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98章 華麗的逆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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禦劍憐侍現在真的很想罵娘,如果真的可以罵不會被當作藐視法庭的話。誰來告訴他為什麽冥坐在旁聽席上,為什麽站在檢控區的是自己的父親!這到底是怎麽回事!他自認為聽力沒打折,昨天還說讓冥出庭的!正因為熟悉她的風格作為辯護律師他做的準備都是針對冥的提問的!但現在控方成了自己父親,昨天的準備全部付諸東流,今天全無準備的上臺赤手空拳對付這位42年不敗的惡魔檢事!這可不是鬧著玩的,絕對不是一般的慘!他甚至都有繳械投降的沖動了。

“現在開始審理天流齋繪裏守被殺案。檢控方……”他看看狩魔,“準備完畢了吧?辯護方……”他又看看強裝鎮定的禦劍:“也準備完畢。現開始審理。”看臺上的人無一例外都認為這裁判長好倒黴,好像被兩邊氣場快壓扁的感覺。

狩魔捏了捏衣服:“首先,第一位證人,主持比基尼。”

“那天晚上,大娘我在‘裏院’對修行者授課。但是我腰不太好,疼得厲害。所以我把一切交給了綾美自己回葉櫻院去了。在裏院沒有洗澡的地方,所以我在葉櫻院篤悠悠地解決。就在我要回裏院地時候。我看……看……看到了那個!”

禦劍笑笑:“那我要考驗一下您的記憶力了。她說她案發當日一直沒去裏院,沒去橋那邊,怎麽解釋?”

狩魔笑笑:“被告與證人各執一詞情況下,應當采信證人之證詞。”

禦劍搖搖手指:“但這種情況下,被告若要脫罪,她就會她去過了,因為案件是發生在橋這邊的。如果她在那邊,橋又斷了,豈不是最好的不在場證明了嗎?所以,證人的記憶力是有問題的。”

“居然敢說老娘的記憶力有問題!”沒想到主持一下子就自稱老娘,“絕對沒問題的!綾美和平時一樣的穿著,絕對是她!只是沒帶頭巾罷了!”

禦劍一瞬間臉色一沈,雖然只是一瞬間,但他知道絕對瞞不過狩魔了。

“被告未帶頭巾?頭巾如此重要?”

比基尼點點頭:“是的。頭巾上有寶石,是辟邪的。”

他又重覆了一遍問題:“對於案件偵破,頭巾如此重要?”

禦劍沒回答,倒是比基尼回答的不知所雲:“我只是一下子想起來,因為那毛頭小子說我記憶力不好。重要不重要我也不知道。”

“辯護方認為……?”

禦劍當然自知逃不過去,別過頭去右手扶著左手手臂:“頭巾是辯方證物。當晚……被告送給了成步堂……正好是……案發前不久……”

裁判長“吼吼”笑了聲:“此證言證明證人證詞可信度極高。真不愧是狩魔檢事。”

沒想到一開始就被將了一軍。法庭上他還真像個嬰兒,他甚至懷疑自己才是那可憐的被告。

狩魔繼續發問:“證人繼續證詞。”

“洗完澡出來大約是11點。我想是回裏院的時候了。這時候我聽到境內有聲音。我沖出去看……綾,綾美拿著刀,我想她莫非想把繪裏守老師她……繪裏守老師就住在境內角落的房間裏,她是被刀刺殺的吧。”

裁判長點點頭:”那麽,你看到了可怕的景象?照我說的話,就像今天禦劍律師和狩魔檢事的對峙,而我就在法官席上看到一切!”

眾人再次感嘆這裁判長到底可憐到了何種地步,被這對父子的強氣流龍卷風卷的找不著北。

禦劍終於找到了反駁點:“這個疏忽還真不像控方檢事的作風呢。被害是從約3米高的地方下墜而死,刺殺是那之後的事了。被害者根本不是在平地上被殺,恐怕是在自己房間裏被殺,被扔到後院的。但是,房間沒有打鬥痕跡,甚至沒有血跡,為什麽呢?”

狩魔搖搖手指:“刺入後立刻推落,其後在後院將劍拔出。與拔出時血相比,刺入時出血量不值一提甚至可不出血。如此疏忽大意,不加思索提出反對亦不似辯護律師平日之作風。”

禦劍喉嚨口發出了點聲音。真沒想到被擋了回來。

“證人繼續作證。”

那可憐的比基尼也只好繼續站著。

“大娘我看到的時候,刀已經刺下去了。要說的話,我並沒有看到那孩子刀刺老師的情形。我第一次看到血,嚇得昏了過去,這也沒辦法的事。等我睜開眼的時候,看到供子老師把繪裏守老師刺倒在地上!”

禦劍首先發問:“那你可曾看到血濺到了被告身上?”

她點點頭:“是的,見到了。”

“但我們現在看到的被告……”

還沒說完狩魔就喊出異議:“被告被逮捕後曾換過衣。現上呈血衣。”

血衣作為證物交了上去,禦劍連嘴角都抽搐了!不帶這樣的!真手下不留情!他這裏可是一點都不知道控方有多少證物!太倒黴了!

“辯護律師可有異議?”

禦劍咬了咬嘴唇:“主持看到的,是被冒充的兇器,也就是那個七支刀拔出的瞬間。真正的兇器何時被刺入,何時被拔出還是個未解之謎!如大家看到,如果真正的兇器是這把刀,那是不可能如此順利刺入的,也不可能有犯人用如此費功夫如此覆雜,而且還如此龐大的兇器。而且,最主要的,只要刀尖有血,與傷口深度不符。”

裁判長笑笑:“真不愧是檢事充當辯護律師,科學搜查的證物也能取得。”

“所以首先兇器就有問題,這個點有充分討論的必要。這關系到被告是否有罪。”

禦劍正為自己的切入點暗暗欣喜時狩魔也露出了笑臉,他就知道不妙了。

“控方要求出示證物。門前的車轍顯示摩托曾為人所用。使用摩托將兇器丟入河中亦不無可能。辯方律師需出示證物排除此可能性。”

禦劍聳聳肩攤攤手:“當然可以。因為車轍只有一條。為何沒去的痕跡呢?”

“當晚下雪,亦有可能第一條為雪所掩埋。”

禦劍搖搖手指:“這是不可能的。目擊時間是11點,而雪停時間是10:45,這是氣象資料。”

連這種邊邊角角的都查到了,一般律師礙於出庭經費問題是不可能這麽做的,畢竟出庭一次才1000日元而已,要查證跑不了多少地方就不僅賺不到還得自己貼錢了。顯然只有作為檢事的他叫手下的刑警這麽跑才有可能查到,或者說他賠進了自己的檢事工資。

“可否排除誤差之可能性?”

“當然可以排除。”他本能的覺得自己漸漸占了上風:“被害者身上沒雪,這就是最好的證據。所以那時雪已經停了。”

“有一點很奇怪”比基尼忽然插嘴,“所以摩托車應該是綾美前往裏院的時候用的。因為車不能過吊橋,所以她會停了車來裏院吧。但是我在托付她以後回葉櫻院的途中,並沒有在橋旁看到什麽。而且,其實呢,大娘我回到葉櫻院,在門口看到了那輛車,不會錯,上面都是雪。”

禦劍眨眨眼,這到底是怎麽回事。狩魔也一臉不知所措的困惑樣,看樣子也沒料到這一點。

“接下來辯方有個證人,矢張政志。他確實在散步,所以肯定知道些什麽。”

被強行拖到證人臺上他還哇哇大叫的。

“我到小屋的時候已經9點了。所以10點半一到我就準備上床睡覺了。突然眼前閃過白光!我朝窗外看。呀!那不是朧橋嗎?怎麽燒起來了?還打起了雷。我馬上趕去看。於是碰到了龍一。”

“那馬上是多久?”

他回答的斬釘截鐵:“絕對不超過5分鐘!”

“你看到落淚,氣象顯示落淚是10:45,跑過去5分鐘,是10:50。案發時間是11點。你10:50為何會見到龍一?!橋燒光時間是11:15分。你說看到燒光的橋,那也就是說你在那裏至少呆到了11:15。這些時間你沒打電話沒叫人你幹什麽了?”

禦劍直覺那不會是什麽讓他好受的答案,果然如此。他只回答的兩個字——畫畫。

“畫……畫畫!”

果然被氣得夠嗆!

狩魔抓了抓衣服:“此證人極有可能畫下案件經過。檢方要求其提供證據。”

他拿出證據後禦劍算是松了口氣:“人在天上飛?一如既往的不靠譜啊。”

“這可是我真正看到的!天上飛著的綾美啊!”

禦劍攤攤手:“這不可能是的。因為當天綾美沒到頭巾,送給龍一了。你難道想說畫的是龍一?”

狩魔笑了一下:“橋邊發現之紫色寶石,斷落之繩索及少量血跡。屍體被害地點乃是河對岸!證人倒看故以為死者在飛,其實死者被利用擺鐘原理蕩至河對岸,因當時橋已著火。被害被蕩至對岸時還未完全死亡,故死亡原因乃跌落。但兇器仍在體內,故被告作為幫兇偷換兇器。”

禦劍臉色完全慘白。本來就想杜絕這個事實的!沒想到自己的證人卻為控方打開了真正的缺口!

“辯護方可有反駁之詞?”

他心跳加速十分難受:“橋梁還沒架好,所以若案件真發生在那裏的話也就是說案發現場我們還沒去過,什麽都不知道。現在下結論為時過早。”

按照住持的描述,除了被害者,那時可能在那裏的只有一個人,真宵。按常理該讓這個案件當天結束的,但狩魔卻沒窮追猛打,采取了保守作風。第一天,裁判長敲下了木槌,第二天繼續審理。禦劍癱坐在律師休息室的沙發上,一時大腦空白,根本不知道該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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