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5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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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然後好好的考上大學,就是最好的了。

清揚一直都記得,記得那條一路上的楊柳綠,記得那一條路上的杏花紅,直到很久很久以後,她都固執的認為,那樣的粉紅色與嫩綠色,是這個世上最最漂亮的顏色,就像是把春天拿著水化開,朗朗潤潤的調在色盤裏,然後用著大寫意的筆鋒,輕輕的一揮,就灑遍了整個的江山。

是那樣明亮的,恣睢的,快意的,可以任意揮灑的美麗。

是那樣明亮的,恣睢的,快意的,可以任意揮灑的青春。

可是那樣的青春,終於只成了記憶中一張單薄的紙片,色彩還在,美麗依然,可是那些聲音,那些味道,那些快樂,連同青春裏的那個人,都已經不再了。

永永遠遠的不再了。

第 6 章

清揚睡得不好,第二天勉強爬起來去上班,素衣卻看雜志受了刺激,中午吃飯的時候一直喋喋不休的跟她說一夜情,原來有個什麽風尚雜志做了個調查,據說隨著個人收入層次和受教育層次的提高,一夜情的比例也在不斷的增加,有專家分析原因,說是現代人精神壓力大,很容易就感覺到寂寞。

清揚一聽見這三個字就頭疼,上了緊箍咒一樣,一句話都不願意說,悶著頭在那裏吃面條,嚴素衣說,“你說那些女強人也夠可憐的,高處不勝寒,連個知冷知熱的人都沒有,你說爬得那麽高幹什麽。”

清揚嘆氣,“你操這些閑心做什麽,反正咱們一輩子都當不成女強人。”

“危機感啊,”嚴素衣也嘆氣,扒了幾口米飯,忽然問她,“你還相信不相信愛情?”

清揚想了一想,還是點下頭去,“相信。”

素衣嘆氣,“我本來也相信,可是最近卻越來越懷疑,我覺得相信愛情的人挺傻的,也挺笨的,因為那東西太難得,又太不確定——那又不是一件東西,放在那裏,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最怕的就是欲說還休,欲拒還迎,像是有著,又像是沒有,絲絲縷縷的扯著人的心肝,放不下去,又提不起來,怎麽著都是個疼,疼的人沒有信心。”

清揚轉過臉去,正午的陽光,中央CBD樓群外頭就是寬廣平整的三環主路,正是這個時間段上,車流如織,人流如蟻,嚴素衣為自己的發言作了總結,幽幽一嘆,“我已經不相信童話了,可是我更加不相信愛情。”

清揚笑她,“瞧你說得,好像是滄海桑田一樣。”

卻沒來由的想起她自己來,很小很小的時候,總是喜歡看童話故事,王子吻醒了睡美人,王子給灰姑娘穿上了水晶鞋子,王子騎著白馬,從水晶棺材裏救走了她的白雪公主-----世界上的王子怎麽那麽多,似乎每個女孩子都能夠遇上一個,她也作過那樣的夢,直到後來遇見了封淩宇,也還是一廂情願的認為他是騎著白馬的王子,而她,就是那個最最幸福,最最美麗的小公主------

可是她不是,她只是這個世上最最普通,最最平常不過的一個女孩子,生得並不怎樣特別的出眾,甚至就連稍微大一點的野心都沒有,對幸福最大的奢望,也不過是在暖洋洋的午後,燉上一鍋濃濃的熱湯,然後坐在地板上,靠著一只軟軟的抱枕,一邊看動畫片一邊等他回來。

只是等他回來,等一個自己心愛的人,就好像是可以滿足,滿足得像是已經得到了整個世界一樣。

菜心老了,一根一根咬得人牙疼,嚴素衣嘆氣,“不要說別的,就說那一對,”拿手往天花板上一指,“只道是神仙眷侶,卻也不過是京華紅塵客——橫豎咱們容總只有這麽一個女兒,又做不來生意,所以現在正在努力培養女婿做他的接班人呢,公司裏的人都說,沒有兒子是不行啊,再大的家業也都是替人家賺下的,替他人做嫁衣裳。”

清揚興致不高,有氣無力的,“你是不是女人啊,怎麽能說出這種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的蠢話——女兒怎麽啦,要說貼爹媽的心,不是還得姑娘。”

嚴素衣拍手,“我也是這麽說,到後來還差點跟老李頂起來,老李最後也口不擇言,居然跟我說‘好風憑借力,送我上青雲’,姓封的就是一小白臉,就是拉住了一條裙帶。”

清揚覺得自己的心裏像是打翻了五味的醬料瓶子,苦辣酸甜鹹,五種味道攪混在一處,說不上是什麽樣的味道,她應該覺得心疼的,可是他分明與她已經沒有一點的關系,她想要哭,又想要笑,可是終於只是嘆了一口氣,“以後別道聽途說的傳這些八卦了,叫別人聽見了總是不好,況且又不是你的本分。”

嚴素衣“嗯”了一聲,“知道了,”又說,“我只是特別討厭那些人把人都說的特別壞。”

清揚覺得眼睛酸,又漲,又喝了兩口湯便放下了筷子,低聲說,“人性並不好,雖然沒有特別的壞,我們都是一樣。”

那樣傖俗的事實從傖俗的口中說出來,便覺得整個人也都傖俗了,可是這樣的俗世紅塵裏,人人也不過都是一樣,誰敢說自己的的心底最深處純白如雪,剔透無暇,那些見不得光明的醜陋,只有自己知道。

面條已經冷了,上面覆了一層明油,冷洋洋的,嚴素衣拿著筷子敲她的碗,“快吃快吃,不然要來不及了。”

清揚拿著筷子攪一攪面條,卻又放下來,說,“我吃不下了,咱們走吧。”

她們出來得晚了些,等電梯的人已經不多,“叮咚”一聲雙門劃開,裏面卻有人在,想來是從地下停車場上來的,清揚神思不屬,低著頭就走進去,素衣眼尖,一眼看出來,不由得微笑,拿著胳膊肘偷偷的碰她。

清揚回過頭去,隨便的掃了一眼,只覺得心中別的一跳,本能的就要逃走,可是她死死的站在那裏,全身都出了汗,腳上的絲襪澀澀的扒著高跟鞋,電梯裏有人上去,又有人下來,每一次停駐都好像是一個世紀那麽長,等到終於到了二十二層,清揚已經覺得自己像是虛脫了一樣,素衣湊過來,神秘兮兮的,“你說他是不是來找容小姐的。”

清揚瞧了她一眼,逃也似的回辦公室去了。

這麽多年了,這麽多年過去了,她以為自己已經能夠坦然,能夠正常地擡起眼睛來,看著他的眼睛,就像是張愛玲的那一篇小說,春天的桃樹下相逢,坎坷流離,顛簸半生,還能夠淡淡的微笑,輕輕的說一聲,原來你也在這裏。

可是她只是悲傷,刻骨一樣的悲傷,多少個不眠的午夜,輾轉反側,反覆思量,一直一直都在問自己,是不是還在愛他呢,抑或只是恨,心碎若死的一種恨,糾葛在心裏,在時光的長河裏,慢慢的抽芽,長高,纏綿成一只毒瘤,終於成了痼疾,非利刃不能解除。

可是她實在是懦弱,連她自己都覺得,一直都在逃避,離開原本讀書時候的城市,放棄了自己的專業,甚至就連大學時候的同學也很少聯系,可是她終於沒有逃過他。

上個月在必勝客吃飯的時候忽然遇見許久不見的老同學,是一畢業就出國的白穎,一見到她就笑,東問西問,末了說,“是不是已經跟你家淩宇走進教堂啦,怎麽連個信都沒有給我,不夠意思啊。”

清揚也是笑,伸出刀子去卷皮薩上的芝士,輕描淡寫的說,“哪裏,分手了。”

白穎倒鬧得挺不好意思,張大的嘴巴一時合不攏來,半晌才吶吶,“對不起,我不知道。”

“沒事沒事,”清揚反過來安慰她,“多正常的事啊,工作了才知道性格不合,性格不合嘛,勉強也來不得。”

多好的借口,可是誰會相信,在一起整整七年的情份,都抵不住命運一次惡意的捉弄,生活是一條洪流,他們只是漂泊無依的小舟,一個浪頭打來,不知流落向哪個方向。

那一天她們吃完了飯,又去泡吧,兩個人都喝得高了些,她跟白穎推心置腹,“看開些,這個世上什麽都不可靠,只有錢最可靠,”拍著自己的皮包,冷笑,“你記不記得喜寶說的話,要麽給我很多很多的愛,要麽給我很多很多的錢,可是愛多虛啊,還是錢實在——咱們可是有能力有本事的職業女性,自己賺錢買花帶,還想著那些臭男人做什麽,我忘了,我早就忘了。”

白穎靜靜的看著她,忽然問,“你還相信愛情嗎?”

清揚楞了一楞,傻傻的點頭,“相信。”

因為相信愛情,所以受不得一絲一毫的背棄,若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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