭審時間真是給您添麻煩了。”
狩魔“哼”了一下:“汝竟還有心擔心庭審?!庭審竟比親子生命更重要?!若非汝放手,不盡人父之責,豈能發生如此險情?若將如此幼小孩童滯留醫院怎可能保全其性命?!汝子除卻汝之懷抱已無可安身之地汝當明白!奇跡絕無可能出現第二次,吾切不可再放手!在此子可自保前切不可松開其手哪怕僅一瞬。”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到了即將開庭不得不離開時,禦劍信征得醫生同意將禦劍抱起來出了醫院,那裏停著一輛SUV,該是他叫刑警開過來的。禦劍感嘆那個記憶原來是完全真實的。老師和父親發生過這一段插曲真是做夢也想不到。丟槍救自己一回,自己卻丟槍恩將仇報傷了老師,而這一次也是老師一直極力主張不見屍斑不除儀器才使得自己的覆蘇第一時間被發現。而另一個視頻,行車記錄儀上的視頻也讓人倍感溫馨。
“狩魔檢事,謝謝您。雖然今天法庭上我們是敵對關系,但您救了我兒子,這是兩件事。可以的話,中午一起吃飯如何?我請客。”
狩魔心口不一的說了句“吾雖不願,若汝執意出於禮貌吾亦不會拒絕”。一年的相處使禦劍信已經有些了解對方的為人,道了謝就走下了車。誰知這個約定竟成了永遠無法實現的約定,直到臨死前兩人竟還念念不忘。前因後果終於理清,多年來狩魔對禦劍絕對算不上好,但卻也將他撫養成人了。因為這件沒起訴的案件以及DL-6的起因與王泥喜殺人一案有太多共同點,深谙邏輯象棋的水鏡通過側寫也推斷出是同一個犯人所為,而這個犯人自然不可能是王泥喜,所以王泥喜被無罪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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