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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後生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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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等到他軟化的黃施卻高興不起來,這句話他剛剛就說過了好麽,他確定不是在敷衍他?

不僅是他,袁凱也沒有把冉煦的話當真,他看了看時間,差不多中午了,說:“好了,先不聊這些了,咱們哥幾個好久沒有聚過了,一起吃個飯吧。”

黃施沒意見。

但冉煦沒空,他說:“我中午約了讚助商吃飯,還是改天吧。”

“你要不要這麽掃興?”袁凱翻個白眼送給他,大周末還忙工作,是想反襯得他們這些人多沒有上進心嗎?他最見不得這種比你有錢有背景,還比你努力的人。“走,走,走,趕緊走。”他一副特別不待見他的樣子。

冉煦說了聲抱歉,“下次約個時間,我做東,地方你們挑。”

袁凱不上當地噓了一聲,冉煦的下次就跟明日覆明日,明日何其多一樣,完全沒有盼頭。這倒不是說他賴賬,而是他總把自己搞得比國家領導人還忙的樣子,他們也不好意思為了一頓飯打攪他做正事。

“你先把這一餐結了再說,給錢。”既然“後會無期”,還是先把握好眼前比較實際。

冉煦唇角微動,目光清澈,義正言辭,“沒帶零錢,記賬吧。”

“我去”袁凱發現又一個黃世仁正在橫空出世的路上,而且這個黃世仁段數更高,吃霸王餐都能吃得合情合理,好像和他計較反倒顯得他小心眼了,“你還好意思說過來送錢,你這明明是來化緣的。”

冉煦淡淡一笑,不做辯解,“到點兒了,我先走了。”

跟他們揮手說了聲再見,冉煦拿著還沒喝完的奶茶大滿貫,開著車走了。

******

明雪茉和袁媛分手後,徒步走回了自己租住的小套房。

大一的時候,她還住在學校的寢室裏,但大抵是由於她從來沒有過過集體生活,又性格孤僻,不善於與人交際,所以跟室友們相處得不太好,雖然她無意與任何人發生爭端,但卻事與願違,與她們的關系越來越緊張,最後竟到了水火不容的程度,不得已,她只好搬了出來。

原本,她想過跟以前完全不同的生活,跟大家一起住學校,過普通學生過的日子,但事實證明,有的人天生註定孤獨,而她,就是這樣的人。所以,大學這三年來,她都是在學校附近租房子住的。

房間很小,而且很舊,擺了一張一米五乘一米八的木板床和一張陳舊不堪隨時都會掉下木屑來的書桌及一個布衣櫃後,就只剩下一道窄窄的過道,堪堪只夠通行。

廚房和陽臺是一體的。說是廚房,其實就是在水池的旁邊搭了幾塊水泥板,可以放些許廚具和碗碟。這裏的房間是筒子樓式的設計,空氣不流通,所以,每次做飯的時候都煙熏霧撩的,她還時常忘記收晾曬在陽臺上的衣服,因此每次做完飯後,不但要洗碗刷鍋,還要洗衣服。

衛生間是單獨的,但是發黃的便池無論用什麽去汙劑都洗不幹凈,她每次上完廁所沖水時都要哇啦哇啦的吐一陣子。

出租房的隔音效果不好,剛開始的一年,房東看她的眼神一直帶著種輕蔑,她最初還以為房東嫌她是個窮酸學生,所以看不起她,後來她才知道,房東把她當成了那種小小年紀就和別人同居而且還懷孕了的壞女孩。

但她在這裏住了將近三年,房東對她漸漸和顏悅色多了,畢竟就算她懷的是個哪咤,也該生了。

不過,不管她品性如何,房租是一分都不能少的。明雪茉剛剛進了樓道,房東就從租房聯系處的小格子間裏探出一個油頭大耳的腦袋,耳垂上的黃金吊墜耳環還一甩一甩的,說:“小明,你的房租該交了啊。”

明雪茉窘迫地低頭應道:“知道了,我晚點過來交。”

還好房東提醒過她之後就放她走了,明雪茉從背包裏拿出鑰匙開門,生銹的鐵門嘰噶一聲響,輕輕一推就有斑駁的鐵銹飄下來。

明雪茉反手關上門,撫了撫頭發上沾染的鐵屑,把洗得泛白的背包丟到書桌上。

錢包順著拉開的拉鏈掉到了地上,明雪茉無精打采地看了一眼,沒有去撿,筆挺挺地倒在了床上,反正裏面也沒有多少錢。

s市的天氣和c市不同,雖然已經是五月中旬,但卻乍暖還寒,明雪茉感覺有點冷,拉了床被子蒙在自己頭上,她想睡一覺,睡著了就可以什麽都不用想,不用想她身上剩的錢還不夠付房租,也不用想今天是爸爸媽媽去世三周年的祭日......

雖然告訴自己任何事都不要想,但過往那些回憶卻總是翻江倒海的襲來,在每個難以入睡的夜裏,在不經意地看見某個似曾相識的畫面的時刻,更在這個特別的日子裏......爸爸媽媽,三年了,你們在那邊還好嗎?

明雪茉越想睡,思緒卻越清晰,在床上翻來覆去了十幾分鐘後,她徒勞無果地掀開被子,坐起身來,也許,她應該做點別的事情,這樣才能沒有閑暇去胡思亂想。

明雪茉走到書桌前,將地上的錢包撿起來,塞進背包裏,掛在墻壁上的釘子上,打開電腦,雙擊桌面上被命名為“ork”的文件夾快捷方式,找到昨天沒有翻譯完的稿子,接著翻譯。

這是她三年來賴以生存的兼職,她所有的開銷,包括維持日常生活所需、交房租和學費,都是靠這份工作的薪水來支撐的,雖然收入不高,但好在出版社的編輯為人很nice,不會幹涉她的具體進度,她只要在他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他的分派的任務既可,除非特別急著要的時候,他才會催她交稿,但這種情況,發生並不多。

最關鍵的是,編輯把需要翻譯的稿子發到她的郵箱裏,她翻譯好了再回覆過去,他再按月按她翻譯的字數以及約定好的報酬支付薪水給她,所有的交易都在網上進行,她不用跟任何人打照面,省去了處理人際關系的環節。

自打被迫從寢室裏搬出來以後,明雪茉越來越厭惡與人交往,這三年,她就只有一個能夠說話的朋友,那就是袁媛。但即便在袁媛面前,她也保留了她全部的過去,在這個地方,沒有人知道她是誰,也沒有人知道她經歷過什麽,她所要的,也正是如此,在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過一種和以前截然不同的生活。

明雪茉靜下心來,將只要在20號之前翻譯完即可的稿子全部譯完了,然後保存,發郵件給編輯。

冉煦剛和讚助商吃完飯,正在開車回家的路上,擱在副駕駛座上的手機閃了一下,他側目淺睨了一眼,發現有新的mail進來。

冉煦沒有急著拿起來看,一直等回到家後,才打開郵箱,查閱未讀的郵件。是明雪茉發過來的譯文。

冉煦看著這個跟他打了兩年多交道、但卻從未謀過面,甚至除了對方的姓名、年齡、性別、籍貫以及她還是在校大學生這些基本資料以外,其他情況一無所知的名字,眼底浮現出一絲好奇。

sherry,中文名明雪茉,她會是黃施口中那個唯一一個沒有通過英語四級考試的人嗎?

如果不是,他只能說太巧了,竟會有兩個名字一樣、年齡相仿,就讀於同一所大學的人,這種幾率應該跟見鬼了差不多吧。

如果是,那麽他想知道,一個連四級考試都過不了的人,她是如何翻譯出這麽漂亮的詞語和句子的?

他想,應該不會是由於怯場這種搞笑的理由吧。在他手底下做事的人,沒有兩把刷子是混不下去的,雖然明雪茉只是個兼職人員,但他也不會給她任何優待。而且,正因為她還不是公司的全職職員,才更能說明她的能力和才華,要知道,雜志社兼職的翻譯、校對和編輯並不少,能在眾多人中被他發掘,她必然是要有過人之處的。

冉煦還記得第一次對這個名字有印象,是下面負責海外版的出版編輯拿著一疊打印出來的稿件,特別興奮地對他說:“主編,我撿到寶了。”他翻到第三頁,指著其中的一行,怒讚道:“你看這一句,就算是讓我來翻譯,我也不一定能譯得這麽好。”

冉煦接過編輯遞過來的稿件,細細地看了一遍,確實,這是一篇很有水平的譯文,無論是從詞匯上,還是從語法上,甚至長短句的結合以及句子的結構上,都堪稱範文。

“你什麽時候招到了這麽得力的助手?”冉煦卷著笑問。

編輯一副言之不盡的表情,“這要真是我的人,我肯定早就把她領過來給你掌掌眼了,只可惜,她只是一個兼職。”

“哦?”冉煦略感意外,有這樣的水平,做兼職豈不可惜,以這篇文章來看,她的才華完全可以勝任全職的工作,“你把她挖過來不就得了。”

“挖什麽挖,人家還只是大一的小妹妹。而且,還是你的校友哦。”

冉煦微微挑了挑眉,是他的校友有什麽稀奇的,他的母校是百年名校,而且近幾年又有擴招的趨勢,他的校友多了去了。

讓他驚訝的是,原來她還是在校學生,他就說他下面的人應該跟他是同樣的風格,都是惜才如命的人,不允許魚目混珠,更不能接受明珠暗投,沒有理由放著看得上眼的人卻不作為。

既然如此,他只能說一句......“後生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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