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我只有一顆心,卻早已裝滿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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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坐在一居室裏的雙人床上,身旁堆了幾罐啤酒,一邊喝酒一邊聊天。
“如意,張超要結婚的消息你聽說了嗎?”
“結婚?不知道,我們兩個早就不聯系了。”
“前一陣兒他給我打電話,說十一假期結婚。”
“十一,不錯,好日子......”
“他沒向我要你的聯系方式,我以為他知道呢。唉,可憐吶,當初我想了那麽多辦法要促成的一對兒,最終也沒走在一起。”
“還嫌自己不夠忙,這麽多年了還那麽愛操心。明天是不是不用上班?快睡覺。”
大學入學,報到的第一天如意就到了學校,她迫不及待想要看看這個盼望了許久的城市,六人間的宿舍和她同天到的只有何婉茹一人。
何婉茹是個自來熟,加上她做什麽都不喜歡一個人,於是從那天開始,她總是拉上如意陪她一起吃飯、上學、逛街,總之就是,從那天以後兩人便成了連體人。
報到的最後一天上午,如意和何婉茹正準備出去逛逛。卻在校門口碰到了高中時隔壁班的張超。他是和父母一起來的,三個人手裏行李箱、購物袋,掛了滿手。
那時的如意很羨慕這幫有家長送的學生,她多麽希望父母也可以來送她,然後一家人好好玩兒一玩兒,只可惜,她的父母和別人的父母不太一樣,他們根本沒把大學入學當回事兒,如意看他們毫不在意的樣子,也就沒有提。
如意本來沒想打招呼,一是因為張超父母在身旁,因為家庭的關系,如意一直不會和大人溝通,人家不問,她也就不說,從來不會找話題。還有就是兩個人並不熟,也沒說過幾句話,基本上也都是他來他們班級找人時她恰巧在門口。
只怪張超眼神太好,只憑側面就認出了她,一句“如意”,便讓原以為對方也沒發現自己的如意猝不及防的停在原地,險些栽了跟頭,然後慢慢轉身和他打了招呼。
一臉詫異的張超瞪大了雙眼問如意怎麽會在這裏,她雖認為這個問題有些白癡,但出於禮貌還是回答了他,說自己志願填的這裏。張超的臉上除了驚訝還是驚訝,是啊,一個和理科狀元只差2分的人居然到了這裏,任誰也沒有辦法想到,自然也猜不出緣由。
後來也不知道因為什麽,誰說了什麽話,如意就和何婉茹帶著張超以及他的父母到了體育館,報到、繳費、領學校發放的物品、找宿舍。這些本來學長們會幫忙解決的問題,都讓如意和何婉茹做了。送到宿舍門口如意和何婉茹就走了,也拒絕了張超的午飯。
系裏的新生大會結束後就是軍訓,長達半個月的軍訓時間,如意和何婉茹總能夠在食堂遇見張超,無論去哪個食堂,什麽時間點兒。遇到了自然就會坐在一起,何婉茹私底下問過如意,問,是不是張超喜歡她,每天都在跟蹤她,如意罵她得了妄想癥。
不過後來證實,何婉茹是對的,而沒有預料到的是這粒種子早在很久之前便被張超種下了。
軍訓結束後便開始了真正的大學生活。
初中開始男人就辭去了工廠的工作,和女人做起了生意,家的生活也越來越好。所以剛入大學校園的她並沒有把自己逼得太緊,沒有和其他同學一樣去找兼職。
人一但得到了不曾擁有的東西,就不知道如何掌握那個度,不知該如何利用,譬如金錢,又譬如時間。
大學生活最好的便是時間自由,課程輕松愜意,課餘時間極多,生活卻過得非常混沌。高中三年讓大家知道時間的重要性,上了大學反倒不會利用時間,大把時間荒廢,自己也越變越頹,明明知道已經深陷泥潭,卻還不願脫離,反而越陷越舒服。
過了一個月的混沌生活後,如意終於察覺到不妥,認為不應該再繼續這樣下去,要做些事。
終於在社團納新時想到了自己要做的事。
她初中喜歡上辯論,總會在網上找比賽視頻,每次看比賽都很興奮,於是在看到大學沒有辯論社的時候,就想到了要創建辯論社。
然後她就和何婉茹一起策劃、申請。何婉茹是個社交能手,很多事有了她就變得很輕松,事情很順利的辦成了,在正式掛牌後,也招到很多社員。而她們兩個很自然的就成了社長與副社長,如意不想做社交工作,所以把社長這個大職交給了何婉茹。
社團籌辦初期,如意和何婉茹每天忙的暈頭轉向,寫策劃、找老師、找活動場地,以及成立後的活動策劃。有時忙到顧不上吃飯,也不知是什麽時候開始,張超和何婉茹關系出奇的好,有一次她們在教室寫策劃和方案時,竟然送來了飯和水。
如意不是傻子,對於張超開學以來的行為她完全能夠判斷出這個男生的小心思,起初她也在心裏懷疑過他是對何婉茹的用心,但當何婉茹無意中聊到她男朋友的時候,張超沒有絲毫反應,反而和何婉茹的關系更好了。
也許是因為成長環境的原因,讓如意很小就長成一個從不占人便宜的女孩子,所以當張超第一次帶外賣找她們時,她便將自己和何婉茹的飯錢遞給張超,在和如意的多次推拉下,張超逃走了。
這一場景看的何婉茹在一旁笑的眼淚都流了出來,如意看不過眼,便將錢塞到何婉茹手上,讓她轉交。何婉茹當初有意撮合兩人,就對如意說可以不用這麽計較,以後請他吃飯也是可以的。而如意的一句話讓何婉茹對面前的女生有了新的認知。
“飯,可以請,但錢,一定要給。”
後來,如意再忙也會先去吃飯,不再麻煩張超,哪怕他是自願的。但張超並沒有理解如意的言外之意,十月中旬,辯論社開完第一次會的晚上,張超終於向如意挑明了,原來,早在高二,他就已經喜歡她了。
上高中後,逃離過去的如意變得自信又開朗,這裏沒有初中同學,所有人都不知道她的過去與不堪,現在的她,已經沒有了初中時的羞澀與怯懦,敢於交朋友,敢於微笑……
告別初中時代後的她有了少女初長成的樣子,漸漸長開。原來,她並不是單眼皮,而是內雙,雙眼漸漸呈扇形;原來,她並不是“非洲人”,而是長期吸收強烈紫外線導致的,現在已恢覆了黃種人模樣;原來,褪去了嬰兒肥,她擁有著一張標準鵝蛋臉……
只是這一切在她還沒來得及發現的時候,有些人已經發現了……
高二,度過了高一的新鮮期,又預見不到高三的緊張,高中時代最放松放肆的日子。同學相互之間慢慢熟悉,一些小心思也就暗暗生長起來。
同寢室的女生有一個隔壁班的,一天放學回來,女生告訴如意他們班有男生想要認識她,說直白點兒就是想當她男朋友。如意很詫異,在她心裏自己還是那個讓大家因相貌而品頭論足的初中生,她無法想象有什麽人會註意到自己,難不成是因為她成績好,那人想要免費補習?
“你們班同學成績不好嗎?”
如意這麽一問,反倒讓女生呆住了:“你是什麽年代的人啊?小學生嗎?因為學習好才喜歡別人。”
如意困惑的撓了撓頭:“不是,我的意識是說他如果有不會的問題,可以問我,沒必要這樣。”那神情,認真又無辜。
“我們班是不是沒有學習好的?氣死我了。”女生留下這句話後轉身走掉。
而那個讓如意困惑的男生,就是高二開始每天給她桌洞裏放糖果以及大學裏慢慢熟悉的張超。
高中時曉婷和如意是同桌,她每天到教室的第一件事就是對著那包空降到如意桌洞裏的喔喔奶糖,而被“受益者”拆開,分給全班同學而自己不吃一塊兒的糖嘆一口長長的氣,然後再加上一句——暴殄天物。
如意當時就和張超說明,自己現在不會考慮這個問題,以後也不會考慮,因為她自始至終就沒有想過要結婚,所以為了不耽誤任何人,也不會選擇和誰去談一段沒有結果的戀愛,她還感謝張超,這些年對自己的喜歡,希望他可以找到一個能夠和他一起創造幸福的人。
從那以後,如意就更少和張超在一起,若不是在一個社團,她真的希望兩個人從此以後不再見面,免得兩個人都很尷尬。
無奈,張超是一根筋。大一的校園情人節,他托何婉茹將自己買的巧克力、糖和花送給如意,如意沒有收,而是讓何婉茹打電話告訴張超,自己是真的沒有這方面的心思,所以,就請他不要再這樣了,不合適而且還浪費。
浪費,多麽可怕的字眼,比“不值得”還要讓對方痛心。
“如意,我不知道你經歷過什麽,但是,他對你還挺好的,你為什麽不放下執念,迎接你的愛情呢?”打完電話的何婉茹看著上鋪的如意說道。
她的愛情?
別人不知道,她自己還不清楚嘛,她的愛情,自始至終都是他啊,她怎麽會因為愛情而放下他這個執念呢?永遠不可能啊,一旦放棄他,那不就等於她放棄了愛情嘛,多麽搞笑的邏輯啊......
“如意,我是一直想撮合你們兩個的,直到那次下雨天,我明白了好多,也就放棄了這個念頭。”
“下雨天?”
“對啊,就是你在這裏等休學手續的時候,你們倆在校園裏遇到,沒走多遠天就下起了雨。”
那年如意因為等待離校通知單,需要在這座城市停留到三月底。那天,她剛提交完申請表,就在教學樓下遇到了剛下課的張超。張超聽何婉茹講了如意要休學的事情,走近後問她是不是出了什麽事情,如意搖了搖頭便把話題岔開了。就在兩個人閑聊時,三月中旬的海濱城市突降暴雨,張超拉著如意跑到了不遠處的屋檐下。然後又轉身跑進雨中,回頭告訴她,說自己去超市買把傘,讓她在這裏等一會兒。
等張超走出超市時看到了站在門口的如意,此時的她身披一件灰色雨衣。他左手拿著新買的雨傘,他本想和她共撐一把傘,可這個想法卻被她扼殺了,雖然是無意識的,但單單這個舉動就足以讓他傷心了。
張超淡淡一笑,撐傘走近。那笑容裏是無盡的自嘲。
如意身上的雨衣是早晨出門時就裝在背包裏的,她一直這樣,總是將自己照顧得很好。她並不是不給別人愛她保護她的機會,只不過因為很多原因,她自小就學會了照顧自己。沒有別人的愛,她也可以好好愛自己、保護自己。按時吃飯、即使添衣,不讓自己發燒感冒;多雨的季節裏出門前一定要檢查背包裏有沒有裝雨具,天氣預報顯示小雨就放雨傘,大雨就放雨衣;知道自己手愛受傷,包裏時常備著創可貼;清楚自己如果被烈日曬久了會中暑,總會在出門前喝上一瓶藿香正氣水......
她一直將自己保護得很好,不想麻煩任何人,也不希望自己成為任何人的累贅,不想給自己任何幻想的空間,這樣就不會失望,不會心痛。
高三那年,易明澤每天都會早起跑步,也總會提醒她這一天的天氣情況。天陰,就讓她帶傘;刮風,就讓她添衣......
她喜歡被他關心的感覺,喜歡被他照顧。所以,有他在時,她就放任自己不去理會自己、不去過多照顧自己,這樣,他的關心自己就能持續收到。而她,也很聰明,知道適可而止,不會過度貪戀,他不在的日子,就恢覆原狀,甚至比之前更愛自己。
正是她明白暗戀有多心酸,所以她才會這樣做,不拖沓,也不給追求者任何幻想的機會。
她不喜歡這種拖拉的狀態,不喜歡一切讓自己不舒服、不適應的感覺,但無奈,她辦的最拖拉的事情便是喜歡了他這麽久,卻遲遲不要一個答案。
這麽多年,她從不允許自己給任何人希望,也從不認為易明澤不好,她知道,他對自己的關心是正常朋友的關心,他一直拿自己當姐姐,所以,她心甘情願錯讀這份感情。
如果按她的成長經歷來說,她本是個極度缺愛,極度渴望愛的人,可是偏偏,她沒有,她只把愛給了她愛的人,並且極其認真......
何婉茹就是那天看到了在大雨裏默默走著的兩個人,那一刻她便懂了,她知道如意是真的不喜歡身邊的這個人,回想一下,從開始到現在,她從沒有給過他任何希望。當天,何婉茹和張超聊了很久,那個男生當著她的面哭了,哭得很傷心,但沒辦法,愛情這個東西,根本沒有辦法說清楚。
離開前,張超的眼神變了,變得清澈透亮了,不知是因為被淚水洗過的原因還是他徹底想明白了,總之,從那以後,他就不再像從前一樣了。
如意走時他去送別,眼神中極明顯的少了某些東西。
張超也是個聰明人,一開始他以為是如意太過矜持,再後來,他便清楚明白如意的心,她的心裏是真的沒有他。
再後來,如意也認識過很多男生,可,沒有一個讓她心動的,她也沒有嘗試去開始一段感情,她將她的一顆心守得死死的,不放任何人進來,即使知道那個人一定不屬於自己,她也沒有半刻松懈。
“這麽多年,你就再沒遇到個滿意的?那麽多人,就沒有一個符合你條件的?通電話的時候不聊這些是怕你掛電話,現在,你就在我面前我就壯膽問你一回。”
“我不是早就和你說過,我這輩子就沒把結婚這件事放在人生目標裏過,我一個人挺好的,多個人反倒麻煩。”
“所以說,你以前不是開玩笑?”
“我這麽無趣的人,怎麽可能會開玩笑?”
當然不是開玩笑,即使這麽多年一直有一個人在心裏,她也從沒有想過要結婚。而這場喜歡根本就是一次意外,一次美麗的意外。
“也是,不然張超真的很不錯。”
如意一記白眼閃過,隨即在何婉茹屁股上踹了一腳。
如意第二天一早回到易明澤的小公寓,發現那間公寓的門口蹲坐著一個人。他後背靠著墻壁,膝蓋撐著兩只胳膊,腦袋支在小臂上,雙眼緊閉,呼吸均勻。
睡著了。
這是等了多久,都等的睡著了?
如意蹲在他的對面,細細瞧著眼前人,她想仔仔細細的看清楚,好將這個人永遠刻在腦子裏,刻上一輩子。
今天的他一身紅黑色休閑裝,裏面是一件白色短袖,鞋是喬丹當季新款。如意以前特別喜歡喬丹的款式,最愛熊貓那款,後來托在國外有關系的同事才買到。
這張臉,她見的不多卻念了很多年,終於在今天,在這裏,用這樣的方式安安靜靜的沒有任何顧慮的看著。他睡的很香,她的心很靜,一點兒也不慌,她知道,此時的他還不會醒來,自己斷可以用這僅有一次的機會看清楚這整張臉。
他比以前瘦了不少,也高了不少。應該和方向一樣,是打籃球打出來的身高,只可惜她沒看過他打比賽的樣子。
不過,一定很帥。太陽光灑滿整個球場,他或迎著光或背著光,兩者之間來回變換,運球時,微風輕輕吹著,將他的衣角吹起,頭發吹亂,然後在一瞬間帶動他的腳尖,助他騰空跳起,一個三分,中啦。只見他雙手握拳,和兄弟們一起狂歡,此時的他仰起臉,對著高高掛起的太陽輕輕甩頭,將頭發上的汗水甩出,然後,繼續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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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不知道,我們兩個早就不聯系了。”
“前一陣兒他給我打電話,說十一假期結婚。”
“十一,不錯,好日子......”
“他沒向我要你的聯系方式,我以為他知道呢。唉,可憐吶,當初我想了那麽多辦法要促成的一對兒,最終也沒走在一起。”
“還嫌自己不夠忙,這麽多年了還那麽愛操心。明天是不是不用上班?快睡覺。”
大學入學,報到的第一天如意就到了學校,她迫不及待想要看看這個盼望了許久的城市,六人間的宿舍和她同天到的只有何婉茹一人。
何婉茹是個自來熟,加上她做什麽都不喜歡一個人,於是從那天開始,她總是拉上如意陪她一起吃飯、上學、逛街,總之就是,從那天以後兩人便成了連體人。
報到的最後一天上午,如意和何婉茹正準備出去逛逛。卻在校門口碰到了高中時隔壁班的張超。他是和父母一起來的,三個人手裏行李箱、購物袋,掛了滿手。
那時的如意很羨慕這幫有家長送的學生,她多麽希望父母也可以來送她,然後一家人好好玩兒一玩兒,只可惜,她的父母和別人的父母不太一樣,他們根本沒把大學入學當回事兒,如意看他們毫不在意的樣子,也就沒有提。
如意本來沒想打招呼,一是因為張超父母在身旁,因為家庭的關系,如意一直不會和大人溝通,人家不問,她也就不說,從來不會找話題。還有就是兩個人並不熟,也沒說過幾句話,基本上也都是他來他們班級找人時她恰巧在門口。
只怪張超眼神太好,只憑側面就認出了她,一句“如意”,便讓原以為對方也沒發現自己的如意猝不及防的停在原地,險些栽了跟頭,然後慢慢轉身和他打了招呼。
一臉詫異的張超瞪大了雙眼問如意怎麽會在這裏,她雖認為這個問題有些白癡,但出於禮貌還是回答了他,說自己志願填的這裏。張超的臉上除了驚訝還是驚訝,是啊,一個和理科狀元只差2分的人居然到了這裏,任誰也沒有辦法想到,自然也猜不出緣由。
後來也不知道因為什麽,誰說了什麽話,如意就和何婉茹帶著張超以及他的父母到了體育館,報到、繳費、領學校發放的物品、找宿舍。這些本來學長們會幫忙解決的問題,都讓如意和何婉茹做了。送到宿舍門口如意和何婉茹就走了,也拒絕了張超的午飯。
系裏的新生大會結束後就是軍訓,長達半個月的軍訓時間,如意和何婉茹總能夠在食堂遇見張超,無論去哪個食堂,什麽時間點兒。遇到了自然就會坐在一起,何婉茹私底下問過如意,問,是不是張超喜歡她,每天都在跟蹤她,如意罵她得了妄想癥。
不過後來證實,何婉茹是對的,而沒有預料到的是這粒種子早在很久之前便被張超種下了。
軍訓結束後便開始了真正的大學生活。
初中開始男人就辭去了工廠的工作,和女人做起了生意,家的生活也越來越好。所以剛入大學校園的她並沒有把自己逼得太緊,沒有和其他同學一樣去找兼職。
人一但得到了不曾擁有的東西,就不知道如何掌握那個度,不知該如何利用,譬如金錢,又譬如時間。
大學生活最好的便是時間自由,課程輕松愜意,課餘時間極多,生活卻過得非常混沌。高中三年讓大家知道時間的重要性,上了大學反倒不會利用時間,大把時間荒廢,自己也越變越頹,明明知道已經深陷泥潭,卻還不願脫離,反而越陷越舒服。
過了一個月的混沌生活後,如意終於察覺到不妥,認為不應該再繼續這樣下去,要做些事。
終於在社團納新時想到了自己要做的事。
她初中喜歡上辯論,總會在網上找比賽視頻,每次看比賽都很興奮,於是在看到大學沒有辯論社的時候,就想到了要創建辯論社。
然後她就和何婉茹一起策劃、申請。何婉茹是個社交能手,很多事有了她就變得很輕松,事情很順利的辦成了,在正式掛牌後,也招到很多社員。而她們兩個很自然的就成了社長與副社長,如意不想做社交工作,所以把社長這個大職交給了何婉茹。
社團籌辦初期,如意和何婉茹每天忙的暈頭轉向,寫策劃、找老師、找活動場地,以及成立後的活動策劃。有時忙到顧不上吃飯,也不知是什麽時候開始,張超和何婉茹關系出奇的好,有一次她們在教室寫策劃和方案時,竟然送來了飯和水。
如意不是傻子,對於張超開學以來的行為她完全能夠判斷出這個男生的小心思,起初她也在心裏懷疑過他是對何婉茹的用心,但當何婉茹無意中聊到她男朋友的時候,張超沒有絲毫反應,反而和何婉茹的關系更好了。
也許是因為成長環境的原因,讓如意很小就長成一個從不占人便宜的女孩子,所以當張超第一次帶外賣找她們時,她便將自己和何婉茹的飯錢遞給張超,在和如意的多次推拉下,張超逃走了。
這一場景看的何婉茹在一旁笑的眼淚都流了出來,如意看不過眼,便將錢塞到何婉茹手上,讓她轉交。何婉茹當初有意撮合兩人,就對如意說可以不用這麽計較,以後請他吃飯也是可以的。而如意的一句話讓何婉茹對面前的女生有了新的認知。
“飯,可以請,但錢,一定要給。”
後來,如意再忙也會先去吃飯,不再麻煩張超,哪怕他是自願的。但張超並沒有理解如意的言外之意,十月中旬,辯論社開完第一次會的晚上,張超終於向如意挑明了,原來,早在高二,他就已經喜歡她了。
上高中後,逃離過去的如意變得自信又開朗,這裏沒有初中同學,所有人都不知道她的過去與不堪,現在的她,已經沒有了初中時的羞澀與怯懦,敢於交朋友,敢於微笑……
告別初中時代後的她有了少女初長成的樣子,漸漸長開。原來,她並不是單眼皮,而是內雙,雙眼漸漸呈扇形;原來,她並不是“非洲人”,而是長期吸收強烈紫外線導致的,現在已恢覆了黃種人模樣;原來,褪去了嬰兒肥,她擁有著一張標準鵝蛋臉……
只是這一切在她還沒來得及發現的時候,有些人已經發現了……
高二,度過了高一的新鮮期,又預見不到高三的緊張,高中時代最放松放肆的日子。同學相互之間慢慢熟悉,一些小心思也就暗暗生長起來。
同寢室的女生有一個隔壁班的,一天放學回來,女生告訴如意他們班有男生想要認識她,說直白點兒就是想當她男朋友。如意很詫異,在她心裏自己還是那個讓大家因相貌而品頭論足的初中生,她無法想象有什麽人會註意到自己,難不成是因為她成績好,那人想要免費補習?
“你們班同學成績不好嗎?”
如意這麽一問,反倒讓女生呆住了:“你是什麽年代的人啊?小學生嗎?因為學習好才喜歡別人。”
如意困惑的撓了撓頭:“不是,我的意識是說他如果有不會的問題,可以問我,沒必要這樣。”那神情,認真又無辜。
“我們班是不是沒有學習好的?氣死我了。”女生留下這句話後轉身走掉。
而那個讓如意困惑的男生,就是高二開始每天給她桌洞裏放糖果以及大學裏慢慢熟悉的張超。
高中時曉婷和如意是同桌,她每天到教室的第一件事就是對著那包空降到如意桌洞裏的喔喔奶糖,而被“受益者”拆開,分給全班同學而自己不吃一塊兒的糖嘆一口長長的氣,然後再加上一句——暴殄天物。
如意當時就和張超說明,自己現在不會考慮這個問題,以後也不會考慮,因為她自始至終就沒有想過要結婚,所以為了不耽誤任何人,也不會選擇和誰去談一段沒有結果的戀愛,她還感謝張超,這些年對自己的喜歡,希望他可以找到一個能夠和他一起創造幸福的人。
從那以後,如意就更少和張超在一起,若不是在一個社團,她真的希望兩個人從此以後不再見面,免得兩個人都很尷尬。
無奈,張超是一根筋。大一的校園情人節,他托何婉茹將自己買的巧克力、糖和花送給如意,如意沒有收,而是讓何婉茹打電話告訴張超,自己是真的沒有這方面的心思,所以,就請他不要再這樣了,不合適而且還浪費。
浪費,多麽可怕的字眼,比“不值得”還要讓對方痛心。
“如意,我不知道你經歷過什麽,但是,他對你還挺好的,你為什麽不放下執念,迎接你的愛情呢?”打完電話的何婉茹看著上鋪的如意說道。
她的愛情?
別人不知道,她自己還不清楚嘛,她的愛情,自始至終都是他啊,她怎麽會因為愛情而放下他這個執念呢?永遠不可能啊,一旦放棄他,那不就等於她放棄了愛情嘛,多麽搞笑的邏輯啊......
“如意,我是一直想撮合你們兩個的,直到那次下雨天,我明白了好多,也就放棄了這個念頭。”
“下雨天?”
“對啊,就是你在這裏等休學手續的時候,你們倆在校園裏遇到,沒走多遠天就下起了雨。”
那年如意因為等待離校通知單,需要在這座城市停留到三月底。那天,她剛提交完申請表,就在教學樓下遇到了剛下課的張超。張超聽何婉茹講了如意要休學的事情,走近後問她是不是出了什麽事情,如意搖了搖頭便把話題岔開了。就在兩個人閑聊時,三月中旬的海濱城市突降暴雨,張超拉著如意跑到了不遠處的屋檐下。然後又轉身跑進雨中,回頭告訴她,說自己去超市買把傘,讓她在這裏等一會兒。
等張超走出超市時看到了站在門口的如意,此時的她身披一件灰色雨衣。他左手拿著新買的雨傘,他本想和她共撐一把傘,可這個想法卻被她扼殺了,雖然是無意識的,但單單這個舉動就足以讓他傷心了。
張超淡淡一笑,撐傘走近。那笑容裏是無盡的自嘲。
如意身上的雨衣是早晨出門時就裝在背包裏的,她一直這樣,總是將自己照顧得很好。她並不是不給別人愛她保護她的機會,只不過因為很多原因,她自小就學會了照顧自己。沒有別人的愛,她也可以好好愛自己、保護自己。按時吃飯、即使添衣,不讓自己發燒感冒;多雨的季節裏出門前一定要檢查背包裏有沒有裝雨具,天氣預報顯示小雨就放雨傘,大雨就放雨衣;知道自己手愛受傷,包裏時常備著創可貼;清楚自己如果被烈日曬久了會中暑,總會在出門前喝上一瓶藿香正氣水......
她一直將自己保護得很好,不想麻煩任何人,也不希望自己成為任何人的累贅,不想給自己任何幻想的空間,這樣就不會失望,不會心痛。
高三那年,易明澤每天都會早起跑步,也總會提醒她這一天的天氣情況。天陰,就讓她帶傘;刮風,就讓她添衣......
她喜歡被他關心的感覺,喜歡被他照顧。所以,有他在時,她就放任自己不去理會自己、不去過多照顧自己,這樣,他的關心自己就能持續收到。而她,也很聰明,知道適可而止,不會過度貪戀,他不在的日子,就恢覆原狀,甚至比之前更愛自己。
正是她明白暗戀有多心酸,所以她才會這樣做,不拖沓,也不給追求者任何幻想的機會。
她不喜歡這種拖拉的狀態,不喜歡一切讓自己不舒服、不適應的感覺,但無奈,她辦的最拖拉的事情便是喜歡了他這麽久,卻遲遲不要一個答案。
這麽多年,她從不允許自己給任何人希望,也從不認為易明澤不好,她知道,他對自己的關心是正常朋友的關心,他一直拿自己當姐姐,所以,她心甘情願錯讀這份感情。
如果按她的成長經歷來說,她本是個極度缺愛,極度渴望愛的人,可是偏偏,她沒有,她只把愛給了她愛的人,並且極其認真......
何婉茹就是那天看到了在大雨裏默默走著的兩個人,那一刻她便懂了,她知道如意是真的不喜歡身邊的這個人,回想一下,從開始到現在,她從沒有給過他任何希望。當天,何婉茹和張超聊了很久,那個男生當著她的面哭了,哭得很傷心,但沒辦法,愛情這個東西,根本沒有辦法說清楚。
離開前,張超的眼神變了,變得清澈透亮了,不知是因為被淚水洗過的原因還是他徹底想明白了,總之,從那以後,他就不再像從前一樣了。
如意走時他去送別,眼神中極明顯的少了某些東西。
張超也是個聰明人,一開始他以為是如意太過矜持,再後來,他便清楚明白如意的心,她的心裏是真的沒有他。
再後來,如意也認識過很多男生,可,沒有一個讓她心動的,她也沒有嘗試去開始一段感情,她將她的一顆心守得死死的,不放任何人進來,即使知道那個人一定不屬於自己,她也沒有半刻松懈。
“這麽多年,你就再沒遇到個滿意的?那麽多人,就沒有一個符合你條件的?通電話的時候不聊這些是怕你掛電話,現在,你就在我面前我就壯膽問你一回。”
“我不是早就和你說過,我這輩子就沒把結婚這件事放在人生目標裏過,我一個人挺好的,多個人反倒麻煩。”
“所以說,你以前不是開玩笑?”
“我這麽無趣的人,怎麽可能會開玩笑?”
當然不是開玩笑,即使這麽多年一直有一個人在心裏,她也從沒有想過要結婚。而這場喜歡根本就是一次意外,一次美麗的意外。
“也是,不然張超真的很不錯。”
如意一記白眼閃過,隨即在何婉茹屁股上踹了一腳。
如意第二天一早回到易明澤的小公寓,發現那間公寓的門口蹲坐著一個人。他後背靠著墻壁,膝蓋撐著兩只胳膊,腦袋支在小臂上,雙眼緊閉,呼吸均勻。
睡著了。
這是等了多久,都等的睡著了?
如意蹲在他的對面,細細瞧著眼前人,她想仔仔細細的看清楚,好將這個人永遠刻在腦子裏,刻上一輩子。
今天的他一身紅黑色休閑裝,裏面是一件白色短袖,鞋是喬丹當季新款。如意以前特別喜歡喬丹的款式,最愛熊貓那款,後來托在國外有關系的同事才買到。
這張臉,她見的不多卻念了很多年,終於在今天,在這裏,用這樣的方式安安靜靜的沒有任何顧慮的看著。他睡的很香,她的心很靜,一點兒也不慌,她知道,此時的他還不會醒來,自己斷可以用這僅有一次的機會看清楚這整張臉。
他比以前瘦了不少,也高了不少。應該和方向一樣,是打籃球打出來的身高,只可惜她沒看過他打比賽的樣子。
不過,一定很帥。太陽光灑滿整個球場,他或迎著光或背著光,兩者之間來回變換,運球時,微風輕輕吹著,將他的衣角吹起,頭發吹亂,然後在一瞬間帶動他的腳尖,助他騰空跳起,一個三分,中啦。只見他雙手握拳,和兄弟們一起狂歡,此時的他仰起臉,對著高高掛起的太陽輕輕甩頭,將頭發上的汗水甩出,然後,繼續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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