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9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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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能和伯昱媽媽有點什麼,只是認真思考起來又覺得洩氣。

「郭元彬那個小鬼……只是希望自己有個媽媽而已,完全無視我們其他人的意見。」

伯昱媽媽頓了一下,也許她笑著搖了搖頭,但是伯昱和元彬看不到。「不是這樣的,我認為元彬不是為他自己,他是為了爸爸。」

我想,當時內心的感動應該對郭爸構成了一種誘惑,有時候我們會面對這種美好的誘惑,如果我們再不信邪一點、再沒有理智一點,往往就會著了它的道。

郭爸的兒子愛他,這的確是事實,只是當事實以這樣的方式呈現,總是比較難以抵抗一點。

也許郭爸突然發現了,那種四個人一起吃飯的溫暖感覺其實離他很近,他只要稍稍伸手,就可以保證自己以後都能享受這種溫暖。他身邊還有郭元彬,他為什麼要對他大吼大叫?如果可以的話,他也想替元彬爭取一些幸福。

應該就是在那一天,郭爸投降了。

他沒有馬上和伯昱媽媽求婚,伯昱和元彬升上小學六年級時,郭爸才和伯昱媽媽結婚。當然中間有段交往的時間,不過我就不羅唆了。

以上就是我所謂「他們聯手毀了父母的一生」。不過這是我的說法。

因為我過得不太順遂,所以很小就知道「從此以後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是狗屁。完完全全是狗屁。

我以前比較沒想到的是「從此以後過著悲慘無比的生活」也是狗屁。

不會有毫無間斷的快樂,也不會有毫無間斷的悲傷的,人類是一種連對快樂和悲傷都會生膩的欠扁生物。

而如果有人希望我用「角度」這個詞造句的話,那我就大發慈悲說一次好了:從某個角度來說,郭爸和陳媽媽的婚姻簡直是悲劇,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他們其實也很幸福。

造出來的句子是這樣,但是光是這麼說,誰也不會知道事情到底是怎樣。

我只能說,當口很渇的時候,我們可以依賴那些又酸又甜又多汁的柳丁。柳丁可以救命的,至少我相信在你願意承認自己口渴的時候絕對可以。

二號受害者

有些動物為了躲避危險或嚇阻掠食者,會使用「擬態」這個招數,不過我聽說除了躲避危險以外,擬態也可以應用在獵食上。

「進攻性擬態」,掠食者裝成一副無害的樣子去接近獵物、吸引獵物,然後趁獵物沒有防備的時候把他拆吃入腹。

陳伯昱無疑就是這樣的生物,進攻性擬態是他愛用的步數,他裝出一副無害的樣子潛伏在郭元彬身邊,就是等著元彬露出破綻,一舉吃下他。要是你惹了他,他也不露出氣憤難耐的臉,不過誰也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反咬你一口。

他那種對什麼事都沒興趣,跟什麼人都不想有瓜葛的態度,一度真的騙到我了。當你看到一個男孩子對人對事都愛理不理的,你很自然會覺得那是他的個性,不會去猜想他之所以這樣有什麼理由。

很剛好的是,那的確是陳伯昱的個性,他甚至不用花力氣違背自己的心意去裝,還可以利用這樣的個性布他的局,讓任何人都不起疑。

伯昱原本算好郭爸不可能租得起太多房間的房子,可是他算錯了,剛再婚那段時間郭爸發憤圖強,貸款買了一棟透天厝(不過後來錢都是媽媽在繳就是了)。

郭元彬高高興興地在「自己的房間」裏滾來滾去時,陳伯昱的表情一定很精采,他想和元彬同一間房已經很久了,在郭爸做了那麼自不量力的事以後,全都毀了。

郭爸和元彬喜歡棒球,四人小家庭組成以後,他們總是在晚餐飯後坐在電視前看轉播,這時,媽媽會削一盤水果,坐在一邊陪著他們看。伯昱大部分時間都窩在自己房間裏,偶爾才走出來看個幾場。

有了這樣幸福的家庭,元彬在升上國中以後,就完全沒有後顧之憂地又開始找尋受害者了。

那些在教室走廊上就直接拒絕他,或是在他的信上劃個大叉退回來的我就不提了,我要直接介紹二號受害者,也就是在下。

對,就是我。

不要摔書,你以為我願意嗎?

我想元彬會找上我是因為一只狗。也不能說他找上我啦,應該說我們之所以會認識是因為一只狗。

學校裏有很多流浪狗,如果你有心思註意他們的話,常會被挑起惻隱之心。

促使我和元彬相遇的那只狗(我並不怪牠)很瘦很瘦。就算是流浪狗也會互相競爭,牠顯然是時常失敗的弱勢一方,瘦到可以看見肋骨,一條一條的一整排,怵目驚心。

這種事其實是可以輕易忽略的,死亡啦,悲慘啦,可憐的畫面等等,會略過這種事也情有可原,誰希望讓這些東西攪入自己的生活呢?

比如說你有一杯超好喝的卡布奇諾或是伯爵奶茶好了,你會希望在裏面攪些沙子或灰塵嗎?我想每次都傾向略過這些事的人應該是這樣的心理。

大部分的人都會略過牠,牠大概也習慣了,在操場四周走動,希望能找到一點吃的東西時,牠的態度是那麼卑微,隨時都可能被嚇一跳,落荒而逃。

我當時沒有略過牠,是因為我根本沒有超好喝的卡布奇諾或伯爵奶茶,我的生活是一坨屎,我得老實承認,而當我看到這種雖然很糟,但是自己可以做點什麼補救一下的場面時,我很難不出手。

我生活裏其他糟糕的場面是沒有我插手的餘地的,我只能眼睜睜看它爛下去,但是這只小狗,我可以分牠點東西吃,這種感覺還不錯。

至於郭元彬,他本來就心軟,他看到噗噗(我幫狗取的名字)以後會翻墻到學校外面買東西給牠吃,這我後來聽了一點都不意外。

噗噗輕易就打動了牠。「如果現在不給牠點東西吃,牠說不定會死掉。」這種想法給郭元彬很大的壓力,他天生就沒辦法違抗來自心中的善意和某些無聊堅持。

所以他叫伯昱看住小狗,自己翻墻出去,跑到便當店裏,跟老板說他要買肉。

「小塊一點,我要好消化的那種,否則小吉可能吞不下去。」小吉是郭元彬臨時幫狗取的名字。

「小吉?」老板挑起眉毛。

「一只很瘦的小狗,牠快餓死了。」

「你翻墻出來買肉給狗吃?」

「我身上只有五十塊,不過你可不可以盡量給多一點?」有時候郭元彬會完全不聽別人講話。

老板盯著他看了一下,也不打算跟他羅唆了,走進店裏拿出一個飯盒遞給郭元彬。「算你五十塊。」

「我說我只要肉耶。」郭元彬皺著眉頭說。

「你就拿去吧,那個便當可以幫你的狗補身體,我家旺呆生病的時候我就做這些給牠吃。」

「這樣啊,老板,多謝喔!」

當郭元彬開心地跑回操場旁的榕樹下時,卻發現那裏除了伯昱和小吉以外,還有一個他不認識的女孩子(就是我),正在餵小狗吃東西。

那些日子我習慣每天帶點食物去找噗噗,那天我找到噗噗時,先看到的是陳伯昱,我一眼就認出他來了。

基本上,當時學校裏不管是誰都會一眼就認出他來,因為他是出了名的新生帥哥,第一次段考還是全校第一名,想不認識他都很難。

不過陳伯昱很妙,他只有第一次段考拿到了好成績,後來就平平,一路平到大學去。這也無所謂,反正大家真正在意的其實是他的外表,那一次全校第一名只是錦上添花。

陳伯昱不算是個好學生,你不會對他產生那種印象,只會覺得他很神秘、很遙遠。

他後來的成績不亮眼,也不參加課外活動。學校裏幾個高年級大姊頭都很喜歡他,雖然他拒絕了所有人的告白,但是跟她們的交情還是不錯,因為他知道她們有用。

郭元彬就普通多了,大家只知道他是「陳伯昱的朋友」,很少人說得出他的名字,眾人的印象裏,他就像是陳伯昱的跟班。但是那天,當我看到郭元彬一臉驚喜拿著便當向我走來時,我有種很奇怪的感覺,我覺得其實陳伯昱才是跟班。

在當時那是種很荒唐的想法,因為學生們的話題中心都圍繞著伯昱,很多人都認為元彬是為了沾點光才巴著伯昱不放。

如果大家不要被陳伯昱的美貌迷惑,把眼睛擦得雪亮一點的話,應該就會看得清楚一點,真正在意對方一舉一動,眼神像是釘在對方身上的人,是伯昱。

二人組有很多組合方式。

(構詞學之神對不起,借你的術語掰一下。)

偏正結構:就像古時候娶老婆有正房偏房,二人組的其中一個人是主角,另外一個是配角,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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