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出租屋的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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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舊、簡陋的出租小屋內,一臺筆記本電腦擺放在客廳唯一的桌上。
電腦正運行著播放音樂的軟件。最近新出道的美少女樂團的專輯主打歌《對你的愛像棒棒糖》,通過筆記本電腦自帶的功放裝置,傳到整個房間裏。
歌聲裏充斥著造作的甜美。而屋內的三只聽眾,似乎對這歌手都極為受用。
鐘恒俊正在跟他的兩只寵物狗小黑二黑享用“晚餐”。
他已漸漸習慣了這具年輕的、女性的身體,也漸漸習慣了每日飲血為生的飲食生活。
生活從開始的混亂潦草,變得講究許多。鐘恒俊會跑步去不同的市場買活禽,帶回家裏來後,耐心地放出血水,用洗凈的餐具盛裝,端上出租屋的小桌上從容享用。
他也會將放凈血的雞鴨剁成幾塊,分給家裏兩只小狗吃。二黑是他那天吃完魯南後臨時決定收養的第二只寵物狗。
魯南是個高大的年輕男生,雖然不胖,但拆開來還是相當大的一堆骨肉。小黑吃不動,他也只對血感興趣。二黑來了後,幫忙消化了不少。
魯南的血,讓鐘恒俊得到了極大的滿足。
所謂食髓知味。盡管吃掉魯南的行為更多地出自一時之間的“情難自禁”,但是鐘恒俊自認為自己的處理尚算妥當。那兩個查案的警察雖然反覆地盤問過他,甚至采用過一些精神壓迫的方法,但這些對於而今具有強大體能的鐘恒俊來說毫無作用。
更何況,吸飽了魯南的血後,鐘恒俊感覺自己越發強大,頭腦也更加清晰。
他曾經在自己家院子裏埋過四具屍體,久不為人知。直到言歡揭穿了他。
而這一次,鐘恒俊覺得自己進步了。
沒有屍體的謀殺是無法立案的。
現在,這世界上,沒有人能找到魯南的屍體。
鐘恒俊已將這件事拋諸腦後。
隨著時間推移,他的生活開始有了秩序,對血的渴望,並不像剛附身時那麽急不可耐。
鐘恒俊坐在小餐桌前,聽著少女忸怩誇張的歌聲,綴飲著玻璃碗中的雞血,腦海裏浮現出言歡的臉孔。
錢珍珍的身體,讓他對於年輕男性的血液,有更強的欲望。鐘恒俊已能清晰地分辨這一點。
這也是那天魯南意外受傷流血後,鐘恒俊因為無法克制而臨時決定將魯南騙到出租屋內殺死取血的原因。
但是即便藏身於年輕女性的身體中,鐘恒俊對言歡懷有的欲望,並沒有減弱。
即便改頭換面,他仍是他,鐘恒俊。
而言歡似乎也沒有變化。時間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跡都是正面的。她不如鐘恒俊第一次見她時年輕,但更加沈靜,更加聰慧。
她甚至已摸到了西海監獄這起怪異事件的線索。
這令她越發地,讓鐘恒俊著迷。
那天偶爾遇見小傅,小傅勸他不要輕舉妄動。
言歡是成名已久的罪案專家、現役警探,且是年輕貌美的女性,很自然地擁有大量支持者。如果她身上出了什麽意外,顯然會受到高度關註。
鐘恒俊一度也曾打算從長計議。
但隨著時間推移,他又改變了主意。
吃掉魯南,讓警探們圍著他團團轉卻找不到證據,從而拿他毫無辦法,這令鐘恒俊得到極大的滿足。
而如果能吃掉言歡,想必會帶給他更大的愉悅。
鐘恒俊活了五十多年,從未停止過征服與占有。
而現在有了新生的機會,他沒道理渾渾噩噩地混日子。
冒險,原本就是游戲最大的樂趣之一,不是麽?
鐘恒俊想著心事,唇邊含著淡淡的微笑。碗裏的血,在他的小口綴飲下,漸漸只剩了小半。
窗外夜色漸深。
屋內,循環播放的音樂並未停止。
“對你的愛像棒棒糖,甜蜜的滋味不會忘……”
擁有敏銳聽覺的鐘恒俊,從音樂聲中,捕捉到別的聲音。
是從屋外的樓梯上傳來的腳步聲。
腳步聲屬於兩個人。一個人的腳步穩定輕捷,應該屬於體重較輕的女性。而另一個人的腳步則一重一輕,有些奇怪。
算算時間,他的客人,也差不多該到了。
但他的客人應該是一個人來的。
外面的腳步聲,應該不屬於他要等的那個人。
鐘恒俊做出了判斷,把註意力從腳步聲上收回。
他起身走到筆記本電腦旁,打算確認一下現在的時間。
他已等了很久,按道理來說,他的客人,應該到了。
筆記本電腦右下方顯示,現在的時間是19:55。
約定的時間是8點鐘。那個人,應該快到了。
鐘恒俊腦中的念頭未落,室外,那分屬兩人的、越來越近的腳步聲,卻正正地停在了門口。
鐘恒俊微怔。
敲門聲響起。
手指指節叩在木質房門上,發出沈悶的、清晰的聲響。
敲門的人,保持著篤定沈穩的節奏。一下,一下,又一下。
三下敲過,停一陣,又敲三下。
鐘恒俊看著客廳餐桌上放著的兩只盛著生血的玻璃碗,心生遲疑。
“有人在嗎?”
敲了一陣門後,敲門的人發出了問詢的聲音。
清冷沈靜的女性聲線。鐘恒俊能聽出來那是誰。
聽見人的說話聲,兩只吃肉的小黑狗擡起頭,看向鐘恒俊。
“汪,汪?”
聽見聲音的那一瞬間,鐘恒俊的心陡然提了起來。
他在原地呆了半秒鐘後,迅速將桌上的兩只玻璃碗拿起,放進了冰箱裏。
“快,進來。”
鐘恒俊壓低聲音,端起地上裝著雞肉的臉盆放進廚房後,又將兩只小狗趕進廚房裏。
廚房的門關上後,他才走到門邊去。
外面沒有再響起過腳步聲。這意味著,他們還沒有走。
鐘恒俊走到門後,定定神,然後去看門上的貓眼。
外頭站著兩個人。
一個女的,穿著黑色長羽絨服,裏頭罩著棗紅色的毛衣。
一個男的,也穿著黑色羽絨服,裏頭的衣服也是黑的。男人看起來很年輕,手上戴著黑皮手套,拄著一只手杖。
鐘恒俊還沒開口,只聽見門外再度響起熟悉的女聲,似乎變得更加溫和了:“開門吧,珍珍。你認得我,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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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恒俊正在跟他的兩只寵物狗小黑二黑享用“晚餐”。
他已漸漸習慣了這具年輕的、女性的身體,也漸漸習慣了每日飲血為生的飲食生活。
生活從開始的混亂潦草,變得講究許多。鐘恒俊會跑步去不同的市場買活禽,帶回家裏來後,耐心地放出血水,用洗凈的餐具盛裝,端上出租屋的小桌上從容享用。
他也會將放凈血的雞鴨剁成幾塊,分給家裏兩只小狗吃。二黑是他那天吃完魯南後臨時決定收養的第二只寵物狗。
魯南是個高大的年輕男生,雖然不胖,但拆開來還是相當大的一堆骨肉。小黑吃不動,他也只對血感興趣。二黑來了後,幫忙消化了不少。
魯南的血,讓鐘恒俊得到了極大的滿足。
所謂食髓知味。盡管吃掉魯南的行為更多地出自一時之間的“情難自禁”,但是鐘恒俊自認為自己的處理尚算妥當。那兩個查案的警察雖然反覆地盤問過他,甚至采用過一些精神壓迫的方法,但這些對於而今具有強大體能的鐘恒俊來說毫無作用。
更何況,吸飽了魯南的血後,鐘恒俊感覺自己越發強大,頭腦也更加清晰。
他曾經在自己家院子裏埋過四具屍體,久不為人知。直到言歡揭穿了他。
而這一次,鐘恒俊覺得自己進步了。
沒有屍體的謀殺是無法立案的。
現在,這世界上,沒有人能找到魯南的屍體。
鐘恒俊已將這件事拋諸腦後。
隨著時間推移,他的生活開始有了秩序,對血的渴望,並不像剛附身時那麽急不可耐。
鐘恒俊坐在小餐桌前,聽著少女忸怩誇張的歌聲,綴飲著玻璃碗中的雞血,腦海裏浮現出言歡的臉孔。
錢珍珍的身體,讓他對於年輕男性的血液,有更強的欲望。鐘恒俊已能清晰地分辨這一點。
這也是那天魯南意外受傷流血後,鐘恒俊因為無法克制而臨時決定將魯南騙到出租屋內殺死取血的原因。
但是即便藏身於年輕女性的身體中,鐘恒俊對言歡懷有的欲望,並沒有減弱。
即便改頭換面,他仍是他,鐘恒俊。
而言歡似乎也沒有變化。時間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跡都是正面的。她不如鐘恒俊第一次見她時年輕,但更加沈靜,更加聰慧。
她甚至已摸到了西海監獄這起怪異事件的線索。
這令她越發地,讓鐘恒俊著迷。
那天偶爾遇見小傅,小傅勸他不要輕舉妄動。
言歡是成名已久的罪案專家、現役警探,且是年輕貌美的女性,很自然地擁有大量支持者。如果她身上出了什麽意外,顯然會受到高度關註。
鐘恒俊一度也曾打算從長計議。
但隨著時間推移,他又改變了主意。
吃掉魯南,讓警探們圍著他團團轉卻找不到證據,從而拿他毫無辦法,這令鐘恒俊得到極大的滿足。
而如果能吃掉言歡,想必會帶給他更大的愉悅。
鐘恒俊活了五十多年,從未停止過征服與占有。
而現在有了新生的機會,他沒道理渾渾噩噩地混日子。
冒險,原本就是游戲最大的樂趣之一,不是麽?
鐘恒俊想著心事,唇邊含著淡淡的微笑。碗裏的血,在他的小口綴飲下,漸漸只剩了小半。
窗外夜色漸深。
屋內,循環播放的音樂並未停止。
“對你的愛像棒棒糖,甜蜜的滋味不會忘……”
擁有敏銳聽覺的鐘恒俊,從音樂聲中,捕捉到別的聲音。
是從屋外的樓梯上傳來的腳步聲。
腳步聲屬於兩個人。一個人的腳步穩定輕捷,應該屬於體重較輕的女性。而另一個人的腳步則一重一輕,有些奇怪。
算算時間,他的客人,也差不多該到了。
但他的客人應該是一個人來的。
外面的腳步聲,應該不屬於他要等的那個人。
鐘恒俊做出了判斷,把註意力從腳步聲上收回。
他起身走到筆記本電腦旁,打算確認一下現在的時間。
他已等了很久,按道理來說,他的客人,應該到了。
筆記本電腦右下方顯示,現在的時間是19:55。
約定的時間是8點鐘。那個人,應該快到了。
鐘恒俊腦中的念頭未落,室外,那分屬兩人的、越來越近的腳步聲,卻正正地停在了門口。
鐘恒俊微怔。
敲門聲響起。
手指指節叩在木質房門上,發出沈悶的、清晰的聲響。
敲門的人,保持著篤定沈穩的節奏。一下,一下,又一下。
三下敲過,停一陣,又敲三下。
鐘恒俊看著客廳餐桌上放著的兩只盛著生血的玻璃碗,心生遲疑。
“有人在嗎?”
敲了一陣門後,敲門的人發出了問詢的聲音。
清冷沈靜的女性聲線。鐘恒俊能聽出來那是誰。
聽見人的說話聲,兩只吃肉的小黑狗擡起頭,看向鐘恒俊。
“汪,汪?”
聽見聲音的那一瞬間,鐘恒俊的心陡然提了起來。
他在原地呆了半秒鐘後,迅速將桌上的兩只玻璃碗拿起,放進了冰箱裏。
“快,進來。”
鐘恒俊壓低聲音,端起地上裝著雞肉的臉盆放進廚房後,又將兩只小狗趕進廚房裏。
廚房的門關上後,他才走到門邊去。
外面沒有再響起過腳步聲。這意味著,他們還沒有走。
鐘恒俊走到門後,定定神,然後去看門上的貓眼。
外頭站著兩個人。
一個女的,穿著黑色長羽絨服,裏頭罩著棗紅色的毛衣。
一個男的,也穿著黑色羽絨服,裏頭的衣服也是黑的。男人看起來很年輕,手上戴著黑皮手套,拄著一只手杖。
鐘恒俊還沒開口,只聽見門外再度響起熟悉的女聲,似乎變得更加溫和了:“開門吧,珍珍。你認得我,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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