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0章三生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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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

是誰?

睜開眼,葡萄架上纏滿綠蔭,陽光透過寬闊翠綠的葉片照射下來,並不刺眼,她看著頭頂葉片的脈絡,好像人的血管,經絡纏繞,密不可分。

“晶晶,來,幫婆婆剝豌豆。”蒼老的聲音響起,她擡眼,看到滿臉慈祥的外婆正對著她笑。

“外婆?”她坐起來,眼淚漫過了眼眶。

外婆不是早在十多年前就去世了嗎?她擡手,看著自己稚嫩小手中的掌紋,稍稍地楞神。

如果沒有記錯,這是她九歲那年的暑假,父母外出度假旅行,把她留在鄉下外婆家暫住一段時間。

外婆家這邊的空氣很清新,滿眼望不到邊的綠色好像毛毯一樣鋪在田野裏,她房屋有前後兩個大院子,後面是菜地,前面栽了各種花草,還有爬滿葡萄藤蔓的木架。

現在是夏季,外婆說,等到秋天就有香甜的紫葡萄吃了。

她擡頭望著葡萄藤,執著地等待著,好像寓言故事裏的狐貍。

最終,她也沒能吃到一顆或酸或甜的葡萄。

那個夏天,她失去了太多東西,一兩顆吃不到的葡萄,已經不在她的考慮之中。

“傻孩子,楞在那裏幹什麽呢?還不過來。”外婆笑吟吟地向她招手。

曲晶站起來,踉蹌著撲到外婆懷裏:

“婆婆……我好想你……”

“孩子……你要記得,無論發生什麽事情,都不要放棄自己……”外婆抱著她,滄桑的雙眼仿佛可以看透世事。

“我知道……我知道的。”曲星抽泣著,“只是,我很想你們。為什麽,我愛的人,都要離開我呢?”

“這世界上有很多意外,沒有誰,能陪著你一輩子。”

曲星楞楞地望著對方,記憶中,外婆沒有跟她說過這些話的。

而這些話語,確確實實是從她口中說出來的,好像洞悉她後來的經歷般,言之鑿鑿。

“孩子。愛你的人,一直都在你身邊,看著你呢。”外婆慈祥地笑了,臉上籠罩了柔柔的光。

“你要好好活下去。”

外婆的臉漸漸遠去,黑暗過後,四處又再次亮了起來,曲星靜靜地坐在靈堂中間,頭頂帶著白色的小花,低著頭,稚嫩的小手中,扶著父母和外婆的遺像。

那個夏天,奪走了她太多。

父母在空難中喪生,聽聞噩耗的外婆在她面前心臟病發,她哭著把藥丸一顆顆地塞進她嘴裏,卻仍然改變不了那慢慢變冷的身體。

靈堂上,她沒有再掉半滴眼淚。

木偶一般,曲星接受身邊或多或少的同情,可卻沒有人肯接受她。

她曾被舅舅接去住了幾天。

“餵。”她蹲在地上默默地玩著洋娃娃,一個小男孩從後面走過來,用腳踢她的屁股。

那是她的表弟,叫張偉亮,她叫他小偉,舅舅舅媽都叫他小亮。說是表弟,其實只比她小兩個月,力氣大得驚人。

“你玩的東西,給我。”口氣不容拒絕。

“這是舅媽給我的。”她頭也不擡,硬邦邦地回答。

“這裏什麽都是我的!”小男孩用力地把她踢倒在地,拳頭雨點般地打過來,“你算什麽東西?爸媽撿來的野孩子,敢跟我搶?”

“這是舅媽給我的。”曲星固執地把娃娃護在胸口。

她已經什麽都沒有,不能再失去了。

“那是我的!”小偉不知從哪兒撿來一根細竹竿,狠狠地抽打著她,“我要你給我!給我!不然我打死你!”

小孩子無知的殘忍,比大人有知的殘酷更可怕。

她咬緊牙關,死死地攥著娃娃不放手。

“不給?”表弟豎起竹竿,用尖銳的一端用力戳在她的肚子上,她痛出了眼淚。

“放開娃娃!你放不放?”

曲晶翻過身子,那竹竿正砸在她腰上,紮出幾個鮮紅的印子。

表弟絲毫沒有住手的樣子:“不放我就捅死你!”

她吃痛,擡起身子慌忙逃跑。

身後的表弟卻哀嚎一聲。

她驚愕地回頭,發現竹竿的另一端已經戳進了他的眼睛。

剛剛她起身的那刻,竹竿隨之起伏,猛地紮入了對方的眼睛。

曲晶不知道如何才好,好多好多的血從表弟的傷口裏流出來,然後被大人們發現,那些人簇擁在表弟身邊,風風火火地把他送進醫院。

只剩下她一個人孤零零地站在原地,沒有誰理她。

之後,她就被送進了孤兒院。

再沒有親戚願意收養她。他們說她是災星,會把不幸帶給身邊的人。

直到十二歲那年,一對曲姓夫婦收養了她。

從此,她又有了家庭,父親叫曲中直,她叫曲晶。

她不喜歡讀書,經常和一群小混混們聚在一起,逃課打架的時候,在人群之中,她覺得很開心。

在她十六歲那年,曲中直的妻子得了癌癥去世了,從此他借酒澆愁,終日渾渾噩噩。

曲晶仍是早出晚歸,一天夜裏回家,養父酒氣醺醺地在客廳抽煙,她換了鞋子正要回自己臥室,卻被對方一把攔住。

“你去了哪裏?”

“和朋友們玩。”

“以後不許再去!”

男人粗壯的胳膊把她撈在肩膀,踢開了門,將她重重摔在床上的時候,曲晶還沒意識到將要發生的,是噩夢一場。

她出生以來,經歷過的最驚怖的夢魘。

“爸爸……”她哭啞了嗓子,只盼能喚回對方的一點同情。

“我不是你爸爸。”男人低低地嘶吼,如一頭失控的獸。

那天晚上,曲晶睜著空洞的雙眼盯著天花板,看著頭頂猙獰得如同章魚怪獸的水晶吊燈忽高忽低忽遠忽近,然後,一圈圈旋轉。

她惡心,卻沒有淚水。

一夜,好像過了一年。

那一夜,她忘記了許多東西。

比如自己的身份,比如過去的事情。

很多童年時期的影像變得斷斷續續,由整片裂成碎片,最後化作無法追逐的粉塵。忘記了,或許也是好事,她已經失去了太多太多,與其緬懷那些無法擁有的過往,不如將記憶全都清空,一雙眼睛,只看未來。

她只有未來。

十八歲那年,她搬離了曲家。臨走的時候曲中直倚在門口扶著肩膀,低低地說道:

“留下來,我什麽都給你。”

曲晶點燃了一支煙,嫣紅的嘴唇狠狠地咬著,用力吸了幾口,扔在地上,用腳大力地碾滅,又傲慢地在他腳下吐了口痰:

“玩了我兩年還不夠?”她臉上帶著輕佻的笑意,“就你那點錢,已經付不起我。”

頓了頓,她擡起下巴指著他:“你毀了我。我不欠你的。”

獨立後的曲晶在酒吧夜總會做陪酒女郎,她陪酒,陪笑,陪舞,如果價錢合適,她也不介意跟什麽客人上床。

還有比養父更糟糕的床伴對象嗎?

她在揮霍著自己的青春,用盡一切可以利用的東西來,身體,以及靈魂。

用僅有的這些東西來交換金錢。

只有錢能讓她有安全感,雖然那只是賬戶上跳動著的數字,但是看著那些枯燥的數字組合,她就感覺莫名地安心。

她的第一個男朋友,就是Jack。

Jack的中文名字叫韓世傑,很土的名字,可惜他沒對得起這名字中世代傑出的含義,旁人看來的他不務正業,高中沒畢業就開始四處砍殺,二十二歲的他,已經是城南黑道混混中小有名氣的人物。

“不付錢,你還會陪我喝酒嗎?”有些醺然的Jack笑著問她。

“當然會啦。”曲晶笑靨如花,“只要你付酒錢,我免費陪你喝。”

笨蛋,昂貴酒的提成已經夠她賺的了。

“不。我是說,你願意不願意去外面陪我喝酒。”Jack雖然滿身酒氣,說話的邏輯性卻絲毫沒有受到影響。

“去外面哦?”曲晶小貓般伏在他胸膛,聽著對方激烈跳動的聲音,“床費總要付的吧?”

Jack捧住了她的臉,認真地說道:“不。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讓我養你。你以後不要再做這種生意了。”

“你要幫我贖身嗎?”她大笑。

“晶晶。你是自由的。沒有什麽能束縛得了你。”

自由?

那是什麽?她又能去哪裏呢?

“我不過是個婊子。”她臉上的招牌笑意沒有半點減退。

“不要這麽說。我會心痛。”Jack緊緊地抱住了她,“我掙不到大錢,但是我會盡我所有力量讓你幸福。”

那個時候,曲晶是真的感動了的。

她離開了夜總會,安心地住在Jack的小屋裏。悶熱的閣樓,陳舊的家具,陰暗的樓梯,狹小的空間裏,曾經滿滿地裝得都是愛意。

傑曾經把一塊求來的石頭掛在她頸上。

“我們生生世世,永不分離。”

他們的日子過得很拮據,粗茶糙食讓曲晶漸漸無法忍受,有時趁他不在家的時候常偷偷跑去夜總會陪酒,但不包括上床。

她不想背叛Jack。

一次在包廂陪酒,幾個熟客給她介紹新客戶認識,那人走進門來的時候,有那麽片刻,曲晶仰著頭,笑容就凝固在了臉上。

曲中直。

這個禽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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