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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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跳跳是一只不同尋常的兔子,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
比如說,他的夢中情人是廣寒宮的玉兔美人,為了得到她的芳心堅持每天寫一封情信,風雨無阻,遣詞用句從不重樣。
又比如說,他明明是一只雪白的兔子,卻偏偏喜歡穿黑衣服,迎風而立的背影瀟灑非凡,迷倒了一眾小妖精。
再比如說,他的理想是在京城開一家酒肆,成天浸在酒缸中醉生夢死,不知今夕何夕。
這樣一只癡情浪漫又有點奇特的酒鬼兔子,想要不成為傳說好像實在有點困難。只可惜越是美麗的傳說,其真相往往越令人崩潰,這是經過歷
史驗證,顛撲不滅的真理。
因此,玉兔美人並不是姜跳跳的夢中情人,而是他通過酒會認識的筆友。
只穿黑衣服是因為他是色盲,除了黑白分辨不出其他顏色,為了避免穿著弄臟或是顏色奇怪的衣服出門,只能選擇黑色。
喜歡喝酒倒是不假,不過姜跳跳酒量一般,酒品更一般,如果不小心喝醉了,那副模樣估計會讓癡迷他的妖怪們驚掉了下巴。
那麽多條“比如”,只有一條是千真萬確的,那就是他想在京城開酒肆,而知道真相的,其實也只有少數幾個和他要好的朋友。
所以姜跳跳依舊是小妖精們的迷戀對象,有關他的傳說依舊多得可以出書。
前面也說了,姜跳跳是一只白兔精,即使快要修成仙,他到目前為止也還是妖。
妖精想要在京城裏開酒肆,並不是那麽容易的事情。幸好姜跳跳的朋友中有一個很有來頭,不僅在神仙和妖精中吃得開,還是京城第一術師成
橘的好友。
那是一只叫煌采的鳳凰,是“雲上神間”采瓊宮的少主人,其相貌風度、身家背景比起姜跳跳只好不差,只可惜他比姜跳跳還愛喝酒,不僅酒
量奇大,還千杯不醉。
照理說,這該是個優點。可是煌采與人喝酒,他喝不醉,卻偏要灌到對方爛醉為止。據他自己說,那是為了看別人爛醉如泥時會是什麽樣子。
一來二去,稍有點酒量的神仙和妖精見了他都只敢喝茶。
他們大概永遠也不會相信,其實煌采在很久很久以前,聞到酒味都會醉。
那時候姜跳跳還是一只迷迷糊糊的小兔子,煌采也還是一只剛剛長出美麗尾羽的小鳳凰,有一天,他們在南海偶遇了酒仙佳釀。
三個小孩兒湊在一起免不了就要吵吵鬧鬧,最後居然比起了翻跟頭。
煌采與佳釀雖然是仙,身體的靈活度還是遠不如身為兔子的姜跳跳,結果姜跳跳大獲全勝,贏去了佳釀的兩顆酒貝。
酒貝,顧名思意就是與酒有關的寶貝,實際上是佳釀換下來的兩顆乳牙,要是把它含在嘴裏,可使人永喝不醉,可這寶貝只能含在嘴裏,若是
吞下去或是佩在身上,那是半點作用也無。
於是煌采將它鑲在了牙齒上,這使他看起來像長了一顆虎牙,不過從此可以縱橫酒場,一點點形象的損壞又算得了什麽?
相比之下,姜跳跳實在有些笨。
他老老實實地把酒貝含在嘴裏,吃飯睡覺也不吐出來。
煌采一開始就說他這樣準不行,沒想到這張鳳凰嘴比烏鴉嘴還靈。就在他說完這話後沒多久,姜跳跳的酒貝沒了。
事情是這樣的,桃花精胭撲三百歲生辰時,請了他們去赴宴。席上一色甜膩可口的桃花糕點,喜愛甜食的姜跳跳吃了許多,嚼著嚼著就把酒貝
給嚼進去,自然也給吞下了肚子。
酒貝一落肚,立即消失無蹤。等他反應過來,已是兩天之後的事了。
姜跳跳後悔不疊,拉了煌采去找佳釀,對方把手一攤,無奈道:“我也只有那麽兩顆,這玩意兒又不是什麽稀奇寶貝,沒了就沒了唄。”
他說得輕描淡寫,姜跳跳卻是真的喜歡這顆酒貝,為此他難過了許久。
這個“許久”究竟是多少年,恐怕沒人能給個準數。
前面也說了,煌采是與姜跳跳從小一塊長大的好朋友,眼看著他由千盞不醉又被打回了三杯倒,無論如何也得做點什麽以表安慰。
於是煌采找到了京城第一術師成橘,通過成橘又找到了京城最有名的工匠。
一個半月後,號稱史上最美麗最別致最不可錯過的酒肆“躍然居”在萬安街最繁華的地段盛大開張,燃放的爆竹朱屑鋪就一街紅毯。
彼時距離姜跳跳成仙不過還有八月,而許多事情,才剛剛揭開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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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他的夢中情人是廣寒宮的玉兔美人,為了得到她的芳心堅持每天寫一封情信,風雨無阻,遣詞用句從不重樣。
又比如說,他明明是一只雪白的兔子,卻偏偏喜歡穿黑衣服,迎風而立的背影瀟灑非凡,迷倒了一眾小妖精。
再比如說,他的理想是在京城開一家酒肆,成天浸在酒缸中醉生夢死,不知今夕何夕。
這樣一只癡情浪漫又有點奇特的酒鬼兔子,想要不成為傳說好像實在有點困難。只可惜越是美麗的傳說,其真相往往越令人崩潰,這是經過歷
史驗證,顛撲不滅的真理。
因此,玉兔美人並不是姜跳跳的夢中情人,而是他通過酒會認識的筆友。
只穿黑衣服是因為他是色盲,除了黑白分辨不出其他顏色,為了避免穿著弄臟或是顏色奇怪的衣服出門,只能選擇黑色。
喜歡喝酒倒是不假,不過姜跳跳酒量一般,酒品更一般,如果不小心喝醉了,那副模樣估計會讓癡迷他的妖怪們驚掉了下巴。
那麽多條“比如”,只有一條是千真萬確的,那就是他想在京城開酒肆,而知道真相的,其實也只有少數幾個和他要好的朋友。
所以姜跳跳依舊是小妖精們的迷戀對象,有關他的傳說依舊多得可以出書。
前面也說了,姜跳跳是一只白兔精,即使快要修成仙,他到目前為止也還是妖。
妖精想要在京城裏開酒肆,並不是那麽容易的事情。幸好姜跳跳的朋友中有一個很有來頭,不僅在神仙和妖精中吃得開,還是京城第一術師成
橘的好友。
那是一只叫煌采的鳳凰,是“雲上神間”采瓊宮的少主人,其相貌風度、身家背景比起姜跳跳只好不差,只可惜他比姜跳跳還愛喝酒,不僅酒
量奇大,還千杯不醉。
照理說,這該是個優點。可是煌采與人喝酒,他喝不醉,卻偏要灌到對方爛醉為止。據他自己說,那是為了看別人爛醉如泥時會是什麽樣子。
一來二去,稍有點酒量的神仙和妖精見了他都只敢喝茶。
他們大概永遠也不會相信,其實煌采在很久很久以前,聞到酒味都會醉。
那時候姜跳跳還是一只迷迷糊糊的小兔子,煌采也還是一只剛剛長出美麗尾羽的小鳳凰,有一天,他們在南海偶遇了酒仙佳釀。
三個小孩兒湊在一起免不了就要吵吵鬧鬧,最後居然比起了翻跟頭。
煌采與佳釀雖然是仙,身體的靈活度還是遠不如身為兔子的姜跳跳,結果姜跳跳大獲全勝,贏去了佳釀的兩顆酒貝。
酒貝,顧名思意就是與酒有關的寶貝,實際上是佳釀換下來的兩顆乳牙,要是把它含在嘴裏,可使人永喝不醉,可這寶貝只能含在嘴裏,若是
吞下去或是佩在身上,那是半點作用也無。
於是煌采將它鑲在了牙齒上,這使他看起來像長了一顆虎牙,不過從此可以縱橫酒場,一點點形象的損壞又算得了什麽?
相比之下,姜跳跳實在有些笨。
他老老實實地把酒貝含在嘴裏,吃飯睡覺也不吐出來。
煌采一開始就說他這樣準不行,沒想到這張鳳凰嘴比烏鴉嘴還靈。就在他說完這話後沒多久,姜跳跳的酒貝沒了。
事情是這樣的,桃花精胭撲三百歲生辰時,請了他們去赴宴。席上一色甜膩可口的桃花糕點,喜愛甜食的姜跳跳吃了許多,嚼著嚼著就把酒貝
給嚼進去,自然也給吞下了肚子。
酒貝一落肚,立即消失無蹤。等他反應過來,已是兩天之後的事了。
姜跳跳後悔不疊,拉了煌采去找佳釀,對方把手一攤,無奈道:“我也只有那麽兩顆,這玩意兒又不是什麽稀奇寶貝,沒了就沒了唄。”
他說得輕描淡寫,姜跳跳卻是真的喜歡這顆酒貝,為此他難過了許久。
這個“許久”究竟是多少年,恐怕沒人能給個準數。
前面也說了,煌采是與姜跳跳從小一塊長大的好朋友,眼看著他由千盞不醉又被打回了三杯倒,無論如何也得做點什麽以表安慰。
於是煌采找到了京城第一術師成橘,通過成橘又找到了京城最有名的工匠。
一個半月後,號稱史上最美麗最別致最不可錯過的酒肆“躍然居”在萬安街最繁華的地段盛大開張,燃放的爆竹朱屑鋪就一街紅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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