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Legal High(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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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勝利就在眼前,一會就要宣判了,但禦劍卻眉頭緊皺。不僅是他,其他人的表情也不容樂觀。
“看樣子察覺到了呢。”
霧人來到了休息時。
“沒錯。老師不可能犯如此低級的錯誤,我們也不可能勝的如此平凡。追究完美的老師竟然沒察覺到過去5年的日記日期有錯誤,這是不可能的。老師手裏還有牌才對。”
草太忽然拍了下桌子:“怎麽忘記了!日記日期不對,我們就認定被告是不在現場,也就是說我們是站在無的立場上證明的,那麽……菜刀上的指紋……”
禦劍眼睛睜的很大,快速翻閱資料,資料顯示,菜刀上只有被告和被害人的指紋,且沒有擦拭的痕跡!
“那日記是老師的陷阱。不證明無的話他就沒不在場證明,證明了的話菜刀上的指紋……”
5分鐘一會就結束了,禦劍甚至來不急想對策。
“只能見招拆招了。憐侍,狩魔檢事實力不減當年。”
禦劍雙手抱胸,手指有節奏的點著:“真不愧是老師。”
“你就當作沒發現這點,對菜刀上只有兩人指紋提出也許有第三者指紋只是沒查出來。期待能蒙混過關啊。”
“雖然我覺得幾乎是不可能的。”
來到法庭,狩魔見到禦劍一臉要吃了他的翻著白眼的表情嘴角稍稍有些上翹。若是他的徒弟蠢到真的以為自己沒察覺日記陷阱那真的不配做他的徒弟了,雖然5分鐘就能挑出刺反駁也的確夠厲害了。但他要的正是這種效果。他越是反駁的精準越是將自己掐的透不過氣來。禦劍憐侍的敗訴若是因為自己沒法反駁日記那還可以以時間不夠為理由,只是令人唏噓罷了,但若是因為自己的論點被當作最終被告犯罪成立的決定性證據的話,狩魔自認為40多年的檢事生涯中從來沒那麽驚險刺激且那麽令人興奮的勝訴過,哪怕和他父親禦劍信交手並勝訴也沒如此激動過。
“那麽,現在宣布……”
就在裁判長即將敲下木錘的那一刻狩魔喊了異議:“檢方已確定兇器之上僅存被告與死者之指紋。”
“一定有第三者指紋只是沒查出來罷了。”
狩魔搖搖手指:“裁判長,辯方似已忘記當初之主張。日記日期錯誤之時辯方主張無法證明其存在就該證明其不存在,故而得出證人當天並不在公園而被告在公園,得出被告具備不在場證明。現被告同樣無法證明第三者指紋當真存在,按辯方先前主張本該推定其不存在,辯方卻以其一定存在為前提進行辯護。法必須有統一準則。辯方遇到不利點便以此點不存在為前提推論,遇到有利點便以辭典存在為前提,雙重標準,法之不能忍。”
裁判長見狩魔言之鑿鑿便將禦劍意見予以駁回:“是的。禦劍律師,不能雙重標準。狩魔檢事提醒了所有人。你到底打算主張存在還是不存在?不能雙重標準。”
旁聽席上草太不加思考,或者說來不急思考就喊了“異議”:“差點就被繞進去了呢。憐侍,你的無是建立在不在場證明確立的前提下的。就算有指紋,不在場證明被確立,他就不是殺人者。所以狩魔檢事的邏輯是前後矛盾的。既然無矛盾那就該……”
禦劍趕忙喊了聲“住口”,卻已經晚了。狩魔翹翹嘴角:“辯護方可是要證明卻有第三者指紋,不曾查出乃檢方之過錯?”
“這……這不是辯方的意見!”
禦劍顯然慌了神,但狩魔又何曾是會讓律師彌補言語漏洞的善良檢事?即便對面站著他弟子他也乘勝追擊:“若主張有,被告殺人嫌疑確無法完全鎖定,但第三者指紋之出現僅可證明有第三人摸過此刀而已。且此時被告之不在場證明亦瞬間瓦解,即被告案發之時並不在公園。被告於不在場證明一事中撒謊,其聲稱並未殺人,僅為做菜一證言亦無可信度,而撒謊之理由自然便是被告乃殺人兇手!在吾看來,有第三方指紋更為合理,但即便有,依然不改被告乃殺人犯之事實。被告當日並非位於公園內,乃位於案發現場。做菜用刀為真,刻意用平日做菜之刀殺人即是為自己日後脫罪尋找托詞,使裁判長認為刀上有此指紋合情合理。此乃預謀殺人,且毫無悔過之心,應予以重判!此乃假設菜刀有指紋而檢方並未檢驗出之最合理結論,亦為與此案狀況最契合之推斷,毫無漏洞。”
不僅是被告,連禦劍都雙腳不穩幾欲跌倒。這就是辯論的厲害之處麽?明明自己的委托人的確沒殺人,但到了老師手裏,就成了不肯悔過的殺人犯了。就算沒決定性證據或者證詞,就是靠著辯論也可以將犯人定罪。
“這簡直就是惡魔的推論!”草太氣的走下臺來,“檢方只有指紋就能證明被告有罪,而要證明無罪必須推翻每一項有罪的可能,在菜刀有指紋的前提下這根本就是惡魔的證明。要證明被告沒犯罪就要證明菜刀上的指紋真的是做菜時留下的,要證明被告當時的確在公園根本不在案發現場。要證明他在案發現場只要菜刀有質問就可以,但要證明被告根本不在案發現場,還要在菜刀有他指紋的情況下,要證明真正的殺人犯留下了現在看來不存在的指紋,證明不存在的東西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狩魔並沒有反駁。證明不存在的東西是不可能的嗎?他自己也沒想到自己都一大把年紀了,居然還對小時候的受傷經歷念念不忘,最終還是用了和爺爺兼老師相同的手法來欺負自己的弟子。自己真的不是個好老師呢,就像自己的爺爺也從來沒留給自己什麽好的記憶一樣。
=================================
“所以,聖誕老人並不存在。汝若是不信,睡時假寐便可得知將禮物放入襪子之人乃汝之父母,並非聖誕老人。”
自以為聰明的他換來的卻是女生的嚎啕大哭和對方父母的告狀。
“此乃不存在之物!”
狩魔邊翻閱卷宗邊聽他辯解:“汝為何斷言不存在。”
“並未有人見過。”
“汝可是問過世上每一人?”
“並未。”
“汝怎可斷言其不存在?”
狩魔給了他錢,叫他買蛋糕去向女孩子道歉,並告知他那是他的壓歲錢。越想越氣的他自己買了蛋糕自己吃了,當然被抓包了。現在的他早已明白這是惡魔的證明,證明只是指紋不存在而非殺人者不存在那是不可能的。相反,若他能證明只是指紋不存在,那罪犯也就無罪了。現在對方的處境和年幼的自己如出一轍。來日本前爺爺巴洛克又提了這件事,希望他解開,但他到現在也無法解開。既然是有多年檢事經驗的自己也無法解開的命題,年輕的禦劍又怎麽可能解開呢?狩魔笑了笑。雖然勝的不光彩,但好像最終那張王牌不用打出來了。
“也許,這不是惡魔的命題呢。”
狩魔睜大了眼睛,草太也側過身看著禦劍。
“汝是說……此命題有解?”
旁聽席上所有人屏息靜聽。法庭上說出連有檢察院的神話之美名的狩魔豪檢事都聲線發抖的話,這簡直不可想象。
“我是說,這命題有解!”
狩魔當真沒料到禦劍能說出這句話。這句話的意義早已超出了案件被逆轉的程度,連他整顆心都被逆轉了,甚至好似連關系都被扭轉了。禦劍說的篤定,狩魔卻睜大眼睛滿臉驚訝的看著對方,一臉學生等老師答案的表情。
“就拿惡魔舉例吧。要證明惡魔是存在的話只要把惡魔帶到眼前就可以了吧?但是要證明惡魔不存在的話就要跑遍全世界,而這個是不可能證明的。所以這個命題的確看似無解。但難道只要無法證明不存在就能證明這東西是存在的嗎?如果的確按照這個思路推論下去的話,是不是完全可以構思出另一個命題來呢?因為惡魔是不存在的,你說存在嗎,那麽請你跑遍全世界每一個角落去找出一個惡魔來吧。按上面的邏輯,因為你無法跑遍全世界每一個角落去證明存在,所以反而證明了惡魔的確不存在。這樣的話惡魔到底存在還是不存在呢?顯然兩個命題看似都成為正確的命題了。一個應該有唯一答案的存在性命題有兩個完全相反的解,這是不可能的。所以,不妨換一個思路,不要總是繞在是否存在的問題裏,從命題本身著手又如何呢?”
狩魔勉強算是跟上了思路,但因為過於震驚眼前的實施而無法組織出成文的語言。
“我們慢慢分析一下。首先這個命題可以如下的分解:惡魔是存在的。要證明不存在,你需要惡魔不存在的證據。因為你沒辦法找遍全世界,所以你無法證明這個命題是錯誤的。因為你無法證明不存在,所以就是存在的。假設性的前提首先就出錯了不是嗎?首先這個命題根本的錯誤就是在於一開始就假設了惡魔是存在的這個先決條件了。就像這個法庭,你無法證明一個人有罪,那麽這個人就是無罪的。這也是現行司法制度的標準,運用到實際中便是檢事證據不足被告就是無罪,這也是草太為了百戰百勝的原因所在。根據這個推論我們還可以得出一連串可笑的命題。比如證明你頭上長角的證明,比如你沒有丟掉的東西一定是你有的東西。你的錢沒有丟,所以錢一定還是在你的身上;你的角沒丟,所以你的頭上一定長著角的。看出來問題在那裏了嗎?回到惡魔的證明上來就是說:我們首先不能以惡魔存在作為論證的前提。同樣,不能對犯人先進行有罪推論,當然我也不讚成無罪推論,這和有罪推論一樣害人。應該進行中立的判斷避免惡魔的證明的出現。其次,無法證明並不表示這個命題就是正確的?舉個很簡單的錯誤的例子,偶數都可以被2整除是對的吧?因為被證明了。那我如果說出一個相反的命題,所有偶數都不能被2整除呢?怎麽證明這是錯的呢?按照先前的理論,要將所有的偶數全部計算一次,但偶數是無窮多的所以不可能算的完。那麽一定有人會問,為什麽偶數能被2整除這個命題可以是對的呢?偶數無窮多,同樣無法證明所有偶數都能被2整除。但我們看看偶數的定義,偶數的定義就是能被2整除的數。那麽我也可以隨機構造一個不存在生物,但是你卻怎麽也無法證明這種東西不存在的呀,那麽這個東西就成了存在的了?比如我們熟知的惡魔或者聖誕老人。我們要證明東西是存在的就該將東西帶到眼前,但正是因為被這個思維固化,我們下意識的會認為證明不存在的東西就該從不存在入手。其實恰恰相反,要證明不存在的東西是不存在的不應該從存在性入手,而應該從概念入手!同理,證明沒犯罪應該從無罪有罪這兩個概念入手。因為無罪的反義詞是有罪,只要決定性證據被推翻,不能證明是有罪,就應該走向反面判定無罪。因為無罪有罪是非此即彼的關系,不存在折中。證明存在的東西存在和證明不存在的東西不存在,回到惡魔的存在這個問題上,討論這種問題需要一個一般的準則。在一般的邏輯問題中,對未知的事物,如果我們應當預先認定它不存在,那麽要推翻這個認定,只要等以後發現了它就行了;反之,如果我們預先認定它存在,那麽要推翻這個認定,卻需要徹底查找所有的地方才行,而這往往是不切實際的。所以,在實際上,在沒有確鑿的證據表明某個事物存在以前,我們都是認定它不存在的。運用到司法界這便是無罪推論,是我國司法界的根基。我們審訊犯人都給予其緘默權,告訴他有權保持沈默,但所說一切將成為呈堂供證。而現在檢方在這個問題上實行的是有罪推論,與司法本身相悖,裁判長不應支持。而對於菜刀指紋問題,我可以有另一種解釋。”
草太雖然一大段邏輯沒完全跟上,狩魔跟上時發現自己已經處於被動,但禦劍的確說的有理有據他也就不反駁了。他見草太拿了一些稀奇古怪的道具,將菜刀浸在藍色液體中,指紋就顯現了出來,然後用一張紙吸收了指紋。隨後禦劍擦去了菜刀上的指紋,印上自己的指紋,鑒定員也鑒定了上面只有禦劍的指紋。然後他又擦了自己的指紋,將紙蓋在菜刀上,按實,隨後拿走。鑒定員又做了一次鑒定,菜刀上只有被告和死者的指紋,沒禦劍的指紋,也並沒有擦拭痕跡。
“裁判長,這個魔法看懂了嗎?”
狩魔都認為這只能稱之為魔法了。霧人推了推身邊的響也:“響也,嚴徒那布上的指紋,你們也是這麽弄的嗎?”
“真不愧是哥哥呢,腦子轉的好快。的確是的呢,是我弄的。”
“這是偽證!”
“只能說有可能是偽證。”
霧人嘴角抽筋。這個弟弟跟著禦劍果然學壞了!
“這只能認為檢方最後的推論也崩潰了吧?”
禦劍笑的一臉燦爛。雖然費了許多腦細胞,雖然真的是場鏖戰,說跌宕起伏一點都不為過,但現在終於將殺了。
“嗯。我也認為……”
狩魔一臉自豪的搖搖手指,這是他勝券在握的表情,禦劍嚇的身體直往後仰:“還……還有?!”
“若非如此步步為營此案便太過無趣。”
“已經有趣過頭了吧”這句話脫口而出,禦劍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都到這地步了居然還有牌嗎?!
狩魔上呈了最後的證物,一段視頻。
“下一個就是你!”
被告先前無數次遭辱罵,無論遭何人辱罵洩憤時言辭均為“殺死你”,當下忽然改口為“下一個就是你”,被告,上一個乃何人?
“那……那不是的……我……我沒殺人……我沒有……那……那只是事故啊!”
禦劍問他有沒有殺人時並沒有作為檢事留心他的小動作,而是作為律師相信他,將主要精力都放在了白瀨身上。而現在,很明顯,他的確殺人了。
“居然逼的吾使出最後王牌,吾本以為此王牌不必使出。如此驚心動魄高含金量之庭審吾42年檢事生涯中初次體驗。”
這是對禦劍的最高讚揚,雖然聽上去並不像讚揚,但他明白老師是在真心誇自己的。
“老師,上呈這份視頻作為被告有罪證據的同時也就意味著……”
狩魔手抓了抓袖子:“被告乃有罪之人,但結果之正確並無法抵消辦案過程中白瀨之違紀。”
最後的最後,居然是白瀨被開除,被告背叛有罪。禦劍想起老師說過會協助自己證明白瀨違紀,真的只是協助證明了白瀨違紀而已。犯人背叛有期徒刑20年。
“最後我們還是成了狩魔檢事光輝履歷上的墊腳石啊!”
禦劍雖然不甘心,但也稍稍笑了笑:“反正我本來就是墊腳石。”
“如此驚心動魄爸爸也累了吧?”
冥貼心的遞來了毛巾。
“身體累了罷了,心並不累。”他看看禦劍,“憐侍,可想聽一故事?吾兒時之事。與今日汝之證明密切相關。”
“如果老師不介意讓弟子知道的話。”
聽完後所有人一臉驚訝,就算是禦劍也沒想到自己幹了這麽一件驚天動地之事。
“貪一世英名,追權貴煙雲;一念之間,誰能論輸嬴。”
禦劍不顧車子還在行駛就打開副駕駛座的門沖了出去。
“憐侍!怎麽了!”
狩魔緊急剎車,所有人都沖了下來。
“剛才,剛才你們有沒有聽到一首歌!一首根本不可能出現在這個世上的歌!”
所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開什麽玩笑?這裏可是高速公路,又沒音響店,而且現在日本行駛的車都是耳機式的,都沒外放音響了,哪來的歌?”
“不……不可能的……那首歌……不可能的~為什麽會出現在這世上……”
他急著原地轉圈圈,臉色白的簡直沒一絲血色。
“憐侍,汝可是太累?”
“那個夢……真的是……靈媒預知夢嗎?讓我夢到這個夢促使我改變老師的命運,但世界的定律並不是說改變就能改變的,尤其是人的死亡時間,幾乎是無法改變的。在夢裏的那個時間點代替老師被絞死的那個靈魂,和老師的相似度高到站在遠處的話連我都會認錯的,連說話語氣用詞都毫無差別的,到底是哪個無辜的靈魂。”
這下輪到狩魔震驚了。符合這些條件的靈魂,的確有且只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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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樣子察覺到了呢。”
霧人來到了休息時。
“沒錯。老師不可能犯如此低級的錯誤,我們也不可能勝的如此平凡。追究完美的老師竟然沒察覺到過去5年的日記日期有錯誤,這是不可能的。老師手裏還有牌才對。”
草太忽然拍了下桌子:“怎麽忘記了!日記日期不對,我們就認定被告是不在現場,也就是說我們是站在無的立場上證明的,那麽……菜刀上的指紋……”
禦劍眼睛睜的很大,快速翻閱資料,資料顯示,菜刀上只有被告和被害人的指紋,且沒有擦拭的痕跡!
“那日記是老師的陷阱。不證明無的話他就沒不在場證明,證明了的話菜刀上的指紋……”
5分鐘一會就結束了,禦劍甚至來不急想對策。
“只能見招拆招了。憐侍,狩魔檢事實力不減當年。”
禦劍雙手抱胸,手指有節奏的點著:“真不愧是老師。”
“你就當作沒發現這點,對菜刀上只有兩人指紋提出也許有第三者指紋只是沒查出來。期待能蒙混過關啊。”
“雖然我覺得幾乎是不可能的。”
來到法庭,狩魔見到禦劍一臉要吃了他的翻著白眼的表情嘴角稍稍有些上翹。若是他的徒弟蠢到真的以為自己沒察覺日記陷阱那真的不配做他的徒弟了,雖然5分鐘就能挑出刺反駁也的確夠厲害了。但他要的正是這種效果。他越是反駁的精準越是將自己掐的透不過氣來。禦劍憐侍的敗訴若是因為自己沒法反駁日記那還可以以時間不夠為理由,只是令人唏噓罷了,但若是因為自己的論點被當作最終被告犯罪成立的決定性證據的話,狩魔自認為40多年的檢事生涯中從來沒那麽驚險刺激且那麽令人興奮的勝訴過,哪怕和他父親禦劍信交手並勝訴也沒如此激動過。
“那麽,現在宣布……”
就在裁判長即將敲下木錘的那一刻狩魔喊了異議:“檢方已確定兇器之上僅存被告與死者之指紋。”
“一定有第三者指紋只是沒查出來罷了。”
狩魔搖搖手指:“裁判長,辯方似已忘記當初之主張。日記日期錯誤之時辯方主張無法證明其存在就該證明其不存在,故而得出證人當天並不在公園而被告在公園,得出被告具備不在場證明。現被告同樣無法證明第三者指紋當真存在,按辯方先前主張本該推定其不存在,辯方卻以其一定存在為前提進行辯護。法必須有統一準則。辯方遇到不利點便以此點不存在為前提推論,遇到有利點便以辭典存在為前提,雙重標準,法之不能忍。”
裁判長見狩魔言之鑿鑿便將禦劍意見予以駁回:“是的。禦劍律師,不能雙重標準。狩魔檢事提醒了所有人。你到底打算主張存在還是不存在?不能雙重標準。”
旁聽席上草太不加思考,或者說來不急思考就喊了“異議”:“差點就被繞進去了呢。憐侍,你的無是建立在不在場證明確立的前提下的。就算有指紋,不在場證明被確立,他就不是殺人者。所以狩魔檢事的邏輯是前後矛盾的。既然無矛盾那就該……”
禦劍趕忙喊了聲“住口”,卻已經晚了。狩魔翹翹嘴角:“辯護方可是要證明卻有第三者指紋,不曾查出乃檢方之過錯?”
“這……這不是辯方的意見!”
禦劍顯然慌了神,但狩魔又何曾是會讓律師彌補言語漏洞的善良檢事?即便對面站著他弟子他也乘勝追擊:“若主張有,被告殺人嫌疑確無法完全鎖定,但第三者指紋之出現僅可證明有第三人摸過此刀而已。且此時被告之不在場證明亦瞬間瓦解,即被告案發之時並不在公園。被告於不在場證明一事中撒謊,其聲稱並未殺人,僅為做菜一證言亦無可信度,而撒謊之理由自然便是被告乃殺人兇手!在吾看來,有第三方指紋更為合理,但即便有,依然不改被告乃殺人犯之事實。被告當日並非位於公園內,乃位於案發現場。做菜用刀為真,刻意用平日做菜之刀殺人即是為自己日後脫罪尋找托詞,使裁判長認為刀上有此指紋合情合理。此乃預謀殺人,且毫無悔過之心,應予以重判!此乃假設菜刀有指紋而檢方並未檢驗出之最合理結論,亦為與此案狀況最契合之推斷,毫無漏洞。”
不僅是被告,連禦劍都雙腳不穩幾欲跌倒。這就是辯論的厲害之處麽?明明自己的委托人的確沒殺人,但到了老師手裏,就成了不肯悔過的殺人犯了。就算沒決定性證據或者證詞,就是靠著辯論也可以將犯人定罪。
“這簡直就是惡魔的推論!”草太氣的走下臺來,“檢方只有指紋就能證明被告有罪,而要證明無罪必須推翻每一項有罪的可能,在菜刀有指紋的前提下這根本就是惡魔的證明。要證明被告沒犯罪就要證明菜刀上的指紋真的是做菜時留下的,要證明被告當時的確在公園根本不在案發現場。要證明他在案發現場只要菜刀有質問就可以,但要證明被告根本不在案發現場,還要在菜刀有他指紋的情況下,要證明真正的殺人犯留下了現在看來不存在的指紋,證明不存在的東西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狩魔並沒有反駁。證明不存在的東西是不可能的嗎?他自己也沒想到自己都一大把年紀了,居然還對小時候的受傷經歷念念不忘,最終還是用了和爺爺兼老師相同的手法來欺負自己的弟子。自己真的不是個好老師呢,就像自己的爺爺也從來沒留給自己什麽好的記憶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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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聖誕老人並不存在。汝若是不信,睡時假寐便可得知將禮物放入襪子之人乃汝之父母,並非聖誕老人。”
自以為聰明的他換來的卻是女生的嚎啕大哭和對方父母的告狀。
“此乃不存在之物!”
狩魔邊翻閱卷宗邊聽他辯解:“汝為何斷言不存在。”
“並未有人見過。”
“汝可是問過世上每一人?”
“並未。”
“汝怎可斷言其不存在?”
狩魔給了他錢,叫他買蛋糕去向女孩子道歉,並告知他那是他的壓歲錢。越想越氣的他自己買了蛋糕自己吃了,當然被抓包了。現在的他早已明白這是惡魔的證明,證明只是指紋不存在而非殺人者不存在那是不可能的。相反,若他能證明只是指紋不存在,那罪犯也就無罪了。現在對方的處境和年幼的自己如出一轍。來日本前爺爺巴洛克又提了這件事,希望他解開,但他到現在也無法解開。既然是有多年檢事經驗的自己也無法解開的命題,年輕的禦劍又怎麽可能解開呢?狩魔笑了笑。雖然勝的不光彩,但好像最終那張王牌不用打出來了。
“也許,這不是惡魔的命題呢。”
狩魔睜大了眼睛,草太也側過身看著禦劍。
“汝是說……此命題有解?”
旁聽席上所有人屏息靜聽。法庭上說出連有檢察院的神話之美名的狩魔豪檢事都聲線發抖的話,這簡直不可想象。
“我是說,這命題有解!”
狩魔當真沒料到禦劍能說出這句話。這句話的意義早已超出了案件被逆轉的程度,連他整顆心都被逆轉了,甚至好似連關系都被扭轉了。禦劍說的篤定,狩魔卻睜大眼睛滿臉驚訝的看著對方,一臉學生等老師答案的表情。
“就拿惡魔舉例吧。要證明惡魔是存在的話只要把惡魔帶到眼前就可以了吧?但是要證明惡魔不存在的話就要跑遍全世界,而這個是不可能證明的。所以這個命題的確看似無解。但難道只要無法證明不存在就能證明這東西是存在的嗎?如果的確按照這個思路推論下去的話,是不是完全可以構思出另一個命題來呢?因為惡魔是不存在的,你說存在嗎,那麽請你跑遍全世界每一個角落去找出一個惡魔來吧。按上面的邏輯,因為你無法跑遍全世界每一個角落去證明存在,所以反而證明了惡魔的確不存在。這樣的話惡魔到底存在還是不存在呢?顯然兩個命題看似都成為正確的命題了。一個應該有唯一答案的存在性命題有兩個完全相反的解,這是不可能的。所以,不妨換一個思路,不要總是繞在是否存在的問題裏,從命題本身著手又如何呢?”
狩魔勉強算是跟上了思路,但因為過於震驚眼前的實施而無法組織出成文的語言。
“我們慢慢分析一下。首先這個命題可以如下的分解:惡魔是存在的。要證明不存在,你需要惡魔不存在的證據。因為你沒辦法找遍全世界,所以你無法證明這個命題是錯誤的。因為你無法證明不存在,所以就是存在的。假設性的前提首先就出錯了不是嗎?首先這個命題根本的錯誤就是在於一開始就假設了惡魔是存在的這個先決條件了。就像這個法庭,你無法證明一個人有罪,那麽這個人就是無罪的。這也是現行司法制度的標準,運用到實際中便是檢事證據不足被告就是無罪,這也是草太為了百戰百勝的原因所在。根據這個推論我們還可以得出一連串可笑的命題。比如證明你頭上長角的證明,比如你沒有丟掉的東西一定是你有的東西。你的錢沒有丟,所以錢一定還是在你的身上;你的角沒丟,所以你的頭上一定長著角的。看出來問題在那裏了嗎?回到惡魔的證明上來就是說:我們首先不能以惡魔存在作為論證的前提。同樣,不能對犯人先進行有罪推論,當然我也不讚成無罪推論,這和有罪推論一樣害人。應該進行中立的判斷避免惡魔的證明的出現。其次,無法證明並不表示這個命題就是正確的?舉個很簡單的錯誤的例子,偶數都可以被2整除是對的吧?因為被證明了。那我如果說出一個相反的命題,所有偶數都不能被2整除呢?怎麽證明這是錯的呢?按照先前的理論,要將所有的偶數全部計算一次,但偶數是無窮多的所以不可能算的完。那麽一定有人會問,為什麽偶數能被2整除這個命題可以是對的呢?偶數無窮多,同樣無法證明所有偶數都能被2整除。但我們看看偶數的定義,偶數的定義就是能被2整除的數。那麽我也可以隨機構造一個不存在生物,但是你卻怎麽也無法證明這種東西不存在的呀,那麽這個東西就成了存在的了?比如我們熟知的惡魔或者聖誕老人。我們要證明東西是存在的就該將東西帶到眼前,但正是因為被這個思維固化,我們下意識的會認為證明不存在的東西就該從不存在入手。其實恰恰相反,要證明不存在的東西是不存在的不應該從存在性入手,而應該從概念入手!同理,證明沒犯罪應該從無罪有罪這兩個概念入手。因為無罪的反義詞是有罪,只要決定性證據被推翻,不能證明是有罪,就應該走向反面判定無罪。因為無罪有罪是非此即彼的關系,不存在折中。證明存在的東西存在和證明不存在的東西不存在,回到惡魔的存在這個問題上,討論這種問題需要一個一般的準則。在一般的邏輯問題中,對未知的事物,如果我們應當預先認定它不存在,那麽要推翻這個認定,只要等以後發現了它就行了;反之,如果我們預先認定它存在,那麽要推翻這個認定,卻需要徹底查找所有的地方才行,而這往往是不切實際的。所以,在實際上,在沒有確鑿的證據表明某個事物存在以前,我們都是認定它不存在的。運用到司法界這便是無罪推論,是我國司法界的根基。我們審訊犯人都給予其緘默權,告訴他有權保持沈默,但所說一切將成為呈堂供證。而現在檢方在這個問題上實行的是有罪推論,與司法本身相悖,裁判長不應支持。而對於菜刀指紋問題,我可以有另一種解釋。”
草太雖然一大段邏輯沒完全跟上,狩魔跟上時發現自己已經處於被動,但禦劍的確說的有理有據他也就不反駁了。他見草太拿了一些稀奇古怪的道具,將菜刀浸在藍色液體中,指紋就顯現了出來,然後用一張紙吸收了指紋。隨後禦劍擦去了菜刀上的指紋,印上自己的指紋,鑒定員也鑒定了上面只有禦劍的指紋。然後他又擦了自己的指紋,將紙蓋在菜刀上,按實,隨後拿走。鑒定員又做了一次鑒定,菜刀上只有被告和死者的指紋,沒禦劍的指紋,也並沒有擦拭痕跡。
“裁判長,這個魔法看懂了嗎?”
狩魔都認為這只能稱之為魔法了。霧人推了推身邊的響也:“響也,嚴徒那布上的指紋,你們也是這麽弄的嗎?”
“真不愧是哥哥呢,腦子轉的好快。的確是的呢,是我弄的。”
“這是偽證!”
“只能說有可能是偽證。”
霧人嘴角抽筋。這個弟弟跟著禦劍果然學壞了!
“這只能認為檢方最後的推論也崩潰了吧?”
禦劍笑的一臉燦爛。雖然費了許多腦細胞,雖然真的是場鏖戰,說跌宕起伏一點都不為過,但現在終於將殺了。
“嗯。我也認為……”
狩魔一臉自豪的搖搖手指,這是他勝券在握的表情,禦劍嚇的身體直往後仰:“還……還有?!”
“若非如此步步為營此案便太過無趣。”
“已經有趣過頭了吧”這句話脫口而出,禦劍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都到這地步了居然還有牌嗎?!
狩魔上呈了最後的證物,一段視頻。
“下一個就是你!”
被告先前無數次遭辱罵,無論遭何人辱罵洩憤時言辭均為“殺死你”,當下忽然改口為“下一個就是你”,被告,上一個乃何人?
“那……那不是的……我……我沒殺人……我沒有……那……那只是事故啊!”
禦劍問他有沒有殺人時並沒有作為檢事留心他的小動作,而是作為律師相信他,將主要精力都放在了白瀨身上。而現在,很明顯,他的確殺人了。
“居然逼的吾使出最後王牌,吾本以為此王牌不必使出。如此驚心動魄高含金量之庭審吾42年檢事生涯中初次體驗。”
這是對禦劍的最高讚揚,雖然聽上去並不像讚揚,但他明白老師是在真心誇自己的。
“老師,上呈這份視頻作為被告有罪證據的同時也就意味著……”
狩魔手抓了抓袖子:“被告乃有罪之人,但結果之正確並無法抵消辦案過程中白瀨之違紀。”
最後的最後,居然是白瀨被開除,被告背叛有罪。禦劍想起老師說過會協助自己證明白瀨違紀,真的只是協助證明了白瀨違紀而已。犯人背叛有期徒刑20年。
“最後我們還是成了狩魔檢事光輝履歷上的墊腳石啊!”
禦劍雖然不甘心,但也稍稍笑了笑:“反正我本來就是墊腳石。”
“如此驚心動魄爸爸也累了吧?”
冥貼心的遞來了毛巾。
“身體累了罷了,心並不累。”他看看禦劍,“憐侍,可想聽一故事?吾兒時之事。與今日汝之證明密切相關。”
“如果老師不介意讓弟子知道的話。”
聽完後所有人一臉驚訝,就算是禦劍也沒想到自己幹了這麽一件驚天動地之事。
“貪一世英名,追權貴煙雲;一念之間,誰能論輸嬴。”
禦劍不顧車子還在行駛就打開副駕駛座的門沖了出去。
“憐侍!怎麽了!”
狩魔緊急剎車,所有人都沖了下來。
“剛才,剛才你們有沒有聽到一首歌!一首根本不可能出現在這個世上的歌!”
所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開什麽玩笑?這裏可是高速公路,又沒音響店,而且現在日本行駛的車都是耳機式的,都沒外放音響了,哪來的歌?”
“不……不可能的……那首歌……不可能的~為什麽會出現在這世上……”
他急著原地轉圈圈,臉色白的簡直沒一絲血色。
“憐侍,汝可是太累?”
“那個夢……真的是……靈媒預知夢嗎?讓我夢到這個夢促使我改變老師的命運,但世界的定律並不是說改變就能改變的,尤其是人的死亡時間,幾乎是無法改變的。在夢裏的那個時間點代替老師被絞死的那個靈魂,和老師的相似度高到站在遠處的話連我都會認錯的,連說話語氣用詞都毫無差別的,到底是哪個無辜的靈魂。”
這下輪到狩魔震驚了。符合這些條件的靈魂,的確有且只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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