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0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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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主角來較不重要,但是還是有自己的戲份和存在價值。

並列結構:兩個人一樣有名,一樣強,團結起來力量更大,缺一不可,少不了彼此。

動賓結構:用我們的行話(?)來說,一個是攻,一個是受。

動補結構:其中一個人是主角,鎂光燈的中心,另一個人只是陪襯罷了,比偏正結構裏的配角更沒地位,可有可無。

(然後這只是我亂講的,拜托語言學專家不要來和我吵。)

國中的時候,大家可能都會認為郭元彬和陳伯昱是動補結構,元彬是襯托伯昱用的,但是這幾年來就我親眼所見,我想事實已經很清楚了,他們兩個是動賓結構,而且巴著對方不放的是陳伯昱,不是郭元彬。

話說回來,這幹我什麼事,我只是想餵狗而已,總之郭元彬走了過來。

「看來牠還是有東西可以吃。」元彬用安心了的語氣說。

「你也要餵牠嗎?」我問。

「對。」

「那你要陪牠一直到牠吃完,其他的狗一看到有東西吃就會和牠打架。」

我看到元彬手上拿著一整個便當,心裏有點驚訝,我自己頂多拿點剩飯和骨頭過來,沒想到會有人這麼大手筆,這也許是噗噗第一次吃飽。

看著噗噗吃飯時,郭元彬一邊和我攀談,問我讀哪一班、叫什麼名字。

我說我幫狗取名叫噗噗,他說他取的是小吉,還說既然如此,那乾脆合起來叫噗嘰算了。

一點都不好笑,但是他講得很起勁。

陳伯昱站在後面看,臉上沒什麼表情,他已經對我起了戒心。

就這樣,我和郭元彬認識了,假使叫我寫一篇叫做「如果我有時光機」的作文,我會花一千萬字的篇幅申論「為什麼我必須回到國中時代,給初遇郭元彬卻沒有逃走的自己一巴掌」。

大部分時間我還是對他感到很不耐煩的,所以關於這個主題,我應該可以侃侃而談。

其實我是有機會和郭元彬擦身而過的,我是說,我只是餵個狗耶,我招誰惹誰了連做個愛心都要被瘟神纏上?本來我和郭元彬可以只是萍水相逢,可是噗噗,那可憐的噗噗有一天竟然受傷了。

看著他前腳上的血跡,我和元彬都很揪心。

我轉了一圈,想知道附近有沒有野狗。當然我不能確定誰是犯人,但是當時我真的很想痛揍點什麼來發洩心中的不滿。

「不能讓牠繼續在外面亂晃。」元彬說完,回頭和伯昱討論可不可以帶牠回家。當時媽媽懷孕了,伯昱不希望她接觸野狗。

就在元彬提議買個狗屋把噗噗安置在他們住家附近時,我出於沖動這麼說了:「我帶牠回家。」

「你家可以養狗?」元彬問。

我沒有回答。

我想知道的是,到底有誰家裏可以養小孩子從外面帶回家的野狗?白癡都知道:沒有。要養也要去抱剛出生的小狗或是買只血統名貴的狗,要不,最少也要去領養。

「你總不能養活每一只餓肚子的野狗吧?」「你如果這麼做,只會讓野狗更猖獗。」

相信我,各位當人家爹娘的,每一個小孩子都知道這些事,簡直聽爛了!但是當一個孩子想要幫助一只小動物時,關心的真的不是任何政策或效率的問題,更和平不平等沒有關系。

至少對我來說沒有關系,因為我不是一個有崇高理想的人。

我絕對不會去參加拯救流浪狗的連署簽名活動,平常我雖然濫情,但是很少用在弱勢的一方身上,我也不會去提倡大家一定要關心動物的福利,事實上,我是一個做了善事還會被調侃「你也這麼有愛心噢」的人。

是否要收手,在自己可以做點什麼的時候讓生命在我面前逝去,這才是我心中的危機,雖然我知道這種事對誰來說都不重要,甚至對平常的我來說也不重要。

我已經介入噗噗的世界了,我知道這世界很糟,但是這幹噗噗什麼事?我當時只希望這些糟糕的事不要幹噗噗的事,至少噗噗不要被波及,我滿腦子都是這個想法,所以我真的把牠帶回家了。

老爸老媽照例在吵架。

小時候我總覺得大人吵架根本沒有理由,大人會為了吵架而吵架。長大了一點以後,我是聽出了些許可能是理由的理由,但是還是看不出必要性。大人的確是為了吵架而吵架的。

我以為老爸老媽專心吵架,或許會忽略家裏多了一只狗,但是很顯然我想太多了,老媽和老爸吵不夠,把矛頭轉到我身上來,噗噗被吵鬧聲嚇到,跑出了家門。

我本來希望至少能保護一個比我悲慘千百倍的生物,噗噗跑走,瞬間讓我有種被冷水潑醒的感覺。

亂象,蔓延的範圍比我想像中廣太多了,自己的力量卻又比想像中小太多。

我應該傷心的,但是把噗噗放入我整個生活背景來看的話,他激起的漣漪其實還不夠我皺個眉頭。

我麻痹了,而就算噗噗和我之間有一點特別的回憶,我還是選擇繼續麻痹,要不然能怎樣?

郭元彬以為我是個有愛心的女孩,他完全看錯了,當他來問我噗噗的近況時,我很反感,隨便掰了幾句打發他。他以為噗噗在我這種人的照顧下會過幸福的日子,他完全是在幻想。

我一向討厭那種活在童話氣氛裏的人,女的也就算了,郭元彬是個男人耶,他有天真的資格嗎?

我從國中就知道他是個不折不扣的白癡,不過我懶得在口頭上解釋為什麼我討厭他、為什麼我希望他離我遠一點,所以後來我乾脆用行動告訴他。

某一天放學時間,正想拿食物給我,要我拿回家餵給噗噗吃的郭元彬(當然旁邊跟著新生帥哥陳伯昱),在新棟大樓最高層的樓梯間,撞見我和一個男生狀似親密。

說是狀似親密,其實就是在接吻,不過那個人手正在摸我哪裏我不太記得。

我不像郭元彬那麼清純聖潔,國中時就偷拿父母的保險套,男友一個換過一個了。

當我還清純聖潔的時候,不知道哪個騙子告訴我,做愛是彼此相愛的男女才會做的事。而我得到的結論就是:那我父母應該不做,因為他們恨彼此。

必須澄清的是,如果兩個人平常吵吵鬧鬧,但是還保有對彼此的好感,這我是看得出來的,比如說,我很早就知道陳伯昱對郭元彬愛在心裏口難開,但我父母的情況並不是如此。

眼神是不會騙人的,至少不會永遠騙人,我爸和我媽沒有互動時,那種看對方厭惡到了極點的表情,一輩子都會折磨我。知道自己的爸媽不相愛,自己不是以愛為前提出生的,這其實很痛苦。

不過雖然如此,他們卻做愛。

我發現這件事以後,做愛對我來說就是種汙穢的行為,只是用來自我毀滅罷了。不過我知道養小孩有多辛苦,所以很註重避孕措施。

總之,郭元彬看到了,陳伯昱當然也看到了。

「你想幹嘛?」我發現他們以後,很不客氣地對元彬說。

知道自己打擾到別人,元彬很快遞出那袋食物,說:「給小狗。」

我覺得很不耐煩,也受夠了跟他繼續有交集,於是我說出了我最不想透露的事:「牠早就不見了!」

先是被接吻鏡頭嚇到,這下元彬又被這個訊息嚇到了。「怎麼會……」

「我帶牠回家那天牠就不見了,這樣你滿意了吧?可以滾了吧?」

元彬最大的缺點就是總在腦子裏建構理想世界,而且喜歡把外面這個世界當成他的理想世界,所以每次他遇到現實被揭發的場合都會手足無措。

在那之後元彬非常消沈,除了擔心他的小吉我的噗噗的下落以外,他很難適應活生生的接吻畫面帶給他的沖擊,還有,雖然不關他的事,他還是很疑惑我為什麼會那麼隨便。

深夜和伯昱一起攤在沙發上看轉成無聲的電視時,元彬說:「妤凡應該不是故意的。」

謝妤凡是我的名字,元彬說的是噗噗的事。接吻的事他應該看得出來我是自願的,不需要為我辯解。

伯昱沒有答腔,我讓元彬太掛念了,他不喜歡聽到元彬提起我的名字。

這時,電視螢幕上出現了男女接吻的畫面,元彬沈默地看了一會,說:「接吻是什麼感覺?」

就伯昱對元彬的了解,他知道元彬正在回想我和另一個男孩子在一起的畫面,這讓他覺得很不是滋味。

「濕濕的感覺。」伯昱不以為然地說。

這種答案對郭元彬來說太沒情趣。「哪是這樣啊?」

「就是這樣,就只是濕濕軟軟的,像在吃蛞蝓。」通常陳伯昱一吃醋就會心情不好,一心情不好他就會開始破壞氣氛,大唱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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