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6章 16、賓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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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吟風,我可以上我喜歡的大學啦。”竹笙坐在電腦前,查完成績之後一臉興奮地對吟風說。

吟風笑著點頭,摸摸他的頭:“那你打算考哪裏的大學?”

竹笙神神秘秘的:“等錄取通知書下來之後你再看吧。”

杉木撲過來:“讓我看看讓我看看,你考了多少分?”

竹笙連忙捂住電腦屏幕,不讓他看。

杉木哈哈大笑,去撓竹笙的腰。兩個人頓時抱成一團鬧起來。

看著這個場面,吟風笑著搖搖頭,轉身走了。

當初那件事發生之後,山月便不知去向。而竹笙在身體好了之後,便吵鬧著要出竹林去玩,吟風無奈,他在當時外貌還是七八歲孩童的大小,吟風不是怎麽放心,只得陪著他出去了。

杉木趁機跟在他倆後面,也出去了。

妖在幼時的成長速度倒是和人類差不多,經過這十年,竹笙已經是一副十八歲少年的樣子了。

吟風問過竹笙他還想成仙嗎這個問題,得到竹笙肯定的回答。

“不過嘛,我暫時還不太著急。”竹笙對著吟風說,其實也是他自己貪玩:“先讓我考察考察民情吧,這樣成仙之後也好辦事兒啊。”

剛來這裏的時候,他們三個都什麽都不懂,於是便去找了木槿,木槿表現得很積極,讓他們很快就融入了人類的世界。然後她又給吟風和杉木找了份工作,給竹笙辦了入學的手續。

吟風在這之後又學習了英文,他因為喝過賓的血,所以能聽懂一些,這在學習英文上幫了他很大的忙。

吟風有時還會擔心,萬一要是賓在某天回到竹林,看到竹屋裏面只剩下了一具他自己的棺材,該怎麽辦呢?

更重要的是,萬一賓要是想進入竹林但是進不去的話,怎麽辦?

也因此,吟風每年都要回到竹林一次,看看賓有沒有來過。

十年過去了,吟風早就已經掌握了在這個城市生活的技巧,一直和杉木和竹笙住在一起。

吟風考慮過自己要不要去歐洲一趟,看看能不能遇到賓。這個想法還沒來得及付諸實踐,就被杉木要開一家蛋糕店的計劃打亂,耽擱了下來。

吟風看了一眼還在鬧的杉木和竹笙,強行把他倆分開。

“行了行了,今天木槿讓我去她家,你們有誰要去?”

一起出來的最終結果就是杉木和竹笙又瘋跑的沒影兒了。

吟風嘆了口氣,拐了個彎,去了木槿家裏。

隔得老遠,木槿就感覺到他來了,然而一進門,跑出來接他的還不是木槿,是木槿的兒子。

現在已經十歲的小孩兒正好到他的胸口那麽高,突然撞上來,吟風還嚇了一跳。

那還把吟風拉到客廳的沙發旁邊,讓吟風和他爸並排坐著。

男人知道吟風他們今天要來,只是對吟風笑著點了點頭,然後轉頭看向自己興奮的兒子。

“吟風!你看!木槿今天剛教我的。”

只見那個男孩睜著一雙大眼睛,很開心地對著吟風笑。抱了一下吟風,又迅速跳開了。站在吟風對面,擡起雙手,迫不及待對著吟風展示著新學的法術。

吟風抱著胳膊,看著他。

那個男孩得到吟風的示意,膽子更大了,把雙手捧起來,雙眼盯著手心,屏住呼吸,一副很緊張的樣子。

吟風看見,男孩盯著的那個位置發出淡淡的白光,然後白光慢慢變亮變大,最終出現了一個迷你型的竹笙,對著他微微招手。

“你這……”吟風看著那個正對著他小的迷你版竹笙,一時不知道怎麽開口:“你真是很喜歡竹笙啊……”

竹笙和男孩年齡差距不大,倒是能玩到一塊去。

“那當然。”男孩把頭仰起來,特別驕傲。但只這一個動作,在他手心裏的竹笙便又變成白光消失了。

“誒呀……”男孩又失望的低頭嘟囔:“明明上次堅持的時間比這個要長……”

看著失望的小孩,吟風擡起手拍拍他的腦袋,笑著肯定:“你已經做得很棒了。木槿像你這麽大的時候還做不到你這麽好。”

吟風說的是大實話。

他真心覺得這個半妖比木槿那個修成的花妖有天份多了。

至少他還能有對法術的好奇和興趣,而木槿在吟風教她的時候還偷工減料的。

“真的嗎?”果然,男孩一聽,便又開心了,坐在吟風旁邊抱著吟風的胳膊撒嬌:“那吟風你教我新的法術吧,我覺得木槿教我的都不是很帥。”

木槿正好走過來,聽到兒子這麽說,便在他頭上敲了一下:“該叫吟風什麽?我平時怎麽教你的?”

男孩吃痛,憋憋屈屈道:“吟風叔叔……”

木槿笑著又摸了摸兒子的腦袋,一臉慈愛:“乖。”

吟風發現,木槿的眼角,又多了一道皺紋。

這是她自己在自己身上使用法術的結果,她說和那個男人一起變老,她兌現了她的話。

至少從外表來看,木槿現在真的是三十多歲的人類女性的樣子。

木槿轉頭又對著吟風:“竹笙和杉木呢?他們怎麽沒和你一起來?”

聽到竹笙名字的男孩猛地擡頭看吟風,一雙大眼睛裏盛滿期待。

吟風無奈道:“失散了。”

他倆估計是在路上看到了什麽好玩的東西,耽擱了。

不過也應該一會兒就到了。

從木槿那裏出來,吟風左邊是杉木,右邊是竹笙,他被兩個人夾在中間,那倆個人還時不時地看他一眼。

那動作整齊的。

吟風無奈,對著他倆期待的目光點了點頭。

杉木和竹笙興奮地叫了一聲,又跑的沒影兒了。

嘆了口氣,自己認命地往家走。

一邊走,還一邊想著明天蛋糕店的事情。

杉木總是說他工作狂,吟風倒是不怎麽覺得。

畢竟他沒有別的事可做。

忽然,他感覺到了某種奇怪的氣息。

不是人,也不是妖。

有時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吟風加快腳步,選擇無視。

現在已經是晚上,街上的行人很少,吟風住的本來就很偏僻,現在已經看不到人了。

路邊的路燈發出淡黃色的光,吟風的影子慢慢變短,然後又隨著吟風距離路燈越來越遠又變得老長。

然而那股氣息好像是非要和吟風作對似的,不管吟風往哪裏走,都距離吟風有一段距離,好像是故意要讓吟風發現似的。

吟風想了想,隨便選了一條路,朝著離家相反的方向走。

既然他選擇跟著他,那就應該會出來。

吟風的腳步慢下來,把那人往沒人的地方引,表現得像是在散步一樣悠閑。

然後他就看到某只狼在他面前出現了。

還是一只超級大的狼。

直立起來大概能有三個吟風那麽高,突然從旁邊的草叢走出來之後,便靜靜地蹲在地上,對他搖著尾巴。

明明是只狼,但對著吟風卻低下了頭,像是一只溫順的大狗。

確認這只狼沒有什麽惡意,吟風觀察了他一會兒。

有種莫名的親切感。

別的不說,那雙綠色的眼睛,倒是看起來和賓挺像的。

於是吟風心裏有底了,故意惡趣味的走過去,順著毛摸了摸那頭狼的頭。

狼調整了一下姿勢趴在地上,兩只前爪交疊在一起,瞇起眼睛很享受的樣子。

吟風摸了摸那匹狼的耳朵,把頭埋在他的毛發裏,感覺到臉上紮紮的。

展開雙臂抱住他的脖子,他能聞到,這匹狼的身上有很像賓的那種,淡淡的奶味兒。

他曾經還因為賓身上的這個味道暗地裏樂了很久,後來才發現原來這種味道只有他自己能聞到。

輕輕拍了拍狼的頭,吟風的話中竟然還帶著些顫抖。

應該是開心過頭了吧。

“快變回來,要是讓別人看到怎麽辦?”

於是那個乖巧地趴在地上的大狼就變成了一個穿著灰色西裝的青年。

這個青年有著金色的頭發,一雙綠色的眼睛此時微微的瞇了起來,高挺的鼻梁,蒼白的皮膚,此時正抿著嘴對著他笑。

和吟風記憶裏的一模一樣。

他走過來彎下腰用頭發蹭了蹭他的脖子,滿足地對他說:“我就知道你能認出來我。”

看到他的動作,吟風失笑,摸摸他金黃色的頭發,手感還是像記憶裏的那麽好。

是啊,無論你變成什麽樣子。

我都能認出你。

吟風在心裏回答。

賓直起身子,牽起吟風的手。

天知道他找過來這些天是什麽心情。

先確定了一下身後到底有沒有尾巴跟著,確認沒有之後,賓才大搖大擺地跟在吟風背後。

原來他是用人類的身體追在吟風後面的,但看到吟風似乎是發現了,才又變回狼。

這種心理似乎和在竹林時吟風發現他在吸血一樣。

吟風比起十年前來好像是變了,他把頭發剪短,脫下漢服,但賓仍然是一眼就在人群中把吟風認了出來。

吟風走過來摸他的頭,感覺到那個熟悉的動作,賓原本還有點兒忐忑的內心瞬間安靜。

吟風就是吟風,雖然說外表變了,可內裏卻一點兒沒變。

賓會向吟風解釋,一件一件,盡可能的把自己能想起來的都和吟風談到。

“回家吧。”

吟風默默想了一下賓以後能睡在哪裏。

“恩。”賓點點頭,順從的跟著吟風走了。

還是和我擠一個房間吧……

吟風想了半天無果,無奈地想。

“那啥……吟風……”賓和吟風手牽著手走在路上,賓對吟風開口

“嗯?”

“待會兒,我好像有點事兒要和你說。”賓瞇起眼睛,想著要從哪裏開口。

吟風挑眉:“巧了,我也正好有話要問你。”

說好的吸血鬼呢?原本他還以為再一次見到賓的場面會是賓正抱著一個人在吸血呢。

於是第二天來到吟風的蛋糕店買東西的人發現,店裏忽然出現了一個金發碧眼的外國小帥哥。

杉木讓正在和吟風學習做蛋糕的賓經常出來溜達溜達,美其名曰這是推銷手段。

蛋糕店開在學校附近,平常客人就很多,有了賓之後就更多了。

原本店裏的三個人顏值就不算太低了,賓一來,更是進一步提高了整體的顏值,甚至就連賓坐在那裏一句話都不說,你都會覺得地方敞亮多了。

有幾個經常來店裏的妹子悄悄問了和他們還比較聊得來的杉木,結果杉木一臉神秘。

“他?他叫賓。誒你們可別打他主意啊,他是俺們店裏老板娘,只可遠觀不可褻玩的。欣賞欣賞就好。”

吟風剛好路過,頂著那幾個女生八卦的目光,面帶笑容地走了過去。

他把一塊蛋糕放在賓的面前。

賓原來正坐在那裏一臉冷漠的看書,看到吟風一來,書也不看了,眼睛立馬亮起來,看著吟風乖巧笑。

吟風坐在賓對面,拿過賓的書,看著賓拿起叉子吃著蛋糕一臉享受的表情發呆。

他忽然想起沈蕓的話,她說,如果過了一百年,世道還是這樣的話,那他就不要再出竹林了。

沈蕓期待的不同的世道,現在已經完全實現了。

杉木此時懶懶的趴在桌子上,不想動彈。

在他旁邊的墻上,掛著一把似乎是用來裝飾的匕首。

那把匕首看起來似乎已經有些年月了,和整個蛋糕店的裝飾風格很違和。

無視杉木的反對,吟風堅持把它掛在那裏。

吟風抽了張紙巾,給賓擦了擦下巴上沾到的奶油。

聽到掛在門口的鈴鐺響起來,吟風知道那是又有一個客人進來了。

竹笙說歡迎光臨的清脆聲音傳過來,吟風瞇著眼睛,透過窗戶看天空。

今天的天氣很好,天空上有幾朵白雲飄著,像極了木槿喜歡吃的棉花糖。

墻上的掛鐘剛剛指到九點,陽光透過窗戶照到吟風的腳下,街上不斷有汽車行駛過去,時不時傳來幾聲鳴笛聲。

吟風覺得自己當初把賓的棺材搬到竹屋去真是他做過的最明智的決定。

他們以後還有很多時間。



作者有話要說: 完結啦!

第一次寫這麽多字,還堅持下來了,自己都覺得有點兒不可思議。

希望下次能寫個更長的。

以及,看到這篇文的小天使們,歡迎評論!提個建議啥的是最好的,小透明作者希望有進步啊麽麽噠(づ ̄ 3 ̄)づ

下面的一章是個番外,明天發出來,講的是吟風和沈蕓沈言的故事。: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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