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離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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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正值十二月中旬,這幾天,東京就飄起了白色的雪花。我記得我初中時認識一長得還算不錯的男孩兒,我不記得他叫什麽,家住在哪裏,只記得他下雪天特別不愛撐傘。每次他頭上,圍巾上,尼大衣上都沾著白色的雪花,然後,有一天我就問他幹嘛下雪天不撐傘,他說泡妞的時候可以自稱是從天而降的雪天使。其實,當時我挺想告訴他這一點都不好笑,也不浪漫,但是,我始終沒有告訴他。
此時的我正抱著一個包裹,在快遞公司投遞。櫃臺小姐把快遞單遞了過來,我順手執起了筆,洋洋灑灑的寫下了那個我倒著都能背的地址,然後將投遞結束。投遞結束後,我便去了車站,乘上臨海線,回禦臺場的家。
快到年末了,作為主編大人的宮本先生很忙,這幾天他一直都在公司加班,下了班還在家繼續工作,以至於我沒好意思去打擾他。
回到禦臺場的時候,我去7-11買了盒便當以及一貫碳酸飲料,然後沖回了我那個暖和的小家。業餘時間我基本上就是坐在筆記本電腦前瀏覽各種網站,找一些有趣的帖子看。
我有時想想,其實只要有錢拿,有個家,有二十四小時的空調,有電腦,有個愛我和我愛的男人,我就夠活了。人的貪欲一念生,然後一生追逐,或許等我八十歲的時候,我此時追求的某些東西,不過都是浮雲罷了。
唉,算了,還是等我八十歲的時候再說。
我喝了口水,吃了一塊壽司,然後檢查了一下電子郵箱。收件箱裏多了一封郵件,我打開一看,內容如下:
逗比,我今天飛日本,你到時候快來找我面基。
發件人是阿秋,發件日期是昨天晚上。
我嚇得嘴裏那口水差點噴出來,心想,這雲游四海的逗比阿秋居然游到日本來了。
我快速的敲擊著鍵盤,回覆者他的郵件。過了一分鐘,阿秋就讓我把我日本的手機號碼發給他,我照做了,然後那個逗比在下個五分鐘裏打通了我的電話。
“你怎麽跑到日本來了?”我盤著腿,嘴裏嚼著壽司,講話有點含糊不清。
“唉,還不是為了見你這個臭沒良心的!”阿秋在電話那頭扯著他的大嗓門叫。
“滾,聽你扯犢子。”我應著,嚼咀完嘴裏的那個加州卷,然後咽了下去,發出了比較不雅的聲音。
“哥今兒住在六本木這邊,明兒要去濱離宮啥啥庭院的,跟日本人講英語真是太蛋疼來了,所以你就來給我帶個路唄。”阿秋在電話那頭解釋道。
我嘴角抽搐,這阿秋想我是假,讓我去當他的免費導游才是真。
“有什麽好處?”吞了個加州卷的我覺得有些噎,便喝了口水,順了口氣。
“請你吃飯唄。”阿秋在電話那頭說著。
“成吧,下一站去哪兒?”我問著阿秋。
阿秋是個自助旅行家,三年前辭了自己那份精算師的高新工作,一個人背上個登山包,在中國各地逛了大半年。當然,我和他也是在旅途上認識的。
“準備回杭州。朝如青絲暮成雪嘛,游走了三年,難免起了鄉愁,該回去見見家鄉父老了。”說道這裏,阿秋的聲音便變小了,沒有了方才那麽的張揚。
“你這浪子是該回家了。”我簡單道。
阿秋和我同年,但在我眼裏,他就是個很瘋很敢闖很自我的人。他自由灑脫的好似一匹奔於溪澗的脫韁野馬,一旦朝準了一個方向,就不回頭。
“那明天在濱離宮見。”阿秋說著,聽筒裏還傳來了各種七七八八的聲音,我猜他肯定又在搗鼓他登山包裏的那些玩意兒了。
“好的。”我應著,然後等阿秋掛掉電話以後,我才放下了手中的電話。
我不是善於主動掛電話的人,以前剛和劉先生談戀愛的時候,要煲電話粥堡到深夜。每每劉先生都會叫我先掛電話,可是我總會回絕,讓他先掛,而我自己聽著節奏單調的忙音。後來,每次約會回到家,他都會叫我先上樓,可是我總會回絕,讓他先走,而我目視著他開車離開我住的小區。最後,劉先生再也沒有回頭,在各大熒幕上摟著別的女人,談著我不知道的事,而我成了一個捧著零食,喝著汽水,窩在沙發裏,看著有關他的采訪和報道的大齡剩女。
我起身,給自己倒了一杯開水,然後掀開床簾,看了看窗外的雪。
東京的雪越下越大,根本沒有停歇的意思。
我本身是江南人,冬天的時候極少看到雪,小時候覺得能看到雪是件很稀奇的事兒,可現在見慣了大雪,心情也沒那麽亢奮了。
我以前很幼稚,為了一點小事就和初戀男友分了手,甚至如今我已經忘了自己為什麽會喜歡上他,到底欣賞他哪一點。但我記得最深刻的是,高中時期,那個男孩兒在大雪天,下了晚自習,用身體為我擋住迎面而來的風雪,把我的手插進他的口袋裏,陪我走回家。
年紀大了,淚點和笑點都變得很高,許多事情都沒辦法再打動我,可當我想起年輕時的那些小事,又想哭又想笑。
其實那個男孩兒還算喜歡我,我也喜歡他,可是當時就為了點事兒分開了,如今孤身一人的我想想,當時為何不咽下那口氣,非要跟他爭個你死我活,兩敗俱傷。
但是,我真的重返過去,我還是不會和他在一起,因為我已經不那麽愛他了。
天知道,我現在又在說些什麽。
02
兩年前,我和劉先生分手後,我先是在家頹廢了一段時間,後來,收拾好了感情,辭去時裝雜志編輯的工作。當時我覺得我那個心理狀態根本沒辦法馬上投身到新工作去。於是,我買了個登山包,背上我那只蒙了灰的尼康,在網上找了個青年自助旅行團,往西部那邊跑了一遭。
那個青年自助旅行團是一群剛畢業的大學生發起的,說實話,在那個團裏我算是個獨行的老人,況且人家還是一群同學,團裏真正能和我聊到一塊兒的人很少。
旅途當中,我主要就一個人坐在車子的後排,帶個耳機聽聽歌,看看視頻或者看看我隨手帶的幾本書。
那時候,沈浸於情傷,難以自拔的我幹脆就讀上了詩集,最喜歡的當然是普希金。瘋的時候幹脆和北方大老爺們兒一樣喝上一口燕京,然後在房間裏轉著圈,嘴裏大聲的念著那些美妙的詩句。
好吧,當時我就像個瘋子,我承認。
有一天,作為瘋子的我,遇到了另一個瘋子,叫阿秋。
我忘了阿秋的真名叫什麽了,貌似姓陸,那會阿秋得了鼻炎,在車上打噴嚏,於是團裏的小姑娘就給他取了個叫阿秋的名兒。當時我們的車從昆明往大理開,獨行的阿秋就像搭個順風車去大理,後來幹脆就入了夥,跟我們一群人在大中國慢慢逛。
第一次見阿秋的時候,他穿著一件白體恤,牛仔褲,整一人看上去就是街邊賣烤串的小青年,後來他告訴我他原來是幹精算那行的,說實話我還真是嚇了一跳。
因為我真的很難把這麽一個屌絲男青年和那種西裝革履,出入高級辦公室的精算師聯系到一塊。
阿秋是個話嘮,是那種可以煽動氣氛的活躍分子,還是眾人的笑料,以至於一天之內,他就勾搭上全車除我以外的妹子們,甚至還調戲了幾個比較單純可愛的妹子。反正,在我眼裏他就是個油嘴滑舌,甚至嘴有點賤的輕浮男子。後來,他見我一個人窩在後面,就背著他那個包坐到我身邊來,準備搭訕我。那會我也沒理他,把耳機裏的音樂開到最大,自顧自的看著窗外的景色,隨便他在我身邊唧唧歪歪,介紹一大堆。
03
我和阿秋第一次認真交談是在大理的青年旅社。當時和我們一團的大學生們玩的比較瘋,我是個比較喜靜,不愛鬧騰的人,於是一個人坐在旅舍的院子裏烤火看書。
當時是凜冬,即便是坐落在祖國南部的春城,夜裏也有些冷。我翻了幾頁書,然後搓了搓凍僵的手,把手伸到篝火邊,取暖。阿秋突然就從旅舍裏出來了,嘴裏叼著根煙,過了件黑色的棉襖,坐在我的身邊。
之前,在我眼裏,阿秋就是樂呵樂呵,就算別人跟他開很過分的玩笑,他都可以一笑而過的二逼青年,可那時候,我卻覺得眼前的阿秋有點落寞。
阿秋剪著一頭碎發,黑色棉襖裏套著一件白色的T恤,穿著一條黑色休閑褲,腳上踏著一雙紐巴倫,手裏拿著最多的就是香煙。
阿秋的個子很高,一米八的樣子,他如果不說自己是杭州人,我還以為他是北方人。
“怎麽出來了?”我和阿秋的第一次對話是從我這句不冷不熱的問候開始的。
“小朋友喝的太瘋了,叔叔我喝高了,會出事的。”阿秋吸了一口煙,笑著道。
當時我聽到他這麽一句,我就覺得這個男人一定是個自戀狂。他看到我手裏捧著的是王海桑的《我是你流浪過的一個地方》,便欣然一笑。
阿秋雖然看上去和蠢,智商捉急,但人家好歹是考上精算師的人物,肚子裏的墨水多的很。
“王海桑他的詩很美。”阿秋說完,又吸了一口煙。
怎麽說呢,阿秋在我眼前的形象一直是個歡脫的,腦子轉不過彎來的逗比,可那天,星空之下,篝火旁邊,我突然覺得安安靜靜,低頭抽煙的阿秋其實挺迷人的。
“恩,是的。”我應著。
我周遭的人很少有人讀詩集,別說王海桑了,連讀普希金的人都很少。可是,阿秋和我一樣,愛極了那些簡單,卻宛若春風入懷的優美詩句。
“我特別喜歡。”阿秋喃喃道。
聞言,我幹脆把那本書遞給了他,然後說:“喏,拿去讀吧。”
我說完,阿秋掐滅了他手裏的煙,翻開了幾頁,沒有默聲閱讀,而是張開嘴,用那口帶著糯糯軟軟的吳音的普通話,隨口念了一段,亦是令我動容那幾句。
詩句如下:
我的心無法安慰/我的心需要忘記/所以我要到一個很遠很遠的地方/去忘記一個人/去忘記一些事/然後回來,以雙手進入生活。
阿秋念完,他便嘆口氣,銜接道:“所以我來大理。”
“啊?”我煞風景的阿了一句。
阿秋見我一驚,便噗嗤一笑,吸了吸快要流出來的鼻子,整個人縮緊了棉襖裏,難看的像個小老頭。
“沒什麽,哥要凍成狗了,快進屋吧!”
阿秋嬉皮笑臉搓著雙手,邁著可笑的企鵝步,然後喚著我快進屋。
和阿秋的關系變熟後,我覺得阿秋是個很厲害的人,因為他善於隱藏自己的情緒,說直白點,阿秋是個會笑著流淚的人。阿秋絕對不是一個沒有故事的人,反而,我覺得他渾身上下都是故事,但是,我不問,他就不會說,我問了,他還是不會說,就算說,也是真假參半。
後來我問他,人為什麽喜歡說謊,他說,說謊虛構大概是一種生存本能,也算是種自我保護。他還說,蔻蔻,等我再經歷些事情的時候,我會發現我越來越不喜歡傾訴,反而趨於當一個傾聽者。於是,我再問他,如果有一天,我想傾訴了怎麽辦。他當時就拍著胸脯,驕傲的不行,跟我說著,去杭州找他。
後來,我們離開了大理,團隊裏有些已經發展成小情侶或者小基佬的人離開了隊伍,往他們自己向往的城市去,有的南征,有的北下,而我和阿秋執意向西。團隊的大巴車是往北開的,而阿秋的目的地是西藏,於是,我和阿秋只好下車。其實,我本來可以不用趟阿秋的渾水,但是,我不知道我向往哪裏,而且阿秋也是個特別有意思的人,於是我就覺得跟著他。
當時我跟他在公路上一邊找順風車,一邊抽煙。冬天,公路上的風很大,我跟阿秋兩個人就背著個包,縮在棉襖裏,他還笑稱我和他狼狽的就像城市街頭等著給人家砌墻,通下水道的農民工。
“為什麽要去西藏?”在我眼裏,談起西藏,體質虛弱的我的腦海裏只有,高原反應這四個大字。
阿秋很沒素質的把煙頭丟在了地上,然後踩滅,問著:“蔻蔻,你有信仰嗎?”
“沒有,我不拜諸佛,不信鬼神,只相信科學。”
說實話,我這是從小就被荼毒的。
“我的工作很好,一個月可以掙很多錢。可是,當我掙了很多錢,有了香車寶馬,有了美女環繞,我卻開心不起來,生活找不到目標。我想了很久,某天我一拍大腿,才發現我是沒有信仰,沒有信仰的我如此的蒼白單薄。於是,我辭了職,一個人在這大千世界游蕩,我想找到我的信仰。我看了耶穌,聽了唱詩班的演奏,看了佛祖,接受各大寺廟的熏煙的洗禮,亦看了真主,結交了穆斯林的朋友。可是,我覺得這些不是我心目中所追求的信仰。”
“所以呢?”我深吸了一口煙,然後跟阿秋一樣沒素質的把煙頭踩滅。
“六根未凈的我想去趟西藏,找找我的信仰。找得到,那最好,找不到,我就滾回紅塵,再去修煉一番。”阿秋說著。
“你要是在西藏剃度什麽的,我可不陪你。”
“剃度什麽的還是算了吧。”阿秋說著,甩了甩他那頭引以為傲的秀發。
某天那貨還大言不慚的跟我說,某牌洗發露讓他去拍廣告。
見過自戀的,沒見過天天把自戀掛在嘴上的。
“哈哈哈哈,你個逗比。”我笑著,捏了捏阿秋的臉,只道:
“你知不知道你這麽萌的一張臉,正正經經的說這些話的時候,就特別好笑。”
“媽蛋,蔻蔻,你個神經病,人家和你說正經的!”阿秋怒道。
後來,我跟他幹脆站在公路上互相吐槽。
阿秋和我聊得很投機,他的話總能說進我的心坎裏,而我也能讀懂他到底咋想什麽。有人就問我了,你為啥不和阿秋在一起呢?我答:
有些人,這輩子只適合當朋友,不適合當戀人。
作者有話要說: 嚕啦啦啦,阿秋就是個大逗比~~~~求收藏求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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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算了,還是等我八十歲的時候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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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比,我今天飛日本,你到時候快來找我面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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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速的敲擊著鍵盤,回覆者他的郵件。過了一分鐘,阿秋就讓我把我日本的手機號碼發給他,我照做了,然後那個逗比在下個五分鐘裏打通了我的電話。
“你怎麽跑到日本來了?”我盤著腿,嘴裏嚼著壽司,講話有點含糊不清。
“唉,還不是為了見你這個臭沒良心的!”阿秋在電話那頭扯著他的大嗓門叫。
“滾,聽你扯犢子。”我應著,嚼咀完嘴裏的那個加州卷,然後咽了下去,發出了比較不雅的聲音。
“哥今兒住在六本木這邊,明兒要去濱離宮啥啥庭院的,跟日本人講英語真是太蛋疼來了,所以你就來給我帶個路唄。”阿秋在電話那頭解釋道。
我嘴角抽搐,這阿秋想我是假,讓我去當他的免費導游才是真。
“有什麽好處?”吞了個加州卷的我覺得有些噎,便喝了口水,順了口氣。
“請你吃飯唄。”阿秋在電話那頭說著。
“成吧,下一站去哪兒?”我問著阿秋。
阿秋是個自助旅行家,三年前辭了自己那份精算師的高新工作,一個人背上個登山包,在中國各地逛了大半年。當然,我和他也是在旅途上認識的。
“準備回杭州。朝如青絲暮成雪嘛,游走了三年,難免起了鄉愁,該回去見見家鄉父老了。”說道這裏,阿秋的聲音便變小了,沒有了方才那麽的張揚。
“你這浪子是該回家了。”我簡單道。
阿秋和我同年,但在我眼裏,他就是個很瘋很敢闖很自我的人。他自由灑脫的好似一匹奔於溪澗的脫韁野馬,一旦朝準了一個方向,就不回頭。
“那明天在濱離宮見。”阿秋說著,聽筒裏還傳來了各種七七八八的聲音,我猜他肯定又在搗鼓他登山包裏的那些玩意兒了。
“好的。”我應著,然後等阿秋掛掉電話以後,我才放下了手中的電話。
我不是善於主動掛電話的人,以前剛和劉先生談戀愛的時候,要煲電話粥堡到深夜。每每劉先生都會叫我先掛電話,可是我總會回絕,讓他先掛,而我自己聽著節奏單調的忙音。後來,每次約會回到家,他都會叫我先上樓,可是我總會回絕,讓他先走,而我目視著他開車離開我住的小區。最後,劉先生再也沒有回頭,在各大熒幕上摟著別的女人,談著我不知道的事,而我成了一個捧著零食,喝著汽水,窩在沙發裏,看著有關他的采訪和報道的大齡剩女。
我起身,給自己倒了一杯開水,然後掀開床簾,看了看窗外的雪。
東京的雪越下越大,根本沒有停歇的意思。
我本身是江南人,冬天的時候極少看到雪,小時候覺得能看到雪是件很稀奇的事兒,可現在見慣了大雪,心情也沒那麽亢奮了。
我以前很幼稚,為了一點小事就和初戀男友分了手,甚至如今我已經忘了自己為什麽會喜歡上他,到底欣賞他哪一點。但我記得最深刻的是,高中時期,那個男孩兒在大雪天,下了晚自習,用身體為我擋住迎面而來的風雪,把我的手插進他的口袋裏,陪我走回家。
年紀大了,淚點和笑點都變得很高,許多事情都沒辦法再打動我,可當我想起年輕時的那些小事,又想哭又想笑。
其實那個男孩兒還算喜歡我,我也喜歡他,可是當時就為了點事兒分開了,如今孤身一人的我想想,當時為何不咽下那口氣,非要跟他爭個你死我活,兩敗俱傷。
但是,我真的重返過去,我還是不會和他在一起,因為我已經不那麽愛他了。
天知道,我現在又在說些什麽。
02
兩年前,我和劉先生分手後,我先是在家頹廢了一段時間,後來,收拾好了感情,辭去時裝雜志編輯的工作。當時我覺得我那個心理狀態根本沒辦法馬上投身到新工作去。於是,我買了個登山包,背上我那只蒙了灰的尼康,在網上找了個青年自助旅行團,往西部那邊跑了一遭。
那個青年自助旅行團是一群剛畢業的大學生發起的,說實話,在那個團裏我算是個獨行的老人,況且人家還是一群同學,團裏真正能和我聊到一塊兒的人很少。
旅途當中,我主要就一個人坐在車子的後排,帶個耳機聽聽歌,看看視頻或者看看我隨手帶的幾本書。
那時候,沈浸於情傷,難以自拔的我幹脆就讀上了詩集,最喜歡的當然是普希金。瘋的時候幹脆和北方大老爺們兒一樣喝上一口燕京,然後在房間裏轉著圈,嘴裏大聲的念著那些美妙的詩句。
好吧,當時我就像個瘋子,我承認。
有一天,作為瘋子的我,遇到了另一個瘋子,叫阿秋。
我忘了阿秋的真名叫什麽了,貌似姓陸,那會阿秋得了鼻炎,在車上打噴嚏,於是團裏的小姑娘就給他取了個叫阿秋的名兒。當時我們的車從昆明往大理開,獨行的阿秋就像搭個順風車去大理,後來幹脆就入了夥,跟我們一群人在大中國慢慢逛。
第一次見阿秋的時候,他穿著一件白體恤,牛仔褲,整一人看上去就是街邊賣烤串的小青年,後來他告訴我他原來是幹精算那行的,說實話我還真是嚇了一跳。
因為我真的很難把這麽一個屌絲男青年和那種西裝革履,出入高級辦公室的精算師聯系到一塊。
阿秋是個話嘮,是那種可以煽動氣氛的活躍分子,還是眾人的笑料,以至於一天之內,他就勾搭上全車除我以外的妹子們,甚至還調戲了幾個比較單純可愛的妹子。反正,在我眼裏他就是個油嘴滑舌,甚至嘴有點賤的輕浮男子。後來,他見我一個人窩在後面,就背著他那個包坐到我身邊來,準備搭訕我。那會我也沒理他,把耳機裏的音樂開到最大,自顧自的看著窗外的景色,隨便他在我身邊唧唧歪歪,介紹一大堆。
03
我和阿秋第一次認真交談是在大理的青年旅社。當時和我們一團的大學生們玩的比較瘋,我是個比較喜靜,不愛鬧騰的人,於是一個人坐在旅舍的院子裏烤火看書。
當時是凜冬,即便是坐落在祖國南部的春城,夜裏也有些冷。我翻了幾頁書,然後搓了搓凍僵的手,把手伸到篝火邊,取暖。阿秋突然就從旅舍裏出來了,嘴裏叼著根煙,過了件黑色的棉襖,坐在我的身邊。
之前,在我眼裏,阿秋就是樂呵樂呵,就算別人跟他開很過分的玩笑,他都可以一笑而過的二逼青年,可那時候,我卻覺得眼前的阿秋有點落寞。
阿秋剪著一頭碎發,黑色棉襖裏套著一件白色的T恤,穿著一條黑色休閑褲,腳上踏著一雙紐巴倫,手裏拿著最多的就是香煙。
阿秋的個子很高,一米八的樣子,他如果不說自己是杭州人,我還以為他是北方人。
“怎麽出來了?”我和阿秋的第一次對話是從我這句不冷不熱的問候開始的。
“小朋友喝的太瘋了,叔叔我喝高了,會出事的。”阿秋吸了一口煙,笑著道。
當時我聽到他這麽一句,我就覺得這個男人一定是個自戀狂。他看到我手裏捧著的是王海桑的《我是你流浪過的一個地方》,便欣然一笑。
阿秋雖然看上去和蠢,智商捉急,但人家好歹是考上精算師的人物,肚子裏的墨水多的很。
“王海桑他的詩很美。”阿秋說完,又吸了一口煙。
怎麽說呢,阿秋在我眼前的形象一直是個歡脫的,腦子轉不過彎來的逗比,可那天,星空之下,篝火旁邊,我突然覺得安安靜靜,低頭抽煙的阿秋其實挺迷人的。
“恩,是的。”我應著。
我周遭的人很少有人讀詩集,別說王海桑了,連讀普希金的人都很少。可是,阿秋和我一樣,愛極了那些簡單,卻宛若春風入懷的優美詩句。
“我特別喜歡。”阿秋喃喃道。
聞言,我幹脆把那本書遞給了他,然後說:“喏,拿去讀吧。”
我說完,阿秋掐滅了他手裏的煙,翻開了幾頁,沒有默聲閱讀,而是張開嘴,用那口帶著糯糯軟軟的吳音的普通話,隨口念了一段,亦是令我動容那幾句。
詩句如下:
我的心無法安慰/我的心需要忘記/所以我要到一個很遠很遠的地方/去忘記一個人/去忘記一些事/然後回來,以雙手進入生活。
阿秋念完,他便嘆口氣,銜接道:“所以我來大理。”
“啊?”我煞風景的阿了一句。
阿秋見我一驚,便噗嗤一笑,吸了吸快要流出來的鼻子,整個人縮緊了棉襖裏,難看的像個小老頭。
“沒什麽,哥要凍成狗了,快進屋吧!”
阿秋嬉皮笑臉搓著雙手,邁著可笑的企鵝步,然後喚著我快進屋。
和阿秋的關系變熟後,我覺得阿秋是個很厲害的人,因為他善於隱藏自己的情緒,說直白點,阿秋是個會笑著流淚的人。阿秋絕對不是一個沒有故事的人,反而,我覺得他渾身上下都是故事,但是,我不問,他就不會說,我問了,他還是不會說,就算說,也是真假參半。
後來我問他,人為什麽喜歡說謊,他說,說謊虛構大概是一種生存本能,也算是種自我保護。他還說,蔻蔻,等我再經歷些事情的時候,我會發現我越來越不喜歡傾訴,反而趨於當一個傾聽者。於是,我再問他,如果有一天,我想傾訴了怎麽辦。他當時就拍著胸脯,驕傲的不行,跟我說著,去杭州找他。
後來,我們離開了大理,團隊裏有些已經發展成小情侶或者小基佬的人離開了隊伍,往他們自己向往的城市去,有的南征,有的北下,而我和阿秋執意向西。團隊的大巴車是往北開的,而阿秋的目的地是西藏,於是,我和阿秋只好下車。其實,我本來可以不用趟阿秋的渾水,但是,我不知道我向往哪裏,而且阿秋也是個特別有意思的人,於是我就覺得跟著他。
當時我跟他在公路上一邊找順風車,一邊抽煙。冬天,公路上的風很大,我跟阿秋兩個人就背著個包,縮在棉襖裏,他還笑稱我和他狼狽的就像城市街頭等著給人家砌墻,通下水道的農民工。
“為什麽要去西藏?”在我眼裏,談起西藏,體質虛弱的我的腦海裏只有,高原反應這四個大字。
阿秋很沒素質的把煙頭丟在了地上,然後踩滅,問著:“蔻蔻,你有信仰嗎?”
“沒有,我不拜諸佛,不信鬼神,只相信科學。”
說實話,我這是從小就被荼毒的。
“我的工作很好,一個月可以掙很多錢。可是,當我掙了很多錢,有了香車寶馬,有了美女環繞,我卻開心不起來,生活找不到目標。我想了很久,某天我一拍大腿,才發現我是沒有信仰,沒有信仰的我如此的蒼白單薄。於是,我辭了職,一個人在這大千世界游蕩,我想找到我的信仰。我看了耶穌,聽了唱詩班的演奏,看了佛祖,接受各大寺廟的熏煙的洗禮,亦看了真主,結交了穆斯林的朋友。可是,我覺得這些不是我心目中所追求的信仰。”
“所以呢?”我深吸了一口煙,然後跟阿秋一樣沒素質的把煙頭踩滅。
“六根未凈的我想去趟西藏,找找我的信仰。找得到,那最好,找不到,我就滾回紅塵,再去修煉一番。”阿秋說著。
“你要是在西藏剃度什麽的,我可不陪你。”
“剃度什麽的還是算了吧。”阿秋說著,甩了甩他那頭引以為傲的秀發。
某天那貨還大言不慚的跟我說,某牌洗發露讓他去拍廣告。
見過自戀的,沒見過天天把自戀掛在嘴上的。
“哈哈哈哈,你個逗比。”我笑著,捏了捏阿秋的臉,只道:
“你知不知道你這麽萌的一張臉,正正經經的說這些話的時候,就特別好笑。”
“媽蛋,蔻蔻,你個神經病,人家和你說正經的!”阿秋怒道。
後來,我跟他幹脆站在公路上互相吐槽。
阿秋和我聊得很投機,他的話總能說進我的心坎裏,而我也能讀懂他到底咋想什麽。有人就問我了,你為啥不和阿秋在一起呢?我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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