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王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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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當陳原用備用鑰匙打開王子林的家門時,率先沖出來的是王子林的拖拖。拖拖是一只肥頭大耳的鬥牛犬,王子林說她喜歡叼他的拖鞋,所以為她取名為“拖拖”;陳原覺得她出門散步的時候猶如一輛馬力十足的拖拉機,所以也叫她“拖拖”。
拖拖很興奮,她很喜歡陳原,盡管陳原並不這麽認為,哪怕在醉酒的狀態之下,他仍然不忘輕聲關門,連燈都沒敢開,打算摸黑去廁所洗臉。沒想到這樣還是把客廳裏的拖拖吵醒了,她流著哈喇子,在黑暗之中沖到門口,舉起前肢往他身上猛撲。陳原嚇得差點大叫,架不住拖拖的體重,膝蓋一軟,後背重重地撞在門上,這一下可讓他清醒不少。
王子林第一次介紹陳原認識拖拖的時候,他才剛從夏曉小那兒搬出來,他帶著一個小行李箱站在王子林門口,曾禮貌地向對方表示,“謝謝,我還是住賓館去吧。”一點兒沒有要進門的意思。
王子林掐著他的胳膊,攔著他的腰,把他往拖拖面前推,“別怕,看著她的眼睛,不要讓她知道你害怕她。”他附在陳原耳邊呼呼吹氣,一手在他眼前做綻開狀,“噓,她會聞到你的恐懼——”
陳原雙眼緊閉,幾乎將全身的體重都壓在王子林身上。拖拖坐在他跟前,吊著舌頭喘氣,簡直跟一只六十多斤的大秤砣沒有兩樣,他自小就聽說與狗對視會被咬,要是被這種狗咬上一口,他能去醫院躺上三個月。
陳原最終還是在王子林家住下了,不是因為戰勝了恐懼,而是因為無法承受酒店的住宿花費,他睡王子林家的沙發,早晚給他遛狗,作為補償。
王子林聽到客廳裏叮鈴桄榔一陣巨響,剛打開臥室門便赫然看見陳原被拖拖按在地上一頓猛嗅,他上前一把拽住拖拖的頸圈,四肢並用地將她拉開,陳原還倒在地上爬不起來。
“嗬,怎麽喝了這麽多?”王子林轉身剛要去拉他,伸出的右手突然停在半空中,“可以啊你,我生怕你走不出來呢,可以可以……”
陳原一臉莫名其妙,從地上搖搖晃晃地爬起來,“你說什麽呢?”
王子林嬉皮笑臉地指指自己的脖子,“這麽熱辣?”
陳原的臉瞬間就黑了,一手拉起衣領,“那可不,要不下次叫上你,我們仨一起?”他換上拖鞋,走到洗手池前擰開水龍頭,王子林跟在他身後,斜靠在衛生間的門框上,“看來你們倆還留了聯系方式?”
陳原沒說話,低頭用涼水洗臉,腰部一陣酸痛。
沈默等於默認,王子林不可置信地搖頭,“真有這麽喜歡?”他一步上前,在陳原屁股上猛拍一下,“什麽時候介紹給我認識認識?”
這一下拍得陳原倒吸涼氣,渾身上下寒毛直豎,他咬著牙把王子林往門外推,“沒有,不認識,臉都沒看到!……你怎麽還不睡?”
“我這不是擔心你嗎?”
陳原陰陽怪氣,“你還挺貼心。”
“主要是擔心你尋死覓活,”王子林將臉從門縫裏擠出來,伸出一只食指在空中劃著圈圈,笑容暧昧,“不是擔心你失身。”
陳原一手拍在王子林臉上把他推出去,後腳就鎖上了衛生間的門,他拿過洗手臺上的手機,再度點開唐舟的頭像,借著明晃晃的白熾燈光,仔仔細細地將頭像打量了好幾遍,不時將照片放大、縮小,與床上的男人做比對。
醉酒時的記憶逐漸模糊,他越看越覺得不像。那人的眉毛是長這樣的嗎?眼睛是這個形狀麽?
陳原婚後就斷了與狐朋狗友出去胡吃海喝的習慣,雖說現在勵志要重回夜場,今晚卻是獨自一人去的夜店。起初他並沒打算久留,結果一不小心喝上了頭,他為了湊熱鬧,跑到隔壁的卡座裏搖骰子去了。
陳原開始自我催眠。這市中心的夜店那麽多,每一家裏面又卡座無數,況且他記得隔壁桌都是姑娘,自己總不可能跑到唐舟的卡座裏去了吧?再說了,唐舟橫看豎看都不像玩咖。
盡管篤定這事發生的概率為零,陳原還是點開了右上方的菜單鍵。反正唐舟不可能找他,拉黑了也不會發現。
就在他剛要點擊確認時,王子林敲響了衛生間的門。他手一哆嗦,指尖從屏幕上滑開。今天這事兒之後他似乎格外容易受驚。
“給你泡了點蜂蜜水,放在茶幾上了。”
“謝謝。”陳原將手機鎖屏放下,扭頭沖著閉合的門說道,好像生怕王子林破門而入,發現自己正在盯著男人的頭像發呆,盡管他明明已經鎖了門。
王子林比陳原大三屆,盡管兩人在同一所大學念同一個專業,在校期間他們卻從未見過對方。兩人第一次見面是在企業的宣講會上,王子林作為公司員工來校介紹,陳原帶著打印好的簡歷,穿得人模狗樣地站在他面前做自我介紹。
王子林帶他入行功不可沒,不僅將他介紹給自己的同事,還帶他參加行業內的各類社交活動與飯局。陳原剛走出大學校門時,起碼有一半的人際關系網都得益於王子林的牽線搭橋。
陳原與王子林既是同行,又是校友,關系自然親近,尤其是陳原結婚之前,兩人雖不隸屬於同一公司,下了班卻總是混在一起,不是喝酒唱歌就是去網吧打游戲;陳原結婚的當天,王子林給他包了一捆現金;陳原離婚了,無家可歸的時候,王子林說,我是不介意你住在我家……不過我有時候會帶人回來。
王子林帶人回來的頻率大約是半個月一次,他會提前告訴陳原,陳原就非常有自知之明地在外面溜達幾圈,找個小酒吧喝幾杯再回來。王子林跟他一樣,不喜歡留人過夜。
陳原脫下上衣,摸著脖子,側頭對鏡打量了兩眼就看不下去了。何止是脖子,就連身上也有,簡直像個行走的人體草莓園。以前出去玩的時候他都會跟對方約法三章,提前說好各自的癖好和禁區。他格外討厭別人在自己身上留痕跡,一旦發現對方有這種傾向立即提褲子走人。要不是因為結婚以後就在戒煙戒酒,一時對自己的酒量評估產生誤差,他怎麽可能讓人這樣為所欲為?還他媽的還把自己的屁股給送了!
陳原越想越氣,太陽穴突突直跳。還好明天是周末,他打算去附近的超市裏買個強力遮瑕膏。
天快亮了,王子林也回房睡了,拖拖蜷縮在客廳角落的狗窩裏打著震天動地的呼嚕。陳原洗完澡在沙發上躺下,用毛毯將自己裹成春卷。他還是沒有拉黑唐舟,一是認為床上的人不是他,二是覺得沒有必要自斷財路——唐舟回國了,以後說不定還會有合作關系。他唯一後悔的就是自己走得太快,沒有來得及查看對方的左手腕。
除了唐舟和他自己,陳原不是沒有見過其他斷線,無奈這樣的例子少之又少,加之這類人從未出現在他的朋友圈之內,他總不能在路上隨便碰見一個同類就抓住對方問他到底是否是獨身主義,如果是的話還好說;如果不是,他總不能說,“只是告訴你一聲,你會孤獨終老”;還有一個可能就是配偶去世,這一點陳原更問不出口了。
拖拖的呼嚕聲一陣蓋過一陣,陳原剛來的時候還很不適應,一晚能被吵醒七八次,簡直比住在機場旁還要誇張,現在終於適應了不少,主要是學會了睡前吃褪黑素,不過介於他一會還得早起遛狗,所以今晚他並沒有吃藥的打算。
現下他酒已經醒了不少,精神略微亢奮,一時半會睡不太著,於是平躺在沙發上,幹瞪著雙眼,等著太陽升起。此時他並沒有在想夏曉小,盡管過去的一個多月以來,他每一天都在想這件事,結果無一例外都指向他自欺欺人的嘗試。
婚姻從來就不屬於他。
打從陳原記事起,他就能看到這些漫天飛舞的紅線,一開始他很不適應,經常盯著別人的手腕眨眼,還曾被爸爸帶到醫院看眼科。醫生說他有沙眼,開了點無關緊要的眼藥水就讓他回家去了。後來陳原就學會了如何與它們共存——只要不把註意力放在紅線之上,它們的顏色就會變淡,最終隱沒於龐大的背景之中,就像常人走在馬路上時,並不會被頭頂不停晃動的枝椏分心。
那時候他還並不理解這些交錯的線到底指向什麽,直到他被法庭判給媽媽,他才隱約意識紅線背後的可怕含義。
他父母手腕上的線從未連接在一起,它們各自延向天邊。
今晚陳原不願再想其他,他定了個八點的鬧鐘,以防自己不小心睡著。放下手機前,他最後看了一眼時間。
二十四個小時之前,天還未亮,他陷在沙發裏發了一夜的呆;二十一個小時之前,他從王子林家離開,去公司上班;十七個小時之間是午飯的點,他開車帶夏曉小去領了離婚證,然後又將她送回家;十二個小時之前,王子林告訴他自己今晚要帶人回來,所以他下班後去一家日料館裏吃了牛骨拉面;八個小時之前,他正在夜店喝酒、猜拳;三個小時之前,他在酒店的房間裏醒來。
今天對陳原來說是格外漫長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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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陳原用備用鑰匙打開王子林的家門時,率先沖出來的是王子林的拖拖。拖拖是一只肥頭大耳的鬥牛犬,王子林說她喜歡叼他的拖鞋,所以為她取名為“拖拖”;陳原覺得她出門散步的時候猶如一輛馬力十足的拖拉機,所以也叫她“拖拖”。
拖拖很興奮,她很喜歡陳原,盡管陳原並不這麽認為,哪怕在醉酒的狀態之下,他仍然不忘輕聲關門,連燈都沒敢開,打算摸黑去廁所洗臉。沒想到這樣還是把客廳裏的拖拖吵醒了,她流著哈喇子,在黑暗之中沖到門口,舉起前肢往他身上猛撲。陳原嚇得差點大叫,架不住拖拖的體重,膝蓋一軟,後背重重地撞在門上,這一下可讓他清醒不少。
王子林第一次介紹陳原認識拖拖的時候,他才剛從夏曉小那兒搬出來,他帶著一個小行李箱站在王子林門口,曾禮貌地向對方表示,“謝謝,我還是住賓館去吧。”一點兒沒有要進門的意思。
王子林掐著他的胳膊,攔著他的腰,把他往拖拖面前推,“別怕,看著她的眼睛,不要讓她知道你害怕她。”他附在陳原耳邊呼呼吹氣,一手在他眼前做綻開狀,“噓,她會聞到你的恐懼——”
陳原雙眼緊閉,幾乎將全身的體重都壓在王子林身上。拖拖坐在他跟前,吊著舌頭喘氣,簡直跟一只六十多斤的大秤砣沒有兩樣,他自小就聽說與狗對視會被咬,要是被這種狗咬上一口,他能去醫院躺上三個月。
陳原最終還是在王子林家住下了,不是因為戰勝了恐懼,而是因為無法承受酒店的住宿花費,他睡王子林家的沙發,早晚給他遛狗,作為補償。
王子林聽到客廳裏叮鈴桄榔一陣巨響,剛打開臥室門便赫然看見陳原被拖拖按在地上一頓猛嗅,他上前一把拽住拖拖的頸圈,四肢並用地將她拉開,陳原還倒在地上爬不起來。
“嗬,怎麽喝了這麽多?”王子林轉身剛要去拉他,伸出的右手突然停在半空中,“可以啊你,我生怕你走不出來呢,可以可以……”
陳原一臉莫名其妙,從地上搖搖晃晃地爬起來,“你說什麽呢?”
王子林嬉皮笑臉地指指自己的脖子,“這麽熱辣?”
陳原的臉瞬間就黑了,一手拉起衣領,“那可不,要不下次叫上你,我們仨一起?”他換上拖鞋,走到洗手池前擰開水龍頭,王子林跟在他身後,斜靠在衛生間的門框上,“看來你們倆還留了聯系方式?”
陳原沒說話,低頭用涼水洗臉,腰部一陣酸痛。
沈默等於默認,王子林不可置信地搖頭,“真有這麽喜歡?”他一步上前,在陳原屁股上猛拍一下,“什麽時候介紹給我認識認識?”
這一下拍得陳原倒吸涼氣,渾身上下寒毛直豎,他咬著牙把王子林往門外推,“沒有,不認識,臉都沒看到!……你怎麽還不睡?”
“我這不是擔心你嗎?”
陳原陰陽怪氣,“你還挺貼心。”
“主要是擔心你尋死覓活,”王子林將臉從門縫裏擠出來,伸出一只食指在空中劃著圈圈,笑容暧昧,“不是擔心你失身。”
陳原一手拍在王子林臉上把他推出去,後腳就鎖上了衛生間的門,他拿過洗手臺上的手機,再度點開唐舟的頭像,借著明晃晃的白熾燈光,仔仔細細地將頭像打量了好幾遍,不時將照片放大、縮小,與床上的男人做比對。
醉酒時的記憶逐漸模糊,他越看越覺得不像。那人的眉毛是長這樣的嗎?眼睛是這個形狀麽?
陳原婚後就斷了與狐朋狗友出去胡吃海喝的習慣,雖說現在勵志要重回夜場,今晚卻是獨自一人去的夜店。起初他並沒打算久留,結果一不小心喝上了頭,他為了湊熱鬧,跑到隔壁的卡座裏搖骰子去了。
陳原開始自我催眠。這市中心的夜店那麽多,每一家裏面又卡座無數,況且他記得隔壁桌都是姑娘,自己總不可能跑到唐舟的卡座裏去了吧?再說了,唐舟橫看豎看都不像玩咖。
盡管篤定這事發生的概率為零,陳原還是點開了右上方的菜單鍵。反正唐舟不可能找他,拉黑了也不會發現。
就在他剛要點擊確認時,王子林敲響了衛生間的門。他手一哆嗦,指尖從屏幕上滑開。今天這事兒之後他似乎格外容易受驚。
“給你泡了點蜂蜜水,放在茶幾上了。”
“謝謝。”陳原將手機鎖屏放下,扭頭沖著閉合的門說道,好像生怕王子林破門而入,發現自己正在盯著男人的頭像發呆,盡管他明明已經鎖了門。
王子林比陳原大三屆,盡管兩人在同一所大學念同一個專業,在校期間他們卻從未見過對方。兩人第一次見面是在企業的宣講會上,王子林作為公司員工來校介紹,陳原帶著打印好的簡歷,穿得人模狗樣地站在他面前做自我介紹。
王子林帶他入行功不可沒,不僅將他介紹給自己的同事,還帶他參加行業內的各類社交活動與飯局。陳原剛走出大學校門時,起碼有一半的人際關系網都得益於王子林的牽線搭橋。
陳原與王子林既是同行,又是校友,關系自然親近,尤其是陳原結婚之前,兩人雖不隸屬於同一公司,下了班卻總是混在一起,不是喝酒唱歌就是去網吧打游戲;陳原結婚的當天,王子林給他包了一捆現金;陳原離婚了,無家可歸的時候,王子林說,我是不介意你住在我家……不過我有時候會帶人回來。
王子林帶人回來的頻率大約是半個月一次,他會提前告訴陳原,陳原就非常有自知之明地在外面溜達幾圈,找個小酒吧喝幾杯再回來。王子林跟他一樣,不喜歡留人過夜。
陳原脫下上衣,摸著脖子,側頭對鏡打量了兩眼就看不下去了。何止是脖子,就連身上也有,簡直像個行走的人體草莓園。以前出去玩的時候他都會跟對方約法三章,提前說好各自的癖好和禁區。他格外討厭別人在自己身上留痕跡,一旦發現對方有這種傾向立即提褲子走人。要不是因為結婚以後就在戒煙戒酒,一時對自己的酒量評估產生誤差,他怎麽可能讓人這樣為所欲為?還他媽的還把自己的屁股給送了!
陳原越想越氣,太陽穴突突直跳。還好明天是周末,他打算去附近的超市裏買個強力遮瑕膏。
天快亮了,王子林也回房睡了,拖拖蜷縮在客廳角落的狗窩裏打著震天動地的呼嚕。陳原洗完澡在沙發上躺下,用毛毯將自己裹成春卷。他還是沒有拉黑唐舟,一是認為床上的人不是他,二是覺得沒有必要自斷財路——唐舟回國了,以後說不定還會有合作關系。他唯一後悔的就是自己走得太快,沒有來得及查看對方的左手腕。
除了唐舟和他自己,陳原不是沒有見過其他斷線,無奈這樣的例子少之又少,加之這類人從未出現在他的朋友圈之內,他總不能在路上隨便碰見一個同類就抓住對方問他到底是否是獨身主義,如果是的話還好說;如果不是,他總不能說,“只是告訴你一聲,你會孤獨終老”;還有一個可能就是配偶去世,這一點陳原更問不出口了。
拖拖的呼嚕聲一陣蓋過一陣,陳原剛來的時候還很不適應,一晚能被吵醒七八次,簡直比住在機場旁還要誇張,現在終於適應了不少,主要是學會了睡前吃褪黑素,不過介於他一會還得早起遛狗,所以今晚他並沒有吃藥的打算。
現下他酒已經醒了不少,精神略微亢奮,一時半會睡不太著,於是平躺在沙發上,幹瞪著雙眼,等著太陽升起。此時他並沒有在想夏曉小,盡管過去的一個多月以來,他每一天都在想這件事,結果無一例外都指向他自欺欺人的嘗試。
婚姻從來就不屬於他。
打從陳原記事起,他就能看到這些漫天飛舞的紅線,一開始他很不適應,經常盯著別人的手腕眨眼,還曾被爸爸帶到醫院看眼科。醫生說他有沙眼,開了點無關緊要的眼藥水就讓他回家去了。後來陳原就學會了如何與它們共存——只要不把註意力放在紅線之上,它們的顏色就會變淡,最終隱沒於龐大的背景之中,就像常人走在馬路上時,並不會被頭頂不停晃動的枝椏分心。
那時候他還並不理解這些交錯的線到底指向什麽,直到他被法庭判給媽媽,他才隱約意識紅線背後的可怕含義。
他父母手腕上的線從未連接在一起,它們各自延向天邊。
今晚陳原不願再想其他,他定了個八點的鬧鐘,以防自己不小心睡著。放下手機前,他最後看了一眼時間。
二十四個小時之前,天還未亮,他陷在沙發裏發了一夜的呆;二十一個小時之前,他從王子林家離開,去公司上班;十七個小時之間是午飯的點,他開車帶夏曉小去領了離婚證,然後又將她送回家;十二個小時之前,王子林告訴他自己今晚要帶人回來,所以他下班後去一家日料館裏吃了牛骨拉面;八個小時之前,他正在夜店喝酒、猜拳;三個小時之前,他在酒店的房間裏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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