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師尊喜歡小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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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時桑見小書生神色冷峻,不茍言笑,遲遲不曾開口,心裏頓時一個咯噔,涼嗖嗖地想,小書生該不會是想見死不救罷?
雖然,救人是情分,不救是本分,道理他全都懂,但眼下,小書生真的是救他的唯一一根稻草了。
如果,小書生鐵了心見死不救,那麽,林時桑也無計可施。
本來,他就欠小書生一命,眼下又有什麽立場,什麽資格,去請求小書生再度對他施以援手。
若是換做旁人,也許林時桑一時心裏的壞水冒出來,還會給對方下點東西,哄騙對方說“我給你下的是鶴頂紅,倘若你不救我,那麽,你就必死無疑了”。
可面對著的是一個才救過他性命,又手無縛雞之力的文弱書生,林時桑的那點壞水,還沒開始冒出來,就被他生生打散了。
那抓著小書生衣袖的手指,漸漸松開,林時桑嘴角劃過一絲苦笑,佯裝無所謂地說:“沒事沒事,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道理我都懂……我現在確實是個累贅,我……我沒事,你先走吧。”
說著說著,他的手已經徹底松開了,慢慢地垂落下來,瘦弱的肩膀狠狠顫抖了幾下。
哪知下一瞬,他還停在半空中的手,就被一只溫熱的大手,緊緊抓住了。
林時桑微微一怔,猛然擡眸,滿臉不敢置信地望了過去,蒼白的嘴唇輕輕動了動,卻如鯁在喉,一個字都沒能說出口。
“你說什麽傻話呢?我怎麽可能會丟下你,獨自離開?”白秋意緊緊抓著少年滿是傷口的手掌,感受著他掌心的溫度,微微弓著身子,同他四目相對,滿眼溫柔地輕聲道,“我說了,我看了你的身體,就會為你負責到底。”
“不怕,還有我在,我是絕對不會丟下你一個人的。”
林時桑難言此刻的感受,就好像是溺水的人,終於抓到了救命稻草,幾乎窒息而死的前一刻,有人抓住他的手,緊緊的抓住他,不讓他窒息而死。
這是他穿書以來,遇見的第一個好人,也是第一個真心待他的人。
身處在泥沼之中,即便伸手拉他的是頭狗熊,在此刻林時桑的心裏,也是光芒萬丈的英雄。
更何況,小書生又生得儀表堂堂,風度翩翩,豐神俊朗,說話總是不急不緩,溫聲細語的,很容易就讓人心生好感。
倘若他是個女兒身,那麽,他一定會喜歡小書生這樣的人。
只是可惜,林時桑覺得好可惜的,自己不僅不是女兒身,還早就被人剝奪了純貞,並且這具身軀還被反覆踐踏過,已經臟得不能再臟了。
林時桑在心裏,暗暗譴責自己,千萬不要對小書生產生特殊的情感。
他早晚得跟小書生分道揚鑣的,否則,若是有朝一日,被白秋意抓住,只怕小書生也要受他牽連,難逃一死。
“你的腿受傷了,只怕不好自行走路,來,我背你罷?”
白秋意伸手摸了摸林時桑的頭發,將他淩亂的額發,輕輕梳理平整,順手就撚掉上面的枯枝爛葉。
完全沒有任何嫌棄,直接背對著林時桑,單膝跪地,回眸輕聲輕語地道:“來,我帶你回去。”
林時桑抽了抽鼻子,才剛要伸手,準備撫上小書生的肩膀,很快又有點遲疑地道:“我很重的,你確定背得動我麽?”
頓了頓,他還是不想連累小書生一起死,咬了咬牙,把心一橫,又道:“而且,我身上流了太多血,血腥味極重,這荒郊野嶺的,野獸只怕不少,萬一被野獸嗅到了血腥氣,肯定會尋過來的,到時候,你背著我……”
他的聲音越來越小了,幾乎快要聽不見了,“肯定跑不快的,我……我真的不想連累你。”
說完之後,林時桑下意識屏息凝氣,心道,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哪怕小書生聽了之後,害怕得調頭就跑也在情理之中。
哪怕換作是他自己,遇見這種情況,也會三思而後行,所以,將心比心,即便小書生真的臨陣脫逃了,他也不可以因此遷怒於人。
也不可心生埋怨。
畢竟他們只是萍水相逢。
哪知小書生卻道:“無妨,若是野獸真的尋來了,我就背著你跑快一些。”
若是真的有不長眼,嫌命太長的野獸追來了,那再好不過了,他的阿時餓了,正愁沒有好吃的,給阿時補補血。
倒是可以生剖野獸的肝臟,給他的阿時吃。
“那如果,你跑不快呢?”林時桑又問。
“如果,我跑不快,那就沒辦法了,”白秋意故作苦惱地嘆了口氣,就在林時桑以為,他要說,跑不快就只能把你丟下了的時候,他卻滿臉認真地道,“我們就只能一起死了,死後還能結伴而行,共赴黃泉,如此,也不會孤單了。只不過……”
頓了頓,他更加苦惱地長嘆口氣,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
林時桑忍不住追問:“只不過什麽?”
“只不過,我還尚未娶妻生子就那麽不明不白地死了,終究有些遺憾。倘若,你願意與我冥婚,我想,就算是死,我也死而無憾了。”
此話一出,林時桑的下巴差點直接驚掉,趕緊手腳並用地往後亂爬,滿臉驚悚地道:“使不得!萬萬使不得!我是男人,你也是男人啊,哪怕我倆一起死了,也都還是男人!男人和男人,怎麽可以成親呢?”
“不行的嗎?”白秋意笑了笑,意味深長地道,“我以為,只要情意相通,那麽,情愛就無關男女。”
“但……但前提是,我倆心意也不相通啊!”也不知道是疼的,還是被小書生突然的瘋言瘋語嚇到了,林時桑的額頭止不住地冒汗,他一邊擡手擦,一邊苦口婆心地勸,“男女之歡,就是那什麽陰陽調和,講究的就是你情我願,佛雲,哦,不對,道家有句話怎麽說來著……糟了,我忘了……”
他急得都忘了說辭,語無倫次地道:“反正不管怎麽說,我只是把你當兄弟!”
真要是跟小書生在一起,且不提白秋意會如何發瘋,只怕小書生的亡母,能氣得直接扒開墳墓跳出來,把林時桑活活掐死。
白秋意故作遺憾地嗯了一聲,然後,又道:“隨你了,不過,你快過來,我背你回去,再要耽擱,只怕野獸就真的要尋過來了。到時候,你就算不願意跟我一起死,也由不得你了。”
林時桑頓時啞口無言,知道現在不是矯情扭捏的時候,反正同為男人,小書生背他,也不見得就是自己吃虧了。
深呼口氣,他又手腳並用地爬回原位,再雙臂摟住小書生的脖頸,上半身小心翼翼地,壓在他的後背上。
一趴之下,林時桑忍不住暗暗一驚,心道,看不出來啊,小書生看起來文文弱弱的,手無縛雞之力,想不到後背倒是很寬厚,很結實。
趴在上面,說不出來的安逸。
小書生竟好像沒有使多大的勁兒,就輕而易舉地將他背了起來,也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
一只手緊緊扣著林時桑的後腰,一只手穩穩地托住他的臀腿。
原本林時桑身上的衣裙,就破爛不堪,被荊棘劃得一條一條的,跟碎布沒什麽差別。此刻那只托他臀腿的大手,溫熱的掌心,好似燒紅的烙鐵,狠狠燙上了他的皮肉。
以至於,林時桑羞恥得扒拉著他的脖頸,往上爬了爬,試圖讓臀腿脫離那只大手。
可隨即,那只大手就追了過來,再度托起他的臀腿。
“小……小元子,你……你的手……”
林時桑咬了咬牙,很介意一個男人這麽托著他的臀腿,這讓他心生恐懼,就好像是背著師尊,私底下給師尊戴綠帽子一樣。
總有一種很心虛的錯覺。
白秋意故作迷茫地問:“我的手……怎麽了?你放心,我背得很穩,雙手會一直穩穩地托起你的,絕對不會讓你摔下來。”
如此,林時桑反而覺得,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算了,就當是病不忌醫了。
生死關頭,其他的東西都不值一提。
“沒什麽,”林時桑心驚膽戰,又小心翼翼地趴在小書生的背上,小聲道,“謝謝你,你又救了我一次。”
“說謝謝太生分了,”白秋意溫柔款款地道,“以後,你我之間不必言謝,救你是我心甘情願的,不求你的回報。”
“小元子……”
“如果,你真的很感激我的話,那就好好活著,還有……”白秋意故作很累的樣子,“你確實有點沈,不如你唱首歌給我聽吧?”
“啊?”林時桑覺得他的話風跳得太快了,有點接不上,很詫異地道,“唱歌?!唱什麽歌?”
“唱你會唱的歌啊。”白秋意在他看不見的地方,笑容燦爛地道,“你的聲音清清脆脆,就好像黃鸝鳥一樣,無論唱什麽歌,應該都很好聽。”
“可我……我不太會。”
林時桑有點苦惱,他確實不太會唱歌,也從未給哪個男人唱過歌,就連兒歌都不會,倒是之前有男同學逗他玩,給他唱過十八摸。
就是摸臉啊,摸這摸那的,倒也不是很下流——反正林時桑一向認為,審美應該是求同存異,雅俗共賞——只是,他有些不好意思唱十八摸就是了。
還有就是《探清水河》,可這是講述男女愛情悲劇的民間小調啊,他雖然會唱幾句,但是……會不會被小書生誤會他什麽啊?
白秋意催促道:“還不唱麽?你確實有點沈,哎呀……”說著,還故作體力不支,佯裝差點跌倒的樣子,嚇得林時桑的小心臟撲通撲通亂跳,生怕小書生再把他另一條腿也摔斷了。
“……我只會唱一點點。”林時桑很為難,臉還不由自主地開始紅了,“只會一點點,你不許笑啊。”
白秋意:“我絕對不會笑話你。”
林時桑咬了咬牙,在經過了短暫的心理建設之後,最終還是選擇了唱《探清水歌》,沒辦法他會唱的確實不多,可小書生非要聽。
清了清嗓子,他緩緩哼唱起來:“桃葉尖上尖,柳葉擎滿了天,在其位的穩坐細聽我來言吶……”
少年的聲音清清脆脆的,自帶一種清雅之感,又因他身上疼痛難忍,時不時還發出幾聲難忍的哭音,他唱得雖然很正經,歌詞也專挑正經的唱。
可落在白秋意的耳中,就是那勾引男人的小伎倆,光是聽這幾句唱,就勾魂攝魄,讓人心神搖曳,忍不住面色發紅。
好你個不知廉恥的孽徒!
居然在別的男人面前,唱這種勾欄院式的調子,簡直不知廉恥!
氣得他恨不得直接將背上的孽徒,狠狠摔下來,再摔斷他另外一條狗腿才好!
可白秋意卻將人背得穩穩的,生怕稍有不慎,就顛疼了少年,等少年唱完了,還笑著說:“唱得真好聽,我從前都沒聽過呢。”
“你這是跟誰學的?”
這個問題很關鍵,白秋意想知道,林時桑在沒奪舍之前,到底是爐鼎,禁臠,還是勾欄院裏的倌兒。
“是我偶然聽別人唱過,也覺得挺好聽的,就暗暗記下了。”林時桑怕他多問,自己也不好解釋,索性拿了野果子,直接塞他嘴裏,“你嘗嘗這個,我特意給你留的,酸酸甜甜,鮮嫩多汁。”
白秋意再度在“高興”和“不高興”之間徘徊不定。
高興的是,林時桑居然親手把舍不得吃的野果子,餵給他吃——雖然,果子沒洗,但乖徒兒心意到了,盛情難卻。
不高興的是,林時桑居然敢餵別的男人吃野果子,狗爪子不想要了麽?
但鑒於阿時受傷了,白秋意暫且不同他計較,很嫌棄野果,又不好吐出來,只能勉強吃了,確實酸甜,鮮嫩多汁。
“好吃。”白秋意又笑,意有所指地道,“不過,若說鮮嫩多汁,其實,比不得我此前吃過的一種東西。”
林時桑好奇地問:“啥東西?!”
——你。
白秋意心裏默默回答他,是你。
但他表面上卻說:“是桑葚,又叫桑果,我很喜歡小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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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書生鐵了心見死不救,那麽,林時桑也無計可施。
本來,他就欠小書生一命,眼下又有什麽立場,什麽資格,去請求小書生再度對他施以援手。
若是換做旁人,也許林時桑一時心裏的壞水冒出來,還會給對方下點東西,哄騙對方說“我給你下的是鶴頂紅,倘若你不救我,那麽,你就必死無疑了”。
可面對著的是一個才救過他性命,又手無縛雞之力的文弱書生,林時桑的那點壞水,還沒開始冒出來,就被他生生打散了。
那抓著小書生衣袖的手指,漸漸松開,林時桑嘴角劃過一絲苦笑,佯裝無所謂地說:“沒事沒事,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道理我都懂……我現在確實是個累贅,我……我沒事,你先走吧。”
說著說著,他的手已經徹底松開了,慢慢地垂落下來,瘦弱的肩膀狠狠顫抖了幾下。
哪知下一瞬,他還停在半空中的手,就被一只溫熱的大手,緊緊抓住了。
林時桑微微一怔,猛然擡眸,滿臉不敢置信地望了過去,蒼白的嘴唇輕輕動了動,卻如鯁在喉,一個字都沒能說出口。
“你說什麽傻話呢?我怎麽可能會丟下你,獨自離開?”白秋意緊緊抓著少年滿是傷口的手掌,感受著他掌心的溫度,微微弓著身子,同他四目相對,滿眼溫柔地輕聲道,“我說了,我看了你的身體,就會為你負責到底。”
“不怕,還有我在,我是絕對不會丟下你一個人的。”
林時桑難言此刻的感受,就好像是溺水的人,終於抓到了救命稻草,幾乎窒息而死的前一刻,有人抓住他的手,緊緊的抓住他,不讓他窒息而死。
這是他穿書以來,遇見的第一個好人,也是第一個真心待他的人。
身處在泥沼之中,即便伸手拉他的是頭狗熊,在此刻林時桑的心裏,也是光芒萬丈的英雄。
更何況,小書生又生得儀表堂堂,風度翩翩,豐神俊朗,說話總是不急不緩,溫聲細語的,很容易就讓人心生好感。
倘若他是個女兒身,那麽,他一定會喜歡小書生這樣的人。
只是可惜,林時桑覺得好可惜的,自己不僅不是女兒身,還早就被人剝奪了純貞,並且這具身軀還被反覆踐踏過,已經臟得不能再臟了。
林時桑在心裏,暗暗譴責自己,千萬不要對小書生產生特殊的情感。
他早晚得跟小書生分道揚鑣的,否則,若是有朝一日,被白秋意抓住,只怕小書生也要受他牽連,難逃一死。
“你的腿受傷了,只怕不好自行走路,來,我背你罷?”
白秋意伸手摸了摸林時桑的頭發,將他淩亂的額發,輕輕梳理平整,順手就撚掉上面的枯枝爛葉。
完全沒有任何嫌棄,直接背對著林時桑,單膝跪地,回眸輕聲輕語地道:“來,我帶你回去。”
林時桑抽了抽鼻子,才剛要伸手,準備撫上小書生的肩膀,很快又有點遲疑地道:“我很重的,你確定背得動我麽?”
頓了頓,他還是不想連累小書生一起死,咬了咬牙,把心一橫,又道:“而且,我身上流了太多血,血腥味極重,這荒郊野嶺的,野獸只怕不少,萬一被野獸嗅到了血腥氣,肯定會尋過來的,到時候,你背著我……”
他的聲音越來越小了,幾乎快要聽不見了,“肯定跑不快的,我……我真的不想連累你。”
說完之後,林時桑下意識屏息凝氣,心道,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哪怕小書生聽了之後,害怕得調頭就跑也在情理之中。
哪怕換作是他自己,遇見這種情況,也會三思而後行,所以,將心比心,即便小書生真的臨陣脫逃了,他也不可以因此遷怒於人。
也不可心生埋怨。
畢竟他們只是萍水相逢。
哪知小書生卻道:“無妨,若是野獸真的尋來了,我就背著你跑快一些。”
若是真的有不長眼,嫌命太長的野獸追來了,那再好不過了,他的阿時餓了,正愁沒有好吃的,給阿時補補血。
倒是可以生剖野獸的肝臟,給他的阿時吃。
“那如果,你跑不快呢?”林時桑又問。
“如果,我跑不快,那就沒辦法了,”白秋意故作苦惱地嘆了口氣,就在林時桑以為,他要說,跑不快就只能把你丟下了的時候,他卻滿臉認真地道,“我們就只能一起死了,死後還能結伴而行,共赴黃泉,如此,也不會孤單了。只不過……”
頓了頓,他更加苦惱地長嘆口氣,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
林時桑忍不住追問:“只不過什麽?”
“只不過,我還尚未娶妻生子就那麽不明不白地死了,終究有些遺憾。倘若,你願意與我冥婚,我想,就算是死,我也死而無憾了。”
此話一出,林時桑的下巴差點直接驚掉,趕緊手腳並用地往後亂爬,滿臉驚悚地道:“使不得!萬萬使不得!我是男人,你也是男人啊,哪怕我倆一起死了,也都還是男人!男人和男人,怎麽可以成親呢?”
“不行的嗎?”白秋意笑了笑,意味深長地道,“我以為,只要情意相通,那麽,情愛就無關男女。”
“但……但前提是,我倆心意也不相通啊!”也不知道是疼的,還是被小書生突然的瘋言瘋語嚇到了,林時桑的額頭止不住地冒汗,他一邊擡手擦,一邊苦口婆心地勸,“男女之歡,就是那什麽陰陽調和,講究的就是你情我願,佛雲,哦,不對,道家有句話怎麽說來著……糟了,我忘了……”
他急得都忘了說辭,語無倫次地道:“反正不管怎麽說,我只是把你當兄弟!”
真要是跟小書生在一起,且不提白秋意會如何發瘋,只怕小書生的亡母,能氣得直接扒開墳墓跳出來,把林時桑活活掐死。
白秋意故作遺憾地嗯了一聲,然後,又道:“隨你了,不過,你快過來,我背你回去,再要耽擱,只怕野獸就真的要尋過來了。到時候,你就算不願意跟我一起死,也由不得你了。”
林時桑頓時啞口無言,知道現在不是矯情扭捏的時候,反正同為男人,小書生背他,也不見得就是自己吃虧了。
深呼口氣,他又手腳並用地爬回原位,再雙臂摟住小書生的脖頸,上半身小心翼翼地,壓在他的後背上。
一趴之下,林時桑忍不住暗暗一驚,心道,看不出來啊,小書生看起來文文弱弱的,手無縛雞之力,想不到後背倒是很寬厚,很結實。
趴在上面,說不出來的安逸。
小書生竟好像沒有使多大的勁兒,就輕而易舉地將他背了起來,也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
一只手緊緊扣著林時桑的後腰,一只手穩穩地托住他的臀腿。
原本林時桑身上的衣裙,就破爛不堪,被荊棘劃得一條一條的,跟碎布沒什麽差別。此刻那只托他臀腿的大手,溫熱的掌心,好似燒紅的烙鐵,狠狠燙上了他的皮肉。
以至於,林時桑羞恥得扒拉著他的脖頸,往上爬了爬,試圖讓臀腿脫離那只大手。
可隨即,那只大手就追了過來,再度托起他的臀腿。
“小……小元子,你……你的手……”
林時桑咬了咬牙,很介意一個男人這麽托著他的臀腿,這讓他心生恐懼,就好像是背著師尊,私底下給師尊戴綠帽子一樣。
總有一種很心虛的錯覺。
白秋意故作迷茫地問:“我的手……怎麽了?你放心,我背得很穩,雙手會一直穩穩地托起你的,絕對不會讓你摔下來。”
如此,林時桑反而覺得,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算了,就當是病不忌醫了。
生死關頭,其他的東西都不值一提。
“沒什麽,”林時桑心驚膽戰,又小心翼翼地趴在小書生的背上,小聲道,“謝謝你,你又救了我一次。”
“說謝謝太生分了,”白秋意溫柔款款地道,“以後,你我之間不必言謝,救你是我心甘情願的,不求你的回報。”
“小元子……”
“如果,你真的很感激我的話,那就好好活著,還有……”白秋意故作很累的樣子,“你確實有點沈,不如你唱首歌給我聽吧?”
“啊?”林時桑覺得他的話風跳得太快了,有點接不上,很詫異地道,“唱歌?!唱什麽歌?”
“唱你會唱的歌啊。”白秋意在他看不見的地方,笑容燦爛地道,“你的聲音清清脆脆,就好像黃鸝鳥一樣,無論唱什麽歌,應該都很好聽。”
“可我……我不太會。”
林時桑有點苦惱,他確實不太會唱歌,也從未給哪個男人唱過歌,就連兒歌都不會,倒是之前有男同學逗他玩,給他唱過十八摸。
就是摸臉啊,摸這摸那的,倒也不是很下流——反正林時桑一向認為,審美應該是求同存異,雅俗共賞——只是,他有些不好意思唱十八摸就是了。
還有就是《探清水河》,可這是講述男女愛情悲劇的民間小調啊,他雖然會唱幾句,但是……會不會被小書生誤會他什麽啊?
白秋意催促道:“還不唱麽?你確實有點沈,哎呀……”說著,還故作體力不支,佯裝差點跌倒的樣子,嚇得林時桑的小心臟撲通撲通亂跳,生怕小書生再把他另一條腿也摔斷了。
“……我只會唱一點點。”林時桑很為難,臉還不由自主地開始紅了,“只會一點點,你不許笑啊。”
白秋意:“我絕對不會笑話你。”
林時桑咬了咬牙,在經過了短暫的心理建設之後,最終還是選擇了唱《探清水歌》,沒辦法他會唱的確實不多,可小書生非要聽。
清了清嗓子,他緩緩哼唱起來:“桃葉尖上尖,柳葉擎滿了天,在其位的穩坐細聽我來言吶……”
少年的聲音清清脆脆的,自帶一種清雅之感,又因他身上疼痛難忍,時不時還發出幾聲難忍的哭音,他唱得雖然很正經,歌詞也專挑正經的唱。
可落在白秋意的耳中,就是那勾引男人的小伎倆,光是聽這幾句唱,就勾魂攝魄,讓人心神搖曳,忍不住面色發紅。
好你個不知廉恥的孽徒!
居然在別的男人面前,唱這種勾欄院式的調子,簡直不知廉恥!
氣得他恨不得直接將背上的孽徒,狠狠摔下來,再摔斷他另外一條狗腿才好!
可白秋意卻將人背得穩穩的,生怕稍有不慎,就顛疼了少年,等少年唱完了,還笑著說:“唱得真好聽,我從前都沒聽過呢。”
“你這是跟誰學的?”
這個問題很關鍵,白秋意想知道,林時桑在沒奪舍之前,到底是爐鼎,禁臠,還是勾欄院裏的倌兒。
“是我偶然聽別人唱過,也覺得挺好聽的,就暗暗記下了。”林時桑怕他多問,自己也不好解釋,索性拿了野果子,直接塞他嘴裏,“你嘗嘗這個,我特意給你留的,酸酸甜甜,鮮嫩多汁。”
白秋意再度在“高興”和“不高興”之間徘徊不定。
高興的是,林時桑居然親手把舍不得吃的野果子,餵給他吃——雖然,果子沒洗,但乖徒兒心意到了,盛情難卻。
不高興的是,林時桑居然敢餵別的男人吃野果子,狗爪子不想要了麽?
但鑒於阿時受傷了,白秋意暫且不同他計較,很嫌棄野果,又不好吐出來,只能勉強吃了,確實酸甜,鮮嫩多汁。
“好吃。”白秋意又笑,意有所指地道,“不過,若說鮮嫩多汁,其實,比不得我此前吃過的一種東西。”
林時桑好奇地問:“啥東西?!”
——你。
白秋意心裏默默回答他,是你。
但他表面上卻說:“是桑葚,又叫桑果,我很喜歡小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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