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離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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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離開大理以後,我和阿秋便乘車到了洱海。洱海在大理的郊區,開車過去差不多一個小時,途經大理機場。在去洱海的路上,阿庸連續打了三個電話給我,前兩個由於我在睡覺,沒有聽到,最後一個算是把我吵醒了。車子在路上顛簸,車內的夾雜著食物以及香料的味道,有些難聞。我稍稍打開了車窗,接聽了阿庸的電話。電話那頭的阿庸先是因為我不接她電話,浪費她話費而把我劈頭蓋臉的罵一頓,後來她帶來了一個驚天動地的大消息。
那天,我乘著破舊的車子,跟阿秋趕去洱海,而身處祖國東南的劉先生和粥粥在高級酒店大辦酒席,宴請親朋好友去參加他們的婚禮。我的請帖,劉先生忘了給我,我的酒水喜煙,我沒有討到。
“蔻蔻,你在聽嗎?”阿庸焦急的問著我。
當我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我沒有做聲,擡著首看著窗外初升的太陽,初升時的太陽的光應該是柔和的,可不知為什麽彼時的我卻覺得那光如此刺眼。
“恩,結婚就結婚了,跟我無關。”
“你這麽說,我就放心了。”阿庸嘆了口氣。
自從我離職以後,我和阿庸二喜她們的聯系雖然保持著,但不頻繁。阿庸她以為我還是沒放下劉先生的事,我假裝跟她說我放下了,但實際上我還是在意的。
“放心,我一個人活得挺開心。”我說著,便把阿秋那個逗比的身體擺正。
阿秋早就在我旁邊睡著了,還發出微微的鼾聲,最惡的是這個家夥的腦袋還靠在我的肩上。後來,我和阿庸交代了一下我的近況以及我在旅途上的所見所聞,作為處於工作周期中的阿庸狠狠的羨慕了我一番。
掛完電話的時候,順風車已經開到了洱海風景區。待司機伯伯把車子聽穩,我推了推阿秋,那家夥睡的跟死豬一般,於是,我便捏緊了他的鼻子,不讓他呼吸,他才驚醒。下了車,我便把鏡頭套上,然後把單反相機掛在脖子裏,跟著阿秋往洱海那邊走。身為自由旅行家的阿秋帶的東西很少,一個背包,幾身替換的衣服,以及錢包和手機。我問阿秋幹嘛不帶個相機,拍下沿途的風景,他就指了指他的腦袋,給我說,那些風景早就映在了他的腦子裏。
總之,阿秋就是個很有趣的男人,我也喜歡和這樣的男人交朋友。
洱海的湖水清澈見底,水呈湛藍色,好似頭頂碧澄澄的藍天,又似一塊落入群山間的無暇美玉。我們看見前方有一個旅行團,便偷偷跟著人家,算是蹭導游,蹭解說。後來,我們就不跟著那個旅行團了,兩個人犯了煙癮,就坐在湖邊抽香煙。當時在國內,我還是抽茶花煙,而阿秋則愛極了蘭州。
一開始我沒在意,後來才知道他和蘭州那個地方有著不解之緣。
阿秋和我看著平靜的湖面,相繼無言,後來還是受不住無聊的他先開了口,只道:
“蔻蔻,我好無聊,講過故事給我聽吧。”
“阿秋,你幾歲了?”我撇過頭去白了他一眼。
阿秋見我這副表情,便抽出了嘴裏的香煙,彈了彈煙灰,伸了個懶腰,只道:
“今年三歲半。”
等他說完,我又白了他一眼,腦子裏突然想起了最近看到的一個很火的故事,便幹脆把那個故事講給他聽了。
微風徐徐,吹打在我的臉上,原本如鏡,平靜如鏡的湖面泛起了漣漪。
“這故事是我從網上看來的。從前,有一對恩愛的情侶,彼此相愛,大學一起去美國的某個城市留學。很不辛,有一天他們被那個城市的一個殺人狂抓住了,成了殺人狂的犧牲品。他們兩個人被裝在機器上,只要一分鐘,位於他們腰部的尖刀就會撕裂他們的腹部,將他們同時殺死。那個殺人狂很變態,因為生還的方法只有一種,就是玩剪刀石頭布的游戲機,勝者生存,敗者死亡。於是,情侶決定一起摁拳,雙雙殉情。可是,最後男孩子除了剪刀,生還了,而女孩子出了布,被尖刀剖開了肚子,當場死亡。”
我簡單的概述了這個故事,而阿秋的臉色很難看,嘴角抽搐著,對我說:
“在這麽美好的洱海邊,你居然和我說這麽個故事。蔻蔻,你簡直就是個變態啊。”
“呵。”我冷笑一聲,聳肩攤手,然後抽出了嘴裏的香煙,問著阿秋:
“對於那對情侶,你怎麽看?”
“男孩為了救女孩,準備做自我犧牲,出了剪刀。可女孩偷偷使壞,想要活命,出了布,最後害人沒成,害死了自己。這是男孩對女孩的愛啊。”
“阿秋,你個男人真狹隘。”我道,然後繼續說:
“有可能女孩早就猜到男孩要自我犧牲,準備出剪刀,於是,她為了讓男孩活著,自己出了布,從而成全了男孩。”
“所以說,你覺得是在感情裏,女人比男人付出的多?”阿秋問著我。
話說,阿秋已經把這個問題上升到兩性感情付出的方面上來了。
阿秋這麽一問,我毫不猶豫的點了點頭。畢竟,我一向認為,在愛情中,女方的犧牲,容忍和付出,往往是男方想象不到的。自古以來都是“癡心女子負心漢”,再加上劉先生背叛我的事,我那種想法已經根深蒂固了。
“蔻蔻,非也,其實我剛剛還想到一種結局。女孩為了保命,自私的出了布,男孩知道女孩一定會出布,所以出了剪刀。”
聽到阿秋這麽說,我撓了撓有些發癢的頭皮,只道:“你這是在往最醜惡的方面去想。”
“在你眼裏愛情是什麽樣的,這個故事的結局就是什麽樣的。”阿秋道。
聽阿秋說了這麽一番話,我一驚,用讚許的眼光看這阿秋。阿秋見我好像很欽佩他,尾巴便翹到了天上去,然後吐了吐舌頭,跟我說:
“其實這故事我早就看過了。”
“那你幹嘛還裝一副沒聽過的樣子?”
我順手執起了一塊石子,往洱海擲去,濺起一個小小的水花。
“想聽聽看你的見解。”阿秋這麽說著,然後又是沒素質的隨地亂扔煙頭,將其踩滅。
我淡淡的笑了兩聲,看著眼前偌大的洱海,感嘆道:
“你瞧瞧,即便你我社會地位極高,錢賺的再多,在這山水之下,洱海之畔,我們不過都是渺小脆弱的草芥。”
“那是自然。以前,我坐在辦公室裏,天天和金錢打交道。可是,其實那些不過是過眼雲煙。”阿秋說著,翹起了二郎腿,然後又道:
“在這個社會裏,想要生活便要有錢。可是,我覺得,錢不在於多,夠花就行。”
“你這算是看破紅塵了,我覺得去了西藏,佛祖肯定會收你。”
我調侃著阿秋,可是阿秋沒有像平時那樣嬉皮笑臉的吐槽我,而是搖了搖頭,喃喃道:
“不,不,我六根尚未清凈。”
後來,我沒有再追問下去,我想阿秋這個人,如果想傾訴,那他肯定會自己主動找我,然後傾訴一切。
再後來,我和阿秋隨便找了個飯館吃飯,老板是個健談的白族人。最後,結束洱海之行的我們又搭順風車去了麗江。
02
我們到麗江古鎮的時候已經是傍晚,天還下著淅淅瀝瀝的小雨。正值一月份,還沒到過年的時候,是麗江的旅游淡季。我和阿秋把房間打理好後,便背著包去鎮上的小飯館吃飯,吃的都是辛辣的納西菜。由於我和阿秋是是不善於吃辣的江浙人,全程我和他都是流著眼淚和鼻涕吃完的,頗為滑稽。吃完晚飯,我們沒有立刻回客棧,而是在麗江古城的老街上瞎逛,買買路邊小吃,拍拍夜景。
後來,我們就鉆進了傳說中的麗江古城酒吧一條街,找了間火塘酒吧坐下。當酒吧的小哥兒把價目單遞給我們時,我掃了一下價目單,說真的,我被各類酒水的價格嚇到了,最後隨便點了兩瓶銳澳雞尾酒。本來我和阿秋就打算小酌一杯,然後就回客棧休息,誰知道阿秋一進酒吧,就開始微信搖一搖了。手機的提示音不斷的響起,阿秋見著漂亮妹子就加人家,然後開始跟人家聊騷。
坐在我身邊的是一對男女,男人穿著幹凈休閑裝,女人一頭烏黑發亮的長發,穿著碎花小洋裙,我想這大概是一對出來旅游的情侶。阿秋跟人家聊騷聊的氣勁,我便一邊飲酒一邊聽著隔壁那對男女的對話。我一開始以為他們是情侶,言語之間,才知道那男的和那女的是剛剛才認識的。三言兩語後,那男人便把身上的皮衣披在了那女人的身上,拉著那女人的手,走出了酒吧,消失在燈火之中。
我當時就那個震驚,阿秋看到我一臉驚愕便喝了一口酒,然後嘲諷道:
“麗江是中國首屈一指的約炮聖地,沒什麽奇怪的。”
“呵。”我冷笑一聲。
我並不排斥床伴這樣的關系,但是對於一夜激情,天亮分手這種事我始終是接受不了的。一來,我不是一個喜歡刺激的人,二來,我不願意讓一個我不信任,甚至不知道對方任何信息的人觸摸我。阿秋握緊了手中的酒瓶,看著酒吧裏來來往往的人,只道:
“別這麽古板嘛,每個人都有權利追求自己的快樂。”
“至少我懂什麽叫慎獨。”我反駁道,然後提起酒瓶,猛地喝了一口酒。
我絕非聖賢之人,但我也絕非作踐自己,不自尊自愛之人。
“話是這麽說沒錯,但正所謂,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阿秋解釋道,然後眼光落在了一個坐在角落,手裏捧著本書,穿著格子雪紡裙,黑色雪地靴的文藝女青年。
之前,阿秋和我形容過他喜歡的女孩類型,大抵就是辛棄疾的《青玉案元夕》裏,那種坐在燈火闌珊處,獨自倚欄憑風,耐得住寂寞的貌美佳人。
我看了看那坐在角落裏的那個女子,心想,看來那女子就是阿秋的款。
果不其然,阿秋放下了手裏的酒瓶,用眼神示意我,離開了坐位,歡快的走到人家姑娘那邊去,跟她搭訕。其間,我掃了那邊幾眼,由於酒吧的燈光過於昏暗,再加上我是個近視眼,以至於我看不見阿秋和那女子的表情。沒過十分鐘,阿秋便垂頭喪氣的回來裏,嘴裏還暗暗咒罵著。
我見他蹙著眉,一臉布滿的樣子,便問:“怎麽,不是你的菜?”
“長相五分也就算了,表面是個文藝清高的女青年,實際就是個思維混亂的摳腳女漢。”阿秋說完,便扶了扶額,隨即大口飲了一口酒。
“怎麽說?”我瞥了那女子一眼,只見又有一個男人跟阿秋一樣,屁顛屁顛的走上去跟她搭訕了。
“我看她在讀普希金的詩集,普希金又正好是我最喜歡的詩人,就跟她開始攀談。想著能不能從普希金的詩集,把她騙到手。可誰知道,她連普希金的全名是亞歷山大。謝爾蓋亞維奇。普希金都說不清楚,我想那就算了,畢竟老毛子的名字難念。後來,我再和她說起當年普希金和丹特士的決鬥,她渾然不知。”
阿秋說道這裏,氣不打一處來,然後把酒瓶重重的放在桌子上,長嘆了一口氣,只道:
“唉,算了,與其找人約,炮,不如你這個大齡女青年來得舒暢。”
“阿秋先生,我是該生氣還是該慶幸呢?”我問著阿秋,臉色陰沈的阿秋突然噗嗤一笑,然後撓了撓頭,對我說:
“蔻蔻,你不覺得你冷靜的讓男人覺得不可高攀嘛?”
“是嗎?”我喃喃道。
腦海裏想著的是那樣我捉劉先生和粥粥的奸,劉先生用力的搖著我的身體,問著我為什麽不可能像一個嬌弱的女孩子一樣去討好他,去誇讚他。我一直明白這是我的問題所在,可是,就像凱莉說的,總有人會欣賞繭形大衣的美的,總有人會欣賞我的冷靜的,而我就在原地等那個人來。
“我知道,你不是隨隨便便的女孩子。蔻蔻,這樣很好,繼續保持。”
方才指出我的脾性過於高貴冷艷的阿秋,突然又誇讚我自律矜持,還叫我繼續保持。我點了點頭,想到他剛剛和那女子搭訕時,說起普希金,便問著:
“你也喜歡普希金?”
“對啊,最喜歡《我曾經愛過你》。”阿秋說著,用手轉著手裏的那個空酒瓶。
當我在大理的青年旅社,坐在篝火邊看王海桑的詩集時,我覺得當時坐在我身邊的阿秋是落寞的,而那一刻,當阿秋說完普希金的時候,他的眼裏的黯淡,我一覽無餘。
阿秋平日裏是個嘻嘻哈哈,不修邊幅,痛快吃肉痛快喝酒,痛快找別的女人一夜共赴雲雨的男人,但實際上,這阿秋一旦動了情,比任何人都陷得深。
“如果當時普希金不為了娜塔莉亞和丹特士決鬥,那他應該能寫出更多的詩,讓我們這些後人品讀。如果我是普希金,作為一個只會寫詩寫詞,手無縛雞之力的文人,我才不會為了一個出軌的娜塔莉亞和丹特士絕鬥。”
阿秋解釋完,我沒有說話,只是輕微的搖了搖頭,便是不讚同。
03
飲完了一瓶酒,我和阿秋便立刻了火塘酒吧,踩著古鎮街上的青石瓦礫,在夜色之中,慢慢踱回了客棧。回到客棧已經是晚上十點,我和阿秋開了一間標間,阿秋去洗澡,我便盤著腿坐在自己的床上看電視。
隨便按了按遙控器,我便看到電視臺正在重播今天的娛樂節目。今天劉先生和粥粥大婚,是娛樂新聞的頭條,恰好那個娛樂節目有記者去現場采訪了,還拍了錄像,我便抱了個枕頭,看著那則報道。
今天,作為新娘的粥粥很美,穿著白色的婚紗,頭上戴著蕾絲白紗,站在劉先生的右邊,挽著劉先生的手,幸福的笑著。聽記者說,她身上那件收腰魚尾小拖尾的婚紗是王薇薇的,十分昂貴。劉先生亦是十分帥氣,往常塌下來的劉海被梳到了一邊,西裝革履,筆挺的站在粥粥的旁邊。
看到這裏,孤身在麗江的我漂泊的我,喉頭一酸,但一想到還有阿秋那個逗比在,我就努力忍著,不讓自己哭。也不知道那個電視臺的攝影師跟我作對還是什麽,攝像機的機位放在了一個不錯的觀禮位置,在那個位置上可以清楚的拍到兩個人的表情,交換戒指到最後擁吻的過程。神父念著祝詞,然後問著劉先生和粥粥願不願意的時候,他們都毫不猶豫的說願意。
如果可以,我真想跑進電視機裏,推開大門,當著所有人的面說我不同意,然後拉著劉先生走。可是此時,我一個人在雲南流浪,而且如果我真的去拉劉先生,他也不會跟我走。
等阿秋洗完澡的時候,那個娛樂節目早就結束,而我依舊抱著枕頭,坐在電視機前,盯著電視機木木的發呆。
劉先生和粥粥結婚了,劉先生是有夫之婦了,可是,他的妻子,陪他走完後半生的人,不是我。
我明明想哭,卻對所有人都笑著,最後變成了一個表情猙獰的可笑的小醜。
“蔻蔻,去洗澡吧。”穿著睡衣的阿秋用毛巾擦著他的濕漉漉的頭發,然後喚著我。
他見我楞楞的盯著電視,不動也不會打他,便走到我身邊,戳了戳我的腦袋,看看我還有沒有反應。
我轉頭看著他,他似乎看到了我眼眶裏的淚,便往後一退,只道:
“草,你眼睛怎麽紅的跟兔子似的!我對你可什麽都沒做過!”
我吸了吸鼻子,抹了抹眼睛,笑著道:“剛剛眼睛裏飛進了一只蟲子。”
說完,我立刻從包裏取出了自己的東西,往衛生間沖。快速將衛生間的門反鎖,忍到極限的我終究是不爭氣的哭了。我打開了花灑,生怕自己的嗚咽聲被阿秋聽去。看到鏡子裏那個全身發抖,哭到眼睛紅腫,頭發亂糟糟的自己,我捂著自己的眼睛,長呼一口氣,身子貼在門背上,慢慢蹲了下去。
我絕非無病呻吟之人,可我還沒有到那種說放手就放手,說不愛就不愛的程度。
我恨,我累,我的感情王國分崩離析,於是,毫無頭緒,驚慌失措的我做了個逃兵。可是,我發現,其實我根本逃不出這一片灰色的陰霾,游不出這個無底的漩渦。
作者有話要說: 噗哈哈哈,阿秋就是個逗比~~~話說,求評論求收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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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大理以後,我和阿秋便乘車到了洱海。洱海在大理的郊區,開車過去差不多一個小時,途經大理機場。在去洱海的路上,阿庸連續打了三個電話給我,前兩個由於我在睡覺,沒有聽到,最後一個算是把我吵醒了。車子在路上顛簸,車內的夾雜著食物以及香料的味道,有些難聞。我稍稍打開了車窗,接聽了阿庸的電話。電話那頭的阿庸先是因為我不接她電話,浪費她話費而把我劈頭蓋臉的罵一頓,後來她帶來了一個驚天動地的大消息。
那天,我乘著破舊的車子,跟阿秋趕去洱海,而身處祖國東南的劉先生和粥粥在高級酒店大辦酒席,宴請親朋好友去參加他們的婚禮。我的請帖,劉先生忘了給我,我的酒水喜煙,我沒有討到。
“蔻蔻,你在聽嗎?”阿庸焦急的問著我。
當我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我沒有做聲,擡著首看著窗外初升的太陽,初升時的太陽的光應該是柔和的,可不知為什麽彼時的我卻覺得那光如此刺眼。
“恩,結婚就結婚了,跟我無關。”
“你這麽說,我就放心了。”阿庸嘆了口氣。
自從我離職以後,我和阿庸二喜她們的聯系雖然保持著,但不頻繁。阿庸她以為我還是沒放下劉先生的事,我假裝跟她說我放下了,但實際上我還是在意的。
“放心,我一個人活得挺開心。”我說著,便把阿秋那個逗比的身體擺正。
阿秋早就在我旁邊睡著了,還發出微微的鼾聲,最惡的是這個家夥的腦袋還靠在我的肩上。後來,我和阿庸交代了一下我的近況以及我在旅途上的所見所聞,作為處於工作周期中的阿庸狠狠的羨慕了我一番。
掛完電話的時候,順風車已經開到了洱海風景區。待司機伯伯把車子聽穩,我推了推阿秋,那家夥睡的跟死豬一般,於是,我便捏緊了他的鼻子,不讓他呼吸,他才驚醒。下了車,我便把鏡頭套上,然後把單反相機掛在脖子裏,跟著阿秋往洱海那邊走。身為自由旅行家的阿秋帶的東西很少,一個背包,幾身替換的衣服,以及錢包和手機。我問阿秋幹嘛不帶個相機,拍下沿途的風景,他就指了指他的腦袋,給我說,那些風景早就映在了他的腦子裏。
總之,阿秋就是個很有趣的男人,我也喜歡和這樣的男人交朋友。
洱海的湖水清澈見底,水呈湛藍色,好似頭頂碧澄澄的藍天,又似一塊落入群山間的無暇美玉。我們看見前方有一個旅行團,便偷偷跟著人家,算是蹭導游,蹭解說。後來,我們就不跟著那個旅行團了,兩個人犯了煙癮,就坐在湖邊抽香煙。當時在國內,我還是抽茶花煙,而阿秋則愛極了蘭州。
一開始我沒在意,後來才知道他和蘭州那個地方有著不解之緣。
阿秋和我看著平靜的湖面,相繼無言,後來還是受不住無聊的他先開了口,只道:
“蔻蔻,我好無聊,講過故事給我聽吧。”
“阿秋,你幾歲了?”我撇過頭去白了他一眼。
阿秋見我這副表情,便抽出了嘴裏的香煙,彈了彈煙灰,伸了個懶腰,只道:
“今年三歲半。”
等他說完,我又白了他一眼,腦子裏突然想起了最近看到的一個很火的故事,便幹脆把那個故事講給他聽了。
微風徐徐,吹打在我的臉上,原本如鏡,平靜如鏡的湖面泛起了漣漪。
“這故事是我從網上看來的。從前,有一對恩愛的情侶,彼此相愛,大學一起去美國的某個城市留學。很不辛,有一天他們被那個城市的一個殺人狂抓住了,成了殺人狂的犧牲品。他們兩個人被裝在機器上,只要一分鐘,位於他們腰部的尖刀就會撕裂他們的腹部,將他們同時殺死。那個殺人狂很變態,因為生還的方法只有一種,就是玩剪刀石頭布的游戲機,勝者生存,敗者死亡。於是,情侶決定一起摁拳,雙雙殉情。可是,最後男孩子除了剪刀,生還了,而女孩子出了布,被尖刀剖開了肚子,當場死亡。”
我簡單的概述了這個故事,而阿秋的臉色很難看,嘴角抽搐著,對我說:
“在這麽美好的洱海邊,你居然和我說這麽個故事。蔻蔻,你簡直就是個變態啊。”
“呵。”我冷笑一聲,聳肩攤手,然後抽出了嘴裏的香煙,問著阿秋:
“對於那對情侶,你怎麽看?”
“男孩為了救女孩,準備做自我犧牲,出了剪刀。可女孩偷偷使壞,想要活命,出了布,最後害人沒成,害死了自己。這是男孩對女孩的愛啊。”
“阿秋,你個男人真狹隘。”我道,然後繼續說:
“有可能女孩早就猜到男孩要自我犧牲,準備出剪刀,於是,她為了讓男孩活著,自己出了布,從而成全了男孩。”
“所以說,你覺得是在感情裏,女人比男人付出的多?”阿秋問著我。
話說,阿秋已經把這個問題上升到兩性感情付出的方面上來了。
阿秋這麽一問,我毫不猶豫的點了點頭。畢竟,我一向認為,在愛情中,女方的犧牲,容忍和付出,往往是男方想象不到的。自古以來都是“癡心女子負心漢”,再加上劉先生背叛我的事,我那種想法已經根深蒂固了。
“蔻蔻,非也,其實我剛剛還想到一種結局。女孩為了保命,自私的出了布,男孩知道女孩一定會出布,所以出了剪刀。”
聽到阿秋這麽說,我撓了撓有些發癢的頭皮,只道:“你這是在往最醜惡的方面去想。”
“在你眼裏愛情是什麽樣的,這個故事的結局就是什麽樣的。”阿秋道。
聽阿秋說了這麽一番話,我一驚,用讚許的眼光看這阿秋。阿秋見我好像很欽佩他,尾巴便翹到了天上去,然後吐了吐舌頭,跟我說:
“其實這故事我早就看過了。”
“那你幹嘛還裝一副沒聽過的樣子?”
我順手執起了一塊石子,往洱海擲去,濺起一個小小的水花。
“想聽聽看你的見解。”阿秋這麽說著,然後又是沒素質的隨地亂扔煙頭,將其踩滅。
我淡淡的笑了兩聲,看著眼前偌大的洱海,感嘆道:
“你瞧瞧,即便你我社會地位極高,錢賺的再多,在這山水之下,洱海之畔,我們不過都是渺小脆弱的草芥。”
“那是自然。以前,我坐在辦公室裏,天天和金錢打交道。可是,其實那些不過是過眼雲煙。”阿秋說著,翹起了二郎腿,然後又道:
“在這個社會裏,想要生活便要有錢。可是,我覺得,錢不在於多,夠花就行。”
“你這算是看破紅塵了,我覺得去了西藏,佛祖肯定會收你。”
我調侃著阿秋,可是阿秋沒有像平時那樣嬉皮笑臉的吐槽我,而是搖了搖頭,喃喃道:
“不,不,我六根尚未清凈。”
後來,我沒有再追問下去,我想阿秋這個人,如果想傾訴,那他肯定會自己主動找我,然後傾訴一切。
再後來,我和阿秋隨便找了個飯館吃飯,老板是個健談的白族人。最後,結束洱海之行的我們又搭順風車去了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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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到麗江古鎮的時候已經是傍晚,天還下著淅淅瀝瀝的小雨。正值一月份,還沒到過年的時候,是麗江的旅游淡季。我和阿秋把房間打理好後,便背著包去鎮上的小飯館吃飯,吃的都是辛辣的納西菜。由於我和阿秋是是不善於吃辣的江浙人,全程我和他都是流著眼淚和鼻涕吃完的,頗為滑稽。吃完晚飯,我們沒有立刻回客棧,而是在麗江古城的老街上瞎逛,買買路邊小吃,拍拍夜景。
後來,我們就鉆進了傳說中的麗江古城酒吧一條街,找了間火塘酒吧坐下。當酒吧的小哥兒把價目單遞給我們時,我掃了一下價目單,說真的,我被各類酒水的價格嚇到了,最後隨便點了兩瓶銳澳雞尾酒。本來我和阿秋就打算小酌一杯,然後就回客棧休息,誰知道阿秋一進酒吧,就開始微信搖一搖了。手機的提示音不斷的響起,阿秋見著漂亮妹子就加人家,然後開始跟人家聊騷。
坐在我身邊的是一對男女,男人穿著幹凈休閑裝,女人一頭烏黑發亮的長發,穿著碎花小洋裙,我想這大概是一對出來旅游的情侶。阿秋跟人家聊騷聊的氣勁,我便一邊飲酒一邊聽著隔壁那對男女的對話。我一開始以為他們是情侶,言語之間,才知道那男的和那女的是剛剛才認識的。三言兩語後,那男人便把身上的皮衣披在了那女人的身上,拉著那女人的手,走出了酒吧,消失在燈火之中。
我當時就那個震驚,阿秋看到我一臉驚愕便喝了一口酒,然後嘲諷道:
“麗江是中國首屈一指的約炮聖地,沒什麽奇怪的。”
“呵。”我冷笑一聲。
我並不排斥床伴這樣的關系,但是對於一夜激情,天亮分手這種事我始終是接受不了的。一來,我不是一個喜歡刺激的人,二來,我不願意讓一個我不信任,甚至不知道對方任何信息的人觸摸我。阿秋握緊了手中的酒瓶,看著酒吧裏來來往往的人,只道:
“別這麽古板嘛,每個人都有權利追求自己的快樂。”
“至少我懂什麽叫慎獨。”我反駁道,然後提起酒瓶,猛地喝了一口酒。
我絕非聖賢之人,但我也絕非作踐自己,不自尊自愛之人。
“話是這麽說沒錯,但正所謂,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阿秋解釋道,然後眼光落在了一個坐在角落,手裏捧著本書,穿著格子雪紡裙,黑色雪地靴的文藝女青年。
之前,阿秋和我形容過他喜歡的女孩類型,大抵就是辛棄疾的《青玉案元夕》裏,那種坐在燈火闌珊處,獨自倚欄憑風,耐得住寂寞的貌美佳人。
我看了看那坐在角落裏的那個女子,心想,看來那女子就是阿秋的款。
果不其然,阿秋放下了手裏的酒瓶,用眼神示意我,離開了坐位,歡快的走到人家姑娘那邊去,跟她搭訕。其間,我掃了那邊幾眼,由於酒吧的燈光過於昏暗,再加上我是個近視眼,以至於我看不見阿秋和那女子的表情。沒過十分鐘,阿秋便垂頭喪氣的回來裏,嘴裏還暗暗咒罵著。
我見他蹙著眉,一臉布滿的樣子,便問:“怎麽,不是你的菜?”
“長相五分也就算了,表面是個文藝清高的女青年,實際就是個思維混亂的摳腳女漢。”阿秋說完,便扶了扶額,隨即大口飲了一口酒。
“怎麽說?”我瞥了那女子一眼,只見又有一個男人跟阿秋一樣,屁顛屁顛的走上去跟她搭訕了。
“我看她在讀普希金的詩集,普希金又正好是我最喜歡的詩人,就跟她開始攀談。想著能不能從普希金的詩集,把她騙到手。可誰知道,她連普希金的全名是亞歷山大。謝爾蓋亞維奇。普希金都說不清楚,我想那就算了,畢竟老毛子的名字難念。後來,我再和她說起當年普希金和丹特士的決鬥,她渾然不知。”
阿秋說道這裏,氣不打一處來,然後把酒瓶重重的放在桌子上,長嘆了一口氣,只道:
“唉,算了,與其找人約,炮,不如你這個大齡女青年來得舒暢。”
“阿秋先生,我是該生氣還是該慶幸呢?”我問著阿秋,臉色陰沈的阿秋突然噗嗤一笑,然後撓了撓頭,對我說:
“蔻蔻,你不覺得你冷靜的讓男人覺得不可高攀嘛?”
“是嗎?”我喃喃道。
腦海裏想著的是那樣我捉劉先生和粥粥的奸,劉先生用力的搖著我的身體,問著我為什麽不可能像一個嬌弱的女孩子一樣去討好他,去誇讚他。我一直明白這是我的問題所在,可是,就像凱莉說的,總有人會欣賞繭形大衣的美的,總有人會欣賞我的冷靜的,而我就在原地等那個人來。
“我知道,你不是隨隨便便的女孩子。蔻蔻,這樣很好,繼續保持。”
方才指出我的脾性過於高貴冷艷的阿秋,突然又誇讚我自律矜持,還叫我繼續保持。我點了點頭,想到他剛剛和那女子搭訕時,說起普希金,便問著:
“你也喜歡普希金?”
“對啊,最喜歡《我曾經愛過你》。”阿秋說著,用手轉著手裏的那個空酒瓶。
當我在大理的青年旅社,坐在篝火邊看王海桑的詩集時,我覺得當時坐在我身邊的阿秋是落寞的,而那一刻,當阿秋說完普希金的時候,他的眼裏的黯淡,我一覽無餘。
阿秋平日裏是個嘻嘻哈哈,不修邊幅,痛快吃肉痛快喝酒,痛快找別的女人一夜共赴雲雨的男人,但實際上,這阿秋一旦動了情,比任何人都陷得深。
“如果當時普希金不為了娜塔莉亞和丹特士決鬥,那他應該能寫出更多的詩,讓我們這些後人品讀。如果我是普希金,作為一個只會寫詩寫詞,手無縛雞之力的文人,我才不會為了一個出軌的娜塔莉亞和丹特士絕鬥。”
阿秋解釋完,我沒有說話,只是輕微的搖了搖頭,便是不讚同。
03
飲完了一瓶酒,我和阿秋便立刻了火塘酒吧,踩著古鎮街上的青石瓦礫,在夜色之中,慢慢踱回了客棧。回到客棧已經是晚上十點,我和阿秋開了一間標間,阿秋去洗澡,我便盤著腿坐在自己的床上看電視。
隨便按了按遙控器,我便看到電視臺正在重播今天的娛樂節目。今天劉先生和粥粥大婚,是娛樂新聞的頭條,恰好那個娛樂節目有記者去現場采訪了,還拍了錄像,我便抱了個枕頭,看著那則報道。
今天,作為新娘的粥粥很美,穿著白色的婚紗,頭上戴著蕾絲白紗,站在劉先生的右邊,挽著劉先生的手,幸福的笑著。聽記者說,她身上那件收腰魚尾小拖尾的婚紗是王薇薇的,十分昂貴。劉先生亦是十分帥氣,往常塌下來的劉海被梳到了一邊,西裝革履,筆挺的站在粥粥的旁邊。
看到這裏,孤身在麗江的我漂泊的我,喉頭一酸,但一想到還有阿秋那個逗比在,我就努力忍著,不讓自己哭。也不知道那個電視臺的攝影師跟我作對還是什麽,攝像機的機位放在了一個不錯的觀禮位置,在那個位置上可以清楚的拍到兩個人的表情,交換戒指到最後擁吻的過程。神父念著祝詞,然後問著劉先生和粥粥願不願意的時候,他們都毫不猶豫的說願意。
如果可以,我真想跑進電視機裏,推開大門,當著所有人的面說我不同意,然後拉著劉先生走。可是此時,我一個人在雲南流浪,而且如果我真的去拉劉先生,他也不會跟我走。
等阿秋洗完澡的時候,那個娛樂節目早就結束,而我依舊抱著枕頭,坐在電視機前,盯著電視機木木的發呆。
劉先生和粥粥結婚了,劉先生是有夫之婦了,可是,他的妻子,陪他走完後半生的人,不是我。
我明明想哭,卻對所有人都笑著,最後變成了一個表情猙獰的可笑的小醜。
“蔻蔻,去洗澡吧。”穿著睡衣的阿秋用毛巾擦著他的濕漉漉的頭發,然後喚著我。
他見我楞楞的盯著電視,不動也不會打他,便走到我身邊,戳了戳我的腦袋,看看我還有沒有反應。
我轉頭看著他,他似乎看到了我眼眶裏的淚,便往後一退,只道:
“草,你眼睛怎麽紅的跟兔子似的!我對你可什麽都沒做過!”
我吸了吸鼻子,抹了抹眼睛,笑著道:“剛剛眼睛裏飛進了一只蟲子。”
說完,我立刻從包裏取出了自己的東西,往衛生間沖。快速將衛生間的門反鎖,忍到極限的我終究是不爭氣的哭了。我打開了花灑,生怕自己的嗚咽聲被阿秋聽去。看到鏡子裏那個全身發抖,哭到眼睛紅腫,頭發亂糟糟的自己,我捂著自己的眼睛,長呼一口氣,身子貼在門背上,慢慢蹲了下去。
我絕非無病呻吟之人,可我還沒有到那種說放手就放手,說不愛就不愛的程度。
我恨,我累,我的感情王國分崩離析,於是,毫無頭緒,驚慌失措的我做了個逃兵。可是,我發現,其實我根本逃不出這一片灰色的陰霾,游不出這個無底的漩渦。
作者有話要說: 噗哈哈哈,阿秋就是個逗比~~~話說,求評論求收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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