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城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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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著麻布長衫的少年在吊床上午睡,臉上蓋著一本書頁發黃的黑封《新約聖經》。
翻開的那一頁上寫著:你們當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的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但引到永生的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
這裏的人大多在城寨出生,在城寨長大,在城寨裏度過自己的一生。沒有人對耶和華感興趣,只有他是個異類。
方在河裏嬉戲後仍赤身光腳的男孩在遠處拿著龍貢果砸他,投擲的力度不佳,沒能砸中他的腦袋,卻又不敢靠近。寨子裏的人都知道,這個新來的大哥哥不愛說話,可是生氣揍起人來一點兒也不輕。
又一記遠投,恰恰將他臉上的書打翻在地。頑皮的孩童得逞,四散逃跑。他立馬就醒了過來,把書撿起來拍了又拍,左右檢查。還好這幾天沒有下雨,不然地上的黃泥沾在書上,他一定饒不了這群小兔崽子。
夾在書裏的書簽抖擻而落,原來是一張黑白照片。照片上的女孩穿著不怎麽合身的校服,白布鞋,看模樣也只有十七八歲而已。
同他一般大的小夥湊上前,“阿添,這是你的女朋友啊?”
他不說話,把照片夾回書裏,重新躺回吊床上。
“我看你每日都盯著照片發呆,肯定是心上人,都是男人,你同我說說。”
他不是不會說話,是不會說高棉話。同他說話的小夥叫阿樂,是個廣東仔,也是城寨裏為數不多能和他交流的人。
“是我阿媽。”
“難怪你這麽靚仔,原來是遺傳了阿媽。”
他合上眼睛,把聖經放在胸前,打算再睡一會兒,阿樂搖晃吊床,“餵,別睡了,我帶你出去轉轉。你天天呆在寨子裏,見的女人還沒有鳥多。”
他翻了個身,“我不想去。”
“是真不想去,還是不敢去啊?放心吧,契爺過河去見客人了,估摸著明天才會回來。就是回來見不到人,我說帶你去跑船了,也不礙事。”
阿樂半拉半拽著他起來,“走吧。”
城寨在山林的最深處,不識路的人,很容易就會在山裏迷路。出山沒有公路,步行的話要走上一下午,摩托是唯一的代步工具。就是出了山林,也還要兩個小時的車程才能到最近的縣城,所以久居寨子裏的人一年到頭也難得出去幾次。
阿樂十幾歲就跟家裏人出來跑船,對柬老越一帶的水路陸路了如指掌,他經常進出城寨,與放哨的當地人也很熟。到了哨卡,阿樂笑嘻嘻地從兜裏拿出兩個檳榔來,用高棉話跟一個挎著步.槍的柬埔寨人客套了幾句,對方便放了行。
出了哨所,終於有條黃土路,路邊停了好幾輛無牌車。阿樂走到一輛積了不少灰的桑塔納前,用袖子擦了擦擋風玻璃,沒用鑰匙就拉開了車門。他跟著坐了進去,阿樂從駕駛座下摸出一把“大黑星”遞給他,“第一次出寨子,帶上這個保險些。”
那是他第一次摸槍。
兩個小時的車程,他不敢睡,也不敢眨眼,只是在腦子裏記著沿途的景色。要逃離這個地方,機會只有一次。
到了縣城,阿樂急著要解手,拔掉車鑰匙就把車扔在路旁。說是縣城,其實不過是一個臨河的村莊,聚集了些商賈集市。這裏是絕域殊方,世外之地,到最近的城市也要十個小時的車程,還不見得有公路。村落裏的男人們外出務工,有的一年回來幾次,有的出去了便再沒有回來過,是生是死也只有天知道。留守的女人們在家照料孩子,務農耕織,別無出路。
這片土地遭受過諸多不幸,戰爭與流血並沒有帶給他們和平,而是留下了無盡的貧窮與落後。
他揣著那把大黑星,一個人在村子裏逛著,並不是漫無目的,而是在下意識地尋找著什麽。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的身上,因為他有著和本地人格格不入的相貌,他不屬於這個地方。
他轉了很久,最後在一家水果攤前駐足。攤位的茅草棚外掛著一根電話線,裏面的柬埔寨婦女抱著娃娃,睜著黑溜溜的眼睛,目不轉睛地盯著他。
他用生硬的高棉話說:“我想打電話。”
婦女指了指裏面的草棚,他四下望了望,沒有看見阿樂的身影,於是彎腰繞過攤子,進到草棚裏。
裏面是一間簡易的屋子,四周都掛著塑料布,還有兩張竹編床和一張矮桌,四周充斥著腐爛的水果的味道。屋裏還有兩個小孩,一個還很小,光著身子盤腿在床上坐著,另一個看著有五六歲大,是個男孩兒,穿著臟兮兮的拖鞋,懷裏抱著一只椰子殼,裏面是乞討得來的紙幣。
他蹲在矮桌前,在紅色座機上按下852的區號。
嘟聲過後的每一秒鐘的空白,都如同淩遲的計數。
電話等了很久才接通,他握著紅色塑料聽筒,問了三個字,“為什麽?”
說完這三個字,他哭了。他活過的這短短二十多年,遇到過太多疑問,從前他渾噩,以為不聞不問就能騙自己得過且過下去。
他有槍,有車,如果這是一通求援電話,他或許就可以永遠逃離這個地方,回到原本屬於他的生活中。
可他並沒有求援,他只是想知道,為什麽。
為什麽要害死我阿媽,為什麽要逼我走上絕路……到底想問哪個為什麽,連他自己都不知道。
“阿添,我已同你斷絕父子關系。今日的路是你自己選的,我從沒逼過你,也無需同你解釋任何事情。”
掛掉電話,他癱坐在地上,痛哭流涕。
男孩過來拉他的褲子,清澈的雙眼望著他,在向他索要費用。
他抹掉眼淚,從口袋裏拿出了一張折成小船的五十元美鈔,放進了椰子殼中。
入此門者,當放棄一切希望。
……
魏邵天滿身冷汗的醒來,下意識地去摸枕下,堅硬冰冷的金屬觸感令他的心悸稍有平覆。
又做夢了。
他抓著沙發靠背坐起來,走到陽臺,打開窗戶點了一根煙。天剛破曉,月色尚在,這一晚還不算太糟,至少醒來,這裏不是柬埔寨。
他吸了一口煙,沈浸在年代久遠的回憶中。
他已多年不讀福音,不信主了。那通電話後,他便決心改名換姓,重新做人。他不知未來會如何,他又到底想過怎樣的人生,他只知道,他不願再做好人、善人,不願再把自己的命交給命運決斷。當晚他和阿樂一同回到城寨後,便將那本聖經連同照片一起扔進了西公河裏。全世界都已拋棄他,連主也不例外,誰又有資格命令他從良。
後來他問過阿樂,那日為什麽會帶他出城寨,又怎知他不會借機逃跑。
阿樂說,城寨裏的人,都是心甘情願留下的人。因為外面的世界,不見得比這裏好。
一根煙吸完,他半靠著沙發,怎麽也無法入睡。掛鐘走到六點,他起身穿上褲子,下樓去買街角買早飯。
包子鋪的阿公阿婆有一口北方口音,每天早上五點準時開張,蒸籠頂一揭開,源源不斷的蒸汽往外冒,險些迷晃了他的眼。
“來六個包子,三個菜的三個肉的,再來兩份豆漿。”
興許是生面孔,又是他身上那股蓋不住的煞氣,賣包子的阿婆瞧了他一眼,立馬低下頭去,拿著個薄薄的塑料袋往裏頭夾包子。
“四塊半。”
魏邵天從兜裏拿了十塊錢,放在桌上就走了。
那阿婆也沒說什麽,轉頭忙活著去蒸下一籠包子。
回到家,他怕一會兒都涼了,就把包子放微波爐裏溫著,又燒了壺開水,把豆漿放進熱水裏泡著保溫。無所事事的在客廳從六點坐到了八點,直到她從臥室裏出來洗漱,他才把早餐擺上桌。
宋瑾瑜沒有在家吃早飯的習慣,通常都是上班的路上解決,街角那家包子店她常去,所以一聞味道就知道。
魏邵天正在擺筷子,頭也不擡,“剛買的早點,趁熱吃。”
她在餐桌前坐下,從碗裏拿出一杯豆漿,碗裏的水都涼透了,還好豆漿還是溫的。
男女面對面坐下吃早餐,本該是浪漫的場景,她總覺得十分不自在,一顆心提著吊著,再熟悉的食物吃下去都不是原本的味道了。
對面的魏邵天一聲不吭地吃包子,也沒有什麽異常。可她時刻拿他當賊防,同一個屋檐下,每天都打起十二分的警惕來與他相處。她更清楚,這男人絕對危險過世上任何的生物,能相安無事這幾日,是他善心大發。
守著她吃完了早飯,他又馬不停蹄地去了附近的市場買菜。泰安的業務還沒有發展到菜市場這一塊,雄幫的人要蹲守也不會選在這,他倒也不怎麽擔心。
洋蔥、排骨、青椒、土豆……魏邵天一米八幾的個子,擠在大媽大爺裏頭買蔥,怎麽都顯得突兀,倒只有他自己樂在其中,腰也不疼了,拎著大包小包的菜回家,步子都輕快了不少。
進了門,正撞見了打扮妥當準備出門的宋瑾瑜。
兩人對視了一眼,魏邵天把袋子放到料理臺上,“你要出門?”
她走到玄關,開始穿鞋,“要去見個當事人。”
“回來吃飯嗎?”
宋瑾瑜拿起包,探頭看見他在廚房裏忙活的背影。
“這是我最後一頓飯嗎,吃完就要上路的那種?”
她到底是有本事,三兩句話就能撩撥他,轉身又能將他惹惱。
魏邵天心裏憋氣,咬了咬後牙槽,想著不跟女人一般見識,把袋子的菜一樣樣拿出來。
關門聲響,一顆洋蔥從料理臺上滾落,他一腳踢開,啐了一句,“不識好歹。”
這女人,性格寡淡,軟硬不吃,偏偏觸著了他的逆鱗,激起了他的征服本能。
魏邵天望著空蕩蕩的客廳,琢磨著怎樣才能讓她乖乖繳械投降。對她好,她不識好歹,常規手段在她身上不奏效,說不定,還就得用下流卑鄙的路子。
他不過裝了幾天正人君子,全世界都快以為他是個食草動物了。
目光又轉向緊閉的臥室。鎖門這件事,他一直耿耿於懷,這沙發他也睡夠了,一不做二不休,先把門鎖撬開。
他從洗手間裏摸出一只鐵絲發卡,三兩下就擰成了倒鉤,這種門鎖,撬不撬開全憑他一念之間。
門鎖開得十分輕易,他頭一次進她的臥室,其實也沒什麽特別的,淺色的床品,一張書桌一把椅子,一個立式衣櫃。
魏邵天先打開了衣櫃,翻出幾件胸衣,目測了下尺寸,暗自滿意。然後又在書桌前坐下,將所有抽屜都拉開,裏面大多都是材料和法學書籍,幾乎沒有什麽私人物品。
唯一有些意思的,只有桌上的那瓶深藍色的香水瓶,midnight poison,若他沒記錯,譯名叫藍毒,和她根本完全不搭。她適合香水百合,而非風塵玫瑰。
這女人,明明寡淡又無趣,除了工作毫無其他生活,到底哪裏有魅力了?魏邵天站起來,在促狹的房間裏環視了一圈,困擾想要尋求答案。
不成套的內衣,寥寥無幾的化妝品,連枕頭都只有一個……枕邊安靜躺著一本白皮書,是一本繁體的《利維坦》。他翻到扉頁,印刷版次是1998年。
他仰躺在她的床上,隨意讀了幾頁,恰好就翻到夾了書簽的那頁。翻過來,才發現原來夾的不是書簽,而是一張相片。
相片上的她和如今沒有太大差別,只是頭發短了些,更清純些,穿著學士服,手捧鮮花,身旁還站著一個清瘦的男人。
背景似乎是在香港,她的畢業典禮上。
至於她身邊的男人,一張照片,無法推測他們的關系。魏邵天定定的看了兩秒鐘,原來她可以笑得這樣甜美誘人,張揚絢爛。將相片夾回原位,合上書,望著天花板,他好似明白了她為何要噴藍毒。
原來她是生於午夜的黑玫瑰,是不肯脫下水晶鞋的灰姑娘,美麗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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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的人大多在城寨出生,在城寨長大,在城寨裏度過自己的一生。沒有人對耶和華感興趣,只有他是個異類。
方在河裏嬉戲後仍赤身光腳的男孩在遠處拿著龍貢果砸他,投擲的力度不佳,沒能砸中他的腦袋,卻又不敢靠近。寨子裏的人都知道,這個新來的大哥哥不愛說話,可是生氣揍起人來一點兒也不輕。
又一記遠投,恰恰將他臉上的書打翻在地。頑皮的孩童得逞,四散逃跑。他立馬就醒了過來,把書撿起來拍了又拍,左右檢查。還好這幾天沒有下雨,不然地上的黃泥沾在書上,他一定饒不了這群小兔崽子。
夾在書裏的書簽抖擻而落,原來是一張黑白照片。照片上的女孩穿著不怎麽合身的校服,白布鞋,看模樣也只有十七八歲而已。
同他一般大的小夥湊上前,“阿添,這是你的女朋友啊?”
他不說話,把照片夾回書裏,重新躺回吊床上。
“我看你每日都盯著照片發呆,肯定是心上人,都是男人,你同我說說。”
他不是不會說話,是不會說高棉話。同他說話的小夥叫阿樂,是個廣東仔,也是城寨裏為數不多能和他交流的人。
“是我阿媽。”
“難怪你這麽靚仔,原來是遺傳了阿媽。”
他合上眼睛,把聖經放在胸前,打算再睡一會兒,阿樂搖晃吊床,“餵,別睡了,我帶你出去轉轉。你天天呆在寨子裏,見的女人還沒有鳥多。”
他翻了個身,“我不想去。”
“是真不想去,還是不敢去啊?放心吧,契爺過河去見客人了,估摸著明天才會回來。就是回來見不到人,我說帶你去跑船了,也不礙事。”
阿樂半拉半拽著他起來,“走吧。”
城寨在山林的最深處,不識路的人,很容易就會在山裏迷路。出山沒有公路,步行的話要走上一下午,摩托是唯一的代步工具。就是出了山林,也還要兩個小時的車程才能到最近的縣城,所以久居寨子裏的人一年到頭也難得出去幾次。
阿樂十幾歲就跟家裏人出來跑船,對柬老越一帶的水路陸路了如指掌,他經常進出城寨,與放哨的當地人也很熟。到了哨卡,阿樂笑嘻嘻地從兜裏拿出兩個檳榔來,用高棉話跟一個挎著步.槍的柬埔寨人客套了幾句,對方便放了行。
出了哨所,終於有條黃土路,路邊停了好幾輛無牌車。阿樂走到一輛積了不少灰的桑塔納前,用袖子擦了擦擋風玻璃,沒用鑰匙就拉開了車門。他跟著坐了進去,阿樂從駕駛座下摸出一把“大黑星”遞給他,“第一次出寨子,帶上這個保險些。”
那是他第一次摸槍。
兩個小時的車程,他不敢睡,也不敢眨眼,只是在腦子裏記著沿途的景色。要逃離這個地方,機會只有一次。
到了縣城,阿樂急著要解手,拔掉車鑰匙就把車扔在路旁。說是縣城,其實不過是一個臨河的村莊,聚集了些商賈集市。這裏是絕域殊方,世外之地,到最近的城市也要十個小時的車程,還不見得有公路。村落裏的男人們外出務工,有的一年回來幾次,有的出去了便再沒有回來過,是生是死也只有天知道。留守的女人們在家照料孩子,務農耕織,別無出路。
這片土地遭受過諸多不幸,戰爭與流血並沒有帶給他們和平,而是留下了無盡的貧窮與落後。
他揣著那把大黑星,一個人在村子裏逛著,並不是漫無目的,而是在下意識地尋找著什麽。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的身上,因為他有著和本地人格格不入的相貌,他不屬於這個地方。
他轉了很久,最後在一家水果攤前駐足。攤位的茅草棚外掛著一根電話線,裏面的柬埔寨婦女抱著娃娃,睜著黑溜溜的眼睛,目不轉睛地盯著他。
他用生硬的高棉話說:“我想打電話。”
婦女指了指裏面的草棚,他四下望了望,沒有看見阿樂的身影,於是彎腰繞過攤子,進到草棚裏。
裏面是一間簡易的屋子,四周都掛著塑料布,還有兩張竹編床和一張矮桌,四周充斥著腐爛的水果的味道。屋裏還有兩個小孩,一個還很小,光著身子盤腿在床上坐著,另一個看著有五六歲大,是個男孩兒,穿著臟兮兮的拖鞋,懷裏抱著一只椰子殼,裏面是乞討得來的紙幣。
他蹲在矮桌前,在紅色座機上按下852的區號。
嘟聲過後的每一秒鐘的空白,都如同淩遲的計數。
電話等了很久才接通,他握著紅色塑料聽筒,問了三個字,“為什麽?”
說完這三個字,他哭了。他活過的這短短二十多年,遇到過太多疑問,從前他渾噩,以為不聞不問就能騙自己得過且過下去。
他有槍,有車,如果這是一通求援電話,他或許就可以永遠逃離這個地方,回到原本屬於他的生活中。
可他並沒有求援,他只是想知道,為什麽。
為什麽要害死我阿媽,為什麽要逼我走上絕路……到底想問哪個為什麽,連他自己都不知道。
“阿添,我已同你斷絕父子關系。今日的路是你自己選的,我從沒逼過你,也無需同你解釋任何事情。”
掛掉電話,他癱坐在地上,痛哭流涕。
男孩過來拉他的褲子,清澈的雙眼望著他,在向他索要費用。
他抹掉眼淚,從口袋裏拿出了一張折成小船的五十元美鈔,放進了椰子殼中。
入此門者,當放棄一切希望。
……
魏邵天滿身冷汗的醒來,下意識地去摸枕下,堅硬冰冷的金屬觸感令他的心悸稍有平覆。
又做夢了。
他抓著沙發靠背坐起來,走到陽臺,打開窗戶點了一根煙。天剛破曉,月色尚在,這一晚還不算太糟,至少醒來,這裏不是柬埔寨。
他吸了一口煙,沈浸在年代久遠的回憶中。
他已多年不讀福音,不信主了。那通電話後,他便決心改名換姓,重新做人。他不知未來會如何,他又到底想過怎樣的人生,他只知道,他不願再做好人、善人,不願再把自己的命交給命運決斷。當晚他和阿樂一同回到城寨後,便將那本聖經連同照片一起扔進了西公河裏。全世界都已拋棄他,連主也不例外,誰又有資格命令他從良。
後來他問過阿樂,那日為什麽會帶他出城寨,又怎知他不會借機逃跑。
阿樂說,城寨裏的人,都是心甘情願留下的人。因為外面的世界,不見得比這裏好。
一根煙吸完,他半靠著沙發,怎麽也無法入睡。掛鐘走到六點,他起身穿上褲子,下樓去買街角買早飯。
包子鋪的阿公阿婆有一口北方口音,每天早上五點準時開張,蒸籠頂一揭開,源源不斷的蒸汽往外冒,險些迷晃了他的眼。
“來六個包子,三個菜的三個肉的,再來兩份豆漿。”
興許是生面孔,又是他身上那股蓋不住的煞氣,賣包子的阿婆瞧了他一眼,立馬低下頭去,拿著個薄薄的塑料袋往裏頭夾包子。
“四塊半。”
魏邵天從兜裏拿了十塊錢,放在桌上就走了。
那阿婆也沒說什麽,轉頭忙活著去蒸下一籠包子。
回到家,他怕一會兒都涼了,就把包子放微波爐裏溫著,又燒了壺開水,把豆漿放進熱水裏泡著保溫。無所事事的在客廳從六點坐到了八點,直到她從臥室裏出來洗漱,他才把早餐擺上桌。
宋瑾瑜沒有在家吃早飯的習慣,通常都是上班的路上解決,街角那家包子店她常去,所以一聞味道就知道。
魏邵天正在擺筷子,頭也不擡,“剛買的早點,趁熱吃。”
她在餐桌前坐下,從碗裏拿出一杯豆漿,碗裏的水都涼透了,還好豆漿還是溫的。
男女面對面坐下吃早餐,本該是浪漫的場景,她總覺得十分不自在,一顆心提著吊著,再熟悉的食物吃下去都不是原本的味道了。
對面的魏邵天一聲不吭地吃包子,也沒有什麽異常。可她時刻拿他當賊防,同一個屋檐下,每天都打起十二分的警惕來與他相處。她更清楚,這男人絕對危險過世上任何的生物,能相安無事這幾日,是他善心大發。
守著她吃完了早飯,他又馬不停蹄地去了附近的市場買菜。泰安的業務還沒有發展到菜市場這一塊,雄幫的人要蹲守也不會選在這,他倒也不怎麽擔心。
洋蔥、排骨、青椒、土豆……魏邵天一米八幾的個子,擠在大媽大爺裏頭買蔥,怎麽都顯得突兀,倒只有他自己樂在其中,腰也不疼了,拎著大包小包的菜回家,步子都輕快了不少。
進了門,正撞見了打扮妥當準備出門的宋瑾瑜。
兩人對視了一眼,魏邵天把袋子放到料理臺上,“你要出門?”
她走到玄關,開始穿鞋,“要去見個當事人。”
“回來吃飯嗎?”
宋瑾瑜拿起包,探頭看見他在廚房裏忙活的背影。
“這是我最後一頓飯嗎,吃完就要上路的那種?”
她到底是有本事,三兩句話就能撩撥他,轉身又能將他惹惱。
魏邵天心裏憋氣,咬了咬後牙槽,想著不跟女人一般見識,把袋子的菜一樣樣拿出來。
關門聲響,一顆洋蔥從料理臺上滾落,他一腳踢開,啐了一句,“不識好歹。”
這女人,性格寡淡,軟硬不吃,偏偏觸著了他的逆鱗,激起了他的征服本能。
魏邵天望著空蕩蕩的客廳,琢磨著怎樣才能讓她乖乖繳械投降。對她好,她不識好歹,常規手段在她身上不奏效,說不定,還就得用下流卑鄙的路子。
他不過裝了幾天正人君子,全世界都快以為他是個食草動物了。
目光又轉向緊閉的臥室。鎖門這件事,他一直耿耿於懷,這沙發他也睡夠了,一不做二不休,先把門鎖撬開。
他從洗手間裏摸出一只鐵絲發卡,三兩下就擰成了倒鉤,這種門鎖,撬不撬開全憑他一念之間。
門鎖開得十分輕易,他頭一次進她的臥室,其實也沒什麽特別的,淺色的床品,一張書桌一把椅子,一個立式衣櫃。
魏邵天先打開了衣櫃,翻出幾件胸衣,目測了下尺寸,暗自滿意。然後又在書桌前坐下,將所有抽屜都拉開,裏面大多都是材料和法學書籍,幾乎沒有什麽私人物品。
唯一有些意思的,只有桌上的那瓶深藍色的香水瓶,midnight poison,若他沒記錯,譯名叫藍毒,和她根本完全不搭。她適合香水百合,而非風塵玫瑰。
這女人,明明寡淡又無趣,除了工作毫無其他生活,到底哪裏有魅力了?魏邵天站起來,在促狹的房間裏環視了一圈,困擾想要尋求答案。
不成套的內衣,寥寥無幾的化妝品,連枕頭都只有一個……枕邊安靜躺著一本白皮書,是一本繁體的《利維坦》。他翻到扉頁,印刷版次是1998年。
他仰躺在她的床上,隨意讀了幾頁,恰好就翻到夾了書簽的那頁。翻過來,才發現原來夾的不是書簽,而是一張相片。
相片上的她和如今沒有太大差別,只是頭發短了些,更清純些,穿著學士服,手捧鮮花,身旁還站著一個清瘦的男人。
背景似乎是在香港,她的畢業典禮上。
至於她身邊的男人,一張照片,無法推測他們的關系。魏邵天定定的看了兩秒鐘,原來她可以笑得這樣甜美誘人,張揚絢爛。將相片夾回原位,合上書,望著天花板,他好似明白了她為何要噴藍毒。
原來她是生於午夜的黑玫瑰,是不肯脫下水晶鞋的灰姑娘,美麗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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