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少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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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飯幫著師娘洗了碗,蘇韞擦幹手回到客廳的時候手機顯示有一個未接來電,她回撥過去,邊說邊往陽臺走。
“嗯,吃過了,我不在家,不用了,哦,這裏不好停車你停我們學校邊上吧,過了紅綠燈左拐,有條小吃街,嗯,你站那裏就好。我啊……”
丁意舒從背後拍了她一下,“又在這兒打電話嗎,熱戀中的男女啊,不像李佳航我走兩天一個電話都沒有。某人什麽時候請吃飯啊?”
“下周我出差,下下周吧。”
“你又出差?”
“總部有點事,我去趟美國你有什麽想要的嗎?”
“哦,不用”她什麽也不缺,但是拒絕的好像太快“你給我帶只口紅吧。”
“什麽牌子的?”
“聖羅蘭的方管52。”
“好我記住了。”
--------------
雖然過了晚飯時間,“小吃街”上還是有很多行人,大多是來來往往的學生,路邊是隨意擺放的路邊攤,林琛西裝領帶的站在路邊轉角處和邊上短褲拖鞋的人形成了極強的對比,他和這裏是那麽的格格不入。
他們就這樣踩著高低不平的水泥地慢悠悠的度在路上,走過一個又一個她熟悉的簡陋店鋪。空氣中飄來食物的香氣,蘇韞想起自己的大學生活來,和這裏的學生一樣,肆無忌憚的留戀在並不衛生的小街上。大概中國的每一個大學邊上都有這麽一個不太幹凈的垃圾街,雖然畢業了還是會時時想起。到最後,也成了大學時代最美的回憶之一。林琛走在她的外側,將她和擁擠的人群隔開來,她突然有了種自己和他是在大學談戀愛的感覺,他很不喜歡陌生人的靠近,只不過掩飾的很好,蘇韞還是感覺到他的拘束“國外的大學有沒有這樣的小街?”
他看著迎面走來的人群,一輛電瓶車從蘇韞身邊經過,她卻渾然沒有察覺,他伸手拉住蘇韞的手。他並不喜歡在公共場合和女朋友親密,連牽手都是排斥的,但在這樣擁擠的小路上,拉著她纖細的手腕,似乎是一件極自然的事。“沒有,不過我經常去唐人街。紐大沒有校園,周圍都是酒吧和賣唱的。”
“那你有沒有碰到過歌星Steven?”
“我見過他幾次,還和他講過話。”
“聽說那時候他很落魄。”
“他當時就坐在音樂噴泉的邊上,手裏抱著把吉他,一直唱。”
“他賺的多嗎?”
“少的可憐,每天都有很多人在那兒唱,相比起他的歌聲,人們更喜歡英俊的嬉皮士。”
林琛平淡的語調講著耐人尋味的故事,就好像是一部影片一樣,年輕英俊的男人,站在音樂噴泉旁邊,出於或仁慈或欣賞的心情慷慨的給了二十美元,而接受他接濟的那個男人,後來一夜暴富,紅遍全美,“然後呢?他記得你嗎?”
“他說他記得我的聲音,有一天我走過華盛頓廣場的時候他追上我說要賣給我他的唱片,是那種很不正規的……聽起來有雜音的那種,他本來打算說服我買一張,他說那個時候他以為我是個有錢沒處花的學生,沒想到我買了十張,他還勸我只買一張,不然他會受到上帝的譴責。”
“你為什麽要買十張?”
“這是我至今為止投資回報率最高的一筆。”
“你就這麽肯定他能紅?”
“沒有人說的準命運,我只是欣賞他的音樂,他前期的作品有很多純粹的東西,而在他成名後已經沒有了。”
“人都是會變的。”他走在她身邊,周圍是不斷流動的人群,這種感覺很奇妙,這條路她不知道走過多少次,而陪在她身邊的人也一直在換。世界在變,時間在流逝,當年的同學,很多已經在工作,在為生活奔波。“這種改變連我自己沒法控制,在某種程度上,我不是一個好人,對待愛情也是這樣,也許上一秒我愛你,下一秒就沒有了興趣,我甚至說不出我的喜歡能維持多久。”也許這樣說會令她的討厭,但他還是這樣說了。隱藏著過去,面對蘇韞似乎是一件罪惡的事。
“我也不相信愛情。”
往來的都是大學生,還不時有情侶手牽著手搭著肩,舉止親密的走過他們身旁,“那時候我是個窮學生,半工半讀。”
“我以為……你這樣的家庭,大學時揮金如土,肆意人生才對。”
“不,我和我的很多朋友,大學期間都是自己賺錢養活自己。一開始我做過很多兼職,發傳單、看便利店,還在圖書館兼職”他說話的時候很平淡,甚至帶著一種懷念的情緒,誰又能體會到一個十四歲少年,背井離鄉,在別人的歧視下半工半讀的艱辛。“當時一個學長很照顧我,還經常請我吃飯,到現在我還懷念他做的紅燒肉,再後來我就開始打牌,投資,炒股,做期貨。”
兩個人已經走出了垃圾街,那種喧鬧一下子就消失了,只有夏夜習習的涼風。
“你那個時候就沒有談過戀愛?”
“有啊,當時校花還倒追我,大概談了兩年,她是個很好的人。”
翻舊賬委實不是什麽好事情,她也明白林琛這樣的人不可能沒有過去,聽到他的最後一句還是忍不住問“這麽好,怎麽分手的?”
“她和一個很討厭我的人在一起了。”
蘇韞“啊”一聲,“為什麽?”
“那個人的父親是紐約銀行分行的行長,畢業後能讓她進銀行的投行部工作。”
“那你還說她很好。”
“她只是做了她認為的好的選擇。”
“她錯過了一只潛力股。”
林琛只是不置可否的笑笑,當年的感情早就過去,他對那個人已沒有了任何念想。也許他從一開始就沒有真正的愛過那個人。不愛,也就不痛恨她的背叛。
也許是生性涼薄。
“我以為你會記在心裏。”
林琛勾唇淺笑“如果她選擇的不是那個曾經侮辱過我的人,我甚至不會生氣,在當時看來,我奮鬥一生都未必趕得上那個人。”
她發現和林琛聊天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他經歷過很多事,但從不賣弄。他讀過很多書,從中國古代史到西方的經典名著,還去過很多地方,他對很多事都有自己的見解,總能在任何時候保持理智。不管談到什麽樣的話題他也總能做到雲淡風輕,是閱歷造就了他的成熟。眼前的男人就像烈酒,濃郁的同時回味無窮,讓人不知不覺的迷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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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吃過了,我不在家,不用了,哦,這裏不好停車你停我們學校邊上吧,過了紅綠燈左拐,有條小吃街,嗯,你站那裏就好。我啊……”
丁意舒從背後拍了她一下,“又在這兒打電話嗎,熱戀中的男女啊,不像李佳航我走兩天一個電話都沒有。某人什麽時候請吃飯啊?”
“下周我出差,下下周吧。”
“你又出差?”
“總部有點事,我去趟美國你有什麽想要的嗎?”
“哦,不用”她什麽也不缺,但是拒絕的好像太快“你給我帶只口紅吧。”
“什麽牌子的?”
“聖羅蘭的方管52。”
“好我記住了。”
--------------
雖然過了晚飯時間,“小吃街”上還是有很多行人,大多是來來往往的學生,路邊是隨意擺放的路邊攤,林琛西裝領帶的站在路邊轉角處和邊上短褲拖鞋的人形成了極強的對比,他和這裏是那麽的格格不入。
他們就這樣踩著高低不平的水泥地慢悠悠的度在路上,走過一個又一個她熟悉的簡陋店鋪。空氣中飄來食物的香氣,蘇韞想起自己的大學生活來,和這裏的學生一樣,肆無忌憚的留戀在並不衛生的小街上。大概中國的每一個大學邊上都有這麽一個不太幹凈的垃圾街,雖然畢業了還是會時時想起。到最後,也成了大學時代最美的回憶之一。林琛走在她的外側,將她和擁擠的人群隔開來,她突然有了種自己和他是在大學談戀愛的感覺,他很不喜歡陌生人的靠近,只不過掩飾的很好,蘇韞還是感覺到他的拘束“國外的大學有沒有這樣的小街?”
他看著迎面走來的人群,一輛電瓶車從蘇韞身邊經過,她卻渾然沒有察覺,他伸手拉住蘇韞的手。他並不喜歡在公共場合和女朋友親密,連牽手都是排斥的,但在這樣擁擠的小路上,拉著她纖細的手腕,似乎是一件極自然的事。“沒有,不過我經常去唐人街。紐大沒有校園,周圍都是酒吧和賣唱的。”
“那你有沒有碰到過歌星Steven?”
“我見過他幾次,還和他講過話。”
“聽說那時候他很落魄。”
“他當時就坐在音樂噴泉的邊上,手裏抱著把吉他,一直唱。”
“他賺的多嗎?”
“少的可憐,每天都有很多人在那兒唱,相比起他的歌聲,人們更喜歡英俊的嬉皮士。”
林琛平淡的語調講著耐人尋味的故事,就好像是一部影片一樣,年輕英俊的男人,站在音樂噴泉旁邊,出於或仁慈或欣賞的心情慷慨的給了二十美元,而接受他接濟的那個男人,後來一夜暴富,紅遍全美,“然後呢?他記得你嗎?”
“他說他記得我的聲音,有一天我走過華盛頓廣場的時候他追上我說要賣給我他的唱片,是那種很不正規的……聽起來有雜音的那種,他本來打算說服我買一張,他說那個時候他以為我是個有錢沒處花的學生,沒想到我買了十張,他還勸我只買一張,不然他會受到上帝的譴責。”
“你為什麽要買十張?”
“這是我至今為止投資回報率最高的一筆。”
“你就這麽肯定他能紅?”
“沒有人說的準命運,我只是欣賞他的音樂,他前期的作品有很多純粹的東西,而在他成名後已經沒有了。”
“人都是會變的。”他走在她身邊,周圍是不斷流動的人群,這種感覺很奇妙,這條路她不知道走過多少次,而陪在她身邊的人也一直在換。世界在變,時間在流逝,當年的同學,很多已經在工作,在為生活奔波。“這種改變連我自己沒法控制,在某種程度上,我不是一個好人,對待愛情也是這樣,也許上一秒我愛你,下一秒就沒有了興趣,我甚至說不出我的喜歡能維持多久。”也許這樣說會令她的討厭,但他還是這樣說了。隱藏著過去,面對蘇韞似乎是一件罪惡的事。
“我也不相信愛情。”
往來的都是大學生,還不時有情侶手牽著手搭著肩,舉止親密的走過他們身旁,“那時候我是個窮學生,半工半讀。”
“我以為……你這樣的家庭,大學時揮金如土,肆意人生才對。”
“不,我和我的很多朋友,大學期間都是自己賺錢養活自己。一開始我做過很多兼職,發傳單、看便利店,還在圖書館兼職”他說話的時候很平淡,甚至帶著一種懷念的情緒,誰又能體會到一個十四歲少年,背井離鄉,在別人的歧視下半工半讀的艱辛。“當時一個學長很照顧我,還經常請我吃飯,到現在我還懷念他做的紅燒肉,再後來我就開始打牌,投資,炒股,做期貨。”
兩個人已經走出了垃圾街,那種喧鬧一下子就消失了,只有夏夜習習的涼風。
“你那個時候就沒有談過戀愛?”
“有啊,當時校花還倒追我,大概談了兩年,她是個很好的人。”
翻舊賬委實不是什麽好事情,她也明白林琛這樣的人不可能沒有過去,聽到他的最後一句還是忍不住問“這麽好,怎麽分手的?”
“她和一個很討厭我的人在一起了。”
蘇韞“啊”一聲,“為什麽?”
“那個人的父親是紐約銀行分行的行長,畢業後能讓她進銀行的投行部工作。”
“那你還說她很好。”
“她只是做了她認為的好的選擇。”
“她錯過了一只潛力股。”
林琛只是不置可否的笑笑,當年的感情早就過去,他對那個人已沒有了任何念想。也許他從一開始就沒有真正的愛過那個人。不愛,也就不痛恨她的背叛。
也許是生性涼薄。
“我以為你會記在心裏。”
林琛勾唇淺笑“如果她選擇的不是那個曾經侮辱過我的人,我甚至不會生氣,在當時看來,我奮鬥一生都未必趕得上那個人。”
她發現和林琛聊天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他經歷過很多事,但從不賣弄。他讀過很多書,從中國古代史到西方的經典名著,還去過很多地方,他對很多事都有自己的見解,總能在任何時候保持理智。不管談到什麽樣的話題他也總能做到雲淡風輕,是閱歷造就了他的成熟。眼前的男人就像烈酒,濃郁的同時回味無窮,讓人不知不覺的迷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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