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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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街小巷都響著Charlie Puth和Wiz Khalifa的《See you again》,這首宣布著《速度與激情》完結的主題曲。沈媚色在下班高峰期車水馬龍的大三環上堵得一塌糊塗,出租車上計價表裏紅色數字,小數點前後都撲騰撲騰往上蹦,司機師傅氣定神閑的跟著廣播裏唱到的“We’vee a long way from where we began”打拍子。

她稍微搖下了一點窗子,把頭靠了上去,看著流光溢彩的街道想,原來十四年了。

2001年《速度與激情》剛出的時候,十歲的她抱著桶爆米花,窩在沙發裏,陪著十五歲意氣風發的淩陽一知半解的看,他叫她就跟著尖叫,他罵她也隨聲附和,然後把頭更深埋進他胸前。

十四年青梅竹馬,怎麽說的來著,這叫愛情長跑,時髦的很。

從小學到初中到高中到大學到工作,她被人問起“你和你男朋友多久啦”這個問題,給出的數字年覆一年在增加著,收到的艷羨眼光越來越多。

阿黛爾那首歌挺應景——We could have had it all。

把這兩首歌總結起來,還有一首歌,非常精辟——Was it the home,the car,or darling all those things we thought we needed。

這條路我們走了很遠才到今天,我們本該擁有這一切,是因為房子,車子,還是其他那些我們曾認為需要的東西。

你才選擇和我分開。

她有點累地閉了閉眼。

淩陽,是為什麽呢。

車龍緩緩向前移動,車窗外間或幾聲鳴笛夾雜著京腔的罵語,她回過神,看了眼手中金紅色的請帖——新郎,淩陽;新娘,張佳佳。

她撇了撇嘴,嫌棄這個喜帖做得醜。

過去十四年裏,足夠她將一切有關下半輩子的東西都設想好,她看中的喜帖,沒有這麽low。只可惜,新娘的名字,她本以為,該寫沈媚色。

前陣子鬧出沸沸揚揚的陳赫出軌,她特地翻出來過許婧陳赫離婚以前參加的夫妻真人秀看過,據說那時已有婚變。她忽然覺得,愛情真是很神奇的東西。

兩個成年人,面對這個世界、陌生人、朋友、親人,和面對另一半的時候,完全是不同的。陳赫演了那麽久的好男人角色,可是好像和他相伴十三年的妻相處起來,卻完全像變了一個人。眼神裏、姿態裏、舉手投足裏,尷尬也好似有跡可循。

就像她和淩陽。

愛得越久,越以為了解對方。本以為他需要自由,他需要空間,已經不再適合黏黏膩膩,就放一放手,可誰知道,他需要的是新鮮感。

五年前她二十歲,剛可以拿結婚證的年紀,提過結婚,淩陽二十五歲,正是在北京城打拼,事業剛剛起步的時候,他讓她等幾年,掙夠了Tiffany的鉆戒,或者Vera Wang的婚紗,讓她風光大嫁。

她等了五年,房子、車子、婚紗、鉆戒、蜜月旅行的錢都有了,然後等來他和別人的婚禮。

她掏出手機,借著路燈上的燈光,看了看自己,精致的妝容在公司耗了一天也沒花,不愧是名牌化妝品,香水味還殘留一絲,大眼睛,長睫毛,烈焰唇,好像沒什麽錯處。他是怎麽跟自己說的來著——媚色,你現在越來越好了,你獨立、堅強、能幹。可結婚需要的是一個妻子,不是一個助理或者秘書。佳佳很好,很單純,也膽小不那麽要強,我覺得我們,還是做偶爾可以聯系朋友吧。

她想了想,笑起來問他,你覺得現在的我,更適合跟你玩兒偷情是嗎淩陽?你什麽都沒有的時候,我跟你齊頭並進,跟個女金剛似的在這大北京城玩兒命,到頭來是我錯了,是吧。

他沒有說話,她接著問,淩陽,你愛我嗎。

他想了想,愛。

她笑了,眼角眉梢有點諷刺地看著他,那你愛她嗎?

他這次沒有猶豫,愛。

她像是更高興的笑出聲來,一雙桃花眼鎖著他,擡起高跟鞋的鞋跟,紅唇輕啟,湊近他的耳畔,驀地想起年少時每次接近他的耳垂就臉紅的他,呵氣如蘭。

聲音輕緩,溫柔卻殘忍,她說。

愛你媽了個逼。

說完高跟鞋踏在大理石地板上發出清脆聲響,頭也不回的離去。

她抿了抿嘴唇,忽然叫了一聲,“師傅!”

又是個紅燈正打拍子的師傅嚇了一跳,回頭看她,她勾起笑容,努力和藹可親,“師傅,我好看嗎?”

師傅用見了鬼一樣的眼神看她,半晌聽見後面車鳴笛,轉過頭趕緊開車,結結巴巴說,“好,好看。”

她吹了聲口哨,看向窗外,“是吧,我也覺得我挺好看的。”

師傅一腳油門踩出去,恨不得下一秒就把她送到目的地。

周圍風景開始加速倒退,她笑著想,再好看的臉,看得久了,也得有更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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