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章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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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故事的主人公,都是一位或俊美無匹或英勇無雙或家世顯赫或驚才絕艷的少年。

很可惜,這些條件中除了“少年”,林萬可沒一點是沾得上邊的。

他很平凡,平凡到在大多數英雄少年已經揚名立萬時,他還在萬安街上清掃著綿厚如冬日積雪的爆竹紙屑。

白天他送糕餅去素食館,正碰上對面有家叫做躍然居的酒肆開張,居然點了整整半日的爆竹花炮,又是敲鑼打鼓又是舞龍舞獅,喜慶得好似過

節一般。

素食館裏生意正忙,無人能騰出時間清掃飄到門口的紙屑,穆掌櫃便問他可願意幫著打掃下,若清掃幹凈了便給三十文錢。

他瞧著有錢賺,開開心心就應下了。豈料今天的風跟他作對似的,將廢紙全給吹到了素食館門口,於是他一直掃到傍晚才勉強清理完畢。

林萬可回到家裏時,林百知已趴在桌上喊餓喊了好一會。

他雖累極,還是打起精神做了晚飯,飯畢又檢查了林百知今日的功課。

據林百知說,今天樂莘先生教了一篇《木瓜》。

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投我以木李,報之以瓊玖。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他在林萬可面前背誦了一遍,又拿出幾張塗滿亂七八糟字跡的紙,證明自己學得挺好。

林萬可便由著他出去玩了,等他玩累回家,幫著他換了衣服洗了手腳,又給抱到床上蓋好棉被,這才去後院洗衣服。

小孩兒頑皮愛鬧,昨天才換的幹凈衣服已經臟得看不出顏色,他全給洗凈晾好,又備好明日要做糕點的材料,已是累得睜不開眼,回到房裏倒

頭就睡。

這便是林萬可一天的結束。

他的每一天似乎都是如此,早起生火打水,揉面做糕點,林百知起床時給他穿衣備飯,送他去書院後再送糕點去素食館和其他酒樓,要是有什

麽雜活就做一點,沒有就回自家糕點鋪待著,做做清掃,理理雜物,得了空閑便去接林百知回家。

每一天都是平平淡淡,卻充實寧靜,而且對於林萬可來說,他喜歡一成不變的安靜日子。

比起京城裏其他的老百姓,林萬可過得並不寬裕,但也絕不窘迫。

他是個很普通的人,可能隨便找個時間去萬安街上溜達一圈,就能看到好幾個跟他差不多的人。

當然,他也和其他人一樣,有著只屬於自己的秘密。

林萬可的秘密,可以說多多少少與他的寶貝弟弟林百知有關。

福壽街的盡頭處有一家清言書院,林百知就在那裏念書。

教書先生名叫樂莘,是位疏眉淡目的年輕男子,人不太愛說話,一手字寫得極好。

林萬可平日裏做了糕點,總要留下一份,讓林百知去書院時帶給他。

林百知每次都是空手而回,他以為先生收下,喜不自禁,卻並不知樂莘不愛吃甜食,那些團子糕餅,大多進了書童的肚腹。

有一次,林百知帶回來一張淺青色松花箋,上面只寫一個“謝”字,一點一橫皆是俊逸瀟灑。

那張箋紙,被林萬可仔細收在盒中。

有時他會拿出來看幾眼,手指撫上那個“謝”字,仿佛能看到樂先生執筆題字的模樣。

偷偷想一會,笑意就會不知不覺布滿眉梢眼角。

這就是林萬可的秘密。

他喜歡樂莘。

從第一次見面開始,他就喜歡。

林萬可書念得不多,可也知道男子迷戀男子是不為世人所容之事。

他不能說與別人聽,只能將那份喜歡藏在心底。

每日能得空去給林百知送飯食或是接他回家,在人群中看上樂莘一眼,就是他一天中最快樂的事情。

樂先生身邊只有一名老仆和一名書童,老仆眼花耳聾,書童倒是伶俐,卻免不了年幼貪玩。

林萬可總覺得這一老一少無法好好照料樂莘,可他一介外人,縱是有千萬個不放心也只能往肚裏咽,唯一能做的就是日覆一日送去自己精心準

備的糕點,盼能盡到一點心意。

不知不覺,林百知已在書院念了兩年書,倒也能背些文章詩句,只是字依舊寫得狗爬一般。

林萬可也已記不得送去了多少點心,盡管不知道樂先生究竟有沒有吃,他還是樂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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