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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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時光再倒回去,你是不是還會讓她走?”

“是。”



陸以安!

我再一次無意識地念出這三個字,是在那個初春的午後,三月的陽光溫暖而明媚得,甚至有些過分。那是新年以後的第一個晴天,今年的雨,下了好久好久,從年前延綿到了元宵。我搬了躺椅去陽臺曬太陽,陽臺上還有未幹的水漬,映出淺淺的幾片白雲和不時飛過的鳥。我躺在椅子上,臉上蓋著才看了七頁的《1984》以遮擋陽光。

微風清涼,吹散我所有凝聚起來的沈重意識。熟悉的聲音伴著風,從我耳畔經過。

“喬治.奧威爾說,自由就是說,二加二等於四的自由,若此成立,其他同理。我不關心二加二等於幾,若有一天,我與青涵可以舉辦一場簡簡單單的婚禮,全世界再沒一個人反對,那就是我的自由。”

陸以安坐我旁邊,翻看我蓋在臉上的書,我坐起來,輕輕喚道“以安。”陽光熾熱而晃眼,我只得垂頭半瞇著眼睛。天空又有一群鳥飛過,身上的書砰地掉在水裏,濺起幾個水花,那群水中的鳥,倏然散去。我想起以安她,這輩子都不會再與我說話了,除非是在夢中。

拾起水中的書,不斷有水滴在我年前剛買的新褲子上,我看見已經浸濕的封面上寫著,“多一個人看奧威爾,就多一份自由的保障。”但以安送我的這唯一一本《1984》,已經臟了。有關陸以安的自由,就像這本書一樣,永遠沒辦法挽回了。我一想起,全身就疼得像小時候被人用鋼筆戳了手背一樣,血混著墨水沿著手指流下了,身邊是尖叫聲和越來越大的議論聲,而我只有說不初來的疼痛。

陸以安,說實在話我是喜歡過她的。偷偷的喜歡,再默默的腐爛在心裏,變成一個永遠不為人知的秘密。

初初知道陸以安那年,我才十七歲,還在是為賦新詞強說愁的年齡。我理科成績一向很差,所以高二自然的就選擇了文科,原來的學校是重理輕文的,爸爸便把我轉到了鄰縣的重點高中,聽說那所學校的文科教學是附近幾個縣裏最好的,媽媽在那裏重新找了個會計的工作,爸爸的工作本身就沒有固定居所,所以我們舉家遷至那個陌生的地方。

G縣,新的地方,其實好似一個小城鎮,安靜得很,沒有公交、沒有的士,我偶爾晚自修會打一輛黃包車。我們在這裏說著一樣的方言,食宿並無差異。媽媽忙著與左鄰右舍打好關系,我忙著在校園認識新的朋友,我們都忙著習慣新的地方,還來不及想想以後,這裏,我們將遇到怎樣的人與事。

只是在漸進的生活中,我的世界裏開始頻繁的出現一個人。這樣的人,在我小時候生活中也常常有的,當我數學考了80分時,父母念叨的必然是考滿分的別人家的孩子。再者每次開完家長會後,父母必要與我時時囑咐學習的對象。而在這個新環境,我新鄰居家上大學的女兒,就變成了這樣的存在反覆入侵我的世界。

新鄰居是一戶很好相與的普通人家,住我家樓上,我每晚自修回家,總會聽媽媽提起,開小賣店的李阿姨,以及她做司機的丈夫陸叔叔和上中學的小兒子。周末呆家裏的時候我有見過他們,妻子與丈夫都不高,但都很胖,兩個人都很愛笑,肥胖的體型看起來很和藹,倒是很有夫妻像的樣子。有時候去小賣部買東西,李阿姨便會眉眼彎彎的和我說話,送我些小零食,問問我學習的事,她說她家以安以前也讀我所在的學校,成績很好。我不喜歡長輩同我說起學校的事,但是每次見她笑的樣子,我總能有耐心的聽她說完。我想李阿姨一定很愛她的女兒,我每次就是被她笑容裏濃濃的愛意吸引的,不忍打斷她說話,便聽她滿滿自豪的說上半天陸以安的事跡。

我羨慕陸以安,我羨慕她比我溫馨的家庭,我羨慕她的爸爸媽媽常常陪伴她左右,周末的時候,父母不在家,我便會去李阿姨的小賣部陪她坐會兒。小賣部裏有一部14寸的小彩電,我偶爾和她一起看看《人魚小姐》,得空還會問問她《意難忘》的劇情,但大多還是會聽她提起陸以安,陸以安小學數學總是滿分,陸以安初中是重點班,奧數第一名,作文比賽獲獎、演講比賽獲獎,重點高中重點班,到後面重點大學,我像聽故事一樣聽她說。直到有一天我開始從媽媽口裏頻頻聽到,在我看電視的時候,在我早上沒辦法起床的時候,在我考試成績不理想的時候,“李阿姨家的以安”,那個據說比我優秀太多的孩子,就這樣常常出現在我媽媽的口裏,時時提醒著我的不堪,我想,我開始沒辦法不討厭她。盡管我還沒有見過她,但是每次媽媽再說起陸以安,我腦海中便會自動跳出這樣一個影像,一個和她父母一樣,矮矮胖胖的女孩,戴一副厚厚的老式眼鏡,說不定還要紮一個無劉海的馬尾,呆呆訥訥,經常板著一張臉,毫無表情。就像英語老師說的“just a bookworm”。

我總這樣告訴自己,那個叫陸以安的不過如此,要知道一個善良的母親口中的兒女總是優秀的,並不足為信。就像李阿姨口中的小胖兒子,在此我想說我把陸以安想得矮矮胖胖,並不是故意要醜化她,實在是她一家人都很胖,她一米七幾的弟弟,體重兩百,常常在家裏打游戲,周末起得比我更晚,早上總是聽見李阿姨反覆叫他起床的聲音,導致我已經不需要鬧鐘。但是偶有一兩次聽李阿姨提起他,聽起來也是一個乖孩子的樣子。

第一次見陸以安,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見面,只是看見照片,那是在十二月的周末,媽媽出差去了,走之前拜托李阿姨照顧我,說好我在她家解決晚飯。我呆在家裏,要知道去別人家吃飯是一件很尷尬的事,不能挑食並且要吃得有禮貌,所以事前我已經買了泡面,但是後來李阿姨家小胖子過來叫我,我便去了。李阿姨家住頂樓,旁邊有陽臺,我偶爾去,見過他。他叫了一聲我的名字,然後開始一次兩下有規律地敲著門,我打開門,看見他的臉,一只手揉著頭發,一只手攬們,臉上帶著微笑,並且五官端正,換句話說是眉清目秀,臉微微圓,肉並不算很多,我想瘦下來應該會有很多女生喜歡。但稍低下頭不小心就能瞥見他肚子上的肉在隨著呼吸抖動。

李阿姨叫他過來叫我的,我要假意的推脫一番,但她說陸叔叔特地去買了魚,又說李阿姨很擅長做菜雲雲,我看著我平平的肚子,最終和他一起去了。他臉上始終帶著笑,笑起來有酒窩,和她的媽媽一樣。

我忘了說他叫陸以平,我曾問過他你媽媽怎麽不把你名字改成少平。他說大概是他沒有少平那麽瘦。(少平,路遙《平凡的世界》的主人公少安少平)

以安、以平,我在心裏默默念叨,安平安平,我喜歡安字勝過平,由此相較起來我更喜歡他姐姐的名字,雖然我現在有點討厭她。

陸以平因為身高,看起來並非胖得嚇人,也看不出只是初中生,我跟在他身後,忍不住要想他的姐姐,在我腦海裏那個bookworm的樣子。去他家的時候,陸叔叔在客廳看電視,抗戰片,炮火的聲音砰砰砰充斥著整個房間,夾雜著炒菜的聲音。見我進來,陸叔叔對我溫和的笑,拿起遙控器調低了電視的聲音,李阿姨戴著圍裙拿著勺走出來,吩咐陸以平帶我去玩會兒電腦。

戴著圍裙的媽媽,我腦海中這樣的記憶太少。

陸以平說,他媽媽以前並不會做菜,就在他姐姐高三一年間就變成了廚神,而李阿姨拿手的各類魚的做法,也僅僅是因為陸以安喜歡吃魚。我想,陸以安一定是很幸福,幸福得讓我忍不住要妒忌。

陸以平的房間並不大,床和桌子,電腦安在床邊,房間只有一張椅子,他讓我坐上面,把電腦屏幕轉過來對著我,屏幕還停留在游戲界面,大概是正在打游戲,被他媽媽叫去找我。他問我要不要玩點什麽,客隨主便,我坐旁邊安安分分為好。我和他總共也沒有說過幾句話,這也是我第一次來李阿姨家,終歸有些拘束。他看出了我的不習慣,便問我要不要看看她姐的書。陸以安的書,我想還是算了,說不定都是那些資深的資料書,會讓人頭暈目眩的。我委婉的拒絕,他卻一本正經道。

“我姐不是書呆子,她看的書可多了,一定有你喜歡的。古今中外、歷史呀、政治呀、馬克思還是恩格斯,亦或是霍金的《時間簡史》。你喜歡哪種?”他伸出他胖胖的手指、一邊說一邊數,裝得甚是可愛。

我說我還是不要了吧,這些書不是很喜歡,卻見他突然咧嘴笑道:“騙你的了,我姐也是那種小資女生,你先坐著,我去給你找一本。”

他給我的書是安妮寶貝的《蓮花》,我喜歡安妮寶貝,這是她去年才出的書,還沒有看過,從他手中接過的書還很新,像是剛剛買的一樣,讓我有點不敢翻看。

他說,“你小心點就好,這書是她以前就買了,她愛書如命,卻願意把書借給同樣愛書的人,當然要是你也有好書借給她就好了。”他說完戴上耳機繼續他的游戲,我小心翼翼的翻看著陸以安的書。

“她說,我們其實並沒有權利選擇自己的人生,這是無望的事。”

第21頁、第三段、我看見她的新書上,用淺淺的紅筆畫的波浪線、很細致的小波浪勾出了這句話,我在這一頁稍稍停留。

我不知道書的下一頁寫了什麽,十幾秒的楞神之後,我還是要繼續盡我所能在李阿姨叫吃飯前把這個故事看完,我翻了下一頁,一張照片夾在中間,剛好擋住了大半的文字。我拿起了那張照片,即便我知道那應該是陸以安的私人所有,但是原諒我好奇的拿起了那張照片。

那或許並不算照片,薄薄的一張,是那種彩打的紙被剪成6寸照片大小的形狀,我在學校旁邊的打印店裏見過。

兩個女孩。

左邊的個頭較矮,頭發短及耳,戴著大大的黑框眼鏡,穿白色的T恤和天藍色的五分短褲和人字拖,咋一看像一個清秀的男孩,十四五歲的樣子,如果不是看見她隱約還有的胸,我一定會以為那是一個男生,嘴角輕輕抿起,很含蓄的笑著,只有左邊的臉上有一個淺淺的酒窩。右邊的女生比她高許多,穿一身淺紫色碎花連衣裙,笑得很開,兩個酒窩綻放在臉上,露出了她潔白的牙。那時候碎花還沒有流行,但穿在她身上很好看,大概是因為本身是一個很漂亮的女生吧,頭發披肩,燙了小波浪卷,看起來很時髦,她一只手按在短發女孩的頭上,一只手圈在她的脖子上,頭枕親密地枕在她的肩膀上,如果她們換一換身高,我會以為她們是一對情侶的。透過鏡框,我看到了那個女孩眼睛裏的笑和眼角的魚尾紋,我被她含蓄的快樂感染。我想那天的天空應該也是很快樂的,照片上,湛藍一片的天空,很明亮,只有幾片疏散的雲,陽光隱隱投下,光暈罩在兩個人身上,角落上是兩人親密無間的影子,清風、只來了一縷,剛好夠把她的發輕輕吹起一絲,掃過短發女孩的下巴。透過鏡框,我好像從她的眼睛裏看到了天空的顏色,明媚的藍。

照片後面,居中寫著一行規規矩矩的鋼筆字。規矩、秀氣、很漂亮,至少比我的漂亮太多。

“致謝,十八歲,清涵陪以安的第二年。

—2005.06.22”

我要記住這行字,多看幾眼,並且再在心裏重覆默念一遍,因為這十四個字貫穿了我以後、很久的人生。

“致謝,十八歲,清涵陪以安的第二年。”

作者有話要說: 在貼吧寫過,原名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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